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小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道之框架研究(下)——以雅安“10•15青衣江水安全事件”媒体报道为例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媒体报道 框架 舆论监督
[摘要]:
本研究以四川省雅安市“10•15水事件”期间相关媒体报道为样本,较为完整并创新地运用框架分析理论,得出以下结论:在针对该事件的媒体报道中,事发地市级官报较之省级官媒和异地媒体反应略显慎缓,并随之对其他媒体的转载产生了影响;而整体媒介报道中市民话语呈现出边缘化态势,市民话语多以两种装饰性角色出现并作为政府“稳压框架”的功能性补充,传统的危机报道模式历历可见;媒介整体能较为客观、完整地报道事件进程,体现出舆论监督的信息传播功能基本发挥正常,但同时或因受政府“危机公关传播”策略影响,媒体的舆论监督批评、教化功能尚显不足,特别是事发地媒体和媒介尚缺乏问题追究意识。
(接上)
分析表(4)可得出:
横向来看,市级官报更多将“政府举措”作为“主要事件”进行报道,而省级官媒和异地报刊均将“停水进程”视作“主要事件”,这反映出事发地媒体更多将危机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视为首位,试图以“稳压框架”的形式建构出一个“象征正义、代表人民利益、应急举措及时有效”的政府形象。而跳出地方政府利益藩篱的异地媒体——代表整个社会较为客观的关注——更为看重危机事态的进展。
纵向来看,“停水进程”成为所有媒体报道中的最主要事件,反映出传媒界整体舆论监督的相对客观性,即凸现了“客观报道框架”。但由于受到传统报道思路的影响,“政府举措”较之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仍然有相对过多的呈现,反应出了国内危机事件新闻报道叙事结构中常见的“稳压框架”。
另外两组显著的数据是“市民评价”和“长期影响”。市级官媒给予了市民一定话语空间,这可能与更高层面的社会稳定需求有关,但是结合前文口语反应可以看出,这个空间仍然相当有限,无论从市民的话语强度还是从话语内容来看,市民言说范围仍然很小,更多是作为一个装饰性的角色呈现。而其他媒体干脆直接忽略掉将其作为“主要事件”呈现,体现出了市民话语占位仍然很弱,在媒体上民间声音的口子开得还很小,再次对比反映出“官民框架”。
而“长期影响”上,19篇样本中只有新华网(成都分社)对“10•15水事件”的长期社会影响进行了关注。比如,文本中有这样的描述:“记者了解到,目前雅安城区取水仍没有备用水源,一旦发生类似事件,城区群众安全饮水仍然面临危机”,但所有媒体报道中基本没有媒体关注泥沙入河后对于周边长期生态环境的影响。说明媒介整体可能基于新闻价值考虑,对影响有限的小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期影响估计的关注度不足,这再次凸显了“新闻价值框架”;而当地媒体和异地媒体对“长期影响”的关注度又有差距,体现出了“地域框架”中隐含的“稳压框架”和“监督批评框架”之别。
从“先前事件”指标进行考量,19篇样本中仅新华社(成都分社)19日的调查性报道《凭经验 按惯例 水库电站岁检酿大祸--四川雅安青衣江水安全事件调查 》一文,从当地公共管理漏洞角度剖析了导致整个事件发生的本质原因,即“检修审批当地做主 ,‘估计不足’”、“公共管理有漏洞,应急预案需完善”[25]——况且这并不能看作严格意义上的“先前事件”,即“距离主要事件较近而与主要事件有间接关系的背景”。其他媒体报道中仅仅大量报道了停水事件本身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电站检修冲沙”,或者具体到是四川华能宝兴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铜头电站检修降水运行过程中,对库区淤沙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造成大量库内淤积泥沙随泄水带入河道,致使雅安市供排水公司不能正常取水制水,给城区广大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停水)”,但没有媒体对真正意义上间接相关的“先前事件”,如奥运时期特殊应急政策对后奥运时期政策存续的影响,以及公共管理中预警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曝露。其中,与该事件相关的“后奥运时期”间接背景,就本可作如下解释:“为了不让安全事故丢人的脸,不让事故破坏中国人享受奥运、收获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兴致,不让事故给北京奥运添麻烦,我们可能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上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一些非常规手段保障奥运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26],这种运动式执法不仅让许多奥运期间绷紧的安全神经随着奥运结束而放松,老问题开始重新爆发,而且可能成为新的安全问题的诱因之一——如“10•15水事件”。
“先前事件”在报道中普遍缺位,反映出媒介整体对此事的追究力度、对事故发生原因的检讨,较之大、中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论监督批判力度、深度,还远远不足,新闻媒体信息传播的功能得到充分展现,但社会教化功能未能真正发挥。
