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周兴樑《关于近代中国“两半”社会性质总理论的由来》
一 周文何以令人反感?
周这篇文章,有一个很坏的特质,就是把观点之间的不同,说成是“错误”与“真理”之间的对立。而他,是真理的化身,别人是错误的符号。
一开篇,他便来了个高调亮相,给我列出若干“错误”。比如,“列宁关于两半概念界定的对象”啦,“中国是谁最先提出了两半社会理论”啦,“毛泽东何时才形成了两半社会思想”啦――再加个“等”――,均“存在错误之处”。
请注意,这些“错误”,他认为全是“史实叙述方面”的。也就是说,全都属于硬伤。
因此,他要“指出”这些“错误”,以免“以讹传讹”。
接下去,他便声称:李文称“列宁最初指明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这一说法是不对的”;李文称毛“关于中国社会的思想”由于受到过何干之研究的“直接影响”,到1938年初才形成,“这纯属是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
然而,当我战战兢兢,期待着他端出证据,一一落实我在“史实叙述方面”的“错误”时,却不免齿冷。因为,我硬是没有发现他给我挑出了什么“错误”,指出了什么“讹”,哪个地方搞“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了。
相反,他这种戴上“虎头”居然连“蛇尾”都不装饰的做法,倒叫我觉得他这篇文章很有些哗众取宠、无理取闹、没事找事的意味。特别是他毫无根据地使用“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之类很富于攻击性的词句,就像是与我有八辈子仇,或者我是个不可饶恕的阶级敌人,很让我对这位教授先生做学问的方式产生极大的鄙夷。
我认为,他这种遣词用句,与史学工作者的身份很不相称,倒像是我所熟悉的什么“钱锺书学”中某些人的所为。但尤其重要的,是反映了他的涵养、学识与逻辑。那么,他如此气势汹汹,如此气壮栩栩,是不是他真的占了什么理、搞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材料、写出了什么足以服人的文章呢?否。
他这篇文章,没有一条新材料,没有一丁点新意思。所有材料,所有事件,别人都提到过,都讲过。他一点新鲜的东西都没有。我们不能说他抄袭了前人,但至少,应该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所了解和尊重,在使用前人使用过的材料时有所顾忌与说明。或者,他在使用尽人皆知的“大陆货”时,应该有个谦虚的态度,不必那么虚张声势。
再者,他在指责别人有“硬伤”的时候,应该亮出根据,不能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 我想质问周教授:我的文章哪里存在“硬伤”?请你把依据拿出来。就算你的文章完全正确,字字是真理,又何以能证明我的文章存在“硬伤”?如果你拿不出证据,那么,我要求你收回对我的指责。
二、关于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学术考察众所周知,半殖民地半封建,是中共对近代社会性质的总概括,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根本观点,是中共学者观察近代中国社会的总理论。这个总理论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对这个观点的考察,大体有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谓之“意涵辨析”,也就是看它是什么意思,对不对。本来,经过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社会史大论战,到延安时期,这个观点就已经成为中共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理论指导,不存在对不对的问题。80年代后,开始有学者对这个总观点提出疑问,进行新的探讨。比如说,李泽厚对这个观点就有疑问。在他2002年由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的《走我自己的路:杂著集》(168-9页)中,就记载了这种疑问。此前,在他著名的《中国思想史论中》一书中,也提出过这种疑问。不过,李泽厚只是提出疑问,并没有作什么研究,也就没有写专门的文章。至于说公开的讨论,在方小年的《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研究述评》(刊载于曾庆榴、洪下夏主编的《中国革命史研究述论》一书,香港,华星出版社,2000年)以及张海鹏《近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若干原则性争论》(见所著《追求集》,社科,1998年。72-74页)中,有很好的介绍。最近,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一套《20世纪中国人文学术史丛书》,其中有张海鹏、龚云合著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对讨论的情况,也作了评述。所以,这方面的情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上述文字。
