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民法基本原则适用性的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梁华 时间:2014-06-25
  4.民法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表现为不做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正当竞争,反对垄断以及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等等。只有诚实和守信才能够促进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行为的正常进行,一些在这个方面上对经济造成破坏引发恶劣影响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当然不仅仅民法也要讲究这个原则,人们也必须遵守民法的规定,自觉坚持诚实守信,有助于民法的实行。
  5.秩序和道德原则。民法的施行需要符合社会当前的良好秩序和优秀的道德风尚。因为良好的秩序能够稳定社会的发展,坚持优秀的道德风尚能够被人们认可。这个重要的原则引导人们利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力,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从法律和道德方面改善自己,发挥自己的价值。
  (二)民法的适用性
  民法所涵盖的范围是十分大的,所适用的人群和事件也很多,能够大范围的被用来解决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事件的纠纷。民法的适用作为一种国家国家活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实现法律的活动,它不仅具有法律适用的权威性、强制性、程序性和规范性等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它自己固有的特点:(1)民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2)民法适用对象的平等性。(3)民法适用以解决民事纠纷的被动性和主动性。(4)民法适用后果的强制可能性。(5)民法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我国的民法作为法律这个大概念中的一个小概念所起到的作用却难以忽视,适用范围十分广泛,除了要坚持它的几项基本原则之外还要遵循各个法律的从属地位,确保使用法律的时候相互之间不产生冲突。这样才能够最大化的体现出民法的意义和重要性。
  民法也算是一种私法,因为它对于任何一个普通的人都适用。民法规定的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它所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都能够从正面反映这个问题。当然民法也是解决市场经济矛盾的最基本的法律,它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得到完善,所以,凡是存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都需要民法;另一点就是民法作为有实体规定范围的法律,明确了人与人之间复杂关系的内容和平等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作为民法的行为准则具有引领性的作用,在民法的使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民法基本原则作为民法规范之本,对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具体民法规范的立法意图,从而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有重要意义。

  五、结语

  自马尔西安创立民法总论以来,已经过去了1800多年,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民法总论发生了不少变化,例如,通过潘德克吞学者的努力,增加了法律关系制度,法律行为制度等构件,形成权也是罗马人未尝闻的。然而,民法总论在继续发展,一些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制度今后可能发展为未来的民法总论作者要大肆铺陈的制度。我们也期待着新型的民法总论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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