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女尊男卑”———当代摩梭社会两性地位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屹琼 刘燕波 时间:2010-08-12

摘 要: 当代摩梭社会并不是许多人想象之中的“母系社会”或“女儿国”, 虽然她还保留着很多传统母系文化, 虽然在这个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自主权和受尊重的程度的确比较高, 但这并非绝对, 这也并不代表着摩梭社会就“女尊男卑”或“重女轻男”,或者代表着这是一个“无父无夫的国度”, 而是“重女不轻男”, 男性在摩梭社会同样发
挥着重要作用,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女性还处于被动或弱势地位, 摩梭社会强调的是两性的平衡与协调, 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女儿国”, 更不是“母权社会”。
关键词: 当代社会; 摩梭社会; 两性地位

A b s tra c t: The mo de rn Mo so so c ie ty is no t“m a triline a l”o r“wom e n2dom ina ted”a smo s t ha ve e xp e c te d w ith its m a te rna l trad itio n s. In th is so c ie ty, wom e n e n jo y comp a ra2tive ly h ighe r s ta tu s, se lf - de c is io n righ ts and re sp e c t, bu t it is no t a b so lu te: it do e snptm e an“wom en a re sup e rio r to m en”o r“wom en a re mo re va lua b le than m en”, o r e ve n“a p la ce w itho u t fa the rs and hu sba nd s ”; in s te a d, m e n a re e qua lly a s re sp e c ted a swom e n, and m e n som e tim e s even dom ina te the so c ie ty wh ile wom e n a re mo re o bed ie n t.So , Mo so so c ie ty emp ha s ize s e qua lity be twe e n wom e n a nd m e n w ith coop e ra tio n andha rmo ny, itps no t a b so lu te ly“wom en - dom ina ted”.
Ke y w o rd s : mo de rn so c ie ty; Mo so so c ie ty; sexua l s ta tu s

        一 问题的缘起
        对于摩梭人, 除了《后汉书》、《华阳国志》等史籍偶有记载外, 最早对其有所研究的是20世纪20 ~30 年代美国学者洛克所著的《西南的古纳西王国》一书。后来, 周汝诚先生和李霖灿先生以及之后的宋恩常、严汝娴等一批民族学家, 对摩梭人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这些调查和研究都是以摩尔根的单线进化学说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及国家起源理论为基础的, 因此,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就成为“早期母系氏族的缩影”[ 1 ]和“活的社会化石”[ 2 ] [ 3 ]及人类曾经普遍存在母系社会的例证。有的学者甚至将摩梭人对女性的尊崇视为“母权”。而摩梭社会中同时存在的母系父系并存家庭(即双系家庭) 和父系家庭则成为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的现实例证。[ 4 ]
此后, 由于摩梭人与世界上主流的父系社会迥然不同的文化及婚姻家庭制度, 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更多的兴趣和关注, 而且很多研究都认为女性在摩梭社会中的地位较之男性更为突出。殊不知在这种表象的背后还存在着与此不同的一面, 摩梭社会早已不是许多人想象之中的“母系社会”或“女儿国”, 虽然她还保留着很多传统母系文化, 虽然在这个社会中女性的地位、自主权和受尊重的程度的确比较高, 但这并非绝对, 这也并不代表着摩梭社会就是“女尊男卑”或“重女轻男”, 或者代表着这是一个“无父无夫的国度”。
        本文并非要否定摩梭女性在其社会中的崇高地位, 而是欲借客观翔实的田野调查资料阐述摩梭两性社会地位的真实状况, 澄清长期以来形成的对摩梭社会的一些偏见或不够客观的观点和态度。
        二 摩梭人概况
