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5

    [摘要]搞好国有资本整体性监管具有紧迫性,应当从整体上搞好对国有职能资本和国有银行资本两个板块的监管。国有资本监管实践的主体机构是一个有内部层级结构的系统,它具有自身的阶级性和专业性,有必要遵循“五个分开”的原则来设置,还必须将其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发展对国有资本的科学监管方式,不但应当坚持价值监管与使用价值监管的统一,而且应当体现并实现国有资本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属性。
      [关键词]国有资本;监管对象;监管主体;层级机构;监管方式

  一、搞好国有资本整体性监管具有紧迫性
  国有资本是国有资产的关键组成部分。国有资产划分为非经营性的和经营性的两个基本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一是指存在于非物质生产领域,如党政军机关、国有学校、国有医院等各类事业单位的物质财富,它们在使用中被消耗,通常用一点少一点,作为其消费的直接结果,一般不增加新的物质财富和社会价值财富;二是以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形态存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在国家监管下投入物质生产领域生产、流通、分配环节的物质财富,其本质含义是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所有权并投入经济营运的生产资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生产资料以资本形式存在,所以称之为国有资本。它们以生产物质财富和增加社会价值财富为目的,具有生产性和经营性。国有资本是国有经济中最活跃的部分。
  唯物史观揭示出,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定历史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国有资本属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范畴;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尽管十分重要,但是由于不是生产资料,所以不属于经济基础。一个社会的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社会属性,是由这个社会的国有资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性质决定的。国有资本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实现生活共同富裕的主要经济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主要经济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总结历史经验,按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要求,推进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到1997年,工业领域已从1978年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77.6%和22.4%,调整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经济和个体手工业四种经济成分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25.5%,38.1%,17.9%和18.5%。在工业领域,形成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者比例为63.6%和36.4%的所有制基本格局。但是,此后公有制经济比重不断下降。从资本量的角度看,在全国企业实收资本中,国有资本(统计上称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从2001年的占54.1%和11.3%,分别下降到2008年末的33.4%和3.0%,国有资本所占比重明显下降;从从业人员的角度看,由于国有资本有机构成高,其从业人员所占的比重较少,到2008年末,全国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9.2%,集体企业占2.9%,私营企业占4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7%,外商投资企业占11.7%,其余类型企业占21.1%。这就是说,在全国工业企业中,只有12.1%的劳动者是在国有、集体企业中工作,其余的几乎都处在非公有制经济的生产关系中。这是近年来劳资关系出现激化趋势的基本原因。
  由此应当承认,在国民经济中,公有制主体地位已严重削弱。根据我国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当前必须提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紧迫要求,尤其要努力增加国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的比重。我国国有资本所有权归全民所有,具有整体性,同时,又分布在一个个具体的企业单位,因此,增大国有资本比重涉及整体和企业两个监管层面。在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比较关注搞活国有企业,这是有理由的。通过改革,许多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效结合,的确搞活了。但是,也必须看到国有资本占社会总资本的比重严重下降这个事实。这说明,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督存在缺陷,因此,有必要就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二、明确国有资本整体性监管的对象
  1 必须搞好对国有职能资本的整体性监管
  为了实现国有资本与市场经济的高效结合,保证国有资本整体的保值和增值。最基本的是要从整体上监管好国有职能资本的营运。马克思经济学揭示出,经营性资本分为职能资本和非职能资本,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是适用的。国有职能资本是用于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的资本,包括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在当代已扩大到投入服务业领域的许多资本。非职能资本是用于信贷的货币借贷资本,本身不能直接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但是“随着信用的发展,这种货币资本本身取得了一种社会的性质,集中于银行”,客观上起着对社会总资本向各产业部门投入的分配调节作用。国有资本中的非职能资本主要是国有银行中作为社会资本的借贷货币资本(以下简称国有银行资本)。
  弄清经营性的国有资本分为职能资本和非职能资本这种构成,对于搞好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是十分重要的。在唯物史观看来,在社会总资本运动中,商品流通决定货币流通,因而生产和实现商品的资本运动决定货币流通,因此,职能资本的运动对银行资本的运动起决定性作用。虽然后者对前者会有反作用,但是两者之间决定与被决定的基本关系不能颠倒。当社会总资本的运动出现不良状况时,一般来说,前者是原因,而后者是结果。正因为如此,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第一位的是调控好全社会的职能资本。只要全社会总职能资本能够按比例地实现相互之间的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实现良性循环运动,银行借贷资本的运动也就会处在比较稳定的状态。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要促进社会总资本实现稳定的运行,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和调节全社会职能资本的运动。这只有在国有职能资本在全社会职能资本中占较大比重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做到。因为只有在这种条件下,国家才能通过直接拥有的国有资本控制权,主导全社会职能资本的运动。这说明,国家要实现对国有资本的整体性有效监管,首先要搞好对国有职能资本的整体性监管。
  2 确保国家对国有银行资本的绝对控制权
  强调首先要从整体上监管好国有职能资本,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国有银行资本的监管。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银行资本,与现代资本主义国有银行资本相比,有两个重要特征。其一,它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方面,除了执行中央制定的货币政策稳定货币币值,还应有目的地以信贷方式对全社会的职能资本、尤其是对国有职能资本,进行调节分配和监督。其二,它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负有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责任。这种特点决定了国家对国有银行资本需要掌握绝对控制权。毫无疑问,国有银行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自身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一桩桩货币资本借贷行为的效益,这方面有必要学习当代国外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引进所谓国外战略性金融资本,才能实现国 有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如果这样做,显然会弱化国家对金融领域的绝对控制权,而且容易让外国金融垄断资本集团掌握国家的金融情报,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因此,国有银行自身的管理体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特征,不能随意地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接轨”。2007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为发端的世界金融一经济危机,提醒人们应当破除对现代资本主义金融管理体制的迷信。
  3 从整体上搞好对国有职能资本和国有银行资本两个板块的监管及其相互关系
  以上分析表明,由于国有资本分为国有职能资本与国有银行资本,它们在职能性质、营运方式和经济作用等方面具有显着区别,因此国家对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需要在统一的国有资本监管下,分为两个基本板块。国家必须代表广大人民,对这两个板块从整体上掌握完全的、绝对的控制权,并要处理好这两个板块监管之间的内在联系。国有职能资本监管机构要促进国有企业(职能资本)在计划调节下,在国有银行支持下,面向市场投资,搞好自身营运,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全社会职能资本形成合理结构;国有银行监管中心机构,要根据货币流回规律,掌握全社会职能资本的运行态势,不断将信息传递给国有职能资本监管中心机构,由此推进国民经济运动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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