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中之政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邦炜 时间:2010-09-06
宋徽宗在上是个无人不晓的亡国昏君,但他即位之初所施行的建中
之政则博得好评。①明代文人张溥称赞:徽宗继位,“一年之内,获睹清明。”
②清初学者王夫之肯定:“徽宗之初政,粲然可观。”③人们难免会问:这些评
论是否确当?我在一本通俗读物中,曾将徽宗初政分为两段:向太后垂帘时,复
行元祐之法;徽宗亲政之初,推行建中之政。④近读当事人曾布所撰《曾公遗录
》,始觉如此划分太机械,不妥当。相关问题还多,诸如:建中之政是在什么历
史背景下形成的?它究竟包含哪些内容?为何受到肯定?又何以随即演变为崇宁
?本文试图略加回答。必有不妥之处,亟盼各位指教。
  一、成因:帝后共政
  朱熹认为:“建中纪号,调亭两党,实曾丞相之策。”⑤曾布在徽宗初年的
作用固然不小,但朱熹此说则有夸大之嫌。建中之政无非是宋徽宗与向太后共政
的结果。岂止曾布权力有限,即使徽宗也难以独立行使其皇权。问题在于:元符
三年(公元1100年)正月,徽宗即位,年届十九,作为“长君”,为何恳请太后
垂帘?向太后本人也感到不可思议:“皇帝长成,本不须如此。只为皇帝再三坚
请,故且勉从。”曾布将个中奥妙道破:“陛下践祚,内外皆有异意之人。上识
虑高远,以此坚请太后同听政。不然,谁冀与为助者。”⑥具体说来,其主要原
因不外下面两条。
  首先,徽宗即位之初,处境相当孤立,反对声浪并未平息。在皇室中,当初
与徽宗争夺皇位的异母弟蔡王赵似并不甘心,仍“有不顺之语”。①在社会上,
赵谂聚众谋反。②“禁中有放火者”,宫外有妄议人,边防要地“熙河效用张庚
等谋叛入夏国”。更危险的是,反对徽宗继位、企图拥立蔡王的首相章惇、都知
梁从政仍在职。用曾布的话来说,即是:“惇为首相,从政握亲兵,内怀反侧,
但无可为尔”;“外则宰相,内则都知,皆在众人之上,又皆异意之人。朝夕亲
近,岂得稳便?”对于徽宗来说,确实是:“非皇太后,谁助之者?”③
其次,徽宗由亲王而入继大统,并非由太子而君临天下,从执政班底到施政方针
都准备不足。北宋的东宫虽然不同于唐代,“如一小朝廷”,④但其规格毕竟非
亲王府可比。王府官被称为“闲散去处”。⑤太子继位尚可依靠其东宫旧臣组成
执政班底,徽宗则不可能。尽管徽宗即位当月,便为其潜邸旧人加官晋爵,王府
官徐勣、何执中同时升任宝文阁待制兼侍讲、侍读,因邹浩案被免官的前王府翊
善傅楫召为司封员外郎,并旋即委以重任,徐、何、傅三人分别出任翰林学士、
中书舍人、监察御史。但他们资历有限,即便可望跻身宰执行列,也尚须时日。
难怪徽宗当时将选用官员作为第一要务,不时发出“执政太阙人”⑥一类的叹息
。至于其施政方针,尚无一定之规,主要看向太后脸色行事。一言以蔽之,徽宗
尚处于从亲王到皇帝的角色转换阶段,一切均在调适之中。
至于向太后其人,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不贪恋权势,但过问政事。向太后不恋栈,在历史上颇负盛名。如不
避家讳,她拒绝宦官黄经臣更名黄臣,以避其父向经之讳的请求,向太后说:“
若今天下人皆必更名,乃为万世笑端。”不私外戚,徽宗急于将其弟向宗回、向
宗良封为使相,向太后一再谢绝:“不可!”“决不可!” ⑦ “岂不取笑中外
,且缓之。”①特别是她刚垂帘,便宣布:“非久即还政”,②并说:“俗谚云
:‘被杀不如自杀,不成更待他时。’教他人有言语后还政,何如先自处置为善
。”垂帘时,极“谦挹”,甚至自嘲:“‘瞎’字也不识,怎生理会得天下事。
”向太后常说:“上聪明,莘③王以下皆不及”;“上性仁慈,见打人亦怕。”
她放手让徽宗大胆处理朝政并处处予以支持,一再称赞徽宗:“上所取舍,皆合
公议”;④“仁明睿断,裁决中理。”⑤即便与徽宗意见不同,有时也顺水推舟
。如处罚蔡王府官员白谔,向太后宣称:“本不欲施行,但上意如此。”然而向
太后垂帘并非徒有其名,仅具象征性。宰执奏事,即使徽宗认为“甚好”,仍须
“更于帘前开陈”。待“太母亦深然之”之后,方可施行。宰执往往如此表态:
“太后圣训先定,臣等但奉行而已。”向太后遇大事,均表态,有时相当固执。
如蔡京贬往外地,朝议已定,向太后决意挽留,“毅然不可夺”。曾布“力陈未
已”,向太后先解释:“只是教他做翰林学士,了却神宗国史。”再反问:“干
枢密甚事?”最后索性说:“且奈辛苦!”叫曾布立即离去。又如向太后定要破
例为其宠信的宦官李彀改官,宰执以为不可,她“亦毅然不许”。再如按照“故
事,止有追册,未有生复位号者”,向太后执意恢复已被废黜的哲宗孟皇后位号
。徽宗只能屈从:“今圣意如此,亦无可违之理。”。⑥向太后听政仅半年,当
年七月便卷帘,次年正月即去世,但其影响不容忽视。当时人普遍认为:“
太后虽归政,犹预政事。”⑦可见,不仅在垂帘时,而且在卷帘后,甚至在其去
世之初,徽宗都笼罩在向太后的政治阴影之下。
  第二,无过激政见,但偏爱旧党。与几乎全盘否定神宗熙丰之政的英宗高皇
后有别,向太后认为:“神宗政事,岂可专欲毁废?”⑧但对熙丰之政的反对者
,相当宽容。英宗第三女、祁国大长公主的驸马张敦礼在绍圣年间,上奏指斥神
宗政事。章惇抨击“敦礼,忘德犯分,丑正朋邪,密封章疏,诋毁先烈。”张敦
礼因此被贬官。向太后则认为:“戚里何必预知朝廷事,当时罚亦太重矣。”①
让他官复原职,并官升一级。向太后对熙丰之政并非全盘肯定。她指出:“神宗
圣明,岂近世人主可比。只是晚年不免错用却人,不免致天下论议。”对于以继
承神宗遗志相标榜的哲宗绍述之政,更是直接间接多所指责。向太后感叹:章“
惇等误先帝处多”;“刘友端、郝随等误先帝处多”。她赞同此说:哲宗“内则
为(郝)随等所误,外则为(章)惇、(蔡)卞所误。如行遣元祐人过当,失天
