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主流政治传统浅谈:以宋代为中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曾瑜 时间:2010-09-06

传统与是一对时髦的名词,大致相应于古语的古与今。但今人对这对名词的理解,无疑要比古人丰富得多。上世纪中华民族实现了半复兴,但与先进民族相比,仍处于落後状态,这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对中华悠久而丰富的传统出现各种议论,归纳起来,无非是全盘继承、全盘摈弃或是有选择的继承和摈弃,至於如何选择,又各有看法。

    研究中华古史的人,是对传统接触最多的群体之一。就我个人的感情和心态而论,其实是矛盾的,有时觉得可爱,有时又觉得可憎。

    回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强调无产阶级要与一切剥削阶级的传统作澈底的决裂,单纯从口号上看,似乎非常革命。但当经历了十分惨重的全民族劫难之馀,人们终於醒悟到,那次劫难在某种意义上,不过是中华古代坏传统的花样翻新、变本加厉和发扬光大而已,不过是以最革命的旗号,复辟着最反动的传统。

     在经过了痛苦的反省和思考之后,我终於醒悟到,“从坏的方面看,传统的       最大特色便是专制和腐败。专制必然滋生腐败,而腐败又必然依赖专制。这亦可谓是一对       难舍难分、形影不离的传统政治遗传基因”。[①]“我们民族的坏传统”,“可否概括为专制、愚昧和腐败六字”。[②]所谓愚昧,可否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民众缺乏文化,二是统治者实行愚民政策,三是有文化的统治者也可以做出愚昧的决策。证明,绝顶聪明的统治者在某些场合可能利令智昏,做出绝对愚蠢的事。

    但是,在面对一些力主全盘摈弃传统的议论,我无论在理智上,还是在感情上,又捨不得完全割弃传统,主张对传统实行四分法。“五四运动楬橥民主和两面大纛,这是对中华民族的伟大贡献。但是,当时提出‘打倒孔家店’,不免失之偏颇。任何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大致总有好的、坏的、适用的和不适用的四个部份。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继承本民族好的、适用的历史文化传统,也应当吸收外民族好的和适用的历史文化传统。当中华民族处於先进地位时,或不免产生自傲感,不易虚心体察和学习其他民族的长处;反之,当无情的事实证明中华民族处於落後地位时,或不免产生自卑感,将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看得一文不值。更有甚者,则是本民族与外民族坏的、应当废弃的历史文化传统反而极度膨胀,恶性泛滥”。[③]

近日阅读《纪念李慎之》一书,此书第173页谈到,李慎之先生“炽爱中国,所以他对拖住中国使之沉沦的势力与习俗十分疾恨”,他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自从秦始皇称帝一统天下的二千二百年以来,一言以蔽之,就是专制主义。救治专制主义的唯一出路,就是启蒙”,力主进行一次新的启蒙运动。从中华民族的实际状况看,进行一场以批判专制主义为中心的新的启蒙运动,是一种客观需要,是十分必要的。“我们民族至今仍有很沉重的专制主义包袱,在这个包袱摔掉以前,思想解放运动不可能半途而废,反专制主义的任务也不可能半途而废”。“任何政治权力的干预,只能使思想解放运动延缓或加速,而不能使之终止”。[④]但中华文化传统能否简单地“一言以蔽之”,只怕是可以商榷的。

    笔者作进一步思考,中华的传统主要可否区分为政治和文化两个层面,而两者似有所       差别。中华文化当然有其优点,否则就不可能创造曾经领先于世的灿烂古文明,也有其缺       点,否则就不可能在近数百年间落伍。例如方块字、中医、书法、国画、古乐、民乐、诗词歌赋、戏曲、曲艺、中国建筑园林、中华烹饪等等,都属文化传统,却不一定必须与专制主义挂钩。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中华文化传统也确是以专制主义意识为指导思想,专制主义意识至今仍在毒化中华民族的心灵,是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批判的。

     即使就政治传统而论,只怕也不宜将它说得一无是处。例如中国古代也有忧国爱民、       清正廉明、直言敢谏、举贤任能、忍辱负重、临危授命等好的政治传统,至今为人们所称       道。在两宋的三百二十年间,也有如范仲淹、李纲、宗泽、岳飞、文天祥等一大批人,他们无疑是好的政治传统的代表。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後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岳飞“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的箴言,为人们所熟知。但是,若对古史作整体考察,好的政治传统无疑不占主导地位,可以命名为非主流政治传统。至於专制、愚昧和腐败,却在中华古史中占据主导地位,可以命名为主流政治传统。本文主要结合宋代的史实,对主流政治传统再作进一步的揭露、论述和批判,今列举如下。

