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特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唐圣 时间:2010-09-01


    摘要:审美心理机制在审美主体观照审美客体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支配和调节的作用。对审美心理机制的特性,尤其是遗传性作深入的实证性研究,可以开创审美学研究的新局面、新视野、新方向。本文阐释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机理假说原理及其显著的特征。这为揭示审美心理结构的奥秘,原始文化的研究,审美心理发生机理的建构,文化的承传、交流、融合、创新、……都有着导向性的建设意义。

    关键词:审美心理  遗传  原始思维  显隐渐变  原始文化

    对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属性的深入剖析,给审美领域尚有争议的难以解释的问题——审美发生的契机是什么,如何理解审美心理发生机理,是否存在审美心理结构……以建设性的导向意义。
    一、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机理假说
    心理活动是人脑特有的一种高级机能,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活动。支配并反映着审美主体的审美观照或体验的审美心理活动应该也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思维活动。这种审美心理机制实际上是人所独有的一种特别的思维机制——以自我为中心的物我相互渗透的原始共相为显著特征的原始思维形态。由原始人类共同创造的作为原始思维物态化形态的原始文化、文明折射着原始思维有着整个类的特性,并且是原始人类共同的思维模式的映射。它伴随着人类的生生繁衍和人类文明、文化的创新、发展而包蕴着鲜活的生命力。即是说,它随着人类及其所创造的文明、文化的代代承传而始终存在着,并发挥着应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它不可能被消灭或取代,只可能在不同的程度上被压抑、压制和遮盖。作为人类思维发展模式雏形的原始思维始终因为类的根本性存在而随着人类的存在、延续而得以存在和被遗传。根源于原始思维形态的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机理正在此。
    二、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原理阐释
    对审美心理机制遗传原理的阐释,不能仅仅局限于从原始思维与审美发生的关系层面,还理应从思维与心理关系的宏观层面,即从审美心理机制遗传的普适性视阈来对其予以定性和阐析。
    (一)思维机制是心理活动的运载程序
    一切心理活动的展开皆是以某种思维形式的运作为基础的。根据心理活动发生的形式和展开的状态,即意识直接或间接参与心理活动开展的程度,可将其分为显性或隐性的心理活动。显性的心理活动是指受到明显的思维形态的控制,有意识地对来自于外在世界的刺激的一种积极地反映和应对的心理运作型式。而隐性的心理活动则是指在潜伏着的原始思维支配下,来自于外在世界的刺激事体唤起并激活了潜意识领域里经过长期原始积累的思维共相,而以此来观照或体验他在世界的一种心理运作模式。无论是显性或隐性心理活动,都是在某种思维形态所能及的领域内展开相应的心理投射活动。判断某一心理活动的属性是显性还是隐性的关键在于分析和判定支配它的思维形式的性质。
    思维形式变化的根据在于支配其运作的思维机制有所差别或不同。一切心理活动都是受相应思维机制的制约和支持的并且是其最普通最根本的外化表现形式。换言之,任何形式的心理活动都不能够也不可能跳离思维的领域而独立存在和运作。质言之,没有思维机制支配的思维模式的运载,一切心理活动都是僵化的甚至不在场的。因而,对心理活动属性判断的关键之关键在于对思维机制属性的辨别和鉴定。诚然,人类情感领域里的审美心理活动也有其相应的思维机制形式存在并决定其存在状态。
    (二)原始思维是审美心理发生的程序平台
    原始思维是一种独特的思维模式。它对外在世界的物我相融的整体性观照或体验,是以原始共相为其基本呈现形式的。所谓原始共相是指原始思维机制所特有的原始思维形态驱使相对应形式的心理活动对外在世界深入细致地观照或体验之后而直接形成的稳定的共通的永恒的意象积淀物。并且,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它在相应刺激物或情景的诱导下极易被激活,而且不会因为时间、空间、地域、民族、种族的差异而有所丝毫地流变。即它始终具有人类思维型式共通性、普适性和稳定性的显著特征,这就是原始思维机制的本质特征及其外在形式的必然呈现。
