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县在校生犯罪案件频发应当引起重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傅桂春 时间:2014-10-06

  论文摘要 今年以来,我县连续发生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凸显新的特点,应当引起重视。不同于社会闲散人员,涉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多为高中或中专的在读学生,他们的家长多对其抱有较大的希望,因此,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增加,不但严重影响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前途命运,更影响着未成年人家庭的幸福安宁,同时也破坏了校园蓬勃向上的求知氛围,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在校学生 犯罪 校园

  本文在统计北京市密云县检察院2012年1月至7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础上,归纳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剖析犯罪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作思路,旨在为更好地做细做强本院的未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2年1至7月份,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37人,涉嫌罪名多为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偶有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及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类犯罪案件。其中在校学生犯罪案件8件22人,分别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38%和59.5%,涉及罪名最多的是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体现为学生之间因逞强好胜、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集体相约打群架类案件。

  二、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特点

  (一)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
  2012年1-7月份,我院受理的在校生犯罪案件8件22人,全部为共同犯罪案件,体现出在校学生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一人提议、大家响应,犯罪动机单纯,容易冲动,行为不计后果等特点。如,我院受理的某校三名在校学生盗窃案中,其中一名学生提议想盗窃一辆雅马哈摩托车后,立即得到另外两名同学的响应,并于2012年4月携带压力钳在某小区盗窃成功。窃得的摩托车归提议者使用,问及另外两名跟随者参与盗窃的原因,供述均称同学一提,就一起去了。
  (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案件突出
  在校学生的思想单纯,特别是受“哥们”义气思想的影响较深。一些涉嫌犯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平常关系不错,通常情况下没有纠集在一起实施犯罪的意图,但只要有人提议实施犯罪,其他人随即响应。为了表现自己对朋友的忠诚,不考虑后果,甚至有的同案犯,明知此事不应当参加,但碍于“哥们”义气,碍于情面还是参加,最后造成群体性犯罪案件。如,2012年7月12日发生在某歌厅的寻衅滋事案件中,就是因为一名嫌疑人遇事不冷静,在感到受到委屈时,纠集同学,同学又召集同学,最后聚集成有7所学校、30余名在校生参加的案件。
  (三)周末、假期脱离学校管理时发案增多
  2012年7月12日发生在我县某歌厅的30余名在校生参加的寻衅滋事案件,是我县中学生放暑假的第一天,学生上午刚刚离开学校,下午就发生了群体打架案件。
  我县北庄镇的钱某某等三人,原均是北京市某中等技术学校的学生,平时就经常旷课在家,2012年“五·一’放假期间,相互勾结,到居住地的相邻村落,入室盗窃五起,窃得现金、电脑等财物。经了解,三人属于在放假期间,脱离了学校管理,家长上班家中无人,导致三人起意共同盗窃。
  (四)在校生犯罪案件成绩优秀的学生有所增加
  在以往的在校生犯罪案件中,“双差生”或混文凭的学生占82%以上。而今年以来的在校学生犯罪案件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有所增加,重点高中的学生出现犯罪,在校生中班干部、团员参与犯罪的比例有所增加。涉罪人员中“好学生”的出现,提示我们预防犯罪工作不光要“突出重点”,更要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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