    一、草菅人命:马克思曾深刻地批判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是轻视人,蔑视       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       能靠兽性来维持”(《马恩全集》第1卷第411,414页)。秦始皇实施“焚书坑儒”,       明太祖光是胡惟庸、蓝玉两案即滥杀五万人,清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厉行惨酷的文字狱,       从秦代的“夷三族”扩展到七族,隋炀帝又扩展到“诛九族”。[⑤]中国有一条自古相传的残酷老例,抢江山就不须顾及百姓死活,大量屠戮和虐杀无辜,被视为天经地义。如此之类,都充分地表现了中国古代专制政治的兽性。

     宋政似乎有“宽仁为治”的外貌,但宋仁宗天圣诏中也承认司法腐败,“有司巧避微              文,一切致之重辟”。[⑥]重辟和大辟就是死刑。史称宋徽宗时,“吏因缘为奸,用法巧文        寖深”。宋理宗时,官吏们“擅置狱具,非法残民”,私设“掉柴”、“夹帮”、“脑箍”、“超棍”等毒刑,受刑者“痛深骨髓,几於殒命”。[⑦]宋朝出了如岳飞“莫须有”(岂不须有)那样的千古奇冤,体现秦桧意志而上报的量刑,还是将岳定为徒刑,其实只是削一阶官位,罚铜二十斤,宋高宗却对涉案的九人全部法外加重刑,将岳超越流刑,定为斩刑,这同样充分体现了专制的兽性。

    中国人也并非没有强调“人命关天”,[⑧]此种观点正好与草菅人命相悖,但在古代不       居主导地位。人命最为可贵,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国际上已制订了一个公认的反人类罪       标准,而专制政体大致不可能避免惨酷的反人类罪,反人类罪为其首要的最大罪状。这在       根本上还是源於贱视人命。

     二、禁锢思想言论:是舆论监督权力,还是权力监控舆论,是民主与专制的重大分野       之一。从中国古史上看,禁锢思想言论最大的、影响最深的事件也许是以下五次。一是秦       始皇的焚书坑儒。二是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三是宋神宗在王安石的倡议下,将       科举改为以儒家经学取士,从此实现了经学、教育和科举的三位一体。四是明朝在科举中       采用八股文。五是清朝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厉行文字狱。

    禁锢思想言论既有威逼的一手,又有利诱的一手。教育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一旦将教       育的功能理解和压缩为只是读经而科举中第做官,又进而以八股文取士,这其实是更厉害       的禁锢,对中华文明的落伍产生了极严重的影响。胡曾惊讶于当清代学者的聪明才智施       展於古书堆时,西方学者却将其聪明才智施展於自然科学。这无疑是宋明清三代禁锢思想       言论的可悲的局。直到鸦片战争前,经学仍然是中国人心目中最大甚至是唯一的学问,       最终沦落到坐井观天的地步。

     三、上交谄,下交渎:《周易·繫辞下》强调“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但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总体制下,既然实行不同形式的等级授官制,必然全滋生各种等级和特权的制度与思想,上交谄,下交渎,必然成为混迹官场的第一要旨。今人所谓个人崇拜,其实不是崇拜个人,而是崇拜权势,渴望权势。《聊斋誌异》卷8《梦狼》说:“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術能令上台喜也?”说破了阿谀奉承的真谛。宋徽宗的穷奢极侈,在天水一朝的诸帝中无疑位居第一。当时也有言官批评他“金柱玉户”,但蔡京却作记说,宋徽宗“修真观妙,发号施令,仁民爱物,好古博雅”,“言者不根,盖不足恤”。[⑨]在蔡京所谓“陛下当享天下之奉”的诱导下,众臣“争以侈丽高广相夸尚”。[⑩]更有甚者,宋高宗向杀父之仇称臣,屈辱苟安於半壁残山剩水,竟在一片歌颂声中,被臣僚誉为“书契以来,中兴复古之君,比德较功,莫有望其仿佛者”,“皇帝躬行,过于尧、禹”。[11]薛昂“始终附会蔡京”,故两次被援引,当仅次於宰相的执政,“至举家为京讳。或误及之,辄加笞责,昂尝误及,即自批其口”。[12]身为执政高官,居然为宰相避名讳,以至自己打嘴巴。

