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评教中师生间认知性冲突的实证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8-17
三、研究结果 本次研究从学生样本中共回收有效问卷953份,从教师样本中共回收有效问卷302份。问卷调查结束后,教师和学生样本的全部数据被分别输入 Excel 2000进行统计分析。在分别两个独立样本各个项目描述统计量的基础上,对两个样本的均值按照对应项目逐一进行了差异显著性检验(t检验,双样本等方差假设),结果如下。 (一)师生认知性冲突的主要内容 根据t检验的结果,在以下8个问题中的12个项目上,师生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认知性差异(详见表1): 从上表看出,教师与学生在学生评教问题上确实存在着许多细节上的分歧与观点差异。表中所列出的条目都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显著性水平,有些差异还极其显著(在t检验数据中,P值上标有“,”,表示显著性水平P≤0.05;P值上标有“* *”,表示显著性水平P≤0.01,即有99%以上的把握认为二者的差异是显著的而非偶然的)。 将上述列表绘制成师生主要认知性差异折线对比图(见图1),可以更为直观地看出二者之间的差异。
(二)师生认知性冲突的类型 根据t检验筛选出的12个项目,高校学生评教中的师生认知性冲突主要表现为如下两类。 1.价值性冲突 价值性冲突是指价值观、立场、观念等基本取向上的分歧与差异。表1中的a1、a7、a8、a9、a16、a42和a53等项目属于价值性冲突。在这些价值性冲突中,教师学术自由权利与学生评教权利的冲突可能是最典型的价值性冲突。从根本上说.学术自由是正当的,而学生评教也是合理的,但二者的价值取向与目标却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很容易产生冲突。 在高校学生评教中,除了像价值观这样根本性的认知冲突外,师生之间还存在着诸多理论和认识上的差异与冲突。例如对于学生评教目的与作用的认识与主张,就存在着重大分歧。尤其是性评价与选拔性评价的取向问题,一直是认知性冲突的重要方面。 2.程序性冲突 程序性冲突是指不同个体之间在学生评教的过程、方法、技术等问题上产生的分歧。表1中的 a24、a32、a35、a49和a51等项目属于程序性冲突。 即便师生之间对于学生评教的价值与作用的认识都达成了一致,也会在诸如评什么、谁来评、何时评、怎样评、怎样与处理评教数据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上见仁见智,产生诸多分歧。 (三)师生认知性冲突的程度 根据里克特五点式量表的特点,可以把中位数 3.0看作选择者的态度从不赞成向赞成转变的临界值,而四分位数2.0与4.0可以看作另外两个标志性的分界点。所以,如果两个样本在某一项目上的选择偏好均值分跨于3.0两侧,且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就基本上可以认为这两个样本所代表的群体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根本性分歧;如果两个样本在某一项目上的选择偏好均值居于3.0同侧且分跨于同一四分位数(2.0或4.0)的两侧,且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则可以认为这两个样本所代表的群体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除此之外的具有统计学意义显著性的差异可以理解为一般性差异。 按照上述判断标准,我们可以将表1中的各个认知性冲突项目重新排列如下(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师生之间存在着根本性选择态度差异的项目包括a7、a8、a9和a16等4项,全部是价值性冲突,而冲突程度相对较低的其他冲突则大都为程序性冲突。 四、分析与讨论 (一)师生认知性冲突的特点 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高校学生评教中师生间的认知性冲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相容性程度较高 本次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师生之间的许多意见分歧都是同中有异而又异中有同的,多数项目仅存在着选择偏好程度的差异。除了主要的价值性冲突项目以外,在其他项目上师生之间的基本态度取向都是一致的,不存在完全对立的立场与态度。尤其在程序性冲突上,这种相容性表现得更加明显。例如,在学生评教指标体系问题上,师生们都认为教务处以前制定的评教指标太粗,但究竟设置多少个指标较为恰当?似乎教师们认为指标体系越细越好,而学生们则认为指标体系既不要太简单,也不应当太繁琐。这种可融合性较大的分歧使得双方有可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为冲突的管理提供了较大的协商与调解空间。 2.以建设性冲突为主 高校学生评教中的师生认知性冲突主要为理念、态度、主张等价值与方法论选择方面的内在冲突而非表面性的冲突,因此主要表现为思想隔阂及情感对立,一般较少外部行为的直接对抗。这些内在冲突尽管范围较广、频率较高,但强度较小,所以分歧一般不会沿着惟一的裂缝发生,从而降低了整个冲突的破坏性。 认知性冲突的产生和解决还可能导致创造性地解决学生评教中的一些难题,因为解决冲突的需要能够促使人们改变其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式,引导大家共同寻找更为合理的学生评教方法。不同思想的交流,不同意见的交锋,能使人们对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极易激发创造性思维的“火花”,从而产生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与方案。 (二)师生认知性冲突的成因 1.信息差异 由于信息来源的渠道不同、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偏差与遗漏以及信息的非对称性等各种原因,使得师生双方获得的信息可能存在差异。如果这些差异不能在有效的沟通中得到弥补,就极易产生误会、隔阂乃至成见,并最终表现为冲突。 例如,就学生评教结果而言,评教组织管理者、评教主体和评教客体(教师)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 息不对称。鉴于评教结果具有一定的非开放性,一般学校在反馈结果信息时都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将信息受众的知情权划分为不同等级,有区别地进行反馈。根据化、信息化时代的信息传播特点,学生普遍要求扩大自己的信息知情权。这种反馈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会进一步加剧师生之间的意见分歧。 2.认识差异 即使收集的信息完全相同,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也会在认识上存在差异,从而形成立场、观点和意见上的分歧。例如,很多高校教师都对学生评教感到“不舒服”。有的教师认为学生的认知水平不足以评价学术性很强的大学教学过程;有的教师认为学生的评价不太符合客观实际;有的教师认为学生评教侵犯了自己的教学自由,等等。与此相反,学生群体则认为评教是自己的权利,自己对教师的评价也是公允和客观的。 3.利益差异 高校学生评教中师生间的认知性冲突往往可以找到深层次的利益原因。在市场大背景下,师生群体有着各自不同的现实利益,基于这些利益基础上的认知不可能完全一致。上学收费制度和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的实施,使得大学生对自己的求学成本与收益的关注日益加深,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不断加强。因此,他们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学生评教的必要性及考评性作用十分重视。而教师从自身专业及切身利益出发,强烈反对把学生评教结果与教师工作评估(如教师职称评定、年终评优等)挂钩。因此师生之间在学生评教要否进行以及评教结果如何运用等问题上(a7、a8、a9和a16等项目)的态度十分敏感,存在着根本性的分歧。 五、结论本次实证研究表明,高校学生评教中师生间的认知性冲突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冲突既包括严重对立的价值性冲突,也包括一般性的程序性冲突。总体来看,师生间的认知性冲突仍然具有较高的互容性与管理上的建设性意义。具体分析冲突主体间的差异性因素,有助于对冲突实施恰当有效的管理。 : [1]陈玉琨.评价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薛天祥.高等教育管[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郭朝阳,何燕珍.管理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0. [4]王宪平.学术自由与学生评教[J].教育评论,2002,(4). [5]李英荣,李随成.高校师生冲突的特点、原因及对策[J].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 [6]朱朝旭.内部建设性冲突管理及其方法应用——兼论变革时期的冲突管理[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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