        摩梭人是生活于川滇交界泸沽湖周围地区的一个古老的民族, 迄今已有两千多年。摩梭人口共约4万, 云南境内约有2万。摩梭人没有文字, 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为纳西语东部方言。摩梭人同时信仰两种宗教达巴教和藏传佛教。摩梭地区传统上一直保持着浓厚的自给自足的, 以农业为主,畜牧业居第二位。现在, 由于商品经济的,摩梭人还从事商业和业, 且比重越来越大。
        本文以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乡瓦拉别自然村和四川木里县屋角乡利嘉子村为主要的田野调查点。瓦拉别村是温泉行政村的四个摩梭村之一, 地处永宁坝最北边, 与四川前所乡毗邻(以温泉河为界) , 与四川屋角乡也仅一山之隔。瓦拉别村共有58 户人家, 人口约405 人, 是永宁乡中摩梭传统文化保留得较多的一个村子。四川木里县屋角乡利嘉子村距瓦拉别约需步行4~5个小时的路程。利嘉子坐落于群山怀抱的一片凹地之中, 不便, 共25户人家, 约343人, 与永宁在贸易、婚姻等方面的关系较为密切, 文化习俗与永宁摩梭人也大致相似, 但利嘉子摩梭人所保留的传统习俗更多, 母系家庭和走婚者所占比例更大。
        三 当代摩梭社会两性地位状况分析
        1. 感情和婚姻自由, 男女关系平等, 但男“走”女的婚姻方式也使摩梭女性经常处于被动和不利的状态。
        摩梭人的婚姻形式包括走访婚和结婚两种。走访婚, 俗称“走婚”, 是与摩梭母系家庭互为适应的一种婚姻方式, 也是摩梭人主要的婚姻形态。
        对于摩梭人来说, 选择何种婚姻方式和家庭形式是根据需要来定的, 因人而异、灵活自然, 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独儿子必须接媳妇回家, 独姑娘必须招姑爷上门。兄弟姐妹多的只能走婚, 不能结婚, 否则容易产生矛盾。归根结蒂都是为了两性和家庭的平衡与和谐。今天的许多摩梭人仍然认为走访婚的方式较好,因为双方都比较自由, 没有太多的矛盾和纠葛,又有母系大家庭的庇护和关心。因此, 走访婚在摩梭人的婚姻方式中占有较大的比重。2001年, 四川利嘉子村成年人口共224 人, 其中走婚者139 人(包括1 名喇嘛) , 占62.05%; 结婚者14人, 占6.25%; 云南瓦拉别村成年人口共268 人, 其中走婚者(包括1 名喇嘛) 142人, 占53%; 结婚者54人, 占20.14%。
        在摩梭社会里, 没有“贞节”、“从一而终”等伦理观念和“处女”、“未婚妈妈”、“寡妇”等所谓“文明”的父系社会才有的概念。摩梭男女对待感情和两性关系都能够比较自然,也没有性压抑和性否定。他们崇尚感情自由,感情关系不在乎时间的长与短、数量的多与少,纯粹看双方的喜爱程度和意愿, 从来不会有谁去逼迫谁或想要“独占”谁, 更不会因感情而寻死觅活。走婚双方受家庭、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少, 一般只有在男方个人品质有问题的情况下才会受到女方家庭的干涉。因此, 摩梭女性与周围其他民族妇女相比, 大多具有开朗、热情、和蔼的性格, 不会苛求别人或压抑自己,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也相对更好。在我们对永宁妇女所做的一次问卷调查中显示, 大部分摩梭女性睡眠都很好, 没有精神抑郁现象, 而周围有的民族如汉族、彝族妇女中就有不少人由于生活负担重、精神压力大而忧郁、失眠。
        在许多不知情的人的想象中以及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报道中, 摩梭社会是一个在两性关系方面十分开放的社会, 摩梭男女都以拥有很多的“阿夏”为荣。殊不知摩梭社会是一个有着“害羞(摩梭语‘梭夺’) 文化”的社会,有时甚至“害羞”得令异文化背景的人难以理解。不论任何场合, 只要有异性血缘亲属在场,绝对不能提到任何与性有关的话题, 甚至是“处咪” (妻子) 和“汗处巴” (丈夫) 这样在我们看来再平常不过的词语。因此, 摩梭人有一条“禁止在火塘旁谈论性方面的话题”的禁忌。即使是双方关系确定后男方去女方家征求女方母舅同意的时候, 也只字不提此事, 双方自然心领神会。在摩梭村子里, 你也绝对不会看到一对建立走婚关系的异性共同出入。当地摩梭人对来此旅游的甜蜜搂抱在一起的情侣都会嗤之以鼻, 说“好像谁不知道他们是两口子一样, 不会害羞! ”[ 5 ]摩梭走婚关系的稳定除了与感情有关外, 还与年龄和生理有关。一般是从年轻时的不太稳定到中年以后的基本稳定。摩梭社会里也存在着少数“乱走婚”的人,但这是为摩梭人所不耻的, 会遭到谴责。当然这种人不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才产生的, 在其他所谓的“现代文明社会”也同样存在着此类人。摩梭老妇人听到或提到“塞塞” (走婚)一词时都觉得不好意思, 表示唾弃。瓦拉别村有一妇女50多岁了还在走婚, 就被别人嘲笑。
        摩梭走访婚制及其所产生的独特的“害羞文化”, 使青年男女缺乏恋爱的公众空间。走婚前, 双方很难有单独相处和相互了解与交流的空间, 很多人从一开始就跳跃到性关系, 使许多摩梭女性感到不适。而且在走婚方式中, 男性比女性占有更大的主动权, 不管对方是否喜欢自己, 男性都可以主动去“走”女方, 直至打动对方或确定放弃, 而女性有了意中人却只能被动等待, 也许永远都等不来自己最喜欢的人。再加上受程度低, 成人文盲半文盲率高于全国水平, 有相当一部分女性不懂避孕方法, 有些女性可能在双方关系不稳定的情况下就怀孕, 造成人流现象较多或所生的孩子父亲不认。而且她们中的不少人也不了解流产会对生殖健康有何影响和危害, 更谈不上具备保护自己健康的意识。据宁蒗县妇幼保健站1986年的一次调查表明, 在盛行走访婚的永宁乡, 患有各种妇科病的人数高达75%[ 6 ] 。