     四、虚饰太平盛世:隋炀帝自夸“华盛”,规定洛阳“卖菜者亦藉以龙须席。胡客或过酒食店,悉令邀延就坐,醉饱而散,不取其直,绐之曰:‘丰饶,酒食例不取直。’胡客皆惊叹。其黠者颇觉之,见以缯帛缠树,曰:‘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市人惭不能答”。[13]

    宋高宗和秦桧“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14]由於古代有天人感应的迷       信学说,将灾情、疫情等都视为人间失政的反映和表现,故秦桧隐瞒灾情、疫情等。“严、       衢、信、处、婺、建等州皆大水,士民溺死数万,桧隐而不奏。有闻言者,必罪之”。[15] 宋时官员隐瞒灾情是有罪的,秦桧不仅知法犯法,反而加罪於说真话者。绍兴十六年“行都疫”,而秦桧的尚书省只是上奏建议“给散夏药”,根本不承认发生了瘟疫。[16] 虚饰太平盛世而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以至不惜劳民伤财,官府马为刀俎,百姓为鱼肉,成为专制政体的一种顽症。皇帝欺瞒胡人,宰相欺瞒皇帝,官员也可以欺瞒上司。《朱子语类》卷106谈及地方官,“每常官吏检点省仓,则挂省仓某号牌子,检点常平仓,则挂常平仓牌子,只是一个仓,互相遮瞒”。这是欺瞒上司的一例。

    五、贪污行贿:此类行为史不绝书。应当指出,在专制的人治条件下,一是败露率低,       二是败露也未必依法惩处,故贪污行贿必然是低风险,高收益,而敢於触犯刑法者众。皇       帝、权臣等经常是此类行为的保护伞。人们公认宋初以重典惩治贪官。[17]但是,大将王全       斌等平後蜀,恣为不法,“凡所取受、隐没,共为钱六十四万四千八百馀贯,而蜀宫珍宝       及外府他藏不著籍者,又不与焉”,“百官表言”王全斌等“法当死”,而宋太祖“特赦                之”。後来宋太祖又给王全斌复官节度使,说:“抑卿数年,为朕立法。”[18]宋高宗时,黄达如“赃污钜万”,而被按劾。但他利用“太后还銮”的机遇上奏,建议将“盛事”“作为歌诗,荐之郊庙”,“将前日异论沮谋者,明正典刑,其力主和议者,重加旌赏”。於是宋高宗大悦,居然发表他出任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监察御史。後来在官员的论列下,也仅以“私役禁军,贩易物货”的次要罪名,“降一官,放罢”。他在秦桧死後,还出任徽州知州。[19]一方面制订,另一方面又恣意玩侮法律,这也是一条中华自古相传的老例。

六、妒贤嫉能:北宋末,国势阽危,唯有李纲尚能挺身救国,而耿南仲伙同徐处仁、       唐恪等人,“疾李纲胜己,同力挤排”,一力怂恿宋钦宗命李纲承担无法胜任的救太原的       重任,唐恪说:“火到上身,自拨,但责以成功,纲须自去,陛下切不可听其避免。”[20]这又是一种中华自古相传的“窝裏鬥”,“窝裏横”的政治传统。到了顶点,则是不管国家存亡,百姓死活,自己不能成功,却必须破坏他人成功,自己不能救国,却必须阻止他人救国。妒贤嫉能的极致当然就是陷害忠良。

