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新模式
内 容 提 要
随着我国监狱工作向“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重点转移,改造在监狱改造罪犯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治本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同时,也将预示着我国监狱工作在积极推进法制化、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更加突出和重视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和。在新的时期,教育改造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也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积极应对新情况,采取新措施,构建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模式,成为当前教育改造工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问题。结合工作实践,本文从“坚持监狱工作宗旨,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新理念”、“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新模式”、“把握教育改造,构建教育改造内容新模式”以及“围绕‘三个有利于’,构建教育改造方法新模式”等几个方面对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新模式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为我国监狱工作向“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重点转移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教育改造 构建新模式
随着我国监狱工作向“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的重点转移,教育改造在监狱改造罪犯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治本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同时,也将预示着我国监狱工作在积极推进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更加突出和重视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改造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也面临着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积极应对新情况,采取新措施,构建教育改造工作的新模式,成为当前教育改造工作实现新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 坚持监狱工作宗旨,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新理念
监狱的职能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根本宗旨和追求目标。教育改造工作作为改造罪犯的重要内容和手段,要实现“改造人”的宗旨,就必须树立的教育改造工作理念。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罪犯首先是人,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人,他们是犯了罪的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问题的人;其次他们通过改造是完全可以改造好的人,完全可以重新塑造为正常的社会人,这应是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理论和规律。从这一理论出发,监狱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全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施人道主义政策,给予人文关怀,坚持人性化的管理、教育和改造。
(二)树立“教育为本”的理念
心认为,影响人的心理发展的主要因素是遗传、教育和环境。一般地说,教育是最重要的因素,可以说人的一生都在不断地接受着教育,教育使人具有人性、智力和能力。因此才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理念。从监狱工作的实践来看,监狱的行刑活动,实质上是一个以强制为前提条件的教育活动,而且强制也是教育。监狱改造罪犯的三大手段,即管理、教育和劳动,实际上都体现着教育的功能,管理是基础,教育是根本,劳动是手段,因此,只有寓教于管,寓教于劳,充分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才是真正坚持“教育为本”。
(三)坚持“依法治教”的理念
《监狱法》作为指导监狱工作的基本,对教育改造工作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教育改造其实就是履行法律职责的一项重要执法活动,是监狱行刑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监很重要的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重教。依法治教就是要按照监狱的各项法规制度去规范、强化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对教育改造工作抓得不紧,抓得不好,是执法不严或违法行政的表现”。因此,就要通过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规范教育执法行为,从而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施教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创新立教”的理念
创新是监狱一切工作加快发展的不竭动力。教育改造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实现创新发展,要根据不断变化发展的国际、国内行刑制度和押犯构成与改造特点等情况,创新我们的教育改造工作理念、内容、方法、机制,使之更加符合“三化”建设的要求,有效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克服因循守旧的僵化思想,坚持扬弃,大胆创新,勇于实践,这样,才能使教育改造工作立于不败之地。
(五)坚持“科技兴教”的理念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同样对教育改造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用科学的理论去认识罪犯,矫治罪犯,指导教育改造工作;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手段,实现因人施教;要把握科学的改造规律,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化;要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信息传播功能,服务于罪犯的改造,提高改造质量。
(六)坚持“社会助教”的理念