    对审美发生问题的阐释的关键就在于准确、详细、清晰地论述如何使由外在世界投影到审美主体鉴赏视域中的形象或形象群成为可供审美主体玩味、感悟、咀嚼的美的意象或意象群的问题。一直以来,关于外在形象怎样转化为内在审美意象的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最为根本的一点就是必须回到支持转化过程的思维机制上来开掘其根源。由外在世界的零散杂乱的形象转化为审美视野中和谐、秩序、匀称、统一的富于生机和美感的意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审美主体在原始思维机制支配下的审美心理活动过程中不断内化整理升华美的过程。其内化的过程性可大致描述为:存在个体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是一个认知、道德伦理和情感需要同时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的综合体。然而,由于条件的差异性,在来自外部世界的某些特殊的形象或事体契合了实践主体的某一思维机制而刺激其对应的心理活动兴奋起来并在一定时限内持续下去,通过心理活动与相应思维机制的频繁交互作用,积淀在意识深层结构中的原始共相经由原始思维机制的激活而被激活并驱使人在原始思维形态域中产生相对应的心理活动和意识亢奋,因而,普通的实践主体就由此而上升到审美主体并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纯的美的愉悦之中。要言之,存在主体的心理活动作用于外在世界之物时,只有激活其原始思维机制来唤起其原始共相的共鸣之后,审美心理发生的契机才开始了现实化,普通的实践主体才开始了向着审美主体的飞跃。这即是审美心理发生的内化机制原理。
    (三)原始思维的遗传特征及其原则
    1、原始思维的遗传特征的表现
    在过程中把握本质,在发展中理解永恒。因此,对原始思维的遗传性及其特征的审视和理解,应该放到思维发展演化的动态的过程中去,这才是的可行的有效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原始思维的遗传特征表现在:
    (1)思维的层次性
    思维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根据思维的进化过程的抽象程度,大致可以从逻辑思维和原逻辑思维两个层次来理解思维的发展历程。逻辑思维是一种高级的抽象的以概念为基础、判断为内容、推理为前提的理性思维型式。原逻辑思维则是一种原始的形象的以物我相融的原始共相为显著特征的感性思维型式。二者看似对立,实则是思维发展过程中相辅相承的不可或缺的两个层次。逻辑思维是人类或是人类个体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积累实际经验改造优化原逻辑思维的必然的历史性结果。而原逻辑思维是支配原始人类或儿童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不但不排斥逻辑思维活动,而且在实际的进化历程中,还包孕甚至包含着逻辑思维的思维模式。这是因为“即使在相当低级的社会集体中,抽象、概念就已经形成着了,尽管它们在一切方面都不能与我们的概念相比,但它们终究是概念。”[1]P446 这即是说,在思维发展的早期阶段——原始思维形态域中,已开始伴随着不同抽象程度的逻辑思维了。只有在原始思维的存在和承传中,逻辑思维才有了生存发展的土壤,并且,逻辑思维只有对原始思维的超越和提升,人类思维才得以发展、成熟。
    (2)思维层次的平衡性
    逻辑思维和原逻辑思维作为思维的两个基本层次,不是互相排斥、否定,而是和谐共同地存在于思维的平衡的张力场中。逻辑思维的存在发展必须以原始思维的存在成熟为前提,而且逻辑思维还是原始思维发展的必然的历史趋向和历史产物。作为必要基础前提的原始思维和作为必然历史结果的逻辑思维的存在发展在其内部机制上是一脉相承的。活跃于原始思维领域的原始共相即使“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受到了或多或少的损害,但并没有被根除,而是与那些服从于逻辑定律的表象并行不悖的。” [1]P452 因而,无论在逻辑思维层次还是在原逻辑思维层面,它们都以不同的形式平行地共处于思维的力场中。即是说,在整个思维的力场里,它们之间始终存在并保持着一种平衡的张力制约并调节着二者的关系、作用、位置。倘若它们之间的平衡性受到破坏——或者任何一方消失,或者任何一方受到强制的弹压——那都会造成整个思维机制的瘫痪和废弃,而致使一切思维活动无从展开和存在。思维张力场的平衡性受到破坏就犹如一个美丽的肥皂泡在张力的挤压下失衡而破裂一样,一切存在转眼间灰飞烟灭。“抽象的和一般的概念一经形成,任何东西也不能阻止它在自己身上保持着属于前时期仍然可辨的痕迹的因素。” [1]P446 由此可见,原逻辑思维和逻辑思维在人类思维发展成熟的进程中发挥着由二者之间平衡的张力所维系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整个思维机制的认识、理解、把握忌顾此失彼、以偏概全。