        2. 摩梭社会和母系大家庭重女不轻男, 追求平衡与和谐, 但仍遵循“男外女内”的分工模式。
        在摩梭社会中, 母系家庭和双系家庭至今仍占有不少比例,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父系家庭。
        瓦拉别村的母系家庭占全村的37103% , 而在摩梭传统文化保留更多的利嘉子村为76%。当然, 在其他一些传统文化保留较少的村子如永宁乡者波村, 就没有如此高的比例。摩梭母系大家庭血缘和财产按母系继嗣, 亲戚以母亲方算, 父亲方不算(但也不能相互走婚) 。在这种以母系血缘为纽带组成的大家庭中, 有一套协调家庭全体成员的伦理道德规范: 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相互尊重、彼此宽容、团结和睦。
        双系家庭, 即母系、父系并存家庭的产生,如前所述, 是由于摩梭人灵活自由的婚姻方式而使母系家庭内部出现了父系血统。在双系家庭中, 一切规则仍然从母系家庭。双系家庭在摩梭社会中占很大比例, 尤其在永宁地区更是如此。如瓦拉别村中有51185% 的家庭属于双系家庭, 其中有入赘的家庭占29163% , 有嫁入的家庭占22122%。而在利嘉子村双系家庭仅占24% , 其中有入赘的家庭占20% , 有嫁入的家庭占4%。由此看来, 即使需要结婚, 摩梭人还是更愿意或更习惯于男方到女方家庭生活。
        父系家庭在摩梭社会特别在永宁乡所占比重较小, 处于绝对弱势。虽然他们已同大家庭分家, 但与大家庭之间的关系仍然十分紧密。
        尽管摩梭女性在家庭中处于较高地位, 但仍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 即“舅掌礼仪母掌财”。家庭内有两位当家人(摩梭语“达布”) : “内当家”由家庭中最精明能干的女性担任, 主要负责家庭生产生活、经济支配等家庭内务; “外当家”由一位能干有威望的舅舅担任, 负责家庭的礼仪活动和对外事务。家庭内的重要事务, 如建房、大牲畜买卖、借贷等, 须由全家成年长辈共同商量决定, 内外当家人都无权自作主张。家庭中有明确的年龄和性别分工, 除了犁地耙田、建房盖屋等重体力劳动由成年男子承担外, 摩梭女性承担了家庭中绝大部分的劳动和事务, 最为辛苦和劳累。尤其是当家的女“达布”, 她往往是整个家庭中每天起得最早的人。而男性较其他社会的责任感更小, 显得轻松、自在和安逸。
        在参与公共事务方面, 从摩梭人担任公共职务的性别比例上可以看出仍是遵循“男外女内”。2001年在云南摩梭人聚居的宁蒗县永宁乡的乡政府内共24 名干部(包括女性5 名) , 其中摩梭人4名, 摩梭女性2名, 担任副乡长和副主任。所辖6个村委会共25名干部(包括女性1名) , 其中摩梭人11名, 摩梭女性1名。
        摩梭社会重女不轻男, 追求平衡与和谐。他们认为最好就是男孩、女孩都有, 没有也不会强求, 而且在母系大家庭中, 姐妹的子女都是共同的, 不必为追求生男或生女而自己多生。摩梭家庭因此具有较强的生育调节功能。摩梭人历史上历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8‰。[ 7 ]摩梭人口保持这一低增长率, 除了其他因素之外,与摩梭家庭没有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据了解, 计生工作在摩梭人中开展得很顺利, 基本上没有超生现象。而在周围的彝族中, 由于重男轻女观念非常严重, 超生现象颇多, 妇女的生育压力很大。
        父亲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基本上是由舅舅所履行。早期研究摩梭人的很多学者认为: 摩梭人“知母不知父”, 没有“父亲”之称谓, 由此父系血缘后代可以通婚, 甚至将其称为“无父无夫的社会”。许多好奇的旅游者脱口而出的第一个问题也常常就是: “摩梭人是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事实上, 走婚双方所生子女主要由女方的兄弟(即小孩的舅舅“阿乌”) 和大家庭抚养和照料, 父亲也会在逢年过节时或不定期地给他(她) 们一点钱或衣服等等, 这要视其情况和“良心”而定, 用摩梭人的话说就是“有多少就给多少”, 不会强求。满月酒在女方家请, 男方家出鸡、羊、鸡蛋、猪脚等, 小孩的父亲要参加, 还要请亲戚来祝贺。其实也就是正式确认父亲的场合。若父亲不认的, 他就不参加, 但他家里母亲或姐妹会去。
        由此看来, 与以父系传统占主导地位的其他社会相比较, 摩梭社会中父亲的角色意识以及对孩子的责任感相对淡一些, 但并不能说它就是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
        3. “既尊又有贬”———摩梭女性地位在两种宗教信仰背景之下所形成的两种相反的状况。
