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企业所得税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田实华 张晗  时间:2014-06-01
  (2)优先使用税收优惠政策 
  ①行业优惠:例如,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地区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2001-2010年期间,税率减为15%;西部新办基础设施类企业还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待遇。 
  ③技术活动优惠:例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年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环保节能优惠:例如,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取得第一笔收入年度起,两免三减半优惠。 
  ⑤社会公益优惠: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即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3)利用合同转移税务筹划风险 
  这是类似于期权的风险转移的应对方法。在有外界机构参与企业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与外界机构签署合同约定:如税务筹划方案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将由对方承担损失。此时,企业的筹划费用虽然较高,但企业可以锁定筹划收益。 
  (4)灵活运用筹划工具控制风险 
  ①临界点筹划。临界点筹划可分为税基临界点筹划和优惠政策临界点筹划两种。新法中的税基临界点筹划主要是费用的扣除,一是不能结转的扣除限额,有: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内可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内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收入0.5%的60%可税前扣除)、公益捐赠(会计利润的12%内可税前扣除)四种,二是不能结转的技术研发费(加计50%税前扣除)和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100%税前扣除)。对于前者,企业应尽可能将预算控制在限额内;对于后者,企业应依据企业当年利润做筹划。②缺陷性条款筹划。缺陷性条款又称“税法漏洞”,其往往自身规定矛盾或在具体规定中忽视某个细小环节,从而造成税收失效、低效。新法的科学制定使这方面的条款减少了很多,但也还存在。 
  3.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并监控其风险 
  (1)建立税务筹划风险的信息沟通系统。在一般情况下的沟通渠道为财务主管,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企业负责人反映筹划的突然风险。(2)建立应对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企业应该有处理各种税务筹划危机的快速反应机制,并应有相关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得到执行。 
  4.事后绩效评价 
  在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后,除了跟踪监控外,还要对方案进行绩效评价。对此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收益、风险”的对比对税务筹划的绩效进行评估。在风险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成本”小于“收益”,税务筹划是成功的,反之则是失败的。在同等风险条件下,收益高的方案绩效好于收益低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刘霄仑.风险控制理论的再思考:基于对COSO内部控制理念的分析[J].会计研究,2010(3). 
  [2]康娜.论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会计之友,2010(4). 
  [3]金文南,原永娟.论纳税筹划的风险与防范[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11). 
  [4]梁文涛.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五种应对策略[J].财会月刊,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