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与梦想: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褚宏启 时间:2010-08-14
  [摘要]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政策可划分为4个阶段,从教育观念、教育体系、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描述性维度”可以描绘出不同阶段教育政策的概貌,同时从教育效能、教育效率、教育公平、教育秩序等“评价性维度”可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育政策的效果予以简要评价。不同阶段我国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关注重点具有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但总体看来,改革开放30年的教育政策进程是不断探索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的过程。
  [关键词] 教育政策;教育观念;教育体系;教育体制;教育质量
  
  本文旨在对我国改革开放30年(1978-2008年)的教育政策予以概括性、纲要式的述评。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述”,通过教育观念、教育体系、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描述性维度”描述不同发展阶段教育政策的概貌“是什么”;二是“评”,通过教育效能、教育效率、教育公平、教育秩序等“评价性维度”评价不同发展阶段的教育政策的效果“怎么样”。
  在描述性维度中,教育观念是指教育政策所体现的教育发展观,涉及对于教育地位、教育目的等的认识;教育体系是指各级各类及各种形式教育的相互关系及组合方式;教育管理体制是指教育行政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办学体制主要涉及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办学体制是与教育投入体制密切相关的制度安排。上述诸维度,分别涉及教育的观念、结构(物质层面)、制度等不同层面。
  在评价性维度中,教育效能是指教育目标的达成度,即教育对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贡献率,教育效能衡量的是教育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是评价一个国家的教育和教育政策的最核心指标,教育效能与教育质量问题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出好人才”的问题;教育效率是指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指教育资源消耗与教育直接产出成果的比较,简言之,为教育投入与直接产出之比,重点关注怎样“多快好省”地实现教育目标,关注如何“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资源配置的3个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追求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平等、尊重学生个人差异、补偿学生的社会地位差距,都是教育公平的体现。[1] 效能、效率和公平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公共政策的基本标准。[2] 而教育秩序是提高效能和效率的前提条件,教育秩序混乱就谈不上教育效能和教育效率的提高。
  本文的基本结论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教育政策进程是不断探索“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的过程。此处的“高效”即指高效能又指高效率。
  本文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政策演进过程分为4个阶段,依据上述分析维度分别予以简要述评。
  
  一、恢复秩序(1978-1984)
  
  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始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但实际上教育领域的转折和变革早于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性事件是1977年10月国务院发文宣布当年立即恢复高考。恢复高考对整个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产生了巨大的连带性影响,拉动了大中小学教育秩序的全面恢复。“恢复秩序”成为本阶段教育发展和教育政策的关键词。
  在教育观念方面,本阶段要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否定了“读书无用论”“挂帅”等错误认识,大大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的学习积极性,为教育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和舆论环境。强调知识和人才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摈弃“文革”期间片面强调教育的政治功能的做法,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强调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在教育体系方面,随着教育秩序的恢复,各级各类教育都得到发展,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中小学学制从“五二二”制过渡到“六三三”制为主,延长了教育年限;调整了中等教育结构,高中阶段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所占比例由1978年的7.6%上升到1984年的32.3%,结构更加合理;1980年建立了学位制度,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更加完善;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需求的非正规教育如广播电视大学教育、自学、成人教育等得到迅速发展。
  在教育管理体制方面,我国教育事业的计划管理体制被全面恢复。在教育投入体制方面,政府依然是教育资源的配置主体,计划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市场还没有进入教育资源配置领域。在教育资源的内部分配上,与重点学校制度相对应,有限的教育资源更多的向重点学校倾斜。在办学体制方面,基本上是公立学校一统天下,办学体制严重一元化。
  本阶段教育秩序的全面恢复为教育效能、效率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教育发展步入正轨,社会对于教育空前关注,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教育规模迅速扩张,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与万马齐喑的“文革”期间的教育相比,教育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育体系培养的人才被急需人力资源的社会各领域迅速吸纳,对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教育的整体效能大幅提升。
  “效率优先”是本阶段教育政策的主导价值观,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是这一价值观的直接反映。恢复和加强重点学校制度是具体的政策举措,集中稀缺教育资源、形成优质教育资源并将这些资源向少部分学生倾斜,以尽快培养所需人才,尽力满足国家赶超战略的需要。但相应带来的就是严重的教育公平问题。重点学校在全国学校中只占极小比例,而且主要集中在城镇。[3] 教育资源配置严重不公平。
  但是这种不公平在形式上往往被“竞争性公平”所掩盖。高考制度就是以“竞争性公平”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改变了“文革”中根据家庭出身、阶级成分甚至社会关系“推荐上大学”的做法。根据人的能力和成绩而不是根据家庭背景选拔人才、配置资源,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高考制度在我国至今依然有很强的生命力,主要原因就在于它充分体现了竞争性公平。本文要指出的是,竞争性公平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教育上仅有竞争性公平是不够的,教育公平在范围上有更广泛的要求。竞争性公平主要反映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差异性公平原则,但它不能满足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性公平原则和补偿性公平原则。
  