最后,在低层框架研究层面,将19篇样本文本中有关政府作为的描述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以下典型的词、句:“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有力措施”、 “(市委书记)首先爬上水处理平台,详细询问和查看……关切地问到了制水的每个细节”、“全力保证”、“尽最大努力”、“有效地消除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奔赴一线、现场办公”、“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千方百计,迅速采取措施”、“已得到有效处置,群众生活没有因此受到大的影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中”……其中高频词是“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以上关键词、句既完全展现了政府行为报道中惯用套话的传统思路——在具有实际意义的信息前习惯性加上大量美化政府形象的修辞占据有限的版面空间,相对压缩了其他话语占位;并且又一次凸显了其中的“稳压框架”,以政府积极处理突发危机的海量信息强势转移受众对事件深层原因和负面影响的关注。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整个报道中均体现了“负面新闻正面报道”的传统危机报道策略。
四、结果与讨论
前述主要框架研究结果可通过表(5)的归纳统计展现:
表(5)
在上述框架研究的量化、质化分析基础上,研究结果至少可以反映出以下几点问题,试作讨论:
第一,事发地市级官报较之省级官媒和异地媒体反应相对慎缓。
官媒缓报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无论出于任何原因,从结果上说都有悖于其“稳定社会”的初衷。尽管只推迟报道一天,但由于危机关键时期“正规渠道”的“权威话语”信息缺失,对于各种谣言的传布和市民恐慌情绪的蔓延,以及市民有悖于社会稳定的各种行为反应,比如全民疯狂抢购矿泉水等,当地官方信息源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传统做法通常基于以下理论预设[27]:第一,不论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如何,都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和精神上的破坏与损失,危机信息的披露会引起公众的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第二,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的,承认或是公开公共危机,特别是非因素导致的公共危机,有悖于社会主义优越性,存在着高度的政治风险;第三,改革开放后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而经济建设、吸引投资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披露危机信息会影响中心工作。
但是,“在城市生态危机传播中,危机识别信息必须及时、公开传播,它不仅是危机管理者决策的依据,更是公众行动的重要依据……城市生态危机事件影响到数量很大且极为密集的人群,对危机信息的隐瞒和和谎报,都将阻碍信息流的正常运行,产生大量噪音,导致社会恐慌和失控行为”[28]。因此,首先政府作为权威信源,有责任及时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向社会公布“危机识别信息”和“危机应对信息”,以有效地遏制噪音——扰乱社会稳定的谣言。诸如“松花江水污染”、“非典”等前车之辄无数次地告诉我们,瞒报、缓报只能让全社会付出更多的代价。
在突发危机事件中,事发地市级官媒的任何一篇相关报道——代表了当地政府权威信息——都将成为异地媒体报道的重要参照依据,亦是各媒体转载的最重要消息源之一。“10•15水事件”由于自身影响范围有限,事发原因与直接负面影响(江河污染)难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并论,因此官媒缓报造成的社会负面效应还仅体现在事发地,并未造成更大范围的恐慌情绪。但试想,如果青衣江流经更多的省市,如果江河污浊、死鱼漂浮以及后续全城停水反应果真是由化学污染所致,作为最重要信宿(消息源)的市级官媒缺位,又会造成多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对于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出5点意见,其中着重指出媒体应当“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29]。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上已经“逐渐由‘处理’向‘管理’转变,越来越重视信息披露对化解危机的积极作用”[30],自从《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则是例外”[31],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但是遇到具体问题后如何合法、规范、有效地操作,仍是有待改善的问题。
第二,市民话语被边缘化。
通过前述研究发现,无论是事发当地媒体还是异地媒体,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民间话语关注仍显不足。尽管当地媒体版面上不乏“10•15水事件”对当地市民生活状况影响的报道,但是无论从报道数量还是编辑强势上看,都远不及官方话语占位充分。
