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晓飞  时间:2014-06-25
  (二)我国户籍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户籍法律制度所具有的问题日益凸显,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我国过去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已经不能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一方面,这一法律制度和其他法律制度相结合,过多地承载了原本不应该由它担负的功能,使户籍法律制度本应该是一个不直接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发挥直接调整作用的技术性法律,成为了一个确定人的身份,进而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直接进行调整,对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直接进行配置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使得根据现行户籍法律制度所获取的人口信息存在失真问题,这样就使其很难为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进而使得户籍法律制度本来应该具有的功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2.户籍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由于对户籍法律制度的定位存在问题,因此,在指导整个户籍法律制度构建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上也自然会产生问题。我国现行的户籍法律制度是以“控制”为指导思想,以“城镇化”为价值取向的,这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今天,这一制度的局限性也进一步暴露了出来。在我国,公民的平等身份和迁徙自由还没有完全实现,并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其他更多的问题,这些都阻碍了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
  3.户籍法律制度具体制度的构建。从“法治”的视野对户籍法律制度进行审视,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在具体的制度层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最突出的就是没有依法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和迁徙自由这样的基本权利,从而使户籍法律制度的本来面目发生了异化。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
  (一)对户籍法律制度进行准确定位
  发挥户籍法律制度的应有作用,首先就要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位。户籍法律制度改革应该从还原其本来面目着手进行,要把强加在其身上的多余功能剥离出来,对其本应具有的功能进行强化,使其真正成为便利行为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及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人口信息的法律制度。

  (二)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
  实践证明,在不同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下,立法者会进行不同的制度构建,从而会对每一个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产生迥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在探讨如何构建我国新形势下的户籍法律制度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有关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的问题,这是我们构建整个户籍法律制度的先决性问题,会对整个制度构建和现实结果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新形势下的户籍法律制度应该以“服务”作为指导思想,将“实现公民的平等权和公民的迁徙自由”作为改革的价值取向,以“服务”和“实现平等和自由迁徙”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来构建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
  (三)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户籍法律制度
  实现户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标,发挥它的功能,更为关键的是具体的法律制度的构建。只有通过详尽而完备的法律规定来为行为主体的权利实现和义务履行提供切实的制度支持和保障,才能实现户籍法律制度的立法目标。
  1.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自由迁徙。公民可以自由迁徙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我国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公民可以自由迁徙,而实际上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因此,为了保护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应该尽快在宪法中将公民的迁徙自由予以明确规定,从而为公民实现迁徙自由提供根本法的制度保障。
  2.加快法工作,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户籍法律体系,最关键的是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以下简称《户籍法》),从而为我国户籍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基本法的支持。对此,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第一,要对我国现有的各种有关户籍的“规定”按照宪法、立法法的规定进行清理。在清理现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对户籍法律制度的科学定位和新形势对户籍法律制度的要求,由法定机关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户籍法》。第二,要按照户籍法律制度是一个“技术性”法律制度的本来面目来构建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要按照新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进行相应的规范设计,同时,在确立立法目标时一定要科学合理。第三,《户籍法》的制定要科学完备、详细明确。如果法律规定有漏洞,规定不详细不明确。那么行为人在具体行为时就会无法遵从。因此,《户籍法》在制定时必须对该范围内的事项全部进行规定.可以参照国外的立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将登记的事项、登记的程序、登记的效力、登记的主管部门、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一一进行规定,不能有立法漏洞。
  3.制定和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除了修改宪法和制定户籍法,还必须制定和完善其他配套的法律制度,如以下两方面就是要重点解决的:一是要逐步取消暂住证制度。暂住证制度是对公民平等权和迁徙自由的严重侵犯,不符合身份平等的原则。管理者在对公民依法进行管理时,应该以身份证为依据,从而真正发挥公民身份证作为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的作用。二是要建立全国的个人信用系统。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对户籍法律制度的要求实现户籍管理的全国联网,建立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从而实现对人口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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