七、结党营私:成语“结党营私”,确有内涵,大凡钻营官场而谋私者,往往必须结党,不结党就无法营私。结党营私和任人唯亲的极致,即是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古代皇帝往往十分忌讳臣僚分朋植党,所以结党营私一般是无法公开的。但是,在南宋四个权臣掌政的时代,他们又是并无忌违地、大规模地任用亲党。史弥远深通擅权的三昧,他“专任憸壬”,而手段却更加隐蔽和狡猾。“亲密友周铸、兄弥茂、甥夏周篆皆寄以腹心,人皆谓三人者必显贵。然铸老於布衣,弥茂以执政恩入流,周篆以捧香恩补官,俱止训武郎而已”。[21]“执政、侍从、台谏、给舍之选”,都是宋时的要员,“或私谒,或请见,或数月之前先定,或举朝之人不识。附会者进”,对他“争为妾妇之道”。所以柴中行评论史弥远的结党营私的特点,是“外示涵洪而阴掩其迹,内用牢笼而微见其机。”[22] 在民主体制下,任何政客失去民望,只能下野。在中国古代却有一种多见不怪的怪现象,不管某人如何丧失民望,甚至万众切齿,只要“上台喜”,即通过各种关系网的保护,就能长久宦运亨通,骑在人民头擅作威福,恣为不法。相反,真是得人心的好官反而不得势,甚至惨遭陷害。中国古人常哀叹君子鬥不过小人。“纵观中华数千年史,其实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的情况,还远不如时势造小丑,小丑造时势的情况多,而後一种情况对民族兴衰的影响,也远比前一种情况多而大。一批小丑主宰国运,一方面是自己演出醜剧和闹剧,另一方面则是给广大民众制造悲剧。小丑主宰国运的现象层出不穷,有其必然性”。“专制政治总是宠爱随风转舵之人,曲学阿世之士。专制政治体制经常会造就小丑神气活现的时势,而小丑也经常会对昏暗腐败政治推波助澜,甚至叱咤风云”。[23]

     八、钩心鬥角:在中国传统官场中,钩心鬥角和结党营私从来是相辅相成的两个侧面,       有时必须互相勾结和利用,有时又必须互相倾轧和暗算。宋真宗时的王钦若“阴险多诈,       善以巧谲中人”。[24]人们所熟知的,就是成语中孤注一掷的出典。他在澶渊之盟後排挤寇凖,对宋真宗说:“陛下闻博乎?博者输钱欲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25]於是寇凖罢相。当然,由於宋太祖传下了不杀大臣的誓约,故在个人或派系的倾轧中,杀人不多。这是宋朝有别於前朝後代的特点。一般说来,设法将政敌流放到海南岛,就算是倾陷的终点。钩心鬥角的极端,当然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人莫予毒。

九、官迷恋栈:《三国志》卷9《曹爽传》注引干宝《晋书》:“驽马恋栈豆。”原意为没有远虑,後世则转为贪恋禄位之意。这是古时常把官迷喻之为恋栈的出典。宋神宗时,邓绾就是一个典型的官迷,他有一句名言:“笑骂从汝笑骂,好官我须为之。”[26]蔡京四次拜相,“每闻将退免,辄入见祈哀,蒲伏扣头,无复廉耻”,[27]甚至到“老疾目失明,文书案牍不能省阅”时,[28]依然贪恋相位。最後宋徽宗命童贯和其长子蔡攸向蔡京索取辞官表,蔡京“以事出不意,一时失措,酒行,自陈曰:‘京衰老宜去,而不忍遽乞身者,以上恩未报,此二公所知也。’时左右闻京併呼其子为‘公’,莫不窃笑”。[29]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已昭示,官位既然成为高收益的肥缺,并且又能够以权谋私,官迷现象就不免世代相传,而不能根除。

一0、玩忽职守:在腐败的官僚政治下,玩忽职守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北宋末年       的李擢就是一个典型。当金军攻打开封城时,宋廷还是按以文制武的惯例,任命了城墙四       壁的提举官,“东壁孙觌,西壁安扶,南壁李擢,北壁邵溥”。李擢是中书舍人。[30]开封城外有护龙河,又有“取虎牢(关)土”建造的城墙,屡经加固,“坚密如铁”。[31]本来是不易被攻破的。金军攻城之初,就设法填平护龙河。李擢根本“不介意”,宋钦宗登南城才发现“城濠填垒殆尽”,大怒,下旨将“李擢推勘远窜”。[32]导致开封城失守的关键事件,一是部份护龙河被金军填平,二是郭京六甲神兵出战。对於这个严重玩忽职守者,当时在开封围城中,不可能“远窜”。南宋初,李擢受邓肃和马伸的弹劾,说他与王时雍等“七人者结为死党,附耿南仲,倡为和议之说,助成敌谋。有不主和议者,群起而辱骂之,欲执送金营”,又受张邦昌伪命,“为侍从者”。[33]李纲任相时,将李擢处以郴州安置。[34]但黄潜善和汪伯彦当政後,又将他“进用”。[35]此後,李擢又历任兵部侍郎、给事中、工部侍郎、礼部尚书等要职。[36]宋朝此类有罪不罚,罚不当罪,罪废复用的实例颇多,也是政纪废弛的一个侧面,其结果当然使玩忽职守的腐恶政风代代相传。

