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族群”与“民族”概念和翻译的讨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建福 时间:2010-09-05
近年来,随着地区性民族冲突的加剧,民族关系的研究开始成为人类学、社会学、学等学科研究的热点。上个世纪初期(1900s)传入的民族概念和上个世纪末期(1990s)传入中国的族群概念因民族关系的升温逐渐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本文将对这个两个词汇从它们的翻译、定义和意义以及关系作一介绍。
一、族群概念与民族概念的翻译问题。
1、“族群”概念的翻译。
“族群”概念是ethnic group一词的汉语译法。英文中的ethnic一词来自希腊语ethnos。英文中的ethnic group一词来自希腊语ethnikos。[1]Ethnikos在希腊语中表示“习惯、特点”等意义,在中表示具有语言、种族、文化和宗教特点的人们共同体。Ethnic group(族群)是上个世纪60年代(1960s)国际人类学界广泛运用起来的。学者首先把英美流行的ethnic group翻译成中文“族群”,受台湾学者的影响,在80-90年代(1980-90s)大陆学者开始引用“族群”这个词,现在被普遍认同并把ethnic group翻译为“族群”。早期,对ethnic group的汉译有两种观点。一是反对将ethnic group译为族群,而应翻译为“民族”。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阮西湖先生。他认为,“族群”显然是指那些尚未成为民族的人们共同体,各国学者使用ethnic group时的涵义是指“民族”,而非“族群”。[2]而且,这一术语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们共同体”演进的各个阶段的表述,也不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家们对当代社会人类学群体的划分。同时也有悖于世界各国人类学者所表述的人们共同体的原意。[3]最近他还进一步阐述了把ethnic group翻译为民族的理由:(1)美国韦氏词典认为ethnic表示“具有表现在风俗习惯、特征、语言和共同等方面的共同文化遗产的居民群体”,这与我国的民族定义是吻合的;(2)台湾人类学界对世界各国民族共同体的研究不够,基本上局限于台湾省内,因而遣词不当,把ethnic group译为“族群”,并被台独分子利用来分裂汉族,达到搞台独的目的;(3)无论是前苏联学者或俄罗斯学者都把“ethnic group”一词作为民族来看待不是作为“族群”[4]二是对这种译法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如石奕龙、黄泽以及国外学者,他们认为,ethnic除了指“民族的”以外,也可指“种族的、部落的、民族或国家以及某一特定文化群体”。他们认为,ethnic group含义可大可小,大指华人群体,族别,小可指民系,它有时可译为民族,有时又不能,所以该译为“族群”。[5]有关“族群”的翻译问题的讨论最近又有了新的发展。纳日碧力戈认为,中国人类学界使用的“族群”(ethnic, ethnic group, ethnicity)是外来概念,不可与中国古代或现在的“民族”等同[6]。因为受语义和思维方式的影响,在不同历史文化作用下,受不同政治、条件的影响表达也就炯异。美国学者范可认为在中文语境中的“族群”和“民族”更接近于英文的peoples。[7]
对于ethnic group的翻译问题,直到今天,仍没有定论,学者们各抒己见,见仁见智。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汉语中的“民族”与英语中的“ethnic group”在没有语境支撑条件下,是不能对等翻译的,“族群”概念存在的合理性仍需三思和商榷,尽管已有大批学者已在使用此词汇。当然,如果我们都认为“族群”一般是从文化角度去定义的,不具有主权要求,民族则是强调政治方面的意义也不无使用的可能性。
2、“民族”概念的翻译。
最初,中国组织的英文翻译承袭前苏联的翻译方法,把“民族”统一对译为的英文的“nation或nationality”,把“少数民族”统一翻译为minority nationality。[8]Nation 一词来自拉丁语,表示出生。在英语里nation有双重含义,国家或民族。国家层面的含义应用更广泛,表示拥有或者追求自己独立政府的地缘人们共同体,即多指“国民国家”。中国学者为避免其义一直将“民族”翻译为nationality。因为语义的变化,现在nationality在西方多用此词汇表示“国籍”。如果我们继续用它来代译我们所谓的“民族”一词,不免就会导致政治术语的歧义使这个词汇具有了提出独立国家的合理性和可能性,即“国家地位”和“民族分立”。后来,受到国外学者的提醒和批评,认为中国的这种翻译不准确后,国内学者认识到词根是nation的nationality的本义是“国民身份”、“国籍”、“国民素质”,在西方人理念中,nationality 一词有“国家地位”、“民族分立”的涵义。[9]为了弱化具有国家内涵的民族概念对国家统一的侵蚀和威胁,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率先启用ethnicity取代具有国家内涵的民族认同概念,ethnic、ethnic group亦由原来仅表达种族内涵转向强调历史-文化内涵。后来,随着我国学者与西方人类学界交流的增多,国内已越来越多地用ethnic group代替nationality。国家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为避免产生歧义而有意识地对一些相关篇章的“民族”一词翻译时用ethnic,如ethnic affairs, ethnic minority等。
3、族群和民族概念的关系。
因为上述两种概念的差异较大,还有我们对“民族”词汇的广泛使用以及“族群”词汇的文化、政治双重性,所以当前完全互换或代替仍需商榷。学者们为这两种概念的应用也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如“置换说”、“兼用说”等。置换说主张在中华民族这个层面上仍然使用“民族”,而对56个民族则用56个族群来代替,目的有二:避免翻译成西文时遭遇尴尬;行之有效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兼用说主张在学术研究中使用“族群”而在制定政策时使用“民族”。上述两种建议虽可解决部分问题,但是会引发更多更复杂的问题,为避免烦杂和繁琐,有些学者建议干脆用直接的拼音“Minzu”做西文中的音译。[10]
