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措施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舒文 时间:2013-12-29
  (四)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 
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都对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作了规定,为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运作的时间不长,是在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系上建立起来的,留下了很多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理念或规则,尚处于很不完善的发展阶段,因此,与成熟证券市场的退市标准相比仍有较大的缺陷,也存在着与实际操作矛盾的困窘,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迟迟不能施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作为资本市场优胜劣汰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完善的退市制度一方面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优质企业,另一方面有效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创业板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制度的建立健全,将与发行制度的深化改革形成良好互动,有利于实现更为科学合理的估值与定价,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与基础制度建设根本方向。 
 (五)重视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 
社会监管主体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从业队伍及广大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我国社会监管的历史较短,经验尚浅,监管的力量较弱,就当前来说,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职业团体。通过建立一套自律监管机制, 依靠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施监管。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管的核心力量,在会计信息的外部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开展业务中还处于较为被动的买方市场,其审计的独立性容易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影响甚至左右,其"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今后我们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设,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 
完善注册会计师监管结构,应当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同时不断加强注册会计师的队伍建。在这方面需要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作用。卡尔斯克森说过:"自由经济真正的敌人是道德相对主义,每一个人的良心才是真正管用的市场警察。"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超越市场、政府的"第三层次"的力量,能够对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总之,无论是对上市信息披露监管还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监管其落脚点都是会计信息的监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存在不少弊端,股票行情背离国民经济发展现状,背离股票内在价值暴涨暴跌,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中介机构道德水平低下等。面对这种情况,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在实际操作中,监管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和自律机构相结合,政府同时应该给自律机构更大的权利,从而使监管是实质的而非形式上,真正起到规范市场行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汉文 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孟焰 论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问题[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04,(02)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