下之心,皆惇、卞之罪。”向太后宣谕宰执:“有甚熙宁、元丰、元祐、绍圣,
但是者则用,非者则不用,更不必分别此时彼时。若人臣皆能体行此意,则无不
当矣。” ②这实可视为向太后为建中之政定下的基调。似可如是说,若无向太后
垂帘,则无建中之政。向太后毕竟偏向旧党,她对绍述时期遭受打击的旧党深表
同情,并以旧党中人韩忠彦为主要依靠对象,即是其明证。
  徽宗施行建中之政,既遵从向太后的旨意,又出于打击其反对者章惇及其同
党的需要。章惇在哲宗去世时,宣称: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 ③徽宗始
终怀恨在心:“惇于定策之际,罪恶固不待言”,非报复不可。章惇与其同党尚
书左丞蔡卞、御史中丞安惇既出于政治见解,更为了保权固位,一再强调“谨守
神宗法度”,维护哲宗声誉。章唱:“神宗留意政事,更张法度,为万世之利。
”蔡合:“臣等皆神宗拔擢,唯谨守神宗法度。”他们“但所不喜,即以诋毁神
宗法度为言。”徽宗起用上官均,蔡卞反对:“均元祐中,诋毁神宗政事。”邹
浩在哲宗时任右正言,“击(章)惇甚力”。徽宗召邹浩还朝,料定“惇必未肯
”。④章惇虽未出面,安惇以为不可:“浩若复用,虑彰先帝之失”,⑤以致徽
宗肝火大动。或许正是向太后的正面牵引与反对者的反面推动,一拉一推,形成
合力,促使徽宗进入建中之政的轨道。曾布说:“今日陛下方欲以大中至正之道
,调一两党。”徽宗告诫大臣:“凡撰词,但平直,不须分别绍圣、元祐。”①
徽宗施行建中之政,可谓一箭双雕,既迎合了向太后的旨意,又达到了打击反对
者的目的。
  自北宋中期以来,凡太后垂帘听政,从真宗刘皇后、仁宗曹皇后到英宗高皇
后、神宗向皇后,大体都遵从祖宗家法;②凡皇帝君临天下,从英宗、神宗到哲
宗,一般都主张变法或所谓“变法”。传统的力量是无形的。或许与此有关,徽
宗越来越倾向新党。特别是在章惇及其同党相继贬官、向太后卷帘以后,这一倾
向逐渐明朗。徽宗即位之初,以新党中人曾布为主要依靠对象,并与其密议司马
光“岂得为无罪”③云云,即是其明证。正是由于徽宗与向太后当时都既主张“
调一两党”,但又各有所偏,这一帝后共政的格局才使建中之政暂时得以维持。
徽宗如果无此倾向,建中之政势必更多地偏向旧党,甚至即无所谓建中之政。
  二、象征:龟鹤宰相
  应当指出,建中之议并非始于徽宗初年。早在元丰年间,神宗“欲新旧人两
用之”,④因新党反对,旧党又不合作而作罢。元祐五年(1090),旧党执政,
大局已定,某些宰执大臣 “欲稍引用(新党),以平夙怨,谓之‘调停’”,⑤
但议而未行。建中之议在徽宗即位后,终于变为现实。史称:“徽宗欲息朋党,
以大公示天下,改元建中靖国。”⑥其实,建中之政并非始于元符三年十一月下
诏改元建中靖国,应以重用韩忠彦为标志。元符三年二月,韩忠彦任门下侍郎;
四月,迁右仆射;十月,拜左仆射。而曾布早在绍圣四年(1097)闰二月,已知
枢密院事;元符三年十月,升任右仆射。韩忠彦为首相、曾布为次相,“曾短瘦
而韩伟岸,每并立廷下,时谓‘龟鹤宰相’”。⑦
如果说帝后共政是建中之政的成因,那么“龟鹤宰相”则是建中之政的象征。韩
忠彦是北宋中期元老重臣韩琦的长子,与其经历有关,他虽是旧党中人,但并不
偏激。韩忠彦在元丰年间任给事中,元祐年间知枢密院事,绍圣年间因反对用兵
西夏被贬官,所受处分不重,出知大名府(治今河北大名东)而已。他虽然受到
徽宗与向太后的重用,但与向太后关系更密切。蔡卞说:“韩忠彦乃帘中所信”
,“忠彦开陈,必听纳。”①向太后定要废刘皇后,复孟皇后。徽宗不赞成:“
复孟氏则可”,“复一废一则上累永泰(即哲宗),岂小哉?”②向太后极固执
,徽宗很苦恼。他终于找到了开锁的钥匙,让韩忠彦去说,一说便通。
  而曾布则是王安石选拔的青年官员之一,他虽是新党中人,但不很标准。曾
布在熙宁年间任翰林学士兼三司使,因追究市易违法案而被贬;③哲宗即位刚复
职,又因反对司马光废除免役法而再度被贬;绍圣年间得到重用,由翰林学士而
同知、知枢密院事,与宰相章惇起初尚能合作,后来矛盾较深。他“荐引名士彭
汝砺、陈瓘、张庭坚等,乞正所夺司马光、吕公著赠谥,勿毁墓仆碑。”④哲宗
去世,曾布支持向太后立徽宗为帝。向太后对曾布虽无成见,但曾布与徽宗的关
系更亲近。曾布不时叫苦:“外则与执政力敌,内则裁抑近习,谗毁中伤,不易
当也。”徽宗慰勉有加。曾布怀疑向太后对他有恶感,向徽宗倾诉:“昨日喋喋
,深忤皇太后圣意,必甚怒。”徽宗宽慰道:“也无。”曾布时年六十有五,自
称“衰残疾病”,多次请求告老。徽宗一再挽留:“卿极强健,何可言去?”“
卿预定策,兼朝廷倚赖,何可去!”⑤韩、曾并相的格局,既有利于保持新、旧
两党的大体平衡,又是所谓“大公至正之道”的具体体现。
  徽宗初年施行建中之政,韩、曾二相以谁为主?史籍大多如是说:韩“忠彦
柔懦,天下事多决于(曾)布。”⑥韩忠彦的个性或许确实“柔顺,易屈服”,
①但说他于“天下事”无所建明则未必。建中之政的定调者虽是向太后,但其倡
议者则是韩忠彦。元符三年二月,韩忠彦刚奉召还朝,便“见上《陈四事》,以
裨新政。一曰广仁恩,二曰开言路,三曰去疑似,四曰息用兵。”“上皆嘉纳之
。” 韩忠彦的《陈四事》实可视为徽宗“新政”的施政纲领。此文虽为赵汝愚编
《宋朝诸臣奏议》、黄淮等编《历代名臣奏议》所未收,但较完整地保留在毕仲
游《西台集》所收韩忠彦《行状》中。韩忠彦在《陈四事·去疑似》中,认为:
“法无旧、新,便民则为利;人无彼此,当材则可用。”谴责绍述之政:“自绍
圣以来,六七臣者,凡元祐之事,不问其所从来,一皆以为非是而不行。凡元祐
除用之人,大则投窜,小者退斥,枉损人材,无补于事。”替元祐之政辩护:“
元祐者,先帝在位,宣仁(即英宗高皇后)权同听断之年也。何负于天下,而逆
施如此。”请求:“陛下用人之际,无分熙丰、元祐,惟是之从,惟材之用。”
②曾布在与蔡卞辩论时所说,与韩忠彦之意大体相同。蔡卞声称:“天下大计已