社会助教其实质是指教育改造工作的社会化。要积极探索社会化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最大程度地体现社会需求和罪犯需求,以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要增加社会热门行业的技能培训比重,使罪犯所学知识和技术与社会需要相适应;要创新教育形式,如联合办学、远程教育,把封闭式的教育办成开放式的教育;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和社会力量,扩大参与面,形成监狱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互动,使罪犯更多地了解社会,更好地适应社会。
二、牢固树立“中心”意识,构建教育改造工作机制新模式
要坚持以教育改造工作为中心,巩固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维护教育改造工作的权威,发挥教育改造工作的治本作用,就必须对传统的教育改造领导方式、组织管理体制等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起长效的教育改造工作机制。
(一)实施教育改造工作“一把手”工程
从教育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出发,监狱系统的各级主要领导应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教育改造工作负主要责任和第一位的责任。要加大“一把手”对教育改造工作的保障力度、参与力度和调研力度,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供强有力的领导保证。“一把手”要把教育改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带头参与重要的教育改造活动。“一把手”中存在的那种只重视监管安全和效益,忽视教育改造,全面放手给主管领导的思想和做法,必须改变和纠正。
(二)实行教育改造工作“一票否决制”
对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要设置否定考核指标和项目,加大考核奖罚力度,把教育改造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同监管安全、经济任务一样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办学、现代化文明监狱和文明监区创建、个别教育、顽危犯转化及其他重大的教育制度落实和活动中,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在检查考核中屡次存在问题(如连续下发两次以上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可以否定其某一阶段的教育改造工作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教育改造罪犯基本功较差,严重违反教育改造工作制度或教育改造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警察,可视为不称职的表现之一,实行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三)建立“全员施教”的教育改造工作责任体系
监狱的各个职能部门和所有警察,都有参与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职责和义务。要打破部门界线,改变政工、生产经营部门和人员长期不介入教育改造工作的现状,建立“全员施教”的大教育格局和责任体系;要把教育改造任务指标分解,实行责任承包,教育任务完成任务情况要与单位的工作效果挂钩;要建立教育改造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警察教育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要与其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等挂钩。
(四)强化“素质育警”,建立警察培训机制
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教育改造罪犯基本功如何,直接关系着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必须遵循教育者先受教育的规律,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警察的专业素质,要制定长期的、科学的、系统化的警察素质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通过开办专家讲座、高校培训等方法,强化专门培训和新知识、新观念提高,特别是使警察掌握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社会科学的基本原理。要用新的知识武装警察,提高警察在教育改造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方法和能力;省局和监狱要尽量为基层一线的警察提供走出封闭圈,开阔视野,更新观念的机会,丰富他们的社会知识,拓宽教育改造思路,为创新实践提供动力支持。要大力开展“四知道”、个别教育、执法文书等岗位练兵活动,夯实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功。
(五)建立竞争激励机制
要将监狱警察按岗位序列分为看守、管理教育、科研等不同岗位系列,根据岗位风险责任、工作难易和标准高低等因素适当拉开收入档次,实行竞争上岗、风险抵押、目标考核、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要全方位地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办学工作、文明监区创建工作、个别教育工作、“四知道”工作、教育改造工作等优胜单位,以及先进教育改造科、优秀教育改造科长、优秀警察教师、个别教育能手等,分别给予授牌、发证和颁发奖金等奖励。
三、把握教育改造规律,构建教育改造内容新模式
教育改造的内容是教育改造工作的主体,关系到能否实现教育改造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问题。要在把握教育改造规律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创新教育改造内容,使之符合改造人的需要,有利于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一)以学会“做人”为目的,创新罪犯思想教育
罪犯之所以犯罪,其实质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没有真正学会做人。监狱对其实施思想教育,就是要使罪犯学会重新做人,要使罪犯懂得做人的基本准则,明白人生的价值和意义。
1、强化做人规则教育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是说做任何事情必须遵守其规则。同样做人也需要遵守基本的思想和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是人们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经验教训而形成 的大众化、普遍性的社会准则,它需要所有的社会人都要受其约束和管制,否则就要受到规则的处罚。而处罚的目的仍然是要求人们服从规则,遵守规则。一般来讲,做人基本的规则一是德,二是法。德即道德、公德,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是较低层次的社会规范,注重的是修身;法即法律、法规,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是较高层次的社会规范。德是做人的最基础防线,法是做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两道防线都不可逾越,否则就要付出代价。因此,“法德并举”应是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通过做人的规则的教育,使罪犯增强规则意识,学会在规则面前循规蹈矩,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奠定基础。