    一一、独断专行:在专制政体下,由於缺乏有效的监督,不仅是皇帝或权臣,即使是       下级官员也往往独断专行。其後果是不能及时纠正失策,甚至将错误的、罪恶的决策坚持       到底。宋高宗凭藉君主的淫威,以独夫之志逆万众之心而行,又居然战胜了万众之心,而       成就了极其屈辱的降金乞和。此类事例,在中国专制政治史上,决非是仅见的特例。

一二、文过饰非,一瞒二骗:明朝有一首小曲《玉抱肚·官悟》最後一句说:“自古君王不认错。”[37]古代皇帝不认错的常例,就是罢免甚至处死大臣,以示自己一贯正确。当然也有在万不得已下罪己诏的特例。即使如此,下罪己诏也经常是避重就轻或心口不一。                                         崇宁五年(公元1106)发生星变,宋徽宗感觉害怕,下诏“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政阙失,朕将亲览,虚心以改”。[38]太庙斋郎方轸应诏上奏,弹奏蔡京,宋徽宗将蔡京罢相。等星变过後,宋徽宗又故态复萌,命蔡京再相,“以轸奏示,京奏乞付有司推究事实,轸竟付诏狱,坐此编管岭南”。蔡京对外扬言:“三省若有妄言者,京来日即知也。”用以杜人之口。[39]直到金军南侵,宋徽宗被迫传位於宋钦宗,传位诏说:“朕以不德,获奉宗庙,赖天地之灵,方内 安,二十有六年。永唯累圣付託之重,夙夜祗惧,靡遑康宁。乃忧勤感疾,虑壅万机,断自朕心,以决大计。”[40]虽然时危势迫,负有首要罪责的宋徽宗仍无半点引咎自责之意。至於宋高宗在危急关头不得不下罪己诏,实际上却是降金乞和的大计早定,不易故辙。秦桧用《尚书·商书·咸有一德》“德无常师,主善为师”一句为求和政策的失败作掩饰,表白自己一贯正确,就不必赘述了。

    文过饰非的手段固然很多,但最常用的还是一瞒二骗。隐瞒和欺骗是中华的传统政风,       又是专制政体赖以生存的基本手段。宋太宗不明不白地登基,赵普又出面为他编造“金匮       之盟”,只能乞灵於隐瞒和欺骗,如公开真相,岂非是弑逆的大罪。在不少场合下,统治者还必须自欺欺人,说众所週知的谎话。宋徽宗竭天下以自奉,导致严重的失政,在当时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如前所述,直到被迫退位时,还是强调自己“夙夜祗惧,靡遑康宁”,而“忧勤”国事。宋高宗对金乞和,却並不力争难兄宋钦宗回归,分明是悌道大亏。然而秦桧养子秦熺却以史臣的身份赞颂他“孝悌绝人,前古帝王所不能及”。[41]此类众所週知的谎话,无非是适应一时的政治需要,其实还不是为了欺人,明知达不到欺人的目标,却仍须乞灵於控制舆论导向,作阿Q式的自我慰藉和麻醉。

一三、沉湎酒色,恣意挥霍民脂民膏:政治在原始社会中本来是作为公共权力,但到       阶级社会中不可能不蜕变为统治阶级滥用公共权力。官员们滥用公共权力的必然结果,就       是用於谋私利和个人的享受,中国人将此归纳为酒、色、财。寇凖可谓宋代名相,但“早       贵豪侈。每饮宾席,常阖扉辍驂以留之。尤好夜宴,剧饮未尝点油,虽溷轩马厩,亦烧烛       达旦。每罢官去,後人至官舍,见厕溷间烛泪凝地,往往成堆”。[42]宋时灯油价廉,而蜡烛则是高级消费品。南宋宰相吕颐浩还是主张抗金的,但他“喜酒色,侍妾十数,夜必纵饮。前户部侍郎韩梠家畜三妾,俱有殊色,名闻一时。梠死,诸大将以厚赂娶之。吕力争,用数千缗得一人,号三孺人,大宠嬖之。初则专其家政”,“遂预外事,公然韩氏,中外因以媒进。时颐浩六十七岁矣”。[43]吕颐浩晚年衰病,因纵欲无度,两年後病故。皇帝等最高统治者竭天下以自奉,更往往成为天经地义,例如土贡就是竭天下以自奉的制度化,历代相承,牢不可破。

