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快·好·绝:娱乐改写传媒商业精神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支庭荣 时间:2010-08-13

选秀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红楼梦中人,邻女闹凡尘。一出出花样翻新的娱乐节目火爆荧屏,汇成一场由曲水流觞而渐至波涛汹涌的全民狂欢运动。其中,2007年湖南卫视推出的《快乐男声》,突破了行政监管部门设置的多种门槛,几乎复制了2005年“超女”的空前盛况,连续数周问鼎同时段收视桂冠。“娱乐快船”之下,风生水起。

《超级女声》、《快乐男声》、《加油好男儿》、《绝对唱响》等平民选秀类节目,从特性的角度可以归纳为“超、快、好、绝”。它们因所赢得的掌声如潮,而成为当前电视娱乐的标杆。那么,惊涛拍岸之际,大众传媒应如何面对呼啸而来的全民娱乐总动员时代?

受众: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伴随着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腾飞,当年“多快好省”的豪情壮志已经远去,而今“超快好绝”的现实追求已经到来。

当代娱乐节目的通常追溯到1990年3月央视《综艺大观》的开播,这一台将、舞蹈,乃至魔术等形式融为一炉的综艺节目,在单调呆板的视听格局下豁然带来耳目一新的享受而为天下先。国内电视剧的转折点要数1990年播出的《渴望》。其当时产生的巨大反响,用“万人空巷”来形容也都不为过。

弹指一挥间。2004年10月,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名牌《综艺大观》芳华散尽,无奈谢幕。2007年,在黄金档时间观众可以看到20多部不同的电视剧,再也没有一部能像《渴望》那样全年龄段通吃了。

即便以严苛的尺度看,90年代都是一个告别贫困、孕育梦想的伟大时代。1993年央视《东方时空》的开播,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新闻样态和语态。此后“新闻”二字更是被都市报纸放到极大。1996年,在“枪毙”掉两期节目之后,湖南卫视终于推出第一期《快乐大本营》并一炮而红,成功引爆电视娱乐节目狂潮,“快乐”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不知道快乐是否可以像人身权、知情权一样成为一种权利,但是拥有快乐不啻是额外的一笔精神财产。且不说《快乐大本营》作为始作俑者引发的全民娱乐狂想,1999年创刊的《城市画报》,以一句简单主义式的“你快乐吗”的口号,传遍大江南北,可见人同此心。被称为超女教父的魏文彬这样说,让人快乐的人是受欢迎的人,给人快乐的节目是受欢迎的节目,人人都快乐的国家才是强大的国家,这句话道出了小康条件下生活的真谛。

快乐的出场,标志着“我”的需求由“你”和“我”共同满足。我不快乐,是因为你的节目形态不足以让我快乐。这是一场深刻的变革,明星与主持人的庙堂之高,被平民大众的江湖之远彻底颠覆。对快乐的发现,是传媒完成的一次质的蜕变。

娱乐来自人的需求,与新闻无关,与风月无关,它只与媒体无关,与商业有关。快乐可以换金钱。媒体的娱乐生产,其实是整个传媒产业的核心内容。也许纸媒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就能够实现内容产业、创意产业、传播产业的最大化价值来说,对于娱乐性资源的发掘及其价值增量,其实远远超过新闻信息的提供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融入体验的媒体,不会表演的媒体,在产业化的道路上,走得都不够远。

市场:收视率不是万恶之源

快乐不是洪水猛兽,在快乐面前没有准备好才是遇到了洪水猛兽。同样,收视率不是万恶之源,在收视率面前方寸大乱才是“万恶之源”。

“收视率是万恶之源”的说法,来自2005年7月广播电视协会播音主持委员会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上,中国社科院一位学者的发言和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的转引。这句话不无理由,但失之独断。其实没有什么东西无条件地是万恶之源。只有收视率杠杆与唯一的利润目标结合起来,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是显然只管低头赚钱不去抬头看路的情况,并不多见。

为了避免授人以柄,湖南卫视在采取种种手段拉升收视率的同时,也在不断努力地稀释人们谩骂的唾沫。譬如,在“快乐男声”中,传出的绯闻、黑幕不断。从参赛选手的“师生恋”到主持人与选手之间的暧昧传闻,都在节目中反复暗示和澄清,玩着“捉放曹”的游戏。争议性的评委、主持人,也被巧妙地安排进台前幕后,车轮式地击打观众的神经。

同时,湖南卫视在产品设计上,则几乎不停歇地穿插环保、关注弱势群体等公益主题,八荣八耻等思想主题,以及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国粹等文化主题,试图以一种主旋律式的编排,起到某种“寓教于乐”的效果,来回应人们对它的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和幻想一夜成名的批评。误导青少年是一项十分严重的指控,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因此罪名而死,不过,多年主其事者早已湮没无闻,唯有苏格拉底和他的辩证法名扬千古。

追求快乐没有错,只追求快乐可能犯错;追求收视率没有错,唯收视率才有错。收视率凸显了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作用。尽管西方学者对市场的看法有所保留,有的称市场具有天生的不稳定性,有的称市场可能失灵,但是一般来说,市场无疑是效率最高的资源配置方式。夸大市场的危害,夸大市场化的风险,都是多虑之举。