2、加强人生观教育
人生观即一个人对人生目的、意义的根本看法。人生观主要包括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人生目的和人生责任等。人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才更有意义?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是每个人必须要回答的人生课题。绝大多数罪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未能科学回答和解决人生的这些课题。“吃喝玩乐”成为他们人生的最大追求,为实现其所谓的“人生价值”,就可以不择手段,为所欲为。可以说,错误的人生观,使他们走向人生的歧途。因此,教育改造罪犯的首要问题就是矫正其人生的坐标,把握人生的方向,走出人生的误区,实现人生、人性的重塑。
3、实施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应当列入对罪犯教育的内容。健康教育包括生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两部分;教育的目的是使罪犯了解、掌握身心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健康的心态,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心理健康对罪犯自我调整心理状态,达到心理自我矫治的作用,这已被我们认识和熟悉,但仅有心理健康教育是不完整的。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加强生理健康的教育,因为维护罪犯的生命健康的基本权利,还需要积极教育和引导罪犯关爱自己的生理健康。生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体的生理结构、疾病预防、科学膳食和自我保健等知识。通过教育使罪犯讲究生理卫生,预防减少疾病,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从而提高健康素质,增强体质,更好地关爱自己的生命。
4、开展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是遵循互动、认同、内化的教育规律,将监狱、社会的教育溶化成罪犯自我改造的过程,使施教者与受教者达到心理相容、情感相通、良性互动,充分认识和发挥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体能动性。通过罪犯改造典型教育、演讲、辨论、讨论、现身说法、写新生日记、谈心得体会等形式,使罪犯学会“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自我控制、自我矫治”,调动其“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潜能,增强教育改造的渗透力、感染性和有效性。同时,罪犯的自我教育不是罪犯独自的行动,而是要充分发挥警察的指导性功能,适时对罪犯改造进程和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调节,在互动中实现罪犯的自我塑造。
(二)以“学会做事”为目标,创新文化技术教育
科学文化教育,既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需要,也是提高罪犯智力水平、认知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需要。罪犯不仅要学会做人,更要学会做事,提高做人的本领和技能。因此,要满足罪犯不断增长的求知欲望,真正实现“治心先治愚”的目的,就要求强力实施文化技术教育的创新。
当今社会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交流和信息传播速度加快。要使罪犯的心理与社会保持较为充分的接触,与时代同步,就要求在搞好罪犯基础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罪犯知识的需求,进行一些有特色的教育活动。如开办、机应用、知识、商务知识、股票投资、管理、美术、等特色教育班。通过教育使罪犯观念得到更新,视野得到开阔,掌握更多新知识,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
2、强化技能教育
提高罪犯的劳动技能不仅是监狱生产的需要,也是增强罪犯就业谋生本领的需要,罪犯多数原是农民,因此教育的内容要符合实际,开展一些农民致富门路的教育。如经济动物养殖、经济作物种植、绿色蔬菜栽培,以及木工、电工、砌筑工、烹饪工、农用机械维修等教育,使罪犯真正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刑满后能够较好地服务社会。
3、扶助自学教育
鼓励罪犯自学,是监狱的一项法定政策,即罪犯有选择自学的权利。但是,由于罪犯经济来源有限,许多成人教育的费用难以承担。因此,监狱可以通过建立助学基金等形式,扶助罪犯参加自学教育,对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或毕业文凭的罪犯,给予适当奖励,来调动罪犯自学的积极性。当然,更要给罪犯自学创造好的教育环境,促进罪犯自学成才、自立自强。
(三)以人性化为原则,实施监区文化创新
监区文化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柔性化载体和重要的文化阵地。围绕改造人、造就人的宗旨,从人文关怀出发,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监狱环境与文化,对调节罪犯情绪,潜移默化地教育引导罪犯,陶冶罪犯情操,起着重要的作用。
1、筑牢舆论阵地
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教育人,以先进的文化武装人,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主旋律,抵制和消除狱内消极的文化现象,树立改造的正气、新生的勇气、良好的风气。要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的理论和实践,通过丰富多彩的监区文化活动展现出来,充实罪犯的精神文化生活,抢占教育改造罪犯思想的制高点。要把狱内电视台、广播站、通讯站、图书室等,真正建成弘扬主旋律和改造正气的舆论阵地。
2、开展美育、教育
美育是极其重要的人生修养课。生活中处处都有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的较量,通过教育,使罪犯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美,解决罪犯美丑不分、善恶不分的问题。艺术同样是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的教育形式。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艺术魅力的影响,达到净化心灵,追求崇高之目的。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又在不断丰富着艺术,艺术教育使罪犯懂得生活中的各种艺术,如交友、谈话等技巧,提高艺术修养水平和审美情趣,促进其全面发展。
3、美化监区环境