另一个方面,谓之“史的考察”,也就是进行学术史的梳理。用周文的话说,叫做“关于由来”;用拙文的话说,叫做“来龙去脉”。这方面的工作,30年代的社会性质与社会史大论战曾经涉及到。比如说,胡秋原和李季,就拈示过“半封建”概念与马恩原典的关联。但比较系统的研究,还是开始于1980年代后。例如,1987年,知识出版社曾经出版周子东等人合著的《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一书,该书首章《最初的认识》与末尾《30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大事记》,精炼而多创获,挖掘出一些史料,提供了很好的线索。1996年,《近代史研究》第4期发表陈金龙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形成过程考析》;1998年,《近代史研究》第6期又发表陶季邑的《关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的首次使用问题》,也做了很好的考察。至于我,关注这个题目,乃是源于我主持的中国社科院B类课题《中国社会史大论战研究》。为此,我于2003年12月完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来龙去脉》一文,两万多字,提交给当时举行的“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第五届青年学术讨论会”。这篇开篇即说:“学者们已经涉及的史料,不再述列。”意在表明把研究引向深入。该文获得这次会议的优秀论文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报》上有报道。《北京日报》理论部的同志看到报道后,即来约稿。因为报纸篇幅的限制,故我只将文章摘要拿去发表,后为《新华文摘》转摘。周文所批判的,就是这篇摘要。至于我的原文,则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2003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由于文章依旧过长,而文集限制字数在1万5千字左右,所以,我又对文章的注释部分做了删节和压缩。我这篇文章,是目前所知从学术史角度考察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形成过程的最周详的文章。
需要指出的是,在后一个方面的研究成果中,周子东等人的著作明确提出,是列宁,最初指明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但列宁的这种指出,只是“理论原则”上的。该书以及其后陶季邑的文章还提出,1926年上半年,蔡和森最早提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概念。我在文章中同样指出:“早在1926年,中共文献中就出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完整字句”,然后引用9月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国际评论》创刊号为例子予以说明。我为什么不引用蔡和森,却引用这个材料呢?就因为蔡和森早已被人拈出,不需要重复,也不新鲜了,而这条材料从来没有被人提起过,我是第一位使用该材料的人。而在周看来,这种专门引用偏僻材料的举动,倒仿佛是我原本不知道有蔡和森的观点。这真是笑话。研究这个问题,岂有不知道蔡和森的?倒是周某,恐怕根本就不知道蔡和森早已为人拈出吧?不然,何其絮聒乃尔?。而关于蔡和森,这位卓越的理论家,性格耿直的革命家,在避开别人用过的材料的时候,我又补充了一些未被引证过的材料。
还须指出的是,陈金龙文章曾经提出,1929年2月,中共中央在第28号通告中,首次使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周某的文章同样郑重其事地使用了这条材料,但没有点出陈金龙。我怀疑,很怀疑,他这材料就是抄陈金龙的。
总之,列宁也罢,蔡和森也罢,其他种种也罢,没有一条是周文的发现。可是,他却大引特引这些最常见的、早已为人所知的材料。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对前面已经有的成果,你摸过没有?你到底了解不了解?如果了解,就应该注明;如果不了解,则说明你没有尽学者起码的本分。
盲人摸象式的研究,我是很鄙夷的。周先生大可不必装腔作势,好像是他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他发现的不是什么新大陆,而是关内的白毛猪。他发明的也不是什么新的遮雨工具,而是专利局工作人员也得使用的雨伞。周先生也是博士生导师了,我希望你能给学生们做一个好的表率。
当然,对前面的研究成果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束之高阁,或者明明知道也假装不知道,早已成为学术界的流行性感冒。只是,既然患了感冒,就不要怕丢乖出丑。周先生在那里大段大段引用什么列宁、蔡和森等等的时候,应该记住这一点。
三 “对象和含义”VS“由来”?
无疑,“意涵辨析”也好,“史的考察”也罢,两个方面,是既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界域的。所谓“意涵”,借周文的话说,叫做“对象和含义”;所谓“考察”,借周文的话说,就叫做“由来”。
然而,周文想做什么呢?他是想用“对象和含义”来VS“由来”。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把列宁论述的“对象和含义”理解错了,所以,对“由来”的描述也就跟着错了。因而,不应该说是列宁最早指出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其实,关于“半殖民地”与“半封建”二者的关系,关于二者的“对象和含义”,近代史学界早就有讨论,早就是老生常谈了。谁还不知道半殖民地是指国家地位、半封建是指社会属性呢?