  二、变革体制(1985-1992)
  
  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拉开了全面改革教育体制的序幕。体制改革成为本阶段教育政策的核心内容与教育改革的关键词。
  在教育观念方面,本阶段教育政策更加强调人才和教育对于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决定》指出: “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4] 政府重视教育的一个主要表现是增加教育投入,《决定》明确提出“两个增长”,即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此后,政府的教育投入有较大增长,教育也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期。
  在教育体系方面,政策要点有三: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国分三类地区按不同进度推进;调整中等教育结构,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改变高等教育科类比例不合理的状况,加快财经、政法、管理等类薄弱系科和专业的发展,并改变专科、本科比例不合理的状况,着重加快高等专科教育的发展。经过调整,教育体系结构趋于合理。   本阶段政策与教育改革的重点是教育体制的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调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各有偏重,基础教育以中央向地方放权为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处于探索阶段;高等教育偏重后者,以政府向学校放权为主,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调整处于探索阶段。
  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决定》要求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原则,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县乡为主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格局。同时在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方面,《决定》要求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本阶段一些中小学开始尝试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校内奖励制度等新的约束和激励制度。
  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方面,重点是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市场因素开始介入高等教育,缴费上学的自费生、委培生开始出现,不包分配的就业制度开始试行。政府向高等学校下放了包括招生、教学计划制定、干部任免、资金任用等在内的多项权利。与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同步,高校在职称评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方面也进行了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
  在教育投入体制方面,《决定》提出的“两个增长”的要求对于政府投入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得20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要明显高于以前的70年代和后来的90年代。同时,鼓励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在高等教育领域,继高校向自费生、委培生收取培养费后,1989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终结了免费接受高等教育的,确立了高等教育阶段的成本分担制度。
  在办学体制方面,高等教育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尽管也倡导部门、地方之间的联合办学,但都是在政府办学的宏观框架下运转,政府办高等教育的格局没有松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则突破了政府办学的框架,《决定》鼓励集体、个人和社会力量办学,民办教育得到迅速。
  包括教育行政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办学体制在内的教育体制改革,其直接目的就是“放权增效”,效率是改革关注的焦点。本阶段的改革打破了原来的以计划为主的教育体制,建立了新的教育秩序,提高了教育行政效率和学校管理效率,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提高了地方办学和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各级各类教育筹措教育经费的能力,初步建立起特色教育体制的基本框架。
  本阶段教育政策的主要关注点在体制改革,《决定》中明确指出需要解决的教育体系调整(特别是职业教育)、教育内涵发展(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问题没有成为政策重点。
  
  三、深化改革(1993-2002)
  
