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支出/经济增长与贫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颖 时间:2013-02-14

技术示范村,那么该村民收入会有所提高,但是统计上不显著(见表2)。
  模型2里面各调整R2 值都比较大说明模型拟合效果不错,系数为负说明解释变量促进了贫困率的下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政府的扶贫支出从分类看,扶贫发展资金在95%的置信度下促进了贫困率的下降且显著负相关,每增加1%的扶贫发展投资就能促进贫困率下降0.5798%,效果非常明显。而以工代赈和贴息贷款都没有发挥预期的促进贫困率下降的作用。以工代赈滞后一年后,促进了贫困率下降,但统计检验上依然不显著。贴息贷款滞后一年在99。的置信度下对贫困率是显著正相关,说明贴息贷款增加反而促进贫困率的上升。这可能是因为银行风险规避的天性对贫困农民形成排挤效应,使得本应发挥减贫作用的资金因为瞄准的偏差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反而成为增贫的帮凶。专项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促进贫困率的下降,但统计上不显著。

政府扶贫支出从投向看,扶贫投向各领域都促进了贫困率的下降。其中,投向科教文卫扶贫支出滞后一年后对贫困率下降最显著,其次是政府对农业扶贫支出,然后是政府对其他行业扶贫支出。基础设施扶贫支出滞后一年后虽然促进贫困率下降,但统计检验上不显著。
  非政府的扶贫支出,显著降低了贫困率。非政府的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利用外资和其他扶贫资金等。
  政府非扶贫的一般性公共支出都促进贫困率的降低。其中,政府对教育的支出滞后一年后对贫困率的下降最显著,然后是科技支出滞后一年后对贫困率也显著负相关,政府当年的农业支出也显著促进贫困率的下降。
  农民自筹的生产支出也显著促进贫困率的下降。从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看,耕地面积增加能推动贫困率的下降但统计检验不显著,户均人口增加显著促进贫困率上升,户均劳动力的增加显著降低了贫困率。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比重增加对贫困率的下降有促进作用但统计上不显著,可能是因为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比重不多且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没有优势。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的比重对贫困率下降起反作用但不显著,可能与贫困人口参加专业培训比重不高有关(2007年全国农民参加过专业培训的比重为23.4%,而贫困县只有10%,所以对贫困率变化不显著)。意外的是,参加过扶贫项目的农民比重对贫困率下降也起反作用,但没有通过统计检验。这可能是因为这几年参加过扶贫项目的农民比重在下降,也可能真正贫困者没有参与受惠到扶贫项目中。
  从农民居住村庄条件看,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促进了贫困率下降但统计上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已经得到大为改善,发展到现在对贫困影响比较小。村乡镇企业个数在90%的置信度下能显著减少贫困率。农牧业新技术示范村的比重能减少贫困率,但统计上不显著。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支出力度
  从模型1和模型2可以看出:不论是为了经济增长还是减少贫困,政府都应该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公共支出力度,只有政府的强力介入并引导带动各方共同投入,才能更好、更快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政府公共投入是保证贫困农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改善其发展能力和机会的必备条件。
  (二)改变政府公共支出投向
  政府的公共支出,不论是一般性还是专项扶贫支出,从投向看都应继续加大对教育和支农的投入力度。从前面模型我们发现,教育公共支出对经济增长和贫困减缓都是贡献最显著的,教育是真正提高农民人力资本的最有效途径,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贫困减少的核心。政府尤其要重视、加大教育的公共投资,不仅要继续加大义务教育的普及力度,为农民子女上学减轻负担,减少代际贫困的可能性,还要为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提供更多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提供可能。除了教育支出外,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贫困减缓政府还要继续加大对支农的公共投入。农业毕竟还是贫困地区的生存之本,农业还是很多贫困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农业的天生脆弱性需要政府积极投入,对农业进行补贴,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等都非常重要。
  (三)根据扶贫绩效及时调整公共支出结构
  政府的专项扶贫支出,按构成分类必须更多投向扶贫发展资金。从模型的实证结果看,只有扶贫发展资金是对经济增长和贫困减少都显著有效的,以工代赈和贴息贷款不论是对增加农民收入还是减少贫困都效果不佳。但现在我国的财政贴息还是扶贫支出的大头,2002年占到全部扶贫资金的49%,逐年递减到2007年也还占29%。以工代赈则是占比最小的,基本维持在20%左右,到2007年降到15%左右。扶贫发展资金在逐年增加,从2002年占比22%发展到2007年已增加到占比31%左右。退耕还林补助不断增加从2002年11%左右增加到2007年。26%。根据扶贫绩效分析,今后还要继续加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投入,提高其所占比重。贴息贷款作为扶贫支出的重头戏却绩效最差,银行风险规避特性使绝大部分的贴息贷款都没有发放给农民,更多投向工业企业,对农民的排挤效应使其对经济增长和贫困减少都起到负面作用。当下务必对贴息贷款进行改革,应增加小额信贷的发放,使农民真正成为财政贴息的受益对象。以工代赈也必须改革,发展到现在没有特别针对贫困群体的需求来安排项目,目标异化更多沦为一般公共工程,所以对贫困的减缓作用不显著,不能真正满足农民需求,自然也不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退耕还林还草补助作为一项非传统的扶贫资金,虽然不直接用于扶贫,但由于受惠面大,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改变许多贫困地区的发展模式,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加。因此,也应该继续关注退耕还林补助,优化利用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四)发挥政府公共支出引导作用来促进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政府可以加大如农机购买等的补贴力度,鼓励并引导农民增加自筹生产的投入,发挥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其收入提高。同时,也要认识到农民势单力薄,反贫困更多还要靠政府的积极介入和扶持。今后要继续用好非政府的扶贫支出,要为NGO和国际机构在中国的扶贫发挥更好的作用创造条件。政府要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财税、金融方面的支持,因为乡镇企业发展对拓宽农民非农就业的机会,促进其收入增加和贫困减缓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在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大旗下,贫困地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要想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减少贫困,还必须继续加大政府公共支出的投入力度,并通过政府公共支出投向、结构的及时调整引导并鼓励社会更多力量共同参与来实现贫困的终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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