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郑桂珠 时间:2015-01-02

  摘要从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入手,深入剖析了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从科学规划、改善林分质量、创新管护机制、完善补偿金管理制度、科学利用等方面推进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问题;对策;福建尤溪
  
  根据森林功能的不同,一般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2类。生态公益林是指以维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在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系国土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2]。但是,随着集体商品林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的收益与商品林收益差距拉大,林权单位对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抵触情绪越来越大,盗砍滥伐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屡禁不止,给生态公益林长期保护造成一定困难和压力[3-4]。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调动林权单位保护管理生态公益林积极性,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针对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的进行探讨,并提出几项对策,以期对该县生态公益林建设起到参考作用。
  1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土地总面积34.13万hm2,林业用地面积27.87万hm2,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7.0万hm2,占林业用地面积25.1%。生态公益林主要由自然保护小区、江河两岸、水库四周、城镇周边、国道高速公路两侧的森林以及高山陡坡和部分生态脆弱地带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等组成。生态公益林按级别划分:国家级公益林面积5.36万hm2占76.57%,省级公益林面积1.64万hm2占23.43%;按地类构成划分:有林地面积6.38万hm2占91.13%,疏林地面积200 hm2占0.3%,灌木林地面积3 500 hm2占5.0%,未成造林地面积800 hm2占1.14%,宜林地面积1 700 hm2占2.43%。自2001年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以来,尤溪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产生显著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区内自然生境逐渐恢复,造就许多优美的森林景观,野生动物随处可见,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但由于前期对公益林建设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导致生态公益林规划、建设相对滞后,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功能不完善、管护主体不明确、补偿利用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弊端,以上问题在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以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问题
  2.1区位功能不完善
  由于前期只注重林业经济效益,对林业生态效益认识不足,再加上国家建设日新月异,公益林规划建设未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高速公路两侧、尤溪河两岸一重山、乡镇周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部分用材林未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给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造成一定影响。
  2.2林分质量不高
  现有生态公益林中用材林、竹林、薪炭林、经济林占80%,比重偏大,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用林占20%比重偏小;有林地林分中人工林多、天然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防护效益差,防护功能弱。
  2.3管护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全县80%生态公益林是集体林,产权属于集体。由于目前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利用机制不健全,生态公益林可产生效益没有得到发挥,管护主体缺乏动力和积极性,管护责任不能有效落实,生态公益林成为不法分子盗伐主要目标,生态公益林管护压力越来越大。
  2.4补偿制度不健全
  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大多由财政核拨,由于财力有限,公益林补助仅为105元/hm2,补偿标准偏低,同商品林收益1.5~3.0万元/hm2相比差距很大,并且由于补偿发放渠道不畅通,部分补偿金发放到村里被挪用、挤占,不能补助到林农手里,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管护漠不关心,出现少数人得益在管、多数人无益在看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