定,唯是先帝法度政事当持守。”曾布反驳:“事止有是非,若所持守,于公议
为是,孰敢以为不然。”③仅此寥寥数语,并未行诸文字。至于曾布“议以元祐
、绍圣均为有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释朋党,明年改元为建中靖国”,④已是后
来的事。可见,建中之政的构想由韩忠彦最早提出,并作了具体的阐述。他的《
陈四事·去疑似》当属向太后为建中之政定调的主要来源和依据。
  当时大政方针,暂且不论对错,出自韩忠彦者为数不少。如边疆政策,韩忠
彦在《陈四事·息用兵》中建议:“罢进筑之兵,以休息中外。”于是,元符三
年四月,放弃鄯州(治今青海西宁);建中靖国元年(1101)三月,退出湟州(
治今青海乐都南);同月,知鄯州王赡除名勒停,配昌化军(治今海南儋县东北
);知湟州王厚责授贺州(治今广西贺县东南)别驾,安置郴州(今属湖南)。
⑤又如如何处置章惇及其同党,蔡卞城府很深,外号“笑面夜叉”。①人们常说
:“谋发于蔡卞之心,事成于章惇之手”;②“惇迹易明,卞心难见。”韩忠彦
主张:“先逐(蔡)卞,则国是定矣”,表现出较高的政治智慧。曾布完全赞同
:“(蔡)卞既去,(章)惇亦不能害政矣。”徽宗称“甚善”,向太后“深然
之”。再如怎样对待所谓“元祐人”,韩忠彦认为:“元祐生者已被恩,而死者
殊未甄复。”由他“拟定一指挥”,徽宗“如所指,批降付三省。” ③于是,在
元符三年二月恢复范纯仁、刘奉世、吕希纯等20余名生者的官职之后,五月又追
复文彦博、司马光、吕公著等33名死者的官职。 
  与“天下事多决于(曾)布”的通常说法相反,当时有人认为:“曾布当轴
,唯自营,于国事殊无可否。”④将曾布视为明哲保身之辈,至少不完全是事实
。如向太后同听政,究竟应当按照真宗刘皇后的天圣故事,还是仿效仁宗曹皇后
的嘉祐故事?如照前者,则“五日一垂帘,同听政”。其他宰执不置可否,主张
:“具此二次故事禀承。”唯独曾布颇有承担精神,他说:“今上长君,岂可垂
帘听政?当从吾等所请,如嘉祐故事施行。”⑤于是,向太后“不御殿,百司不
奏事,不立生辰节名,不遣使契丹。”⑥又如请求贬黜蔡京者虽多,但以曾布态
度最坚决,不惜触怒向太后。元符三年十月,蔡京终于贬往外地,看似出自言官
弹劾,实则由于曾布恳请。再如如何防范蔡王赵似,曾布指出:“今日陛下于蔡
邸,尤当留意防检,使不陷于有过之地。”并提出了既具体又有效的建议。此外
,曾布一再告诫徽宗:“陛下践祚之初,中外观望,凡号令政事,进退人材,不
可不慎。” ⑦并“数至上前留身”,与徽宗密议朝政。韩忠彦很眼红,只能以“
宰相自有体”,不做“又一曾子宣(曾布之字)”⑧自慰。曾布的官职毕竟比韩
忠彦低半格,何况韩忠彦又是“帘中所信”,就施行建中之政的作用而言,至少
在向太后垂帘期间,曾肯定不如韩,但也绝非“于国事殊无可否”。 此说与所谓
曾布“无震主之功而有震主之威”,①各走极端,都不足凭信。三、亮点:求直言
  曾布作为建中之政的主要参予者,多次当面奉承:“陛下践祚之初,收用人
才,以至号令政事,深合人望。”②不免有歌功颂德乃至自我吹嘘之嫌,但建中
之政确有可肯定之处。徽宗这时面对严峻形势,行事小心谨慎,注意树立形象,
也办了些实事,其目的则在于化权力为权威。他试图给人们留下节俭、开明、爱
民、纳谏的形象。徽宗说:“禁中修造华侈太过,墙宇梁柱涂金翠毛,一如首饰
。又作太虚,华侈尤甚。”月台是哲宗的游宴之所,徽宗“初以其华靡,诏令毁
撤。”③他曾说:“欲用此(指玉盏、玉卮)于大宴,恐人以为太华。”又说:
“先帝作一小台,财数尺,上封者甚众,朕甚嘉之。此器已就久矣,惧人言复兴
。”④可见,徽宗这时处事较慎重,尚能“惧人言”。知开封府吴居厚上奏:“
京城有妄议朝政者,当行止绝。乞增置八厢逻卒。”徽宗问:“及朕躬否?”吴
答道:“虽不敢指斥,然传播朝廷升点,将大有更张。”徽宗说:“如及朕躬,
容取修省。”居然允许臣民议论皇帝,并有引以为鉴之意。徽宗如此开明,为吴
居厚所始料不及,他“惭谢而退”。于是,“罢增逻卒”,⑤“罢延春阁后苑宫
门亲从官四十余人”,“八厢探事绍圣以后添差十六人并放罢”。⑥逻卒扰民太
甚,“士有正论则谓之‘谤讥’,民有愁叹则谓之‘腹诽’。”⑦此举深得人心
,曾布颂扬道:“先朝每深惩指斥者,然杀之不能禁。陛下罢武德侦逻,然亦不
闻有狂言者,中外皆知圣德仁厚。”⑧江公望称赞说:“陛下即政之三日,一切
罢去,天下闻之,翕然归心。”然而只是一时之举,不久“稍稍复置”。⑨徽宗
这时为民所办实事,还有减轻百姓负担。韩忠彦上表:“西方师老而财匮,斗米
至于千钱;北道河溃而民流,十室几于九空。大霈更新而尤多禁锢,宿逋虽减而
尚困追偿。”徽宗采纳其建议,“遂数下赦令,蠲天下逋负。”①但减轻的程度
与实效究竟如何,则不知其详。
  “徽宗初政,纳用谠论。”②建中之政的亮点或许在于“求直言”。向太后
说:“君有争臣,父有争子,怎生少得!”曾布立即称颂:“圣谕如此,天下士
民之福。”并趁机阐述开言路的重要性:“人主盛德,莫大于开广言路,容受谏
争。如此则人敢言,朝廷虽有阙失,无不知者。”他还就如何开言路,提出建议
:“若以朝廷政事为是,即无可论者。既有所论,即必以朝廷所行未是。才说不
是,便以为诋毁,如此谁敢启口?”主张不应动辄以“诋毁”之罪,处罚言者。
向太后“深然之”。③基于上述认识,加之正逢日食,徽宗于元符三年三月,降
《日变求直言诏》。诏称:“凡朕躬之阙失,若左右之忠邪,政令之否臧,风俗
之美恶,朝廷之德泽,有不下究,闾阎之疾苦,有不上闻,咸听直言,毋有忌讳
。”④为了开言路,徽宗还采取了下面两条措施。
  一是慎重选用台谏官。曾布认为:“今日先务,莫如言路阙人。若此地得人
,则耳目浸广,何所不闻。”可是,“台官六员,阙四员;谏官六员,阙五员。
”向太后说:“祖宗设言事官不错,何可阙人如此!”“台谏官阙人不可缓!”