    2、原始思维遵循的遗传原则
    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一种无形的客观存在。它不但潜在于各类事物现象之中,而且从根本上制约甚至支配着现象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性质。诚然,原始思维的遗传规律制约并影响着原始思维的遗传机制的作用的发挥和效力的生成,其物态化表现形式就是原始思维遗传所应当遵循的根本原则。
    (1)显隐渐变原则
    原始思维在自身发生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在不同程度上伴随着逻辑思维发生发展的痕迹。它们之间是相互平行制衡的,根本不存在谁替代谁的单一发展的存在模式。它们共同遵循着思维演化发展的最基本的规则——显隐渐变原则。所谓显隐渐变原则,就是指事物或现象在自身的整个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实践发展需要相吻合而呈现出的或清晰或模糊影象时所遵循的潜在的一种规则。它之所以能够成为原始思维遗传机制的根本性原则,还在于它从思维发展的动态中恰切地反映了其运作机制的质的规定性和性。
    原始思维是原始人类在原始实践活动中成长起来的一种当在时相当成熟的思维模式。它具有原始人类所特有的“逻辑思维”结构和特征——以我为中心的物我融一,即是说,它不排斥矛盾,也不回避矛盾,而且,认为世界是一个和谐的统一的“我”之世界。它即是我,我即是它,是原始思维逻辑结构的最为根本的特征。原始人类具有强烈的自我中心色彩,一切皆联系于我,一切皆因我而存在。在原始人类的思维结构中,世界、、人、物等元素皆是以原始共相的形式存在、呈现和运作的。以我观物,以物系我的实质就是它十分强调的物我间的高度共存性。在整个漫长的原始思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原始思维始终主要是以显性或较显性的形式支配着原始人类的实践、生活、创造等活动及其从事这些活动时的心理活动机制及状态。这是由因为原始实践活动及其创造的原始文化的原始性本身从根本上决定了原始思维的独特的逻辑构架的特质所决定的。尽管在原始思维演化的历史阶段,必须也只能是原始思维居于重要的支配地位。然而,实践在发展,因其而产生的思维也随之在演进,所以,即使在原始思维自身的进化过程中,它也不是居于一成不变的独霸局面,而是有一个由显性转化为隐性的历史必然的趋向性过程的。
    在原始思维显隐渐变演化的同时,还包孕着逻辑思维隐显渐变推进的客观必然性。原始思维自身所独有的逻辑结构(机制),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演化、充实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以概念为基础的逻辑思维由长期的隐藏中显性化,并不断趋向成熟的过程。这是因为“关于这些人和物的集体表象开始向着我们叫做‘概念’的那个方向发展了。这表象还远不是概念,但把它引向概念的那个过程已经开始了。” [1]P441 可见,逻辑思维在人类思维发端之时,即原始思维发生之时,就已经随之而隐性地潜伏在思维的张力场中。由于人类自身的生理、心理、认知结构未能够成熟、发达,以及实践活动水平的低下和原始,没有能够也不可能充分激发并激活逻辑思维机制,迫使它在原始思维的支配下,长期蛰伏。逻辑思维开始明朗化、显性化的同时,就是原始思维开始明显隐性化的起点。这个演化历程是漫长的,但又是历史必然的。促使这一过程发生并最终实现的原动力及其中介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细致、深入的分工化。这说明了人类已经有了驾驭各种纷繁复杂事体的能力,有了关于各种事物、现象的初步或较成熟的概念,并且能够寻找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事物、现象进行分门别类地归纳和整理。由此可知,社会实践活动精细的分工化就意味着开始打破以原始共相为显著特征的原始思维所主导的局面,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具有抽象性质的概念和简单的推理,这标志着逻辑思维开始被唤醒并逐步确立了思维领域的主导地位。由于越来越发达的社会实践中,原始思维的逻辑结构暴露出了相应的缺陷和不足,呼之而来的就必然是以概念、判断、推理为显著特征的逻辑思维模式。