民族和族群两个词都来自国外,在国外,“民族”相当于英文的nation,其基本含义是“国家和民族”;“族群”相当于英文的ethnic group,其含义在一个具有名称的有着共同祖先和传说,共同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林耀华先生曾给民族和族群划定范围,他认为族群专用于共处于同一社会体系中,以语言和文化认同为特征的群体,适用于一国之内;而民族就是“民族和国家”,适用于各国之间。张海洋教授进一步认为,在中国“族群”概念适用于民族的文化定义,“民族”概念适用于民族的政治含义。[11]纳日碧力戈认为,从本质上说,族群是情感——文化共同体,而民族则是情感——政治共同体。
二、族群和民族的定义和讨论。
1、“族群”的定义和讨论
前面已经对民族和族群的翻译问题进行了一番讨论,下面将着重分析这两个词国内外专家学者是如何定义的。
来自西方的“族群”观念是多种群体分类的一种方式。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被用来描述两个群体文化接触的结果,或是从小规模群体在向更大社会中所产生的涵化现象。[12] 二战后,族群一词被用来取代英国人的“部族(Tribe)”和“种族(Race)”。20世纪60年代随着“族群”概念的广泛使用,对这一概念的研究也深入开展起来,也就繁衍出许多不同的含义。最早收录“族群”词汇的是《韦氏新国际词典》(1961年第3版)当中。在《麦克米兰人类学词典》中,对族群是如下定义的:族群,是指一群人或是自成一部分,或是从其他群体分离而成,他们与其他共存的,或交往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些区分的特征可以是语言的,种族的和文化的;族群这一概念包含着这些群体交互关系和认同的社会过程。[13]英国学者史密斯(Anthony D•Smith)也给族群下了类似的定义:一个具有名称的有着共同祖先和传说、共有的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一种与历史的领土或家园有关的联系;一个团结的度量[14]。这种定义没有被普遍接受。在中国,人类学界对马克思•韦伯(Max Weber)的定义接受较多。韦伯认为,如果那些人类的群体对他们的共同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或者是因为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对殖民和移民的历史有共同的记忆,而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这种群体就被称为族群。[15]吴泽霖对族群的定义是:一个民族和种族自己聚集而结合在一起的群体。这种结合的界限在其成员中是无意识的承认,而外界则认为它们是同一体。也可能是由于语言、种族或文化的特殊而被原来一向有交往或共处的人群所排挤而集居。因此族群是个含义极广的概念,它可以用来指社会阶级、都市和社会种族群体或少数民族群体,也可以用来区分居民中的不同文化的社会集团。族群概念综合了社会标准和文化标准。[16]除了上述几种定义外,被人类学界所推崇的概念是“指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的宗教的、语言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具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
随着国际全球化的加剧,地球人之间的交流不再以国界为限了。尤其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学术交流的深入开展,中国人类学界的学者们凭借勤奋和对知识的渴求,很快就接纳和吸收了国外的理论。与此同时,他们在习得这些理论后,很快应用到中国人类学发展的实践当中,结合本土实际,对“族群”一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包括覃光广在《文化学词典》[17]中、前面提到的吴泽霖在《人类学词典》中、陈国强在《简明人类学词典》[18]中,还要北京大学的马戎(民族群体不仅指亚群体和少数民族,而且泛指所有的被不同文化和血统所造成的被打上烙印的社会群体;群体使人类社会群组层次划分之一中;族群意识使后天形成的;族群以生物性和文化性为代表)、中国社科院的纳日碧力戈(族群兼含种族、语言和文化的含义)、郝时远、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的黄淑娉、周大鸣、周玉蓉,广东民研所的孙九霞、广西民族学院的李远龙、张有隽等都对“族群”作出了自己各异的定义。
虽然,无论中外学者,都对“族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定义,但是(这其实就是学术的特点,百家争鸣)任何一种说法都难能服众,都不能被广泛接受,所以,对“族群”的理解和定义,似乎跟学术道路一样,任重而道远。各种提法,都各有因其认识角度不同而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最重要的是,这些分歧中现在对“族群”研究已达成共识,即族群并非单独存在,它的存在是以他者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一种互动中体现的。如果没有他者,就没有我们,没有对异族的认识,就没有对本族的意识。[19]所以,我们只有在动态的研究中去理解和定义“族群”,才能不为呆板的学术所束缚。
2、“民族”的定义和讨论。
有关民族的讨论并非近年来才开始,建国以来,我国开展过五次规模不同的讨论,如50年代中期史学界和民族学理论界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60年代早期有关“民族”译法的讨论,70年代民族学界前辈牙含章、杨堃关于“民族”辨义的争鸣,80年代中期关于我国及前苏联民族研究实践的讨论,90年代逐渐向解构和多元化反思方向的发展等等,基本上都是10年发生一次大规模的讨论。从最基本的方面看,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民族如何定义,二是民族意识的产生和传递,三是民群体之间各民族成员在交往中的关系。[20]前面已经对民族的翻译问题做了解释,下面将着重分析民族一词的定义和因定义引起的讨论。
