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海外资源能源并购实践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广荣 时间:2013-02-14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巨资助力。如,我国资源能源类企业在2009年头几个月发起的并购热潮中,无论是中石油,中石化与俄罗斯、委内瑞拉和巴西分别签署的总计超过41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还是中国铝业拟向世界矿业巨头力拓集团(Rio Tinto Group)注资195亿美元(现已“失败”退出),以及湖南华菱钢铁斥资7.7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业公司Fortescue Metals Group16.5%的股份(此收购于2009年3月30日获澳政府批准),这些总额高达数百亿美元的并购计划,都是与我国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其巨额资金的鼎力支持分不开的。
  
  2、并购主体以中央国有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为辅。
  众所周知,企业涉足国际资源能源市场,必须要有雄厚的实力为基础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而我国的中央国有企业多为规模超大的企业,基本上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2008年,我国有19家中央国有企业进入世界500强)。资源能源行业的特性决定了我国进行此类跨国并购要以中央国有企业为主体。实践中,近年来我国大型的跨国并购也正是以央企为主。同时,我国民营企业也开始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并购也是主要集中在铁矿石资源和油气能源等矿产资源初级产品领域。如2007年,重庆民营企业收购圭亚那矾土矿项目和北京民企在老挝收购矾土矿等项目。再如大型民营企业沙钢、华菱钢铁等对国外铁矿的并购。
  
  3、我国企业的资源能源类并购遍及全球,并购方式多样。
  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遍布全球。首先澳大利亚成为中资企业光顾最多的国家,占中国整个海外并购30%以上。另外,我国企业在欧美、拉丁美洲、俄罗斯等地区不断进行跨国并购,在中东、非洲、加拿大也都可以看到我国企业并购资源能源资产或股份的身影。
  在境外并购方式上,我国企业并不拘泥于单一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对待。
  我国一些企业在循序渐进开展境外投资的基础上,不时依靠自身实力敢于果断出手,单独并购境外企业。如,我国中铝公司在前期准备充分的情况下,2007年以约8.6亿美元单独并购秘鲁铜业公司9I%的股份大获成功;再如,我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沙钢集团,2007年斥资约1.08亿美元,成功单独并购英国斯坦科(Sterneor)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奇河铁矿(Savage River)90%的股份。除了单独并购之外,我国企业还采取联合并购的方式以降低风险。不仅国内企业强强联合,如中石油、中石化联手海外收购,也有我国企业采取与国外企业联合收购的方式,如中国与印度两国石油公司的合作收购不能简单地看作“1+1=2”的关系,更应将它看作“1+1>2”的战略合作关系。由于两国石油公司的合作,变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提高了要价能力和减少收购的溢价,两国公司还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再如,2008年,我国中铝公司联合美国铝业公司,以149亿美元成功并购力拓12%股份)。而这一模式将会为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在更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模板,使双方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另外,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方式也各有我国企业的成功实践,如,2005年中石油以41.8亿美元善意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100%股份案、2008年中钢敌意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案等。
  
  4、跨国并购的支付方式多为以现金支付收购少量股权。
  尽管在个别跨国并购案例中我国企业取得了控股权,但大多数企业只是购并部分股权,目的仅是谋求参与资源能源的定价权,而非控股权。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有东道国方方面面的阻力;另一方面,也是企业财力难以支持更多股权的收购或因缺乏整合的经验和能力而先行“试水”。因此,获取部分少量股权等权益成为大多数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选择。现金支付仍是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方式(也是我国企业竞购的主要优势),资金来源主要是购汇、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银团贷款、股权融资等。
  
  5、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百年一遇”的并购良机。
  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导致欧美以及亚非等地区的资源能源类企业都有迫切融资需求。为缓解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等国家不得不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为筹集资金的需要也不断放松对中国企业的监管和审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治障碍和隐性成本。美国能源部高官最近就公开对媒体表示,美国欢迎中国对其石油和天然气领域进行投资,这种环境现状将大大减轻我国企业对外并购的阻力,为我国的资源能源类企业提供了一个百年难得的境外并购机遇,也使我国的高达约2万余美元的巨额外汇有了更好的分流选择。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在欧美跨国公司已经掌握了世界上大部分资源能源的情况下,由于其国内并没有增量需求,因此一旦国际价格发生变化、企业遇到资金困难或跨国公司与有关东道国产生激烈矛盾冲突,跨国公司必然要市场化地尽快套现,这就为我国企业实施资源能源类跨国并购提供了历史机遇。据汤森路透测算,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以来全球跨境并购规模约730亿美元,同比下降35%。相比之下,我国公司海外并购表现活跃,并购总额同比增加40%至218亿美元,仅次于德国。但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并购并非人们现在谈论的“抄底”,而是把中国的要素资源配置到更能获得长久的、战略性利益的国家和产业中,让中国的资源分布在整个产业链的各个部分。在机遇面前,我国企业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战略基点出发以专业的方式开展跨国并购。
  总之,我国企业境外并购的成功实践表明,依托我国不断向好的国家综合实力背景、不断完善的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鼓励性政策,随着我国企业境外并购经验的不断成熟丰富,只要我国企业坚持以开放的全球视野、市场化和商业化的精神、互利共赢的心态,做好充分准备,同时沿循国际规则、尊重东道国相关法律,我国企业的境外并购必将获得不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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