然而,问题根本就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地位”中有没有“属性”,“属性”是不是决定了“地位”。因而,这二者是不是都同时具有指向社会性质的特质?这些,我这里不作讨论。想当年,刘大年先生就很好地论述过这个问题,读者不妨去参阅。
我想说的是,拙文专讲“由来”,基本没有涉及到“对象和含义”的议题,那么,你周先生又从哪里读出来我对“对象和含义”的理解错了呢?
好吧,我不妨退让一步,就算我对“对象和含义”的理解错了,只有你周先生的理解才对,那么,这种理解上的错误,怎么就成为了“史实叙述方面”的“硬伤”了呢?难道说,在你周记的逻辑学中,理解错误乃等于“史实叙述”的“硬伤”?
学家,玩的就是“史实”。这“史实叙述方面”的“错误”,乃是史家大忌中的最大忌,而这位周姓史匠,专门在这上面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特别重要的是,我们不妨先认同周的所谓观点,即“中共理论家将两半概念舶入时两者所指对象和含义不相同”――其实,这是句废话――那么,你周先生不是也不否认,这种“不同”的东西,这种被你割裂成“两半”的东西,与后来毛泽东的论述,与后面那些“同”的东西,具有同一性和统一性的东西,具有“一脉相承”的源流关系吗?既然是具有一脉相承的源流关系,那么,这同与不同,在做学术源流、观点传承的考察时,又能管什么用呢?既然是“两者所指的对象和含义不相同”,那么,它们又怎样具有的一脉相承的传承关系呢?
周文的可笑之处就在这个地方。他既指出“对象与含义”不同,把二者割裂开来,又不否认这不同的东西具有传承关系,同时却又以“对象和含义”去VS“由来”。如此腾挪跳跃,就仿佛是既与兔子逃跑,又和猎狗追赶,把休谟所指出的“是这样”(is)和“应该怎样”(ought)天衣无缝地结合起来了。这种混乱的逻辑,民间谓之“狗配猪,糊里糊涂”,真能叫我们看个饱。
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如果无法否认列宁与毛泽东具有一脉相承的传承关系,那你就无从否认列宁最早从理论原则上指明了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你也就不能认定自己“对”,别人“不对”。当然,列宁的论述不同于毛泽东,也没有人说过他们的论述相同――不然的话,从列宁到毛泽东,还要那么多争论干什么?只是,当你把“革命导师列宁”的贡献一笔抹杀的时候,你也不想想,中国共产党是怎么来的。
其实,我对“对象和含义”的理解根本就没有任何错。而且,错与不错,与议题本身并不相关。对也罢,错也罢,总之没有影响对“由来”的考察。你拉扯那些没有用的东西干什么呢?实在讲,这位周某,我感觉基本上没有受过理论思维的训练。他凭借的,仅仅是直觉。而且,他运用史料的方法,真应了陈垣老先生的那句名言:“读书少,胆子大”。
再说了,这“列宁最初指明”又不是我第一个讲的,你有什么权利把这知识产权赠送给我呢?想栽脏陷害吗?事实是,孤立的,是你,不是我。既然别人也作过这样的判断,那么,你不攻击别人,为什么偏偏攻击我呢?瞧我好欺负吗?告诉你,本人以钱锺书先生的治学风格为祈向,顶难对付。
还有有趣的呢!这文章的第2节,叫做:将“两半”概念联璧用来说明中国社会性质是蔡和森的理论创新。为此,他引了蔡和森。可是,在文章的第1节,也就是讲“对象和含义不相同”的那部分,他老人家是照样引蔡和森。对此,你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吗?同一个蔡和森,开始时是“对象和含义不相同”,接着便成为了“理论创新”。那么,请问,这“理论创新”与“对象和含义不相同”之间,有没有继承、的关系?这“创新”是凭空的杜撰呢?还是他先前"对象和含义不相同"的思想的进一步深化与发展?瞧吧,同一个历史人物的一脉相承的思想,他居然都能割裂,打成两截,同时,照样说它们一脉相承。
而且,你说这是蔡和森的“理论创新”,那么,我问你:蔡和森对这个“创新”的“理论”,有什么系统的论述吗?蔡和森有过专门讲这个“理论”的文章吗?如果说,蔡和森把“两半”概念“联璧”了,所以,就算是“理论创新”,那么,我再问你:我首次拈出的,与蔡和森观点同一年出现的《国际评论》创刊词,同样“联”了“璧”,算不算是“理论创新”呢?你怎么不置一词?为什么只孤零零的提蔡和森一个人?老实告诉你,我本来就怀疑这刊物的发刊词,原就是蔡和森写的!