元符三年三月,“诏宰臣、执政、侍从官各举可任台谏官者。”⑤邹浩绍圣年间
任右正言,因上疏弹劾章惇并反对立刘氏为皇后被贬官。徽宗说:“邹浩敢言,
无所不论,须召还乃是。”⑥邹浩一案得以平反,他本人及受诛连者王回等26人
均官复原职。当月,任命龚夬为殿中侍御史,陈瓘、邹浩为左、右正言。史称:
徽宗“方锐意图治,进延忠鲠,(张)庭坚与邹浩、龚夬、江公望、常安民、任
伯雨皆在谏列,一时翕然称得人。”①应当指出,这一记载有误。《宋史》卷346
《常安民传》载:“徽宗立,朝论起为谏官,曾布沮之,以提点永兴军刑狱。”
他并未到任。就台谏官而言,还可补充丰稷、王觌、董敦逸、张舜民、陈瓘、陈
祐、陈次升、陈师锡、傅楫、吴师礼、孙谔、席旦等人。他们的议论或有迂腐、
不当、偏颇之处,但大多是些正直敢言之士。
  二是下诏废除编类局。在北宋上,所谓“求直言”曾是引“蛇”出洞的
圈套。元祐年间,“诏天下实封言事,由此能言之士献言于朝者千万数。”绍圣
年间,“置局编类,摘取语言近似者, 以为谤讪。故上书者率皆得罪。”②编类
臣僚章疏局负责编类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元丰八年五月以来, 至元祐九年四
月,臣僚章疏及申请事”。于是,“上书论及朝政者,无不除名编管,被罪者数
千人。”③ 徽宗即位以后,“类编之余,犹有五百余疏,继从编类。”往事历历
在目,臣民势必担心:今日应诏言事,明日流放岭南的历史会不会重演?韩忠彦
将此情对徽宗直言:“编类之令未除,则能言之士必怀疑惧。疑者疑求言之意非
诚,惧者惧如前日之获罪。”他请求“罢其所置局”,徽宗加以采纳,元符三年
四月,罢编类臣僚章疏局。至于编类局文书,徽宗稍后即向韩忠彦保证:“已焚
之矣。”史称:“中外欣欣然。”④
  何况徽宗《日变求直言诏》好话说尽,诸如“鲠论嘉谋,惟恐不闻,而行之
惟恐不及”之类,并且作出承诺:“其言可用,朕则有赏;言而失中,朕不加罪
。”⑤谁知元祐上书人,绍圣阶下囚的历史竟会重演。如今倒看历史,完全可以
断言,徽宗求直言,纯粹是骗人。然而平心而论,这未必是徽宗预先设定的“阳
谋”。臣民毕竟太善良,极易受皇上蒙骗。他们相信徽宗的承诺,于是元祐初年
议论朝政的热潮又再现于元符三年。而这正是建中之政的最为可观之处,具体说
来则有以下三点。
  一、臣民各抒己见。求直言“诏下,投匦者如织”;⑥“人人出其所长,发
其所蕴,露章抗疏,几无虚日。” ①后来,中书省在崇宁元年(1102)九月,奉
诏开列元符上书者名单,上名单者多达563名。由此也可证实,当年臣民议政,确
实蔚然成风。既然求直言,就难以定于一尊,无法舆论一律。臣民的上书既有“
诋绍圣并及熙丰之政”者,如奉议郎范柔中;也有“乞复熙宁、绍圣故事”者,
如奉议郎②钟世美。他指责元祐:“若谓元祐改更而当,则何以致官府废坠,财
用匮乏,京师累月冰雪,河朔连年灾荒”,③未必无道理;称颂绍圣:“哲宗振
起斯文,六七年间,天下大治,复见熙丰之盛”,未必是事实。然而所有这些,
均属应受尊重的“直言”,不应区别所谓“邪正”。在传统时代,这种言论多元
的局面并不常见。
  二、言官弹劾大臣。当时,台谏官既不沉默寡言,也不虚应故事,议论朝政
的积极性很高。如左正言任伯雨“居言职,仅半载,所上一百八疏,皆系天下治
乱安危、宗庙宫禁,细故不论。”④他们的奏议以弹劾章惇及其同党者居多。史
称:“蔡卞罢,陈瓘之言也。”⑤其实,参与弹劾蔡卞者,还有殿中侍御史龚夬
以及任伯雨等人,因陈瓘上奏而贬官者还有安惇等人。元符三年九月,章惇失势
后又被罢相,则是出自侍御史陈次升等人的弹劾。台谏官为平反冤案并处罚冤案
制造者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无非是帝王的耳目与工具的体现,很难说是“独立
言事”, 并有出自“圣意”的可能。如徽宗早已拟定罢黜蔡卞,曾布说:“进退
大臣自有体。新除言事官必不久来,来必有言。若有所陈,但降出文字,则自不
能安位。”章惇及其同党,可谓众矢之的。弹劾章惇等人,正中徽宗下怀。徽宗
这时对蔡京,至少无恶感。右司谏孙谔极论:蔡“京未去”,“赏罚未明”。徽
宗斥责孙谔:“乱道!”孙谔“奋然,便欲拂衣,为众所止”,⑥矛盾才未激化
。蔡京稍后终于被贬,徽宗总算俯从公议。三、台谏谏诤帝后。在传统时代,台谏官固然被定位为帝王的耳目,但其功
能毕竟还有为帝王拾遗补阙,乃至极言直谏。徽宗敢于求直言,在很大程度上是
由于刚即位,自以为无大错,并力图将台谏作为打击章惇等人的工具。章惇及其
同党,实可称之为建中之政的平衡点。然而这时的台谏官多属皇上不甚驯服的工
具,他们不时上奏劝诫乃至指责帝、后。如徽宗在做端王时,“颇好驯养禽兽以
供玩。及即位,犹如貂珰奉承,罗致稍广。”①左司谏江公望上奏:“从禽止少
年诸王务也”,“以天子为诸王少年之务,何自轻乃尔,非万乘取重于天下之道
也。”并告诫道:“志荒则政怠矣。”②徽宗大悦,“悉命纵之”。③又如“禁
办织锦缘宫帘,为地衣”,御史中丞丰稷上疏:“仁宗衾褥用黄  ,服御用缣缯
,宜守家法。”徽宗“诏罢之”。④这些虽属树立形象的权宜之举,但赢得了开
怀纳谏的美名。徽宗以幸龙德宫为名,将外出观芝草,右正言陈瓘劝诫:如此,
则“天下之人将不远万里而献芝草者矣”。奏疏虽然“不报”,⑤徽宗尚未动怒
。向太后卷帘后,陈瓘上疏质问:“向宗良兄弟宾客,漏泄机密,陛下知乎
?皇太后知乎?”“物议籍籍,或者以谓万机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后至今与也
。”⑥向太后因此被激怒。虽然按照北宋的制度,台谏官可风闻言事,徽宗仍以
“言事不根”为由,将陈瓘贬官,但“密遣使赐以黄金百两”,⑦以示出于无奈
。而向太后数日后,即“悔寤,遣中使宣谕,以非本旨,方且开解主上召还矣。
”⑧并赐度牒十道。她知错能改,也属不易。徽宗初郊,丰稷等人“皆以为郊费
大,不应于故事外妄费”,宦官则“请以黄金为大裘匣”。徽宗询问宰执,尚书
右丞陆佃说:“大裘尚质,诚不当加饰。”徽宗“变色” ⑨,并说:“既如是,
不作匣可也。丰稷煎炒,不可过矣。”陆佃感叹:“使此等人在经筵,人主岂复
有过邪!”①可见,在台谏官的监督下,徽宗这时尚不敢大发淫威,滥用皇权。
台谏官敢于“煎炒”皇上,比弹劾章惇及其同党,更可观。
  然而建中之政期间虽开言路,但不可以“广”相称,言论开放的程度极有限
。传统时代言路的种种弊端,当时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以下三点,即是其证。
一、宰执笼络台谏。按照北宋的制度,台谏应由皇帝“亲擢”。然而事实往往是
,宰执力图任用私人为台谏。当时的状况究竟如何,侍御史陈次升深表怀疑:除
授台谏“出于陛下之意耶?复出宰执之意耶?”“若出宰执进拟,则权归大臣,
朝廷阙失,谁复拟议?”②徽宗依据知开封府吴居厚等人的反映,对曾布直言:
“新除言事官,皆卿等党人。”③吴居厚之说不免言过其实。但以曾布为例,他
无疑曾采取软硬兼施的各种手段,试图笼络、控制台谏。如曾布与门下侍郎李清
臣不和,他“讽(左司谏)江公望,使击之,将处以谏议大夫,公望弗听。”④
