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为诚信立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邹东向 时间:2014-06-25
 摘 要:诚信是我国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当今诚信缺失频现于商业活动,人际交往,政府行为,学术领域,构成影响社会不和谐因素之一,如何挽救诚信危机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国内的许多学者从道德自律层面探寻挽救诚信危机的方法,从诚信含义、诚信立法可能性、诚信立法必要性和诚信立法实现及意义四个方面探讨,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挽救诚信危机。
  关键词:诚信;诚信缺失;诚信立法
 
  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社会结构相应发生着调整与改革。而与此同时,社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社会意识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尤其是市场经济范畴中对利益的追求深刻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对经济利益的狂热追逐,对物质欲望的不满足,直接而有力地改变了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意识观念,把追求利益作为自身的最大目的,把他人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手段。一切以自身利益为重,这样,必然导致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造成对他人利益的伤害,只尊重经济规律,尽可能地获得最大利润,却不尊重他人利益的获取,致使社会秩序出现混乱。而市场经济又是一种规律经济,在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知觉的忽视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伦理规范,尤其是自身民族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如集体协作的团体精神,见义去利的牺牲精神,忠诚守信的美好品质。这些最能体现中华民族美好品德的传统在当代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令人寒心的滑坡,个人至上主义,金钱万能主义,只要自己能达到目的,可以不守承诺,出现社会道德的失范,其中最突出的,是诚信的缺失。2002年,我国因诚信失范造成的经济损失达6 000亿元,一个让人嗔目结舌的数字。这样的现状,已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
  近年,对诚信问题的探讨日显,且一浪高过一浪,全社会呼唤诚信,当社会在某一个时期,一种资源越来越被人们所呼吁的时候,也就是我们最需要它的时候,也就是这种资源最稀缺的时候。诚信便是如此,诚信是一种资源,是一种美好品德,更是一种底线伦理,对诚信的渴求的背后是诚信资源的缺乏,造成这一现状的根源是在于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人们传统思维遭到新思维的冲击,在转变过中因不能自然过渡而出现断裂,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是规律经济,更应是一种法制经济,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如只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只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自身行为对他人利益的影响,必然会出现经济行为的无伦理,而市场经济又是开放的,自身无伦理的行为会在交往中像波浪一样,一圈一圈的向出堆积,当个人的行为扩大化为集体的行为时,整个经济的无伦理就形成了。
  国内的许多学者也正是把视角置于经济领域中去挖掘经济生活中诚信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探寻一种挽救诚信危机的合理性建构,把这种建构诉求于道德,认为诚信的缺乏是道德的失范所致,应把树立诚信的观念重心放于道德的范畴之内,强化道德意识,树立诚信观念,在经济生活中以道德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把市场经济塑造为一种道德经济。笔者也很赞同,将经济行为道德化,的确是一种最为可取的思维方式,市场经济最终也应以这种形式表现出来。但对国人来说,这一合理性的建构是否能立竿见影,是否能在短时间内将经济行为道德化,无疑,道德面对如此严竣的困难,是无法做到的,更何况,诚信问题已不再仅限于经济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诚信的丧失随处可见,朋友言而无信,社会交往无信,出现的诚信危机已扩展到了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如若把诚信诉诸于道德,笔者以为,诚信不如诉诸于法律,这应是一种更为快捷,更为有效的扭转方法。
  将诚信立法,笔者认为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虽然在我国现阶段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已涉及到了诚信道德,但都显的软弱无力,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因此而对自己的诚信丧失行为认识多深,而照样出现诚信的不在场,究其原因,一是人们法制意识的淡泊,二是诚信都只是零零散散的出现在各项法律中,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制体系,而人们法制意识的薄弱,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识,这样,诚信失范仍然还是一种危机,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挽救,改变这种现状,应该建立一套专门的诚信法体系。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