正如报刊的发行量一样,收视率未必是越高越好,市场可以作出调节。享誉世界的美国《生活》杂志,三起三落。最近的一次,2004年10月复刊,2007年4月停刊,高达1900万份的发行量,仍然无法晚会关张的命运。叫好不叫座,乃至一片叫骂声,都是市场反应的一部分。在市场面前,媒体应该而且可以理直气壮起来。

传媒:快乐的底线在哪里

我们崇尚娱乐精神,但是也有边界。成功的商人,不一定是成功的媒体经营者,反之亦然。以香港壹传媒为例,旗下的《苹果日报》、《壹本便利》和《壹周刊》,堪称最“八卦”的媒体。《苹果日报》从横空出世到挤入三甲,在经营的角度上,是成功者;在媒体的角度上,是失败者。这些另类们将香港的媒体环境搅得乌烟瘴气,混浊不堪,让人诟病,超出了传媒运作的伦理底线。

因此而不断地有脱“俗”倡议,在国内呼声较大的是反对记者主持人的低俗化。对此,在网民中其实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据新华网,赞的一方认为,尽管随着社会整体文化素养的提高,以及人们对低级趣味无须窥探,可能队劣等低俗产品慢慢失去兴趣,甚至生厌倦之心,然而,坐等受众口味净化的代价又可能十分高昂,它会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影响到国民的精神状态,从而伴生诸多社会问题。结论是低俗化需要社会干预,不能为了迎合需求而听之任之。

弹的一方则从现实出发,提出不同的节目有不同的受众群,娱乐节目本来就是娱乐大众的,人们平时学习工作累个半死,开机看电视还不能放松一下,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老百姓俗惯了,天天都俗,俗又何妨。华南理工大学李幸教授有一奇文《弱智的电视》,应该说点到了电视的本质。

我们认为,社会越是,对多样性的精神需求的容忍度应当越宽泛。在社会的禁忌之外,条条框框越少越好。否则,发展的成果将不能惠及众生,发展的代价永远提前支付,这未必是一个良治社会的善举。

不过,本文的主旨并不在此。我们要说的是,娱乐化与娱乐节目为报纸与电视间设定了更深的壁垒,“快乐不适用于新闻纸”。理由是,传媒的内容产品主要分为四大块:新闻信息、生活服务、游戏娱乐、视听。对于电视来说,可以将这四大块进一步切分为十几或几十个专业频道之多,而新闻纸始终以新闻为主业,即便娱乐题材,也要包装成新闻出售。上文中所谓的娱乐与新闻无关,也可以作如是解读。

这是新闻娱乐化的要害之所在,是“娱乐”式媒体难以为继的根源。国内新闻娱乐化过了头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都市报游走在黄色新闻的边缘。譬如将《风流埃帅包养“女友翻版”8年》、《美国华裔名记者红装出嫁》等八卦新闻作突出处理,其实走进了误区。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指出,商业在操纵媒体,越来越多的新闻成为广告和娱乐的囚徒。而传媒和传媒商业,是不应该被划上等号的。快乐法则,不能代替新闻鼻和新闻眼。

商业:竞争的走向是品质

如果说新闻是事业,是公共品,那么广告和娱乐就是地道的商业。虽然在市场面前,新闻和娱乐产品近乎没有分别,但是倘若用事业的眼光看娱乐,与用商业的眼光看新闻一样,有着界别模糊之弊。我们不害怕商业,害怕的是对商业的措置失当。

沿着这一逻辑,我们可以断言,国内的电视媒体“快乐得还不够”!纯粹的快乐,被更多的感动中国式主题冲淡了。“犬儒主义”的态度,在娱乐节目中,在电视剧中,在新闻纸的字里行间,都留下了清晰的草蛇灰线。

拿电视剧来说,当下流行的电视剧品种,在国家广电总局弘扬主旋律的三令五申下,最流行的仍然是江山美人剧、青春偶像剧、畸恋伦理剧。一句话,除了“美女与野兽”,都属病态。正如南风窗记者赵灵敏在《电视剧》一文中尖锐抨击的,国产剧铺天盖地的对帝王将相不遗余力的讴歌,掩盖了封建文化中各种泯灭人性的流毒,扭曲了国民的审美趣味和精神追求,的确非国家之福。

这就是说,当中国以近两位数的速度继续崛起时,中国文化尚在转身。2006年,中国大陆最火的电视剧之一《乔家大院》,海外发行收入不足100万美元,业绩表现远远落在《大长今》等韩剧的后面。一位韩国学者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时曾指出,国家的民主、自由和韩剧的发展,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句话未必正确,因为民主、自由与电视剧品质等变量可能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结果,但是它为我们提出了商业精神能够得到有效贯彻的条件问题。

这样一来,娱乐节目低俗化倾向,以及那些歌颂皇权、赞美暴力的影视剧反而往往能创下奇高的收视率的悖论(比如持帝王史观的《英雄》带来的巨额票房),可能是因为市场还未能提供比它们更具有娱乐功能的产品。它们与受众的审美水平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解铃还须系铃人,市场之不足,有待于市场的发育和完善去解决。市场之发育,有待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博弈和演化去实现。

做新闻,讲究独家、深度。做娱乐,同样讲求品质,包括创新、速度、质量和独特性。为受众呈现更好更优的内容产品,是传媒始终不变的商业法则。
 

董月玲《看了又看——韩国学者谈韩剧》,《中国青年报》2005年10月12日;

赵灵敏《电视剧政治》,《南风窗》2007年3月上。

本文发表于《南方传媒研究》(第九辑),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