  针对上一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存在的问题,本阶段的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本阶段和其后我国教育政策的基本架构。
  在教育观念方面,教育的战略地位被进一步强调。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9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其中包括教育优先发展的表述。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重大方针。本阶段教育对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被充分强调。但由于种种原因,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实践中没有被真正落实。政府教育投入依然严重不足。
  在教育观念方面,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方面是本阶段对于教育质量的重视,教育改革在本阶段深入到微观层面,深入到课程和教学层面,上一个改革阶段没有被充分重视的问题在本阶段取得突破性进展。《纲要》明确提出:“不仅教育的规模要有较大发展,而且要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民族素质的轨道”。[5] 1999年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决定实施“跨世纪的素质教育工程”。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素质教育的要求拓展到各级各类教育,以求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颁行,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关键环节的新课程改革开始启动,素质教育在普通中小学走向深化。
  在教育体系方面,《纲要》提出到世纪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化。”[5]《纲要》明确提出到世纪末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具体目标。在职业教育方面,要求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种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2002年,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崛起,成为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新亮点。在高等教育方面,《纲要》要求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并要求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本阶段高等教育相继实施了 “211工程”和“985工程”。上述政策措施对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1999年开始的高等教育大扩招,在促进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也导致我国教育结构失衡。本阶段教育体系结构调整的效果并不理想。
  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上一阶段所确立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充分调动了地方兴办基础教育的积极性,这使“普九”工作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快进展。但是,“在扩大县乡义务教育管理权限的同时,沉重的经费负担也下放到乡镇政府和农民,很多地区产生了政府责任缺失问题。”[6] 29为解决这个问题,2001年国务院在《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确立了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中等和中等以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加大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在国务院领导下,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
  本阶段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纲要》指出:“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5] 经过改革,本阶段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进一步改善,高等学校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并逐步形成了“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新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在教育投入体制方面,《纲要》要求“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5] 这一规定确定了我国教育投入政策的基本框架。本阶段,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的政策力度显著加大。在1985年《决定》提出的“两个增长”的基础上,《纲要》和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又增加了一个增长,即“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变成了“3个增长”,同时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的目标。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提出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是本阶段一个重要的政策进展。  随着1992年市场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办学体制改革在本阶段全面展开。《纲要》提出“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5] 次年下发的《〈纲要〉的实施意见》更进一步,允许基础办学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这从公共政策上推动了公立学校转制的进程,此后多种办学形式的“转制校”相继出现。本阶段办学体制改革的另一个政策亮点是允许举办民办普通高校,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规定“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7]。此后,民办普通高校、民办学院迅速起来。本阶段办学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办学的格局,使得社会力量办学迅速成长,大量社会资金进入教育,从总体上缓解了教育资源紧缺的状况,也满足了民众对于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但市场导向的办学体制多元化进程所伴随的逐利倾向和逐利行为,使本来就存在的乱集资、乱收费现象更加严重,并出现了一些降低教育标准、损害教育公平、变相转移公立教育资源的负面现象。
  本阶段教育改革与上一个阶段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最大成就是体制改革的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办学体制相关政策已经成型并走向成熟,适应我国国情的宏观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办学体制已经健全,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秩序框架已经完善。
  尽管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但本阶段教育政策、教育改革重点关注的是宏观教育体制改革问题,是如何通过体制改革提高效率、建立新秩序的问题,提高教育效能、教育质量的问题没有在政策实践中实现根本改观,教育的内涵发展没有出现实质性突破。
  
  四、追求有质量的公平(2003-2008)
  
