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公民的法律意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司海林 时间:2014-06-25

  三、如何培养我国公民法律意识

  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高屋建瓴地指出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应当十分注重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培养。传统手段如下所列:
  (一)建立、完善并巩固社会主义法治基础
  从国家的角度出发,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除了要丰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实施,而法律实施的效率则依靠于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以及守法观念的升级。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要做到:
  1.有法可依
  即政府组织、职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完善公法、私法体系。法律虽然不可能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完美覆盖,但是通过道德等非正是手段的补充,要在社会上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2.有法必依
  立法机关制定宪法并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制定法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职权,各个机关各司其能,完善监督体制,使权力合法行使、司法公正。党要依法执政,完善自己,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力争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3.完善公民权利义务
  在宪法里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与政治自由,必须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使纸上的权利变成现实的权利。
  4.改革司法制度
  完成由硬性司法向柔性司法的转变,减少死刑的应用,尊重人权。推行制度反腐,加强廉政建设,使司法公正得以真正实现。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
  2.坚持并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由于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我们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且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制
  这是由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国情决定的。要坚持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通过先富带后富,致力于减小贫富差距,最终走向共同富裕。
  (三)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道路
  尊重人权,赋予人民广泛真实的权利与自由,完善民主集中制,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在集中的过程中民主。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
  我国自古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团结一致,亲如一家。在面临外敌侵略时能够团结友爱,一致对外,保卫了国家的统一,领土的完整。
  3.坚持一国两制
  贯彻坚持一个中国、两种制度方针,充分给与港澳人民广泛的自由。
  4.完善基层民主自治
  完善基层选举制度,充分发挥好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等机构。
  (四)加强法制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1.对公民进行维权宣传
  让人民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法律,是公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意识强化
  要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懂得,公权力存在的合法性,主要在于保障公民安全、财产、幸福等基本权利,公权力产生于权利并服务于权利。
  加强公民法律意识,还要十分注重法律教育工作。通过大学法学教育,使潜在的守法人群能够得到系统的爱国守法教育,并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大学生是即将走进社会的生力军,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作为现代化的大学生,具有较好的可塑性,而且大学生数量庞大,进行专业化教育之后,可以形成一股强大的宣传与实践力量。社会需要新鲜血液,法制改革过程中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用法律思想武装头脑的大学生完全可以胜任这样的重任。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道路的助推器。使公民树泣法治观念,树立权利义务观念,形成对法律的信仰,营造出全民的法治氛围,唤起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激发他们对法律的信赖,从而加速完成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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