曾布自以为于监察御史傅楫“有汲引恩,冀其助己”,但傅楫“岿然守正”。⑤
左正言任伯雨直言极谏,“大臣畏其多言,俾权给事中,密谕以少默即为真。伯
雨不听,抗论愈力。”⑥“曾布方用事,公(指任伯雨)欲击之。布觉,乃出公
知虢州(治今河南灵宝)。”⑦曾布还有更为巧妙的手段,即明升其官爵,暗解
其言职。如曾布刚拜相,“中丞丰稷欲牵台属论之,遂迁稷为(工部)尚书。”
⑧陈瓘改任权给事中,此官掌封驳并行使监察权,曾布试图拉拢,“使客告以将
即真”。陈瓘察觉:“是欲以官爵相饵也。”他不仅不为官爵所动,反而写“一
书,论其过”。曾布“大怒”,⑨陈瓘不久即出知泰州(今属江苏)。可见,当
时易言官、逐谏臣,曾布负有一定责任。宰执任用私人,并非限于曾布。“时除
郎官五人,皆执政姻亲”,给事中龚原“悉举驳之”。①韩忠彦“与(门下侍郎李
)清臣有连,故惟清臣言是听”,②“出范纯礼、张舜民,不使吕希纯、刘安世入
朝,皆其谋也。”③只是由于曾布任宰执时间较长,政敌不小,又是新党中人,
因而留下的负面记载较多。
  二、台谏依附宰执。江公望以“上不欺天,中不欺君,下不欺心”,“见各
有不同,唯不可傅会”为人生宗旨,并被徽宗称为“名言”。④应当承认,当时
大多数台谏官与江公望相似,都具有较为独立的人格。但也确有例外,如御史中
丞赵挺之“诌事曾布,出入其门,殆无虚日。”人们“以其观望险诈”,给他取
了个绰号:“移乡福建子”。⑤又如彭汝霖“以曾布荐,为秘书丞,擢殿中侍御
史,由是附(曾)布。”⑥他又听从曾布指使,弹劾李清臣,因而升任谏议大夫

  三、徽宗罢逐言官。徽宗可谓叶公好龙,刚开言路便指责:台谏“议论或过
当”。他面谕曾布:“卿等可亦说与,勿令过论。”曾布很世故,回答极巧妙:
“宰执与言事官无由相见,臣无由传达此意。”徽宗叮嘱道:台谏“多卿等所属
,岂不令人说与?”曾布“唯唯”,⑦只得默认。可见,北宋虽有台谏独立言事
的原则,⑧即使在求直言的建中之政期间也并未落到实处。然而台谏官普遍不听
招呼,言事反倒更尖锐。章惇等人贬官后,他们将主要矛头指向徽宗及向太后。
徽宗终于动怒,大肆贬黜台谏官。建中靖国元年六月,江公望当面谴责徽宗:“
陛下临御以来,易三言官,逐七谏臣,非天下所期望。”⑨如果说元符三年是贬
黜章惇同党年,那么风云突变,次年即建中靖国元年则是罢免台谏官员年。仅据
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26记载,当年三月,解任伯雨言职;六月,解陈祐言职
;七月,江公望罢;八月,陈瓘罢;九月,傅楫罢;十一月,丰稷罢。至此,徽
宗、向太后上年选用的台谏官几乎全部离任。因言事受到惩处的还有太学生,如
常熟(今属江苏)陆徽之、阆州(治今四川阆中)雍孝闻等。他们在“进对”时
,“力陈时政阙失。唱第日,皆驳放。”①雍孝闻质问:“陛下求直言,有云言
之者无罪。今诏墨犹未干,奈何以直言罪人?”“卫士怒孝闻唐突,以拄釜撞其
颊,数齿俱落,凡直言者,尽捽出之。”②因直言受处罚的太学生,还有张寅亮
等人。建中靖国元年三月,给事中上官均上奏为其鸣不平:“今被之以重罚,疑
非陛下开广言路之意。”“必以为陛下前日许中外之人得上封事,既招其来,又
罪其言,前日赏之,今日罪之,妄意朝廷有厌言之意。”并指出:“沮直臣之气
,钳多士之口,自此始矣。”③可见,所谓“求直言”虽是建中之政的亮点,然
而不仅亮度有限,而且一闪而过,到建中靖国元年即寿终正寝。建中之政评价再
高,也无非是昙花一现而已。四、评价:小元祐
  建中之政历来受到较为一致的好评,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中道是传统文化的
核心范畴,无偏无党、执中居中是传统时代人们的理想和追求。而民间的主流倾
向又痛恨整人害人者,同情受害挨整者。章惇及其同党害人多、整人狠,民愤极
大。民谣早已诅咒:“二蔡二惇,必定沙门,籍没财产,禁锢子孙”;“大惇小
惇,入地无门;大蔡小蔡,还他命债。”④如今二蔡二惇受到惩处,实属大快人
心事。平反冤案,召回逐臣,深得民意。据记载,任用韩忠彦等8人的诏令刚下,
“市人雕印出卖,谓之‘快活差除’。”⑤自熙丰以来,政局变幻莫测,新、旧
两党交恶,国无宁日,斗来斗去,谁也难逃挨整的恶运。人们对于党争,普遍感
到厌倦, 而这正是建中之政的社会基础之所在。从某种意义上,建中之政可称之
为徽宗的“形象工程”。他这时较谨慎,较节俭,较畏怕“人言”,较俯从公议
,较关心民瘼,势必一时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较为良好的印象。张溥所说,徽宗
继位,“一年之内,获睹清明”,评价颇公允。不过也应正视,徽宗后来的某些
弊政,诸如喜祥瑞、好微行、爱珍禽异兽、奇花异石乃至钳制社会舆论、实行文
化专制之类,这时已初见端倪。丰稷上疏指责:“陛下即位未久,施德日浅,建
宫以宁神,营寺以崇孝,复置御前生活所,以供内庭之用。”并认为徽宗有“好
修造,尚华侈,轻费用,不惜民力”①之嫌。或许应当如是说:徽宗初政确有可
观之处,但并不粲然。王夫之的评价似乎偏高。
  建中之政的宗旨虽是:“政无新旧,唯义理是守;人无彼此,惟贤材当用。
”②然而当时人们的议论以誉元祐而非熙丰为主,贬黜者多是新党中人,升迁者
多是旧党中人。“是时,议者往往指元祐旧臣在廷者太多。”③此后,自徽宗退
位,直至近代,社会舆论的主流同样是誉元祐而非熙丰,建中之政长期受到高度
评价,不足为怪。绍兴八年(1138),翰林学士胡交修在奏疏中说:“韩忠彦建
中靖国初为相,贤誉翕然,时号‘小元祐’。”④宋理宗时,名儒魏了翁评论道
:“徽宗皇帝之初,登用群贤,如任伯雨、陈瓘、龚夬、邹浩、江公望等,凡十
三人,列之要路。……元凶钜恶如章惇、蔡卞诸人悉疏其恶而窜徒之,天下以为
‘小仁宗’。此徽宗初志也。”⑤两种称誉相比较,“小元祐”比“小仁宗”,
更能反映建中之政在一定程度上偏向旧党的事实。其实,“仁宗” 、“元祐”均
非“盛世”、“治世”。
  南宋史家吕中岂止偏爱而已,实属旧党的传人。与上述看法不同,他对建中
之政持否定态度。吕中说:“建中靖国有持中道之说,岂知君子之于小人,固不
当为嫉忿,然决无交和之理。”并抨击建中之政“并包兼容,不分善恶”,不是
“化小人而为君子”,而是“用君子以参小人”。其所谓君子、小人,无非是旧
党、新党的代称。在他看来,“建中末年一变为崇宁”,原因在于“二者并用,
终于君子尽去,小人独留。”吕中的旧党偏见太深,其评论有欠公允。但他提出
的问题:建中之政何以演变为崇宁之政?新、旧两党大体平衡的格局何以被打破
?确实值得思索。其实,当年旧党人士竭力反对“君子、小人杂然并进”,①正
是促成两党平衡格局打破的虽然次要,但也不容忽视的因素。抿曾布记述:“上
践祚之初,深知前日之弊,故收元祐窜斥之人。元祐之人持偏如故,凡议论于上
前,无非誉元祐而非熙丰。故上意愤郁,日厌元祐之党。”②关于建中之政,吕
中还有两段议论,虽具启发性,但不可尽信。
  其一是:“人皆以建中靖国为更化之始时,而不知绍述之诏已下于元符之末
。而禁中之意,曾布、蔡京已知之。”③的确,建中之政并不始于元符三年十一
