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大利 黄洁 高勇 时间:2013-02-14
    3.1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建议
    (1)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核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大诚信体系相关制度的建立,围绕个人、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明确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人和运行规则,以及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服务和监管,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收益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为社会
信用体系的确立和完善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完善信用服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规划信用服务行业的建立和发展。要完善信用信息传递和网络披露机制,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网络系统,依法实行信用信息的传递和披露,提供查询服务。要在不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建立个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3)加强信用文化建设。要在传统信用的基础上加快建立现代信用观念,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大力普及信用知识,积极开展社会诚信创建活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营造和谐信任的社会环境。
    (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的信用监管体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可靠保障。要建立信用管理机构,一是在已成立的各类行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信用管理协会;二是工商部门作为信用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其作用。
    3.2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特别建议
    (1)建立企业负责人个人档案数据库
    企业负责人个人档案应包括其在担任该企业负责人时的企业信用基本情况。将企业信用记录同时记载到企业负责人个人名下,企业信用就有了明确的责任人;客观上还有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企业家制度。
    (2)建立从事企业信息服务人员数据库
    政府对从事企业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监管薄弱,造成虚假信息泛滥,给社会和经济秩序带来很大危害。如果建立了从事企业信息服务人员数据库,一旦发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出具虚假信息,即宜布对其不信任,对其以后出具的报告不予认可,从而形成有力约束。

    (3)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
    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的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对企业的影响巨大。因此企业违法记录记人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记录企业:所有不良信息记录应完全对被记录企业开放,允许其查询、申诉,以及时纠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差错。
      (4 )建立企业利益平衡机制
    现在守信企业与失信企业利益颠倒,存在失信有利、守信失利的不合理现象。政府部门在处理违法企业时,也是先罚后赔,甚至只罚不赔,守信企业的利益得不到补偿。建立良好的企业信用环境,必须重视和解决企业利益失衡问题。
    (5)建立企业信用教育机制
    当前企业的信用观念十分淡薄,企业内部普遍缺乏信用管理制度,在企业信用认识上也存在误区,相当多的企业错误地将企业注册资本或将企业名称中的“中国”字头,作为衡量企业信用的标准。为此,应加强对企业正面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这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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