       一四、横徵暴敛:历代皇朝始而强调轻徭薄赋,最终总是在各种因素下,导致对百姓敲骨吸髓般的苛徵。宋朝是个苛徵很突出的朝代,两税本身有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又有和买、和籴、役钱、科配之类,不必在此赘述。直接向百姓勒索的当然是吏胥,“贫民窭户”,“衣不足以蔽肤,食不足以糊口”,“而追胥督吏临门谴呵,责以不可得之积欠,而遂其不可厌之私求,攘衣襦,掠器具,鸡栖豚阱,无不夺取。大吏未去,小吏复来,朝索夕须,剥肤椎髓。偿官之实,曾未毛铢,而吏之所得,车载石量矣”。[44]

       一五、司法腐败:司法腐败和横徵暴敛是最关百姓疾苦的两件大事。南宋真德秀将“断狱不公,听讼不审,淹延囚繫,惨酷用刑,汎滥追呼,招引告讦”列为民间“十害”中的六项。[45]胡铨谈及南宋滥捕“盗贼”,“皆株引就捕,十室而九”,施用酷刑逼供,“甚至拉胁、签爪、泥耳、笼首,人苟赊死,何求而不得”。[46]司法腐败的记录,史不绝书。

    以上列举的古代主流传统肯定是不完全的,但也不会遗漏太多。记得在学生       时代,经常给我们灌输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必然性,强调偶然性之中存在着必然性。       强调事物的必然性当然是不错的,可惜如今一些人似乎不愿意谈必然性。从偶然性中寻找       必然性,归根结蒂,就是必须正视史实,正视真理。中国古代主流政治传统之所以根深蒂       固、牢不可拔,成为非常可怕而可憎的习惯势力,其遗传基因又被不断复制,给世界上古       老的、人口最多的民族制造了无穷尽的灾祸,其必然性就在於一个专制政体,以及在此政       体下的各种形式的等级授官制不仅一直维持下去,並且不断地强化。

    在自古相传的大一统观念的支配下,古代统治者逐渐发现了中央人事权的重要性,於       是就逐渐形成了以吏部为首的六部政制。人们一般认为,六部制正式定型,是在隋朝。但       史学家的着眼点是偏重於三省,对六部制的形成和研究不足。如果我们粗略地对比一       下从九寺(或称十二寺等)到六部的演变,就不难发现,户、礼、兵、刑、工五部的职能,都与以前的一个或数个寺相衔接,唯有吏部却在此前找不到一个相应的寺,与其有职能上       的衔接。

    关於吏部的起源,一般说法是西汉成帝初置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後东汉光武       帝“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斋祀事”,汉灵帝改名选部,到曹魏时又更名吏部。[47]吏部之所以重要,並且成为六部之首,是因其实现了中央对地方官员的掌控、委任等权力,       极大地加强了中央的人事权。这在初始并非没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吏部的职能扩充並定型後,历朝的等级授官制,最大量的就是吏部授官。如宋朝的吏部,掌控着几万名官员的宦运,又必然弊病丛生。

    在中国自古相传的大一统观念中,只有中央能够任命地方官,方才意味着统一。如中       唐以後不能任命藩镇,蒋介石不能任命山西省长,就意味着藩镇或闫锡山割据。此种观念       就是将大一统和等级授官制连结在一起,似乎没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等级授官,就不足以维       护大一统。

    但是,诚如马克思早已在巴黎公社原则时所昭示:“用等级授职制去代替普选制       是根本违背公社的精神的。”(《马恩选集》第2卷第376页)大一统其实无非是中华       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中国人一般不可能赞成祖国的分裂。况且外国的政治经验业已证       明,即使不实行自中央到地方的等级授职制,也照样能够维护国家的统一。时至今日,用       等级授职制维护统一的旧观念应当革除。马克思否定等级授职制,是有深刻道理的,因为在等级授职制下追求升官发财,无非取决於“上台喜”,就必然产生各种流弊。