月下诏改元建中靖国,崇宁之政也不始于建中靖国三年十一月下诏改元崇宁,此
前已在酝酿之中,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行。据曾布记述:“自丰稷而下召还以来,
无不誉元祐而毁熙丰,故上追省愤疾,日甚一日。”徽宗曾对曾布说:“诋毁神
考,第一是丰稷,第二是张舜民。”并多次表示:“忠彦尚能主张韩琦,朕岂不
能主张神宗!”而“韩忠彦、李清臣等犹欲回天,众莫不笑之。”④蔡京在元符
三年,任翰林学士时,“因草制,得进见,数为上言继述事。上尝摇手示京曰:
‘朕尽解此。独母后之意未听,卿姑待焉。’”⑤早在向太后垂帘时,尚书右丞
范纯礼即指出:“上有涵蓄,恐彻帘后,必有所为。”又说:“且看祔庙后,举
措如何,便可见矣。”⑥“祔庙”即将死者附祭于祖庙,此处是指哲宗丧事告一
段落。可见,从建中到崇宁,确实“涵蓄”已久,渊源有自。但吕中所说“绍述
之诏已下于元符之末”,则不可信。当时,向太后一息尚存,徽宗岂敢公然如此降
诏?当年十一月,徽宗又下改元建中靖国诏。前后两月所降两诏,岂不相互牴牾
?吕中此说,分明出自对元符三年十月《诫谕中外诏》的误读。此诏完整保存于
《宋大诏令集》中,因诏令中有“继志述事”四字,吕中便望文生义。诏令强调
“无偏无党,正直是与,体常用中”,谴责“曲学偏见,妄意改作,妨功挠政。
”⑦虽然所谓“曲学偏见”,主要是指旧党中人的过激言论,但其主旨仍是建中
,并非绍述。李埴《皇宋十朝纲要》将其要点概括为;“诏自今曲学偏见,妄意
改作,规害国事者,当与众弃之”,①大体符合原意。据记载,此诏撰写者、翰
林学士曾肇得到的“旨令”是:“草诏戒内外,以持大中至正之道。”徽宗又当
面补充:“只是神宗法度当固守。”但此言并未写入诏令。与吕中如出一辙,误
读此诏者还有陈均。他在其《九朝编年备要》中,干脆将此事记述为:“下绍述
诏。”②对此,黄以周等在其《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案语中,已驳正:“其实
诏无是意。”③
  其二为:曾布“至建中之时,初知上有消朋党之意,乃排蔡京而主元祐。及
知上有绍述之意,则排(韩)忠彦而主绍圣。”④此说较普遍,其目的无非是将
曾布描绘为一味迎合圣上的变色龙。另有一说,与此不同:“已而,(曾)布背
前议,以为熙丰之法万世不可改,力陈绍述之说,上久不决。”⑤其出发点则是
施行绍述“恶政”,本非徽宗初志,出自曾布怂恿,以印证皇帝必圣明,大臣才
奸狡这一帝政时代的荒唐逻辑。仅史实本身来说,上述两种说法均将复杂的事情
简单化。这时,徽宗、曾布的关系非同一般,正如曾布所说:“可谓千载一时。
”从向太后垂帘时起,二人经常密议朝政。“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
起初,曾布担心:“此语稍漏露,则臣实无所措身矣。”徽宗保证:“会得!会
得!此岂可漏也。”稍后,曾布仍试探:“不审陛下以(司马)光等为有罪、无
罪?”徽宗答道:“莫须是有罪!”曾布说:“圣意如此,臣乃敢尽言。”“光
等诋毁神宗变乱法度,则事迹具存,岂得为无罪?”此后,二人几乎无所不谈。
曾布说:“(边面)不可轻议弃舍退缩。”徽宗“深然之”,并说:“茶马事亦
不可罢!”又说:“免役法亦不可改!”曾布补充道:“常平法不可废!”徽宗
叮嘱曾布:“此四事,且勿说与韩忠彦!” ⑥二人一对一答,一唱一和,很难说
谁迎合谁、谁怂恿谁。
   “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建中一变而为崇宁,其关键或许在于向太后之
死,韩忠彦随即失势,帝后共政、韩曾并相的格局转瞬化为过眼云烟。章惇及其
同党的覆灭,又意味着建中之政失去平衡点。而徽宗的两位潜邸旧人徐勣、傅楫
,虽具有旧党倾向,并对徽宗有所影响,但已相继离去。①总之,从建中走向崇
宁,原因复杂,因素较多,绝非这篇短文所能道得清、说得明,姑且就此打住。
  (原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① 参看任崇岳:《宋徽宗  宋钦宗》第9-26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
② 张溥:《历代史论》卷8《宋史论》卷2《建中初政》,成都书房光绪二十七年
(1901)刊本。
③ 王夫之:《宋论》卷8《徽宗》,中华书局1964年点校本。
④ 参看张邦炜:《封建王朝兴亡史·两宋卷》第149-151页,广西人民出版
社1986年版。
⑤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82《书曾帖程弟跋后》,四部备要本。
⑥ 曾布:《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庚辰、二月己酉,文海出版社1979
年影印本。
① 江公望:《上徽宗乞不根治蔡王之狱》,见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32《
帝系门·宗室》,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
② 关于蔡王之狱与赵谂之叛,拟另文论述。
③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四月辛酉、三月壬辰、三月辛巳。
④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36《历代三》,中华书局1994年点校本。
⑤ 王明清:《玉照新志》卷3,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点校本。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二月戊戌。
⑦ 《宋会要辑稿》后妃1之18,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①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庚辰。
② 《宋会要辑稿》后妃1之17。
③ “莘”原作“萃”,误,据《宋史》卷246《宗室传三·神宗子燕王俣传》改

④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庚辰、二月己亥、正月丁亥。
⑤ 《宋大诏令集》卷14《皇太后罢同听政诏(元符三年七月丙寅)》,中华书局
1962年点校本。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五月丁丑、四月辛酉、六月丙申、四月戊戌、五月
癸酉。
⑦ 陆游:《家世旧闻》下,中华书局1993年点校本。
⑧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二月壬戌。
