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工就业稳定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25

  公共政策在稳定农民工就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着力点也应该是促使企业和农民工参与人力资本投资。

  可从弱化户籍制度背后的福利功能着手,对于农民工融入城市,应该主要发挥户籍政策导向作用,而不是对外来人口的限制功能。如广东省等沿海地区发挥“积分入户”政策的导向作用以及 “积分入学”政策的调剂作用,通过完善居住证制度,逐步形成“行政引导+市场调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农民工融入模式,其政策设计初衷也是通过提高农民工素质实现就业稳定性,通过引进和留住城市产业所需的技能人才,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进程。

  为避免农民工的“半城市化”成为坚固的结构性障碍,可通过整合相关制度,创新城市的服务管理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与市民基本相当的子女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公共租赁住房、就业促进政策、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财力存在差异,在提倡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应该考虑城市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强农民工的分类分层管理服务,有条件、分步骤地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为防止大量农民工集中流向少量(特)大城市,应该在公共政策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设计时,充分发挥公共政策的导向作用。对暂不具备融入城市条件的农民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疏导,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逐步提供与其他市民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城市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可提供差异化的后续公共服务,加速其融入城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