环境对一个人心理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环境,监狱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通过营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和人际关系,有利于罪犯从“监禁人”向“社会人”的转变。色彩、结构和谐的建筑,绿树成荫、芳草遍地、鸟语花香,对调节罪犯的心境,缓解罪犯紧张、郁闷、痛苦的情绪,引导罪犯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都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围绕“三个有利于”,构建教育改造方法新模式
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重在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手段。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紧紧围绕“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监狱的安全稳定,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改造质量的提高),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改造方法。
(一)充分运用心理矫治这一新型改造手段,服务罪犯的改造
心理矫治作为了一种科学解决罪犯个体心理问题,实施个别化改造的有效方法,已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出诊断、预测、矫正、激励等特殊功效。但在实际运行中,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仍然是比较薄弱的环节。要充分发挥心理矫治的作用,还需要加强以下工作:
1、科学设置机构,配足配强人员
机构设置要形成五级网络:省局成立心理矫治处,监狱成立心理矫治中心,监区建立心理咨询室,分监区成立心理辅导站,罪犯中成立心理自助组。在人员配备上要形成三个层次:省局成立由心专家组成的心理矫治工作指导委员会,监狱配备专职心理医生或心理咨询员,监区配备心理辅导员。从而使心理矫治工作形成网络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管理和动作机制,为心理矫治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2、采取科学的心理矫治手段,提高心理矫治的效果
针对不同心理状况的罪犯,使用不同的心理测评量表,进行科学的心理预测、分析和评估;对顽危犯、心理障碍严重的罪犯,建立起规范、实用的心理档案,并适时组织专家或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心理疾病的会诊,制定和采取科学的方案,给予心理矫治和心理。尤其要对有自杀、行凶等危险的罪犯,及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还要加强对心理矫治个案的研究,不断矫治经验,不定期召开个案研究经验交流会,促进心理矫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硬件建设
监狱、监区都应配备用于心理矫治工作的电脑、测试软件、录音等设备,并形成局域网络,提高心理测试、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实现资源共享。开发研制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心理矫治数据库。
(二)创新罪犯入出监教育的模式和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1、省局成立罪犯入监教育分流中心和出监罪犯回归教育中心。将全省的新收押罪犯和三个月临出监罪犯集中关押,专门组织进行教育。对入监教育分流中心的罪犯,按入监时间、刑期长短、预分流去向等情况进行合理编班,进行系统正规的入监教育,每月分流一次;对回归教育中心的罪犯,按身体状况、改造表现等情况,给予不同处遇,并成立刑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就业信息,搞好罪犯刑释后的接茬帮教。
2、搞好入监罪犯的个体改造预测分析,制定科学的罪犯个体改造预测评估系统。通过调查、谈话、会见等形式,吃透犯情,提出改造预测意见,为罪犯分流到监区后,投入正常改造和警察及时掌握犯情奠定基础。
3、加强对入监教育罪犯的考核验收,保证教育质量。制定科学的考核验收办法,由省局直接负责考核验收,对没有考核验收或验收成绩不合格的罪犯一律不准分流,并进行限期强化教育和补课。
(三)实施顽危犯竟标转化和挂牌攻坚的办法,强化个别教育工作
顽危犯的教育转化是个别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监狱警察教育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功。要全面开展顽危犯转化攻坚活动,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可以把犯罪思想和抗改心理严重、恶习深、危险性大、难改造的罪犯确定省和监狱两级挂牌攻坚对象,通过“招标竞标”、“集体承包”、“领导挂帅”等形式,落实攻坚措施和责任,实行挂牌攻坚。省局和监狱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加大奖励力度,对攻坚成效突出的警察给予重奖,并可授予“个别教育标兵”荣誉称号。
(四)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拓展教育改造时空
电化教育是顺应“科技兴教”战略的必然选择。省局要建立化多媒体电教中心和电教教材库,制作、购进大量生动、鲜活、富有感染力的教育专题片和文娱大片,发放到各监狱进行教育;监狱要成立电视台或演播中心及闭路电视播放系统,形成电化教育网络;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广泛开展远程教育,满足罪犯自学、助学的需要;为提高电教片的制作水平,省局每年可组织开展电教片评比活动。
(五)对罪犯“三课”教育成绩进行科学评估、评定
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为使对罪犯的学习成绩的评定,更加公正合理,更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可以将罪犯的“三课”教育成绩与平时的学习情况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到课情况、课堂纪律、作业完成、单元测试、期中)可占30分,期末考试成绩占70分,采取周评议、月公布、期末评定的办法;评定后的教育成绩作为改造表现评估的重要内容。这样既促进了罪犯注重平时学习的效果,又比较科学地评定罪犯综合学习的效果。
总之,教育改造工作的模式,是随着社会和监狱工作的发展不断创新的一项系统工程。在继承的基础上,实施创新,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发挥其核心作用的客观要求。随着监狱工作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教育改造工作必将会步入规范、科学、文明的发展轨道,教育改造质量也得到极大的提升。
:
《监狱法》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犯罪与改造研究”


![广州青年律师群体政治态度的调查与分析[2]](/d/file/20100707/d463dc1e740ba1cc0117bccc391f1a3d.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