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建国以来最流行的最具权威性的定义。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也曾多次谈到民族和民族的发展,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讨论过“民族”的确切含义。斯大林在1913年提出的“民族”含义即“四个特征”长期以来在我国学术界被奉为经典,这四个特征构成了民族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斯大林:1913:2947)。斯大林的 民族概念有别于“种族”和“部落”,强调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在他们这些有关“民族”的讨论中,他努力建立一套完整的逻辑和概念体系,其核心是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来定义各个历史阶段的民族含义与性质。斯大林的这个定义坚持4条同时并用,缺一不可。只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时一个民族。所以,他认为中国的回族因为没有独立的语言,不能算是一个民族,只能是一个宗教集团。[21]斯大林这一观点的提出是与当时的政治形式分不开的,当然也是政治形势的需要。
对于斯大林民族定义在国内学术界也是褒贬不一。通常可概括为三点:一认为斯大林民族定义总体上是好的,但要做部分修正。1992年陈克进发表《关于民族定义的新思考》一文,认为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四个特征说,固然不可忽视,尤其对于原始民族来说,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但是四个特征没有跟随社会历史的变迁而发生程度不一的演化,所以只能用于一定的历史时代和一定的国度。二是否定和抛弃斯大林的民族定义。1990年都永浩发表《论民族概论》一文,认为斯大林民族定义不是为广义民族下的定义,而只是为斗争需要,因此带有局限性。四个特征也不十分科学。三按照自己的见解重新定义“民族”。1992年纳日碧力戈发表《民族和民族概念辨正》一文,认为民族是在特定历史的人文和地理条件下形成,以共同的血统意识和先祖意识为基础,以共同语言、风俗或其他精神和物质要素组成系统特征的人们共同体。在民族特征上,惟有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自称是最为稳定的,是与民族本体共存的要素。语言和风俗习惯是较为稳定的民族特征,与民族概念相连的语言、习惯和文化系统有投射作用、类推作用、促进作用、变体作用。
《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关于“民族”的词条认为“民族、部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而民族则是以地缘关系定义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种族属于生物学范畴,而民族属于历史范畴。”
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民族”这个词,但是在国内它的意义却种类繁多,很难去完整理解而清楚解释,如少数民族,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出版社,少数民族,多数民族,民族干部,民族传统,民族,民族感情等,在学术界也被这个词搅得焦头烂额时,说法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见仁见智。
中国的民族概念有其特殊性,没有西方60年代兴起的民权运动为背景,中国的“民族”定义时在实践中提炼和使用起来的,是民族识别、民族大调查、民族区域自治的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中国的民族含义已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概论,在民族识别中并没有机械地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没有完整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四特征理论,也没有生搬硬套苏联的模式将其境内处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以上的民族称为“民族”。
我国就民族的定义和区分,提出不论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社会发展阶段的高低,民族主体是否居住在我国境内,只要是历史上形成的,在经济生活、语言、文字、服侍、习俗、民族意识等方面具有明显特点的,都一律称为“民族”。
三、民族和族群的关系及其意义
纳日碧力戈认为,民族和族群的关系是“族群-文化与民族-政治共同体”。张海洋认为,族群概念使用于民族的文化定义,民族概念使用于族群的政治含义。这两种见解可以说是对两个词汇的互用的一种中庸解释和责任的解脱。究竟如何得体而恰当使用仍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究竟是民族该包括族群,族群完全代替民族或互换使用,还是独立使用?在当前还很难达成一致或一种令众学者接受的观点。
对“民族”和“族群”概念和翻译的讨论对我们人类学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是有益的,对更清楚理解和准确使用也是有帮助的。 


[1] 纳日碧力戈:全球场景下的“族群”对话[J].世界民族,2000,(1)
[2] 阮西湖:关于术语“族群”[J].世界民族,1998,(2)
[3] 陈  烨:族群、民族与的民族[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3,(3)
[4] 阮西湖:民族,还是“族群”?[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版),2004,(3)
[5] 石奕龙:Ethnic Group不能作为“民族”的对译[J].世界民族,1999,(4)
[6]纳日碧力戈:问难“族群”,[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
[7] 范  可:中西文语境的“族群”和“民族”,[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8] 马  戎:民族与社会[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
[9] 翟胜德:“民族”译谈[J].世界民族,1999,(2)
[10] 郝 瑞:田野中的族群关系与民族认同[M],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
[11] 张海洋:浅论中国文化的多样性,族群认同与跨文化传统[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