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如何构建和谐统计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文艳 时间:2014-10-15

  (1)统计部门最大的权威,就是准确无误的统计数据。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客观描述、真实再现、准确评价和理性分析,并根据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和预警,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可靠统计信息和咨询参考,是统计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要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统计法律体系的建设,积极完善统计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统计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保障统计各方的权利,全力推进依法治统的顺利进行,切实捍卫《统计法》的尊严。二是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统计普法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高遵守《统计法》的意识,建立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三是要打防并举,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违反《统计法》的苗头要及时制止,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大对统计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各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2)统计工作最好的作为,就是提供优质服务。在深度加工统计数据时做到:一是着眼于“快”。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各种统计信息,在第一时间让县领导掌握主要数据和情况。二是着眼于“精”。在统计资料的针对性上下力气,在深度分析上做文章,使信息产品和分析报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化验单”。三是着眼于“准”。解决好三个问题,即如何搞准现行的统计指标,做到“手中有尺、心中有底”;如何搞好统计分析,做到“适销对路、有的放矢”;如何把握统计预测,做到“准确无误、客观权威”。
  (3)统计部门要得到全面加强,就必须借外力推动统计科学发展。统计的发展仅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合理利用外力尤其是部门的力量,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后达到和谐共赢的目的。和谐统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统计环境,要加强统计外部环境的和谐建设,就要做到:一是要加强与部门统计的协调与配合。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唯有与各部门保持良好的协调与配合,创造良好的统计氛围,才能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等统计对象的协调与配合。统计对象作为直接为统计工作提供原始依据的基层单位,对数据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一线生产经营情况,同时积极了解工作情况,统计也将会从单纯为决策服务向社会公众服务转型。统计数据的准确统计对象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全面保证和统计对象的良好关系,从而收集到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和谐统计是统计组织和统计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不懈努力追求的长远目标。统计人有信心、有能力、敢负责任、创先争优,更好地促进“三个提高”。统计人清楚地知道,统计监测的科学性、统计预警的时效性、统计服务的延续性,必将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统计人必将成为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生力军,愿所有统计人在构建和谐统计的伟大征程上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