① 《宋史》卷464《外戚传中·张敦礼传》,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
②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三月丙子、四月庚子、六月癸卯。
③ 《宋史》卷22《徽宗本纪·赞》。
④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庚辰、三月甲午。
⑤ 《宋史》卷471《奸臣传一·安惇传》。
①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四月己亥、六月癸卯。
② 参看林天蔚:《北宋积弱的三种新分析》之一《四女主专政及其影响》,见《
宋史研究集》第九辑,台湾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7年印行。
③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六月癸卯。
④ 《宋史》,卷312《王珪传》。
⑤ 《宋史》,卷339《苏辙传》。
⑥ 王称:《东都事略》,卷96《李清臣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 庄绰:《鸡肋编》卷上,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
①《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五月癸酉。
② 毕仲游:《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影印文渊阁四库全
书本。
③ 参看俞兆鹏:《论所谓曾布“反对市易法”问题》,载《中国史研究》1985年
第4期;李涵:《从曾布根究市易违法案的纷争看新党的矛盾与问题》,载邓广铭
、徐规等主编《宋史研究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④《宋史》卷471《奸臣传一·曾布传》。
⑤《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四月戊戌、己亥、丁未、乙丑。
⑥ 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集》卷20《曾文肃公布传(实录)》,影印文渊阁四
库全书本。
①《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乙未。 
②《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
③《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庚辰。
④《名臣碑传琬琰集》卷20《曾文肃公布传(实录)》。
⑤ 参看李华瑞:《宋夏关系史》第97-98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刘建丽
:《宋代西北吐蕃研究》第245页,甘肃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
① 陆游:《老学庵笔记·续笔》,中华书局1979年点校本。
② 《宋史全文》卷14元符三年四月丁巳,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五月己卯、三月庚辰。
④ 朱彧:《萍洲可谈》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点校本。
⑤ 《宋会要辑稿》后妃1之17。
⑥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20元符三年正月庚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影印本。
⑦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五月乙亥、正月乙未、二月己亥。
⑧ 《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
①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六月癸卯。 
② 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11元符三年四月甲辰“韩忠彦右仆射”,中华书
局1986年校补本。
③ 陈均:《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二月“斥内侍郝随、刘友端”,影印文
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周煇:《清波杂志》卷2《玉盏玉卮》,中华书局1994年校注本。
⑤ 《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正月“罢增逻卒”。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正月戊子。
⑦ 朱弁:《曲洧旧闻》卷2,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⑧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二月壬戌。
⑨ 江公望:《论逻察》,见吕祖谦编《皇朝文鉴》卷62《奏疏》,四部丛刊本。
① 《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
② 《宋史》卷345《任伯雨传》。
③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三月甲午。
④ 《宋大诏令集》卷155《日变求直言诏(元符三年三月辛卯)》。
⑤ 《宋史》卷19《徽宗本纪一》。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二月戊午、戊申、己未、辛酉。
① 《宋史》卷346《张庭坚传》。
② 《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
③ 《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二月“再窜章惇”。
④ 《西台集》卷15《丞相仪国韩公(忠彦)行状》。
⑤ 杨仲良:《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23《编类元符章疏》,宛委别藏本。
⑥ 《宋史》卷319《曾肇传》。
① 上官均:《上徽宗论太学生不当以言事殿举》,见《宋朝诸臣奏议》卷19《君
