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专利权的滥用与反垄断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志蒙 时间:2014-06-25
    三、专利权滥用的表现
    (一)通过专利许可扩大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的影响来阻碍竞争
    专利的持有人会通过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与其他的企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这会产生两种关系—横向关系与纵向关系。某一许可协议如果对某些互补关系的活动产生影响,是纵向关系,比如牛奶在车间的杀菌与牛奶的罐装,这是前后的两个过程,但是可以产生互补关系;如果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是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对手,产生的关系则是横向的水平关系,如蒙牛与伊利同时开发一种口味的牛奶。
    如果这些市场竞争主体通过协议达成专利共享产生联合作用,消除相互之间的竞争,扩大市场力量,继而有可能从两方面起到阻碍竞争发展的效果:一方面,延缓或挫伤参与者从事研究开发工作,妨碍技术市场_L潜在的研究开发活动;另一方面,对交易对手从事滥用其市场力量的行为,例如搭售、拒绝转让给竞争对手、索要不合理的高价等行为。专利人可以享有专利权和专利转让后的经济收益,但是,在专利转让中不能拒绝转让给白己的竞争对手以限制竞争,2003年美国思科与中国华为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就涉嫌拒绝转让。
  (二)利用技术标准阻碍竞争
    所谓技术标准,是指一种或者一系列具有一定强制性要求或指导性功能,内容含有细节性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的文件,其日的是让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达到一定安全要求或者进人市场的要求。当某一专利技术称为技术标准后,其他市场主体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满足技术标准的需要,不得不使用该专利技术,因而不再具有选择其他替代专利产品的可能性。跨国公司的逻辑就是这样的:技术研发—申请专利—掌握某一行业的标准。如果在这一行业使用这一标准,就必须向标准的制定人交费。
    利用技术标准阻碍竞争,还表现在在国际贸易当中设置技术壁垒。达不到这一标准,就无法让产品进人彼方市场。比如,前儿年的中国DVD案件。作为DVD的生产大国,中国在每台DVD上仅能收取儿美元的生产费用。在3D标准的通信产业当中,中国的通信企业制定自己的标准,就是防止在技术标准上受制于人。
    (三)不合法的专利获得方式
    通过不合法的方式获得或者转让专利,目的是限制市场竞争,增强专利主体的市场支配地位通常也会被认为是专利权的滥用。在知识产权体系发展较为完善的美国,有较多这样的情况的发生。在美国,通过获得许可然后取消已有的许可、公司与其没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及公司于服务于本公司的雇员之间的专利权转移等情形来达到专利权集中。如果这种专利权集中使经营者取得市场支配力量、获得一种排他性权利,这种行为就应该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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