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预防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8-22
  2010年11月6日陕西凤翔县几个中学生在练歌房内聚会,在喝酒、唱歌过程中发生打斗,致使一人被活活打死,其中年龄最小的犯罪嫌疑分子只有15岁;2010年12月11日云南楚雄紫溪中学一位年仅17岁心理扭曲的高中学生,用自己专门购买的水果刀刺向自己同宿舍的两名同学并不治身亡……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再次提醒我们,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关键时期,各方面还很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弱,有很强的可塑性和好奇心,模仿能力很强,很容易受外界的不良影响和感染,也容易受坏人的引诱和利用。
  1.家庭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时下不少人忙于生意挣钱,疏于对子女的教育,顺其自然,放任自流;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使之浪迹社会;不少农民工进城务工,孩子要么成为“留守族”,要么托付给老人或自己的亲朋好友看管,使青少年的家庭保护缺失;还有的为了安心做生意挣大钱,把孩子送到寄宿式学校后,很少过问和体贴孩子,更不用说管他们的学习和教育了;有的家长总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家庭暴力成了家常便饭,使孩子从小在心灵上埋下了暴力的阴影;许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挖空心思逼着孩子上重点学校,孩子犯错误时或者学习差一点,就气愤不已,甚至痛打孩子一顿,致使孩子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负气离家出走在外面游荡,很容易被坏人教唆和利用,也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2.学校保护的缺失。学校是培养人和教育人的主阵地,青少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在学校教育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重智育轻德育、唯分数论好坏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好学生一旦考试落榜,则感前途无望,万念俱灰。差学生则破灌破摔,厌学、辍学,自暴自弃;有些教师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有侮辱谩骂的,这不仅仅对学生是知识和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和人格上的影响,尤其是教师的暴力语言,伤害得是学生的心灵,是内伤,这种内伤不像身体的外伤那样容易被察觉,但它的伤害力是严重的,持久的,甚至影响到学生一辈子的前途和命运,他们会认为自己在老师心目中已经没有什么好感,老师不喜欢自己;还有的教师随意赶走差生,使这些学生害怕挨父母的打,有家不敢回而流入社会,很容易成为不法之徒引诱和教唆的对象,年纪轻轻叼着烟卷,流里流气的,成为社会的危险群体。他们一旦流向社会,受到不良因素的诱发和影响,就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3.社会影响。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青少年也不例外。社会环境中有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积极因素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有重要作用,消极因素有可能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容易使青少年受到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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