道门·广言路下》。
② 一说钟世美此时的职务为福建路提举常平,见《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
123《编类元符章疏》。
③《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三月“求直言”。
④ 李幼武:《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1《任伯雨》,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吕中:《宋大事记讲议》卷21《徽宗皇帝·君子小人进退》,影印文渊阁四库
全书本。此书又名《类编皇朝大事记讲议》,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称其著者为
“吕祖谦”,误。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三月辛巳、六月丙辰。 
① 岳珂:《桯史》卷10《殿中鹇》,中华书局1981年点校本。
② 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194《戒佚欲》“徽宗时左司谏江公望上
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
③ 《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1《江公望》。
④ 丰稷:《丰清敏公遗书·丰清敏公(稷)遗事》附录《国史传》,四明丛书本

⑤ 《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九月“幸龙德宫观芝”。
⑥ 陈瓘:《上徽宗论向宗良宾客》,见《宋朝诸臣奏议》卷35《帝系门·外
戚下》。
⑦ 《宋史》卷345《陈瓘传》。 
⑧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13之3《谏议陈忠肃公(瓘)》,四部丛刊本。
⑨ 《家世旧闻》下。
① 李朴:《丰清敏公(稷)遗事》,见《丰清敏公遗书》。
② 陈次升:《上徽宗论除授台谏三省不得进拟》,见《宋朝诸臣奏议》卷55《百
官门·台谏五》。
③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四月己酉。 
④ 《宋史》卷346《彭汝砺传附弟汝霖传》。
⑤ 汪藻:《浮溪集》卷26《朝请郎赠少师傅公(楫)墓志铭》,四部丛刊本。
⑥ 《宋史》卷345《任伯雨传》。
⑦ 《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1《任伯雨》。
⑧ 《宋大事记讲议》卷21《徽宗皇帝·黜陟大臣》。
⑨ 《宋史》卷345《陈瓘传》。
① 《宋史》卷353《龚原传》。
② 曾肇:《曲阜集》卷3《范忠宣公(纯仁)墓志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宋史》卷328《李清臣传》。
④ 《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解陈祐言职”。
⑤ 《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1《任伯雨》。
⑥ 《宋史》卷346《彭汝砺传附弟汝霖传》。
⑦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六月癸卯。
⑧ 参看朱瑞熙:《中国制度史》第六卷《宋代》第497-500页,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
⑨《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1《江公望》。 
① 范成大:《吴郡志》卷21《人物》,守山阁丛书本;卢镇:《重修琴川志》卷
8《人物》,宛委别藏本。
② 龚明之:《中吴记闻》卷5《陆彦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点校本。
③ 上官均:《上徽宗论太学生不当以言事殿举》,见《宋朝诸臣奏议》卷19《君
道门·广言路下》。 
④ 《宋史全文》卷14元符三年九月甲申。
⑤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二月壬戌。
① 《丰清敏公遗书·奏议辑存·崇俭爱民疏》。
② 《宋史全文》卷14元符三年十月戊申。
③ 《宋史》卷346《张庭坚传》。
④ 《宋史》卷378《胡交修传》。
⑤ 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卷18《应诏封事》,四部丛刊本。
① 《宋大事记讲议》卷21《徽宗皇帝·君子小人进退》。
② 《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七月“曾肇徙知应天府”引曾布《答弟曾
肇书》。
③ 《宋大事记讲议》卷21《徽宗皇帝·小人变法》。
④ 《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九月“晁补之罢”引曾布《自叙》。
⑤ 《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四月“蔡京复翰林学士”。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六月癸丑、甲寅。
⑦ 《宋大诏令集》卷195《诫谕中外诏》。
① 李埴:《皇宋十朝纲要》卷14元符三年十月己未,台湾文海出版社1979年影印
本。
② 《九朝编年备要》卷25元符三年十月“下绍述诏”。
③ 黄以周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16元符三年十月己未。
④ 《宋大事记讲议》卷21《徽宗皇帝·小人变法》。
⑤ 《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五月“以徐勣为翰林学士”。
⑥ 《曾公遗录》卷9元符三年五月乙亥、六月癸卯。
① 徐勣因奔丧而离朝,据《九朝编年备要》卷26建中靖国元年五月“以徐勣为翰
林学士”记载,其主张是:“天下之事有是与非,朝廷之人有忠与佞,若不考实
,姑务两存,臣未见其可也。”傅楫因料定国是必变而请去,据《浮溪集》卷26
《朝请郎赠少师傅公(楫)墓志铭》记载,“徽宗顾公潜邸旧,见必咨访。公每
以遵祖宗法度,安静为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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