摩梭人信仰达巴教和藏传佛教即喇嘛教两种宗教。两种宗教在摩梭地区都占据重要位置,它们各司其事, 不能相互替代, 其影响渗透于摩梭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
        达巴教是摩梭人本土形成的原始宗教信仰,崇拜、崇拜鬼魂、崇拜祖先。
        摩梭人的祖先崇拜主要是祭祀母系祖先,崇拜女性祖先柴红吉吉美, 颂扬女性祖先的聪明智慧, 以及使摩梭人得以生息繁衍的伟大。摩梭人崇拜的女神有很多, 而在他们心目中, 最为神圣和崇高的是“格姆女神”和“巴丁喇木女神”。女神崇拜最能够反映摩梭传统文化的特征, 体现在摩梭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就是女性地位较高和男女平等, 母亲和女性受到充分的尊重和敬爱。达巴教认为母亲是神圣而伟大的,很多经文中都提到尊奉母亲, 而且其中有6 种经文就是专门为祈求女性健康长寿而作的。因此, 尊奉女性、敬奉母亲, 已成为整个摩梭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观念。
        喇嘛教大约于1276 年从西藏传入永宁。永宁的喇嘛教在本土化的过程当中虽然也不可避免地世俗化了(如喇嘛也可以走婚) , 但喇嘛教宣扬男尊女卑、歧视妇女的一些宗教教义和宗教观念经过七百多年的传承也已在摩梭社会根深蒂固, 对摩梭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摩梭女性的地位造成了不利影响。如摩梭人当中所信奉的投胎转世之说: 男人九代投生, 女人七代投生, 男人比女人大, 女人不能与男人吵架, 说男人的坏话。男人要投生九代才会成为兄弟, 难得投生, 而女人投生七代就可以成为姐妹, 投生快, 所以男人的地位比女人高。经堂也禁止妇女出入。
        由此, 在摩梭人的日常生活中也形成了许多与性别有关甚至是贬低女性的行为禁忌和俗语, 如:
        女人不能杀生, 杀了男人也不吃, 影响男人寿命。女人“不干净”, 不准跨越正房(每个摩梭家庭的正房顶上都插着一根类似经幡的东西, 摩梭语称“甲次次姆”, 它能够保佑家中清静、平安) 和经堂屋顶, 不能睡在经堂里或经堂两侧, 楼下可以, 否则, 家中会不平安。女人的裙子不能挂在院坝中晾晒, 只能晒在后院和角落里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否则对男人不利。女人不能搓麻绳和背带, 会伤及兄弟, 使他寿命短。妇女当家管事, 村民就会吵架不和。
        正是由于摩梭社会同时信仰的这两种宗教对两性特别是对女性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和态度, 使摩梭女性的地位在两种宗教信仰背景之下形成了“既尊又有贬”的两种相反的状况。
        四 结  语
        综上所述,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摩梭社会并非“女尊男卑”或“重女轻男”, 而是“重女不轻男”, 男性在摩梭社会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女性还处于被动或弱势地位, 摩梭社会强调的是两性的平衡与协调,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女儿国”, 更不是“母权社会”。
        同时, 必须看到, 父系制思想已经浸入了摩梭社会。摩梭传统文化虽然在与外来文化发生碰撞之后, 仍然使其文化的核心—母系家庭及走访婚得以延续并保留至今, 但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各种父系社会文化的进入, 父系思想也不知不觉地在母系家园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父系社会所宣扬的“男尊女卑”、“父权”和“夫权”等腐朽的思想观念也已经在威逼、动摇着摩梭男人, 威胁着摩梭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女性的地位。

[ 1 ] [ 2 ] [ 4 ] 严汝娴, 宋兆麟. 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M ]. 北京: 社会出版社, 1984: 3;
31; 294.
[ 3 ] 詹承绪等.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M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6.
[ 5 ] 周华山. 无父无夫的国度? [M ]. 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版社, 2001: 154.
[ 6 ] 张恺悌. 一个母系社会的家庭婚姻与生育———云南省宁蒗县纳西族社会调查[ J ]. 中国人口科学,
1989 (4) : 359.
[ 7 ] 郑凡. 以社区为基础的生育健康[M ].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