更为突出的是,在媒介整体相关报道中,民消息源仅以两种“装饰性”角色出现,一是对事态过程作无关痛痒的中性描述,一是正面评价官方应急举措,即作为补充性功能角色出现,为整个报道中既已强势的官方“稳压框架”话语再作补充、证明。
受众从媒体报道中得到的信息无非是“虽然事件对市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由于政府处理措施非常及时有效,市民对政府行为非常满意”之类。但事实确实,一方面,至少有相当部分市民对于官方信息曝露滞后以及当地官报延缓发布重要信息表示不满——从网站相关视频短片中即可直接听到市民愤怒指责的声音;另一方面,“权威信息”滞后事实上已经造成了谣言的传布——无论是哪一方面,都是对于媒体报道中仅仅呈现市民正面评价话语的讽刺。
由此可见,市民形象和话语在报道中的呈现,并不代表市民已经可以在官方媒体上直陈态度,并不代表市民话语已经能以真实的、完整的形态在官媒曝露。市民话语占位仍然很弱,甚至在官方强势信息的包围下,特别是在文本被大量“转载”的“蝴蝶效应”放大影响下,市民话语完全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突发公共事件中,民间批判的声音在官媒上开的口子仍相当小。
第三,舆论监督的批评、教化功能尚显不足。
“10•15水事件”中媒介整体反应比较迅速,也能够对事态进展作出相对全面、客观的报道。但是舆论监督的批判、教化功能体现得还不够,反映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媒体批判功能可能为政府危机公关传播策略所影响。媒体企图通过不断向公众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告知事故最新处理情况,以“稳压框架”的形式塑造政府“积极有效应对危机”的“正义、威严”形象。然而这些海量报道不但挤占了市民话语——特别是批判性话语本身极为有限的版面空间,而且这种“负面新闻正面报道”的形式,又很可能转移市民批判审视事件本身的视线,遮掩人们对危机事件本质的探寻。
在 “10•15水事件”中,当地政府就采取了这种危机公关传播策略。一方面,配合政府应急处理措施实效,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阻止了谣言在更大范围内流传,从社会稳定意义上说确实起到了正面效果。但是,另一方面,却完全可能阻碍媒体批判监督功能的发挥。特别是在“转载”成风的“蝴蝶效应”影响下,市级官媒关于报道处理的任何举措,都可能影响其他媒体对事件性质的认识,以至于最终影响媒介整体的信息情态分布。
即,政府成功的危机公关处理手段,使得正面信息挤占过多媒体空间,难免将舆论批判的声音边缘化。因此在报道中如何平衡政府危机公关传播需要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批判功能的冲突,值得官方媒体反思。
就笔者看来,“政府危机公关传播”本是一个中性词,但是要清楚任何社会公共危机的产生必事出有因。因此,媒体不仅应作为政府的“危机信息代言人”,更应成为社会环境的“守望者”,以批判的眼光审视任何社会公共危机。在实际操作中,从“稳定”角度出发,媒体可以在危机事件期间主要行使“政府危机公关传播”信道功能,而在危机基本平息后又应充分行使监督之批评教化功能。
其次,媒介整体“问题意识”不足。在“10•15水事件”报道中,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功能借助“客观报道框架”正常发挥,但19篇样本中,仅新华社(成都分社)以一篇调查性报道的形式对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管理机制上作了进一步追究,对事件的长期负面影响稍作探寻。除此以外,其他媒体特别是当地官媒的报道,均未涉及对事件深层次原因和长远影响的追查。即使媒介在被赋予更大政治传播尺度的条件下,也没有将舆论监督的批判教化功能真正发挥出来。
然而值得反思的是,近年来安全卫生事故频发生,除了同其所处的特定社会时期相关外,社会自觉的预警机制薄弱更是不容忽视的直接原因。但是往往只有当公共安全卫生事故如“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在社会较大范围内产生影响或后果格外显著时,媒体才会蜂拥而至投入强烈的关注,甚至一时间轰轰烈烈的媒介报道也有助于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
但是,怎样才能让公共卫生危机事件尽少发生,即如何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真正从全社会范围内做好“危机公关”,怎样真正做到由事后追惩转向事前监督预防?这一切和作为社会痼疾监察者的媒介批判教化监督功能息息相关。更值得检讨的是,导致许多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频频爆发的社会深层次原因,特别体现在管理机制方面,往往本质上和小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原因一致——强调如何从小事件中发现安全卫生危机事件的问题本质,以助于建立全社会预警机制,亦是本研究的真正意义所在。(完)
[注释]
[1]注:社会转型在社会学上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社会、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向市场经济、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从乡村社会向城镇化社会、从同质单一性社会向异质多样性社会、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等的转变。目前学术界一般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见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2年5月。
