自然、人: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水兰 时间:2010-08-12
  [摘要]和人都是人类社会存在和的物质基础。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分工、生产布局和生产发展方向,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们采取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采取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发展模式。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人和谐发展决定社会的和谐发展。自然和人都以直接存在的形态支撑着社会。
  [关键词]自然;人;和谐社会;逻辑支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我们:“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有很多,《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也涉及方方面面,人们从各自的职业出发寻找和谐社会的支点,有人把就业问题的解决作为和谐社会的支点,有人提出“共享繁荣是和谐社会的支点”、“循环经济:矿业融入和谐社会的支点”、“业成为上海构建和谐社会有力支点”、“和谐是发展的支点”等等。的确,不同的行业及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建设和谐社会的支点是有差异的,但总有共同的、贯穿于社会发展过程始终的支点。围绕着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开展工作,才能万众一心建设和谐的社会。
  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就是和谐社会的根基,是支撑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客观条件,是和谐社会的最终决定因素。《汉语词典》把“和谐”解释为“配合得适当和匀称”。这说明和谐是一个关系范畴,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协调、有序的状态。那么,“社会和谐”一方面是指人类社会内部各要素处于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状态,另一方面是指人类社会与周围环境——自然环境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状态。在社会内部,影响和谐的因素很多,个人、群体、经济、、文化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和谐。历史上把正义、真理、、权力、自由、平等、博爱、同情、宽容、诚实、忠诚、团结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现在有人提出制度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笔者认为这些因素归根到底都属于人的因素。在人类社会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上,有些文章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其实,人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遵循着自然的发展,人类“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自然和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所以,自然和人是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
  
  一、自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分工、生产布局和生产发展方向,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们采取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使人们采取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1.自然是一个生态平衡系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即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生存的环境,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然的研究成果表明,自然界是一个生态平衡系统。在生态平衡系统中,各子系统处于自发的协调、有序的状态——和谐发展状态。如果自然生态平衡系统被破坏——处于不协调、无序的状态,就会引起气候异常、洪水泛滥,造成水源危机;土地沙漠化、石漠化,造成物种退化;物种减少、臭氧层变薄,造成能源危机;等等,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发展,造成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不和谐。人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自然的其他子系统共处于一个生态平衡母系统之中.与其他生物和非生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协调发展。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可以促进人类的和谐发展,人类的和谐发展也可以促进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如果自然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将从根本上危及人类的生存发展。
  
  2.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分工、生产布局和生产发展方向。现实的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有机结合而成,是人们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其中,劳动资料包括运输设备、灌溉设备、仓储设备、包装设备、劳动对象的容器、劳动场所、动力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信息传递系统、工具系统等因素。劳动对象是指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对之进行加工改造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包括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已是劳动产品的物质资料)。自然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劳动资料尤其是劳动对象的不同,人们必须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所以,自然条件的差异直接影响社会生产分工、生产布局和生产发展方向。而且,在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大体相同的条件下,自然条件越好,经济发展的速度就越快,反之经济发展速度就慢。虽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国的生产发展逐步打破本国自然资源的限制,但生产的发展仍然受到自然资源的制约。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率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到增产减污。
  
  3.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们采取与自然和谐的生产方式。一方面,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类自身生产的计划性,包括限制生育和鼓励生育;另一方面,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们必须有计划、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人类进入社会(18世纪中叶)后,曾经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结果人类在从自然中获得大量产品的同时,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在不断恶化。为了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有时我们付出的代价比从自然中得到的要多得多。1972年联合国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必须承担维护自然的义务。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我国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4.生态平衡决定人们采取与自然和谐的消费方式。消费是由生产决定的。自然生态平衡发展决定人们采取与自然和谐的适度消费模式。适度消费,一方面是考虑身体对物质能量的需要,不浪费物质资源,也不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另一方面,人类的消费要在自然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进行。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加强自然环境建设,加强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工作,通过节约型消费模式的建立逐步达到人的生存、享受、发展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相统一。
  由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需要,推动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庞大的上层建筑向前发展,使人类实现由低一级形态向高一级形态的发展。自然则通过对生产力、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影响,使人们采取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发展模式。现在,世界各国都在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我国也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人和谐发展决定社会和谐发展
  
  1.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人口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人首先是自然人,然后是社会人,它是“自然人”、“政治人”、“经济人”、“文化人”的统一。单个的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社会是由个体的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人口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人类社会就是建立在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的基础上,以经济、政治、文化为基本要素有机统一而成的共同体。
  
  2.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马克思主义把人的需要分为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物质需要主要是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需要。精神需要主要是情感、愿望、要求得到满足,以及对文化成果享用的需要,它包括人际交往、情感交流,从事政治、、宗教、、等活动。马斯洛按从低级到高级的顺序,把人的需要分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实际上,人的需要还有现实性需要和理想性需要、个体需要和整体需要之分。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因为人类的需要推动人类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发展,推动技术和精神文化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改变,推动阶级矛盾的解决,推动上层建筑的发展,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阶段不断发展。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由于人类的各种需要,人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见证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观点。
  
  3.个人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个人是体质与心理的统一体。个人自身的和谐包括体质的和谐、心理的和谐以及体质与心理之间的和谐。体质的和谐是指人体内脏各个器官和系统的功能的和谐。人体内脏各个器官和系统的功能的和谐最终表现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使自己精力旺盛地学习和工作。个人心理的和谐是指个体内部心理成分(认知、情感、意志、个性等)的协调统一。体质与心理的和谐,是指体质与心理在本身和谐的基础上互相促进、协调发展,从而使身心的功能得到发挥。个人身心和谐,又与德、智、美紧密相联,所以社会提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也只有各方面和谐发展,才能正确认识自我、认识他人与社会,正确处理自我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的关系,做到与人和谐相处、与社会和谐发展。当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又为个人的和谐发展提供条件。
  
  4.人与人和谐相处、个人与集体和谐发展要求社会公平正义和完善的制度保障。社会公平就是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平等,包括人格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的平等。由于个人的认识、立场等方面的差别,在人与人、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避免不了发生矛盾与冲突,必须建立一套人们共同遵守、体现公平正义、保障和谐发展的完善的制度,才能有效地化解、消弥人与人、个人与集体的各种矛盾,保障人的和谐发展。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制度完善,就是制度内容贯彻公平与正义的精神,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切实体现个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性要求,制度的体系结构保持内在统一、各项制度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制度不完善,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在其他外在因素的作用下,就会出现乏力、变形、失调、冲突等状况。只有制度本身是完善的,社会才能有序运转、和谐发展,才能保障人与人和谐相处、个人与集体和谐发展。
  人作为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所以,开发人的潜能,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途径。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自然和人以直接存在的形态支撑着社会,影响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可以说,自然和人是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张耀灿认为,的传统“和谐文化首先关注的是人的价值”,“以人为根本研究对象,有关道、性、理、心、名等范畴均围绕人的问题而形成”。其次是“注重事物的整体关联性”,“把人类和万物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3]。这表明,中国传统和谐社会思想是构建在自然、人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体现了以人为本、以自然为基础,也说明了自然、人是和谐社会的逻辑支点。只要我们以自然、人的和谐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可以共同构建和谐的社区、和谐的国家、和谐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