其实,是不是“理论创新”,没有人会和你抬杠。你说“是”,那就“是”,无非是个理解不同的问题嘛!不过,你没有权利把自己的理解当作“惟我独尊”的唯一真理。要是抬杠的话,我就还得质问你:既然蔡和森早在1926年就有了“理论创新”,那么,为什么围绕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却偏偏是在1926年之后爆发出来的呢?而且争了个不亦乐乎、一塌糊涂。蔡和森都“理论创新”了,还争个啥?
四 关于毛泽东两半论的成熟时间这个问题,我的原文是这样写的:“何干之1937年秋到延安,毛泽东曾有意请他做秘书,故一般认为,何干之的研究对毛泽东发生过直接影响。就目前的资料看,至少在1938年3月,毛泽东关于社会性质的思想即已成熟,其标志是这年3月20日他对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第三大队毕业学员做的演讲。”我仔细斟酌这句话,再对照周某的批判,实在想不出这样说有什么“错误”。
这里牵涉三个小问题。
第一,何干之的著作对毛泽东有没有影响。这一点,拙文中用了“一般认为”的讲法。也就是说,这是许多人的共识。例如,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就指出过这一点(香港版,下册,813、815-816页)。到达延安后的毛泽东,出于战略考虑,开始用生平最大的精力致力于理论创建,以形成尔后所谓的“毛泽东思想”。其时吸收本党学者的见解,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比如《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就是杨松等人起草的,曾经张闻天等同志修改。而何干之呢,作为抗战后第一批到延安的知名理论家,曾经深得毛泽东赏识,被任命为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毛泽东还给他写过信,表示赞赏他的有关研究。毛泽东曾想留他做理论秘书,他考虑再三,婉辞谢绝了。这些,就是最基本的“史实”,否定得了吗?你周某人对毛泽东与何干之的关系没有作半个字的考察,评什么就断然否定毛受过何著的影响?又凭什么说人家是“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活生生的史实,在周某那里,居然被毫无根据地抹杀了,夫复何言!
我最恼周某的,倒还不是他在此处骂了我,而是,他竟然视而不见我介绍的毛、何交往背景,对基本的事实居然不作半个字的辨析,然后便决然骂人是“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难道我所介绍的毛、何交往之事是虚构出来的不成?难道你否认毛与何有任何关系?