    (2)淡化与强化:显隐渐变原则的根本特征
    原始思维由显性转化为隐性,逻辑思维由隐性凸现为显性的契机是社会实践的分工化。这一思维领域里的历史性巨变不是偶然的,它有一个长期的积淀过程。这种积淀的过程性呈现出根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原始思维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发达而逐渐被淡化,逻辑思维则因此而逐渐被强化。这里,须先明白:“淡化”不是被抹杀消失,而是一种因失去其彰显性而被隐藏、掩盖却始终存在着的过程性状态。“强化”不是替代剔除,而是一种使始终存在着却被长期隐藏、掩盖的事体更加显性化的过程性状态。这两种状态同时强调了两种思维型式的平衡制约关系及其发展的动态性特征。如图所示:

            










    两种思维型式在不同的思维发展阶段,以不同形式存在,这取决于相应思维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大小、程度。其根源在于社会实践活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和需要。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两种思维型式在不同的演化阶段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并发挥相应作用的必然。质言之,社会实践的永恒决定了两种思维型式存在的永恒。要言之,原始思维机制在思维的整个张力场中,在显隐渐变原则的支配下,以一种被弱化的状态,随着人类生命的延续、承传而一代一代遗传下来。诚然,以原始思维机制为运载程序的审美心理机制也因之而具有种和类的遗传特性。
    三、审美心理机制遗传原理在审美活动领域的意义
    审美活动是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进行精神观照、心灵体验的一种雅致而又错综复杂的关系状态。在这一关系状态持续的过程中,审美的相关的各项内容皆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其中相应地反作用于审美活动。审美活动的存在方式及状态,审美主客体间的关系,审美观照的方式、途径,审美发生的机理、契机,审美心理机制的内涵、本质属性、根本特征、外化形式,审美鉴赏评价系统模型,审美价值取向……都是审美活动领域研究的重要的课题。加之“人的鉴赏功能有一部分是无法选择的,先天不足的人无法成为歌唱家。功能有遗传性天赋性,它只有大小强弱的区别而无正确错误之分。” [6]P19 因此以审美心理机制及相关内容为其研究的切入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社会历史的人始终不能跳离社会历史领域而单独生活、存在。但是,仅有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内容,没有在原始思维机制运载下的审美心理机制的内化,一切审美观照皆成虚无。换言之,只有在审美心理机制的激活状态中,一切社会生活的内容方才变得有意义,特别是审美鉴赏的意义。因此,对审美心理机制,特别是其遗传特性的认识、理解就尤为重要和根本。审美心理机制的遗传原理不仅阐释了审美主体的类的遗传特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依据审美主体内在的原始思维机制阐述了审美发生的内在契机,并为认识、理解、建构审美发生机理开辟了独特的理论研究视野。

    :
    [1] [法] 列维—布留尔著 丁由译《原始思维》[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朱狄 《原始文化》[M] 北京: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1988
    [3] 朱狄 《的起源》[M] 北京:青年出版社,1999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 陶水平《审美态度心》[M]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0
    [6] 李欣复《审美动力学与艺术思维学》[M] 武昌: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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