    即使依古代的儒家舆论,中国自古相传的各种可怕而可憎的政治遗传基因,大致是作       为反面事物而受谴责的,基本上处於无理地位。但谴责一般只是针对体制下派生的弊政,       而不针对体制,故无理的老例还是陈陈相因,必然会得到不断的复制。既要维持和强化专       制政体及其下的等级授官制,不正本清源,又欲阻断前述的各种政治遗传基因的复制,无       疑就像抓住自己的头髮上提,而幻想自己可以脱离地球引力一样困难。

     

[①] 《城狐社鼠》,《岳飞和南宋前期与军事研究》第590页。

[②] 《荒淫无道宋高宗》序

[③] 《孟子在宋代亚圣地位之确立及其影响》,《庆祝邓广铭教授九十华诞集》第497页

 

[④] 《古代文化专制主义批判》,《凝意斋集》第301页。

[⑤]王春瑜:《株连九族考》,《“土地庙”随笔》第21页。

[⑥] 《宋史》卷199《刑法志》,另参见《通考》卷167载宋孝宗乾道五年臣僚言。

[⑦] 《宋史》卷200《刑法志》。

[⑧]元杂剧萧德祥《杨氏女杀狗劝夫》第四折:“从来人命关天关地。”王仲文《教孝子贤母不认尸》第三折:“人命事关天关地。”

[⑨] 《挥麈录馀话》卷1

[⑩] 《宋史》卷472《蔡京传》。

[11] 《紫微集》卷1《绍兴中兴上复古诗》。

[12] 《宋史》卷352《薛昂传》,《说郛》?37《闲燕常谈》。

[13] 《资治通鉴》卷181大业六年。

[14] 《宋史》卷65《五行志》。

[15] 《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16] 《宋史》卷62《五行志》,《宋会要》食货59之31。

[17]郭东旭:《宋代法制研究》第150页。

[18] 《长编》卷8乾德五年正月壬子,癸丑,《宋史》卷255《王全斌传》,两处记载的贪污数字不同,但无疑都是巨额贪污。

[19] 《要录》卷147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壬辰,十二月己巳,卷151绍兴十四年五月戊辰,卷172绍兴二十六年五月乙卯。

[20] 《会编》卷66《靖康小录》。

[21] 《宋史》卷414《史弥远传》。

[22] 《宋史》卷401《柴中行传》。

[23] 《秦桧独相期间“柔佞易制”的执政群》,《凝意斋集》第281页。

[24] 《涑水记闻》卷7。

[25] 《宋史》卷281《寇凖传》。关於王钦若的工於倾陷,参见王瑞来:《宋代の皇帝权力と士大夫政治》第272页,第六章第二节诡计て人を中

[26] 《长编》卷216熙宁三年十月癸亥,《宋史》卷329《邓绾传》。

[27] 《宋史》卷472《蔡京传》。

[28] 《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2。

[29] 《清波别志》卷中,《宋史》卷472《蔡京传》所载稍异,说只是童贯一人向蔡京索取辞官表,“京泣曰:‘上何不容京数年,当有相谗谮者。’贯曰:‘不知也。’京不得已,以章授贯,帝命词臣代为作三表请去”。

[30] 《会编》卷64,卷65,《靖康要录》卷12靖康元年十一月八日。

[31] 《金史》卷113《赤盏合喜传》。

[32] 《会编》卷66,卷67。

[33] 《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辛丑,卷16建炎二年七月丁酉。

[34]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癸亥。

[35] 《要录》卷20建炎三年二月己巳。

[36] 《要录》卷29建炎三年十一月壬子,卷33建炎四年五月壬子,卷63绍兴二年三月己巳,卷69绍兴三年十月戊子。

[37]转引自王春瑜:《牛屋杂俎》第66页《读〈玉抱肚·官悟〉》

[38] 《宋大诏令集》卷155《星变求直言诏》。

[39] 《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1。

[40] 《宋大诏令集》卷7《宣和传位诏》。

[41] 《要录》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己丑。

[42] 《宋人轶事彚编》卷5引《归田录》,文字较《学津讨原》本《归田录》卷1稍详。

[43] 《中兴小纪》卷18引《秀水闲居录》。

[44] 《范香溪文集》卷15《实惠》。

[45]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咨目呈两通判及职曹官》。

[46] 《胡澹庵先生文集》卷11《与吉守吕殿撰》。

[47] 《後汉书志》卷26《百官志》,《晋书》卷24《职官志》,《通典》卷23,《职官分纪》卷9,《文献通考》卷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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