第二,抛开别人的影响,单就毛泽东自身的思想轨迹考察,毛泽东本人先前有没有过两半论的思想与认识呢?有,当然有。但是,这就说明毛泽东没有受过何干之影响了?事实是,正因为毛泽东本人早就对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有所认识和体认,见到何干之的观点才愈感亲切,愈能将其升华。为表明毛泽东有自己一脉相承的思想轨迹,我在文章原文中曾经说过,毛泽东“至少”在1926年9月发表的《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就已经确认中国是半殖民地,同时认为革命的最大对象是“乡村宗法封建阶级”。这就是表明毛泽东早就对半殖民地、半封建有认识嘛!可是,这与其后吸收学者们的见解不矛盾呀。
第三,那么,毛泽东关于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思想真正成熟起来,是在什么时候呢?我说“至少”是在1938年3月。我这样说的依据,是因为毛泽东这个时候作了一个演讲。这个演讲,没有讲别的,通篇都是讲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是非常完整系统的论述。而周文却认为是1936年底,比我的时间提前了一年三个月,依据就是毛泽东这个时候使用过一次 “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个词,还5次使用了“半殖民地的大国”的提法。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是依据毛泽东曾经使用过这个提法呢?还是依据毛泽东的完整论述呢?我看,还是依据完整论述更稳妥。
道理很简单。首先,完整的论述和使用过这个提法(而且仅仅是使用过一次),份量孰轻孰重,不言自明。其次,我不知道周先生所引证的毛泽东著作,是不是原始的版本,而我所引用的毛泽东的演讲,是不见于《毛选》的,乃是原始的。如果你引用《毛选》,那么,对不起,请我讲述《毛选》如何修改的文章。这种修改,有人说是做外科手术。老实说,毛1936年底仅仅使用过一次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我正是由于怀疑它是后来添加上去的,才未敢贸然使用。这,难道不是史料运用的起码规则吗?
不消说,我还采用了“至少”的讲法,留有余地。
当然,如果你硬要说你的看法才对,非把时间向前提一年三个月,那么,我也不和你抬杠。只是,你也得允许俺坚持俺的看法呀!莫非俺坚持了俺的看法,就会成为“史实叙述错误”?在看法上,也搞“形而上学”?也必得是“汉贼不两立”?
我的总看法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理论形成上,毛泽东既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轨迹,也受过何干之的影响,而他这一思想成熟、定型,至少是在1938年3月。我这样说,有什么错误吗?“纯属是主观臆测的无稽之谈”吗?
我以为,周某很会歪曲别人的见解,然后从他理解歪了的观点出发,去搞大批判。他好像认为,我的观点乃在于认定毛的思想是从何干之直接抄袭来的。这真应了古人那句话:“作为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
其实,我讲何干之,是说他客观上对新思潮派的理论工作总了,前面本来是有大段铺垫的,周某对此硬是视而不见。事实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形成,经过了长期的理论斗争的过程,凝聚了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和进步学者的心血,而毛泽东是集大成者。
如果照周文的逻辑,毛泽东在20年代就有论述了,到1936年底就独立形成完整的理论了,那么,你还讲那么多别人干什么?你还扯什么蔡和森、周恩来、刘苏华、张闻天做什么?你专讲毛泽东一个人不就够了?既然讲了毛泽东,又讲了其他人,那么,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总得有个交待吧?不,他啥交待都没有。
五 周文的其他毛病周文除学识浅陋外,还表现了一种浮躁的学风,让人感觉做学问很不老实,既投机取巧,又张扬卖弄。
比如说,关于“半封建”和“半殖民地”这两个概念的“发明权和理论界定权”,前人早有论述,他却只字不提,夸夸其谈恩格斯、列宁之类,好像就他知道似的。其实,我开篇就写道: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在马恩原典中有一定的理论依据,接着才介绍列宁的看法。
比如说,周文写道:“以马列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共产党人,在考虑中国的革命问题时,必然会从马列主义学说中寻找理论武器。”这当然不假,但他忽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现实背景,最直接的乃是大革命,而大革命是国共两党共同搞的。这期间,许多国民党左派人士也吸收马列主义的某些思想,并用于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考察,而周,这位研究孙中山的“专家”,对国民党方面的内容,不着一语,只字全无。如此复杂的历史内容,就这样变成了“无”。
比如说,他引证的列宁论述,与拙文毫无矛盾,而他却照引不误。我以为这样做是不那么地道的。而且,他说,“半封建”这一概念,是“年轻的中国共产党人舶来”的。采用“舶来”一词,很不恰当。中国共产党本来是共产国际的支部,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正是革命导师列宁亲自指导创建的,在世界革命的理论下,本来是一家,何来“舶来”?
比如说,谈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来源,就不能不谈莫斯科的理论大交锋,交待清楚斯大林、布哈林与托洛茨基在这个问题上分歧,也不能不谈中国托派在这上面的观点,而周文对此是照样只字不提。我们不禁要问,难道莫斯科大交锋与这个理论的形成没有关系吗?中国托派到哪里去了?
