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只眼看高校毕业生“被就业”现象
【摘要】进入了被时代的我们,又开创了一个新名词“被就业”,本文对“被就业”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发现了被就业下的真实根源,并就这一现象的产生及其在社会中体现出来的负面影响,结合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政策 被就业 就业率
近来,南方都市报有一报道称“一高校毕业生发帖仿制了一个新词:‘被就业’。发帖者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已被签署了就业协议书。”然而,高校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产生只能算是一项政策出台后所产生的表象,追根求源,还是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真实写照。
1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就业”现象的产生
政策作为指导社会、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和依据,具有原则性、时效性和灵活性的基本特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我国政策执行中长期存在着的一种普遍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的深入和地方分权的发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非但未能克服,反而有加剧之势,成为影响有效政策执行的一种障碍性因素。
国家主管部门为考核高校工作,出台了许多检测标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就是其中一项。例如教育部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教育部规定包括了“18条挂钩”,要求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低增幅”,到后来,教育部更是规定高校的招生计划要与毕业生就业状况适度硬性挂钩。因此,各大高校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制定出相关对策,要求先签就业协议,否则不发毕业证书。这样的情况在教育部2003年出台规定,高校不能只管扩招不管就业后就开始出现。
2“被就业”现象在社会中体现的负面影响
2.1 直接体现出来的负面影
第一,虚假的就业率有可能误导高校专业的设置和考生专业的选择
虚假的就业率有可能使教育结构方面存在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地调整,误导高校在专业上的设置。而且,“被就业”还会产生错误的报考导向。因为高校就业率,不仅是高校自身成就的重要指标,还是高考报名、专业选择的直接。现在的高考学生,更加注重工作实际和市场需求,任何一项错误信息,都可能将他们“导”入歧途。因此,“被就业”现象是高校对大学生极不负责的一种体现。
第二,学校间的不正当竞争,形成恶性循环
就业率对当前的高等院校来说是举足轻重的。就业率的高低不仅直接与国家拨款数额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影响着一所高校的招生名额。因此,学校为了获得更多的国家拨款而不惜在就业率上“做文章”;一所高校的就业率也是学生、家长选择学校的重要因素,所以,在高校间,为了争取学生资源,学校也都争相弄虚作假,使就业率虚高,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2.2 潜在的、看不见的负面影响
第一,虚假的就业率可能会淡化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程度,当就业矛盾不能及时缓解,就业压力达到极限时,便会激发社会矛盾,引起社会动荡。
第二,虚假的就业率可能会导致社会诚信失衡,社会道德沦陷。如果以虚高的就业率为指引,政府指导就业工作只会越走越偏,各级政府为促进高校生就业所做的努力也将付诸东流。更重要的是,就业率造假,会严重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长此以往,公众对其信任感会越来越低,最终丧失。[1]
3“被就业”现象产生的原因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有关部门就将高校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硬性挂钩,如果毕业生就业率不高,势必会影响学校的招生率,甚至关乎学校领导的升迁。高校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产生只能算是一项政策出台后所产生的表象,追根求源,还是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真实写照。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无非是“利益”的驱动。马列主义经典作家说过,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与自己的利益有关。博弈论认为,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个参加者都遵循力求得到最大利益,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原则。[2]因此,要分析“被就业”现象的成因,就要分析政策执行中各级利益关系机制。
3.1 国家利益与高校利益间的矛盾。
由于国家制度对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格局界定不明确,容易使双方都认为某一利益领域属于自己,从而产生矛盾。从国家的利益出发,国家希望得到最大的回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是体现此回报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从学校的利益出发,学校要不断壮大,就要有源源不断的学生,然而,国家却对招生计划进行控制,就业率低的学校招生计划就少,如此下去,为保证招生计划,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3.2 学校利益与学生利益间的矛盾。
广大考生在选择学校时会以学校名声、学校环境、学校师资力量作为参考,但同时一个学校的就业率更是考生报考该校的首选条件,学校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增强高校间的竞争实力,不惜损坏自己的信誉,并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4.1 高等招生政策及高校专业的设置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
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包分配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再到自主择业。[3]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政策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就业制度。例如,高校应在培养学术性人才的基础上加大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等等。
4.2 当代的大学生要对自身有一个正确的定位
在这个人才济济的时代,却出现了高校毕业生难就业的怪现象,大家在责怪学校不道德行为的同时,也该思考,如果高校生能靠自己的实力轻松就业,那么学校还需要这么大费周折的去“运作”吗?我想,学校高兴还来不及呢!因此,高校毕业生应正确认识自己,切不可眼高手低,要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合理的衡量。
4.3 国家不应该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作为对学校的拨款一项硬指标
中央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说:“我认为不应该把就业率与对学校的评价直接挂钩。尽管它与学校的有关,但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一个硬指标去考核,就会造成负面影响。”
4.4 采取某些手段,增强被侵权者的维权意识
学校编造虚假信息,是为了应付教育部的督促政策,但本质上,最大的受害者还是那些无辜的毕业生,他们的权益被埋葬掉了。因此,当高校毕业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应该采取一些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学生更应该在平时多积累这方面的知识,当自己真正遇到该类事件时才能从容应对。而相关部门则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并不断完善侵权维权方面的、法规。
总之,必须完善就业率统计的方法与监督机制,不能允许学子们的权益被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忽悠掉。不管是强迫的“被要求就业”,还是更离谱的“被欺骗就业”,这种“被”字都不该在一个民主公平的社会里存在。
[1] 扬名.人力资源管理网[2009-9] P.76.http://www.rlzygl.com.
[2] 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77.
[3] 谢萌,蔡琼.我国高等教育招生就业政策与理念的变革[J].煤炭高等教育,2008.2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