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廣東與荷蘭關係述論(下)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庆新 时间:2010-09-06
三 清初中荷貿易與外交關係的重建 
  
清朝初年,對外關係與海外貿易政策承襲明初制度,允許海外諸國以朝貢名義前來貿易。順治四年二月癸未,清廷詔諭浙江、福建等地,琉球、安南、暹羅、日本等國「有慕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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