[2]胡正荣、李 舒:《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新闻媒体实力的全面检验》,2008年06月04日,人民网-传媒频道,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7341848.html。
[3]颜烨、韩迪,《转型中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曝光于媒体的社会效应分析》,东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 03期。
[4]岳璐,曾庆香:《矿难报道的框架研究》,《新闻前哨》,2007年6月。
[5]陈新勇 张红霞:《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年11月10日。
[6]张克旭等:《从媒介现实到手中现实——从框架理论看电视报道我驻南使馆被炸事件》,《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2期,第4页。
[7]陈新勇 张红霞:《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年11月10日。
[8]臧国仁等:《新闻媒体与公共关系(消息来源)的互动:新闻框架理论的再省》,陈韬文等主编:《大众传播与市场经济》,香港炉峰出版社,1997。
[9]Allan Bell, The Discourse Structure of News Stoires,In Allan Bell and Peter Garrett(eds.) Approaches to Media Discourse, Blackwell Publishers,1998.
[10]肖洒:《境外中文媒体对中国危机事件的报道研究》,《传媒学术网》,2007-04-23。
[11]注:美国政治学家恩特曼(Entman)将其概括为“破裂的范式”。见潘忠党:《架构分析:一个亟需理论澄清的领域》,《传播与社会学刊》(第一期),转自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5870。
[12]注:编辑强势指版面具有的吸引读者注意的特性。报纸不同的版面或某一版面的不同区域,对读者的吸引力不同,即强势不同。
[13]注:涵盖《雅安日报》、《四川在线》、《新京报》、新华社(成都分社)等19篇当地媒体和异地媒体、网络媒体和纸媒体报道。
[14]注:有知情者透露,16日该报记者作了采访,但“稿件压着,上面还在审”。
[15]注:四川在线(http://focus.scol.com.cn)《雅安青衣江受污染忽然变臭 市区全城停水(图)》一文中这样描述《雅安日报》正式出声前市民的反应:“那些有车族,他们就开起私家车载着水桶、锅盆向郊外奔去。刚刚开了门的商场、超市水架上的矿泉水在迅速减少。急切的人们为购水排队还吵起了架,城区弥漫着焦急、茫然、无奈的气氛……青衣江观景台上拥挤着市民,他们对着浑浊的江水议论着:今天停水我连脸都没有水洗;这水是怎么回事?这江水还能吃吗?……”
[16]注:其中,比如在四川新闻网转载时标题已改为《电站清淤雅安市区停水12小时 市委书记出面致歉》。
[17]注:但此链接现今却再也无法打开。
[18]注:17日,《雅安日报》爆发式新闻报道涌现,到达信息发布峰值,政府官方网站不断更新曝露信息,引起异地舆论监督的关注并成为主要消息源(信宿);截止19日,停水事件基本得到解决后,市级官媒不再作任何后续报道,反倒是异地媒体《新京报》从事件调查全过程的角度对整个事件作了回顾,并提出了自己的独立观点,再次掀起转载小高峰。
[19]钟新:《危机传播研究》第123页,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2005年。
[20]岳璐,曾庆香:《矿难报道的框架研究》,《新闻前哨》,2007年6月。
[21]《没有舆论监督难消社会毒瘤 专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http://www.takungpao.com:10000/gate/gb/www.takungpao.com:82/news/08/10/09/ZM-972258.htm ,2008-10-9。
[22]陈新勇 张红霞:《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年11月10日。
[23]注:因为涉及转载问题很难反映出整个媒体报道的倾向性数据,故本研究特以原创性(内容基本不重叠)文本为对象,三类媒体文本中倾向性占每一类文本的比率,并由此可计算倾向性总合。
[24]陈新勇 张红霞:《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年11月10日。
[25]注:“按照常规,每年的检修应该在汛期,但今年遇到冰灾、地震,又要保奥运用电,公司一直处于抗灾保电满负荷运转,所以检修工作被迫推迟到10月。10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电网计划于本月14日至17日对公司的雨城、铜头电站共用的输电线进行停电检修。因两个电站是共线输电,为了不二次停电,只能两个电站同时放水检修。” ……雨城电站位于雅安雨城区,而铜头电站位于雅安芦山县,按照程序,他们只需要上报所在地的水利主管部门备案即可,雅安市有关部门并不知道。 ……“过去多年,公司的检修备案程序也是这样的,作为来讲,已经是完成了相关手续。我们凭经验,在制定放水方案时只考虑了对下游人畜安全的影响,没有考虑到水库淤积泥沙对下游城市饮水安全的影响。加之今年情况特殊,地震造成了大量的山体滑坡进入河道,对水库内淤积的泥沙量估计不足,所以才导致大量泥沙进入青衣江,造成河水浑浊度剧增。” 见《凭经验 按惯例 水库电站岁检酿大祸--四川雅安青衣江水安全事件调查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0/20/content_10220880.htm。