  本阶段的时间起点定为2003年,是因为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成为2003年以来我国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性指导原则。本阶段教育政策的导向和重点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相一致,人本主义精神成为教育政策的主导价值观,以往教育政策中的“社会本位论”色彩相对减弱和淡化。与此相应,人的发展的公平性、人的发展的质量就成为本阶段新教育政策的两个核心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就成为本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两个核心目标。教育体系结构的调整,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办学体制的完善都是为实现这两个核心目标服务的。
  在教育观念方面,在新发展观的指导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在内涵上发生了微妙但重要的变化,不再仅仅强调为经济建设服务,同时强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不再仅仅强调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性价值”,更加强调教育促进人的发展的“本体性价值”,更加强调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不再过于强调某一类别教育在某一特定时期的重点发展,而是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指导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育观念在科学、理性、人道方面达到了一个崭新的境界。
  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是新教育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促进教育公平的难点在学校、在城镇地区的薄弱校,促进教育公平的主要政策是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尤其是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公平应该是有较高教育质量的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要求教育内涵发展,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全面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教育部2008年度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今后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都要放在提高质量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更加要求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8] 在本阶段,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载体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小学的培养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本阶段教育部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完善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2006年国务院召开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会议,要求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低水平、低质量的教育是低效能、也是低效率的,教育质量是教育效能和教育效率的基础。本阶段的教育政策比以往更加关注教育质量问题,而且在关注教育对于社会发展的贡献的同时,尤其关注教育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充分彰显出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新效能观。本阶段教育政策对于教育效能本质的把握更加全面丰富。
  在教育体系方面,本阶段教育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发展更加均衡。面对20世纪末期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持续下滑的局面,国家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国务院2002年和2005年两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到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达到80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比重已经大致相当,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实现了教育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就成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焦点。高等教育结构优化的重点是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提高高职专科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相比于2005年,2006年高职专科的增招幅度是9.3%,比本科高2.2%,其毕业生数和招生数继续多于本科,所占比例分别为54.3%和53.7%。从总体上看,高职专科已经稳稳撑起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半壁江山”。[6]119总之,本阶段我国整体教育结构和各级教育的内部结构更加合理,教育的结构性效率大有提升。
  在教育管理体制方面,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在上一个阶段已经发展成熟,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但还没有完全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特别是没有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也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创新问题。本阶段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进展是在政府职能转变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2004年教育部下发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依法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行动计划》要求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要求遵循“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建设“精简、高效”的学校管理机构,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目前教育行政职能转变与现代学校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正处于积极探索阶段。
  在本阶段,政府自身定位和行政职能的变化,特别是对于包括公共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的责任承担,对本阶段教育投入体制完善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并对办学体制产生了相当微妙的影响。在教育投入体制方面,尽管已经形成的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格局没有发生变化,但政府在本阶段大大强化了自身对于公共教育的责任,本阶段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完善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政府教育责任缺位问题的解决有很大改观,政府不再“以政策代投入”,不再推卸自身的教育投入责任,不再把自身责任推向学校、社会和市场。与此相关,办学体制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集中表现在对改制学校的政策转变上。从2006年1月1日起,各地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并将转制学校转回公立或者推向民办。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从上禁止学校改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9]。可见,新政策旨在“确保公立学校的公益性质和社会责任,同时给‘纯’民办学校以相对公平的发展空间” [6] 37。
  综上所述,在汲取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在发展观的指导下,本阶段我国教育政策的质量和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教育改革与发展也走上了全面、协调、可持续之路,走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进入了同时关注教育公平、教育效能(质量)、教育效率、教育秩序的新阶段,为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搭建出基本的框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30年我国教育政策的进程是一个持续积极探索、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教育政策对于教育战略地位与发展环境的认识,对于教育的本体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认识(教育对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价值),对于教育体系中各级各类教育的结构比例关系的认识,对于教育发展中政府、社会、市场各自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对于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办学体制三者之间互动关系的认识,对于教育发展中教育观念、教育体系、教育体制三者关系的认识,对于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四者关系的认识,对于教育效能、教育效率、教育公平、教育秩序四者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教育政策的制订水平与实施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政策与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政策对于教育实践的推动作用愈益加大。改革开放30年尽管有时有波折、失误甚至反复,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举世注目的巨大成就,教育观念更加,教育体系结构更加合理,教育体制更加完善,教育质量更受关注,教育对于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贡献愈益彰显。30年的改革与发展使我国教育走进了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这些成就的取得,与教育政策的积极推动密不可分。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教育政策进程是不断探索“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的过程。回顾过去30年,建立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一直是我们的梦想;现在,经过30年的努力,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已经初步形成,这是我们的光荣。展望未来,完善公平高效的教育新秩序,则是对于我们的严峻挑战。当前,我国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教育效能)问题,或者说是“有质量的公平”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是当今各国教育改革的核心目标,也是我国今后教育政策与教育发展的主导价值观念。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更加公平的教育、更高质量的教育也是更高成本的教育,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需要更多的教育投入,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需要政府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因此,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教育投入是我国今后教育政策的3个核心关注点,这三者构成教育政策的“铁三角”。将来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的进一步改革都将围绕这个“铁三角”展开。
  
  [ 参 考 文 献 ]
  [1] 褚宏启,杨海燕.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J]. 教育研究,2008(1):11-17.
  [2] MICHAEL E KRAFT,SCOTT R FURLONG.Public Policy:Politics, Analysis, and Alternatives[M].2nd Edition.Washington: CQ Press, 2007:26.
  [3] 杨东平.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1.
  [4]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1985-05-27].http://myy.cass.cn/file/2006010618671.html.
  [5]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EB/OL].[1993-02-13].http://z8.dfedu.com/Xz/GZZD/4.htm.
  [6]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中国教育绿皮书[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7]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EB/OL].[1999-06-13].http://www.cnfirst.net/et/ flwj/00522121.html.
  [8] 周济部长在教育部2008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07-12-26].http://www.jyb.com.cn/cm/jycm/ beijing/jybgb/zh/t20080229_145237_2.htm.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EB/OL].[2006-06-29].http://www.fjyajy.com/cgi-bin/include/show_news.asp?username=yagcxx&id=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