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理论视角解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新农保在2009年全国10%的县(市、区、旗)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并扎实搞好试点工作,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我们扎实推进新农保,是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政府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质变创造条件的表现。
  3.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联结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普遍性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共同具有的,它只能存在于各种特殊事物之中,不能脱离各种特殊事物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与同类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
  新农保要在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后再逐步推广;对新农保试点,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等等,都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道理。
  4.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应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和向前推移。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实行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流动、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变化,传统的农民养老呈现出真空状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期盼,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来源、发展动力、检验标准以及目的和归宿。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历程,也表明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表明我国政府坚持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二、从政治学视角解读建立新农保制度
  1.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现在全国上下正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将会使农民“养老不犯愁”,逐步解除后顾之忧,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2.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我国政府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扞卫者,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的工作原则。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这是国务院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将会使农民“养老不犯愁”,逐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坚持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3.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我国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就是政府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一个重大步骤。政府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政府履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
  三、从经济学视角解读建立新农保制度
  1.建立新农保制度体现了国家财政的作用
  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就是财政。财政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而进行的社会产品的分配。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财政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生活保障体系,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是国家通过财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基准基础养老金,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充分发挥了财政应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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