[26]《置评:应高度警惕安全事故报复性“井喷》,中国江西网,http://china.ynet.com/view.jsp?oid=43454304。
[27]胡正荣、李 舒:《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新闻媒体实力的全面检验》,2008年06月04日,人民网-传媒频道,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7341848.html。
[28]陈力丹、陈俊妮:《松花江水污染中的信息流障碍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6期。
[29]《民意新管道 执政新模式 胡锦涛肯定网络民意合法性》,中国人权网,2008年6月22日,http://www.humanrights.cn/cn/zt/xwgzrd/2008/wlmyztc/t20080622_356712.htm。
[30]胡正荣、李 舒:《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新闻媒体实力的全面检验》,2008年06月04日,人民网-传媒频道,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7341848.html。
[31]陈力丹、陈俊妮:《松花江水污染中的信息流障碍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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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5月。
2,胡正荣、李 舒:《突发公共事件报道:新闻媒体实力的全面检验》,2008年06月04日,人民网-传媒频道, http://media.people.com.cn/GB/40606/7341848.html。
3,颜烨、韩迪,《转型中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曝光于媒体的社会效应分析》,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 03期。
4,岳璐,曾庆香:《矿难报道的框架研究》,《新闻前哨》,2007年6月。
5,陈新勇 张红霞:《媒体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框架研究——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例》,人民网-传媒频道,2008年11月10日。
6,张克旭等:《从媒介现实到手中现实——从框架理论看电视报道我驻南使馆被炸事件》,《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年第2期,第4页。
7,臧国仁等:《新闻媒体与公共关系(消息来源)的互动:新闻框架理论的再省》,陈韬文等主编:《大众传播与市场经济》,香港炉峰出版社,1997。
8,肖洒:《境外中文媒体对中国危机事件的报道研究》,《传媒学术网》,2007-04-23。
9,潘忠党:《架构分析:一个亟需理论澄清的领域》,《传播与社会学刊》(第一期),转自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5870。
10,钟新:《危机传播研究》第123页,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毕业论文,2005年。
11,《没有舆论监督难消社会毒瘤 专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http://www.takungpao.com:10000/gate/gb/www.takungpao.com:82/news/08/10/09/ZM-972258.htm ,2008-10-9。
12,《凭经验 按惯例 水库电站岁检酿大祸--四川雅安青衣江水安全事件调查 》,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0/20/content_10220880.htm。
13,《置评:应高度警惕安全事故报复性“井喷》,中国江西网,http://china.ynet.com/view.jsp?oid=43454304。
14,陈力丹、陈俊妮:《松花江水污染中的信息流障碍分析》,《新闻界》,2005年第6期。
15,《民意新管道 执政新模式 胡锦涛肯定网络民意合法性》,中国人权网,2008年6月22日,http://www.humanrights.cn/cn/zt/xwgzrd/2008/wlmyztc/t20080622_356712.htm。
16,Allan Bell, The Discourse Structure of News Stoires,In Allan Bell and Peter Garrett(eds.) Approaches to Media Discourse, Blackwell Publishers,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