比如说,周文写道:“至少是1926年以前,尚未见到有人将两半概念联在一起用来概括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这分明是本人及其他学者早就得出的结论,他倒好,俨然成了他的考证成果。
比如说,周文写道:“蔡和森将两半概念联在一起来说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理论新概括,后为中共中央领导所认同并沿用。”然后便引六大为说。老实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蔡和森的提法与六大的决议有关系。从理论源流说,从逻辑关系说,它们之间当然有联系,但是,你说蔡的观点为“中央领导认同并沿用”了,好像很自觉似的,这纯属捕风捉影、牵强附会。
况且,既然“认同并沿用”了,你后面又凭什么说大会“没能把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情况”“搞得很清楚”?
既然“认同并沿用”了,那周恩来为什么说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在六大时,还是个严重的问题?
既然“认同并沿用”了,那为什么党内还有不同的讲法,而且新思潮派尔后还专门就这个问题作探讨?
而且,我要问周先生,你谈六大时打着引号的那些话,是出自什么地方?难道是六大决议的原文吗?我在六大的所有决议中,就找不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完整字句。
比如说,周文写道:“进入30年代后,中国思想界出现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战。中共的领导人和理论家张闻天、苏华、吕振羽、何干之等,一致认定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段话很有趣。所谓“苏华”,即刘苏华,曾经批判过郭沫若,他的观点是认为中国(而非“当前的中国”)的“特质是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经济”。这里,“半殖民地”是作为“半封建”的定语出现的,哪里是什么“半殖民地半封建”?所以,他才又说,“中国经济的特质是半封建经济”,社会的性质却“尚是个半封建的社会,即是和经济的特质一样,带有半殖民地性的半封建社会”。区隔得不是很清楚吗?后来,沈志远在1935年发表《现阶段中国经济之基本性质》,竟然连措辞都和刘苏华一致。其实,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早在20年代就开始了,也不是什么30年代才“出现”。我敢说,“苏华”这个名,是从高军先生主编的资料集子上抄来的,不然他应该点出苏华就是刘苏华。
靠一部资料集子来论述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不去翻原始,不去作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泽厚这样干过,我很怀疑周也是这样干的。
谈到这期间学者的观点,我不明白,周先生既然如此自示“博雅”,占有材料如此“丰富”,为什么不提李立三、瞿秋白、李达、潘东周、王学文、向省吾、李一氓、伯虎?难道他们没有此类言论吗?
我是通过对上述学者,包括周文所提到的全部学者观点的考察,仔细翻阅了14大册《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以及《六大以前》《六大以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以及《向导》《布尔塞维克》等旧期刊,进行综合比较之后,才提出:“1936年,何干之在《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中,正式提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观点的。周先生似乎以为我没有见到过他所说的那些学者的观点,把我当作见闻不广、搜罗不周的腐儒村学究了。
得指出周文中的硬伤:“1938年3月,毛泽东在对抗日军政大学第3期部分学员讲话时强调说”,错。应该是“抗日军政大学第4期第3大队毕业学员”。而且,也根本不是什么“强调说”,而是通盘的、全面的阐述。由此一点,我敢推断,周某人根本没有读过毛泽东的这篇演讲。苏东坡曾谓:“须知酣放本精微。”周某之卤莽灭裂,可见一斑。无精微,何以为史学?须知,“酣放”之“出”,原本“精微”之“入”。这,还需要我来教你吗?
顺便讲一句,毛泽东这个演讲,同样是我第一次拈出的,而他周某也照用不误。用我拈出的材料来攻击我,是谓“登吾堂,入吾室,以攻吾”乎?
其实,关于毛泽东的论述,什么《论持久战》呀,《青年运动的方向》呀,《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呀,《新民主主义论》呀,什么的,是不必提的。为什么?因为这是尽人皆知的文献。提了,不能让人感觉你博雅,反而觉得你寒窘。做历史,要有新材料,要有新观点。“文章不写半字空”。这,还需要强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