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税务部门税收宣传体系之我见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田传斌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将税收宣传开展得如火如荼,为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部门形象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税务机关的宣传工作与纳税人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抓好税收宣传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论文关键词】税法宣传;问题;决策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税务部门的长期努力下,税收宣传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工作层出不穷,这些活动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效果非常明显。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的税收宣传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进入了发展的瓶颈阶段,税收宣传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不明显。如何解决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就成为新时期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税收宣传的内容

  税收宣传狭义上指税法宣传,广义上应包括税务形象宣传、税法政策宣传、纳税意识宣传,三个方面彼此联系、互相依托,既合为一体,又各有区别。
  税务形象宣传是指对税务系统、单位和个人的形象宣传,其目的是树立税务系统亲民、高效、廉洁、权威的正面形象,改变和纠正税务系统在人们心目中的负面形象,提高社会对税务部门的认知度。
  税法政策宣传是指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是税收宣传的骨架,也是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目的在提高社会对税法的了解度。

  二、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税收宣传工作内容、形式单一
  由于对税收宣传工作的规律缺乏必要的研究探索,在具体的税收宣传工作中往往注重声势,流于表面形式,内容缺乏针对性,形式单一,不能吸引宣传对象,特别是纳税人的注意力,税收宣传工作往往事倍功,时效性不强。
  2、税收宣传的主动性较差
  许多税务部门把完成税收计划放在第一位,认为税收宣传只是短暂的临时性工作,因此没有设置专门的宣传机构。而税收征管部门又常常人为地把税收宣传与管理服务割裂开来,认为自己负责的是征收管理,因而缺乏实施税收宣传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税收宣传的实用性较差
  税收宣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而只有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才能谈到守法。从近几年的税收宣传来看,形式重于内容,过分强调“守法”的概念,而对法的本身宣传得较少。如果纳税人连法的基本内容都不了解,又如何能做到守法呢?因此,税收宣传除了应该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之外,要着力提高宣传的实用性,把重点放在如何让纳税人知法、懂法上,让纳税人在宣传中真正得到自己需要的法律知识,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做到自觉守法。当然税务部门在宣传方法和应用上要有讲究,在大力开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宣传的同时,加大对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有选择的向社会曝光一批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震慑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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