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经济的滞后性与中国文化的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1、儒家学说思想对中国入的影响根深蒂固,其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儒家学说的历史进步性是无法否认的,儒家解决了人对人的问题,以“温、良、恭、俭、让”为基本方针,其积极作用是促进了和谐的人际关系,消极作用是限制了健康个性的发展,容易使人失掉原则性。同时整个儒家学说不仅很少提到科技经济这方面的的问题,而且明确地表示出对劳动和生产的轻视,这不能不说是儒家的一大错误。爱因斯坦曾指出,衡量一个人价值的第一把标尺是要看他对社会的贡献大小。而在中国,倘若没有人际关系,你就会失去创造活动的基本条件;反之,只要你人际关系好,即使你没有才能,也可以好处多多。因此,人们就不会再去潜心研究、刻苦创造,而不得不用更多的精力和心血去经营人际关系,其结果是大大地削弱了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而人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是社会前进的宝贵动力。人际关系可以使人生财,但绝对生不出创造之才,而搞经济建设需要的恰恰是后者。同时,如果只是一味强调和谐,就必然忽视竞争,而竞争是生物界的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事实,人类就是在竞争中不断进步的。
  2、重情面,讲人情,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以人治代法治,是中国社会的病根之一。重情轻法,不严格依法办事,不遵守交易规则,有章不循,曾导致中国经济领域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必然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近年有学者从经济学层面对腐败现象进行研究分析,得出结论是:在当今中国,腐败行为是一种低成本、低风险,高回报,以最小风险投入取得最大收益的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也正因如此,腐败致使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正常事情不能正常办,导致了一批“蛀虫”对国有企业的恶意经营和对国有资产的大肆侵吞。法律法规在人们头脑中的淡薄,出现了经济领域中的种种“怪现象”:一些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率,排挤竞争对手,公然违背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格法》中关于经营者开展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要求,采取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低价倾销和变相涨价进行非法竞争,无序竞争;为小区域利益,便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在一些地方畅通无阻,走私贩私日益猖獗;企业不规范破产行为,借“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的破产欺诈现象,而无视《破产法》的存在和债权人的利益。有人分析:在企业管理活动中,美国是以“法”为中心的管理,日本是以“理”为中心的管理,中国是以“情”为特质的管理。以法为中心的管理,强调尊重规则和秩序,追求卓越的特征使它一直处于创新管理的领先地位。以理为中心的管理善于对人家成功的管理模式进行改进,追求功利而牺牲道义,追求群体利益而牺牲个人。以情为特质的管理,则注重强调管理的“人和”效应,偏重于人的作用和价值实现,对制度管理和条例管理比较松懈,在强调人事关系方面,理性精神表现得不充分。实践表明,管理社会经济生活应该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企业对外经济行为的管理机制.实施对企业行为的法规化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强制性原则精神为指导,是强化企业管理的关键。
   3、中国文化中的诸多病症体现在中国经济体制上,便使得中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较多缺陷。今天,对于工业化还没有完全实现,仍在致力于缩短传统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和发达工业化国家差距的中国,正面临着工业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双重压力。我们工业经济的管理科学尚未完成,又要提出知识经济下的管理科学,而且我们的不少管理行为还带有长期以来形成的带有浓厚中国文化色彩的农业经济的特征,在这种“多种经济特征”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下,确实使我们的管理很难在较短时间内达到知识经济的要求。中国企业联合会的调查结果表明,国有大中型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一,国有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其二,国有企业负担过重,在竞争中步履艰难;其三,政企不分,国有企业难以挣脱体制的桎梏;其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营者动力不足。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致使我们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分配不公的经济制度使人勤奋无望;非民主化的政治制度束缚人的创造发挥;任人唯亲的人事制度使人才受到排斥压制;僵化陈旧的教育制度使人的创新精神受到限制。

  过去对国有经济的改组,主要是通过计划方式进行的。实践证明,这种由政府“拉郎配”或者说是“用小舢舨焊接航空母舰”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中国必须直接面对造成脆弱性的根源,关键还是要寻求将社会公平、有效的风险分担以及个人责任与激励机制结合起来的制度安排。根本的出路在于打破旧文化传统观念和制度的束缚,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改组,一定要加快以建立业主负责制为核心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废除“市长项目”,把钱花在最有用的地方。为规范市场中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需要首先规范自身的行为,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主要扮演裁判员而非运动员的角色,不能越俎代疱,去处理应当由企业自行处理的人、财、物、产、供、销等问题,而要办好自己应当办的事情,特别是着重于竞争规则的制定和执行。
  4、多年来形成的重“仕”轻“商”的传统观念,使得中国的国有经济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只有政府官员。中国人自古以来很少把劲铆到科学技术和经商上,轻视科研人员和商人(“商人重利轻别离”),历来都把劲用到争取做官上,结果,那科学技术、生产工具、生产力和社会经济自然也就越来越落后,而做官之术则越来越高明。这并不奇怪,因为中国的官好处最多,利益最大。其实,决定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首先应该是商人,企业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就是要赚钱。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政府官员的职责不同,对其要求也不应一样,应该将二者的管理、待遇、职业及评价标准分开,不能用党政机关干部的标准来考核企业经营管理者。只有形成一个强大的职业企业家队伍,造就一大批职业管理者,才能真正发挥管理者在企业脱困中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家队伍必须靠市场来培育,政府应营造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为企业家队伍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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