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性别视角下透析儒家文化对我国古代妇女思想的禁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冰红 陈兰芳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男尊女卑的思想自古以来就存在,并且严重的禁锢了我国古代妇女的思想。本文通过揭示儒家文化对妇女思想禁锢的现状,从而分析其对妇女思想的发展产生的不良影响,最后通过社会性别理论的分析来提出解放妇女思想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社会性别 儒家文化 妇女思想

  作为在中国运行两千多年的主流思想,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最主要的部分,它既作为上层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也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伦理行为准则。建构在儒家思想基础上的社会性别制度规定了套“最合法”的两性行为模式。这套理论的推行对两性中的女性造成了心灵和身体上的双重创伤。了解女性在这些压迫中的根源,才能够为拜托这些压迫而进行努力的抗争。

  一、社会性别理论的介绍

  社会性别理论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的女权主义运动中涌现出来的。中国是在20世纪90年代在天津开展的“妇女与发展”的研讨班,知道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后,社会性别理论才广泛被为人们所接受。
  性别即是男女之间的差异,分为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生理性别是与生俱来的,不因年龄、种族、财富、地域的影响而改变。而社会性别确是与生理性别是相对的,它是受后天的影响,经过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男性与女性的差异。美国心理分析学家罗伯特·斯托勒(RobertStoller)在1978年出版的《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中说:“人可以谈论男性或女性,也可以谈论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而与解剖学或生理学无关;虽然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在现实中像是一回事,在日常生活中也密不可分地纠结在一起。这项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确认下列的事实,即这两个领域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并不一定像一对一的关系那样紧密相连,而是各自有其独立的内容。” 例如人们会认为男人应该有男人气概或者说男人味,女人应该有女人的气质。男人应该是刚强的有泪不轻弹的,女人应该是温柔软弱的。社会性别理论把两性的关系视为社会关系,通过分析两性的关系,可以发现社会关系形成的根源。

  二、儒家文化对妇女思想禁锢的现状

  儒家文化主张的仁政以治天下的思想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儒家文化当中也存在着影响我国妇女的思想的进步。造成了古代妇女地位的地下,形成男尊女卑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
  战国末期,我国渐入封建社会,封建的礼教开始慢慢的形成,封建礼教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形成的,是统治阶级用来束缚广大人民思想的封建礼仪和伦理道德。。《周易》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三纲五常”的秩序由此而来,“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和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的等关系的人伦行为准则。在这套伦理当中,性别因素是基本因素之一。“三从”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子夏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夫,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 “四德”语出《周礼.天官》:“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从中可以发现其核心的内容就是男尊女悲的思想,女性要服从于男性的统治。
  (二)孔子曰“唯女子难养与小人难养也”和“天尊地卑”与“阴阳和合”
  子贡曰:“君子亦有恶乎?”子曰:“有恶。”“恶称人之恶者,恶居下流而讪上者,恶勇而无礼者,恶果敢而窒者。”曰:“赐亦有恶乎?”“恶徼以为知者,恶不孙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进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矣,其终也已。” 孔子把女子与小人列为同一类人,走进这类人你都会不顺眼,远离这类人你还是会满腹怨言。在孔子的眼里,女性竟是如此的不堪入目,明显的男尊女卑的思想。《周易》将男女比作天地乾坤:“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天地作为大自然的物质存在,本没有太大的尊卑含义。但是在儒家语境中,通过赋予天地不同的地位和价值观并将其与男女关系联系一起,从而构建了男尊女卑,天地之道,抬高了男性的地位,贬低了女性的地位。《汉书》称:“阳为尊阴为卑,卑者随尊,尊者兼卑,天地之道也。是以男虽贱,各为其家阳;女虽贵,犹为其国阴。故礼明三从之义,虽有文木之的,必系于子。” 实则是在“阴阳和合”的招牌下掩盖男女不平等的实质。
  (三)男子休妻的“七出”之条
  古代男子娶妻娶贤,可以千挑万选,可以休妻。其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古代男子休妻的“七出”纸条。“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丈夫可以因为妻子不顺从父母休掉,妻子不能生一儿半女的休掉,淫荡的休掉,身上有疾病的休掉,多嘴背后说别人坏话的休掉,偷窃东西的休掉。可见,妇女不得不顺从丈夫,小心翼翼的生存着,恐出半点纰漏。然而在古代妇女却不能无故离去,更有殉夫想象,这都体现了古代男尊女卑思想。
  (四)妇女“缠足”为变态美
  关于缠足的起始,起源于南唐,南唐后主李煜宠爱坹娘,坹娘能歌善舞,生得十分纤丽,后主“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品色瑞莲,令坹娘以帛缠足,居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坹娘为追求一时的美而裹足,然而由于男子普遍把女子脚小视为一种美,缠足便由时尚变为一种社会风俗,由个别女子对时尚的追求变为了整个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到了明清两代,对于女子缠足的陋习愈演愈烈。清初诗人李笠翁说:“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弱无骨,愈亲愈耐抚摩”,在潮州汕头一带,纳妾必须是小脚,才能做姨娘,否则只能做奴婢。缠足现象加强了对女性的精神和身体上的摧残,使其甘于被奴役的命运,《女儿经》上说“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足,恐她请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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