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引水工程改造为载体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周颖,黄海峰 时间:2013-02-14

  (二)资金严重缺乏
  洞头乡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乡镇府的财源单一,主要以林木采伐、简单加工为主要税收支柱,一般的经费支出还要靠国家、自治区、市县的财政返还,根本无力负担巨大的水利工程专项经费。调查中笔者感触到,不是乡政府不重视水利设施兴建与维护工作,而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导致必要的水利设施、设备、建材等根本无力购置用于各村屯,因此,近三分之二的村屯附近没有修建起基本的水利设施,更没有消防用水或消防设施,而大部分村寨都是搭建在半山腰上,山泉、低处的小溪、池塘则是居民用水的主要来源。此外,对口支援的上级单位也不多,像笔者所在的单位属于是事业性质,本身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每年拿不出太多的经费用于扶持乡里的各项新农村建设。
  (三)林权改革滞后
  当地正处于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各方林界纠纷不少,包括乡与乡、村与村、屯与屯、户与户之间,历史的和现在的“旧账、新账”,林地涉及自身核心经济利益,村民经常因此而起争执,轻的不断争吵,严重的双方剑拔弩张,发生流血事件。笔者有一次驻村期间就亲自参与到一起广西和贵州两省间山林纠纷的调解工作中,里面关系错综复杂,“剪不断理还乱”,问题通过乡、县、市、区四级地方政府协商都没有办法获得彻底解决,最后只能由国务院出面解决。既然各村各屯各家各户的地界还没有划清,如果要建设饮水工程,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如何协调、分配,这是摆在众人面前的一道复杂算术题。
  四、对策
  (一)科学合理规划
  山区农村引水工程,一般利用附近山上的小溪流或泉水作为水源。属于小溪流的,应选择在其集雨面积范围内,森林植被没有被破坏或破坏较少的,河水没有受污染,长年有较稳定基流,流量满足用水量的要求。在供水区内,需要根据用水量考虑建一个或多个蓄水池,以满足农户集中用水的需要。根据用水户的地面高程,尽可能利用村(屯)旁边自然山坡地形,确定蓄水池点高程和位置。对于无法利用山坡地形建蓄水池的,可以考虑建水塔。水源点和水池点确定后,通过实地测量或利用现有地形图,确定水源点与水池之间的引水高差(水头)和引水管路布置及长度。用反虹吸技术,利用水库之水引至蓄水池,然后铺管道至农户,既方便管理,又节省投资。
  (二)加强统一管理
  为了确保饮水解困工程落到实处,乡政府要按照市、县的部署和要求,把饮水解困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成立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专责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中,要做到领导到位,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重视抓好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施工管理,做好分项分部验收工作,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积极推广新技术,高标准,高要求,认真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好专业施工队,在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条件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必须依靠二次人力运输及用马匹驮材料上山,在悬崖峭壁上炸石劈山开路。
  (三)多方筹措资金
  乡镇党委政府要以引进饮水项目、解决建设资金为突破口,抓住自治区、柳州市实施“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困难工程”为契机,把准上级饮水工程项目资金扶贫方向,及时建立饮水工程项目库,制定项目资金争取激励政策,争取饮水工程项目落户,多方筹措项目资金。设立专账和专户报账的方式,把好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关。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组织引导群众成立饮水工程理事会,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研究制定配套资金筹措、投工投劳的方式以及饮水工程管理等事宜,组织发动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参加饮水工程建设。
  (四)加快林权改革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步伐[2]。乡里、村里要进行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首先选择基础较好的屯作为试点,并召集村民代表开了动员会,向他们讲解相关林改资料,让到场的人畅所欲言。打破集体林地划分条块分割,拿出行之有效的分配方案才行,发展规模林业。笔者认为对于集体林地可以尝试集中经营,让村民参股,收益按股份多少分配,这样既克服了分散使用的弊端,又使村民得利,最终为引水工程建设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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