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殷墟甲骨文中有一个从“马”从“牢”的字,凡四见:
1.叀 (骊)眔(暨)大 亡(无)灾。引吉。
叀 眔(暨) 用。【亡(无)灾】。 《甲骨文合集》(以下简称《合集》)36985
2.叀 用。
叀小 用。 《合集》36986
3. 买 狈 每(悔) 《合集》29420
4.叀并 用。 《合集》37514
商承祚先生把这个字隶定作“ ”,并说:“大 、小 则大马、小马也。”[1]《甲骨文编》从之。[2]但从甲骨文中从“马”的字声旁多在左边来看,这个字似乎应该隶定作“ ”。[3]对于这个字的含义,姚孝遂先生基本同意商先生的说法,认为“ 为经过特殊饲养而用于祭祀之马。”[4]刘钊先生说:“‘ ’字从马作 ,犹牢字从牛作 , 字从羊作 。 字同 字很可能是一个字的不同写法。”“小 ”、“‘大 ’即分别经过特殊饲养、用作祭祀的小马和大马。”[5]
这种说法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但是实际上可能是有问题的:
首先,甲骨文中的“ ”和“牢”、“ ”并非一字。
其次,甲骨文中的 和 亦非一字。
我们知道,在甲骨文中某些字的偏旁往往变动不居,随具体的文意而异,如甲骨文中的“牡”可以写作 、 、 、 、 等形,“牝”可以写作 、 、 等,“牢”可以写作 、 [6]。但是马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 在甲骨文中也表示专门饲养马的牢圈,但在卜辞中罕见有用作牺牲者,其所表示的含义也与“牢”或者“ ”不同,所以后来并没有像 、 一样统一作“牢”。甲骨文中的 字出现在以下辞例中:
5.王畜马在兹 母戊王受囗。 《合集》29415
6. 畜马在兹 《合集》29416
7. 兹 。 《战后宁沪新获甲骨集》1.522
8.囗囗卜,王其乍(作) 于 《合集》30266
张桂光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指出,卜辞中的“ ”当为畜马之所,其与“牢、 之用法判然有别,其非一字是显而易见的。”[7]
这种说法是非常正确的。有的学者认为甲骨文中的 字可能就是《说文》训为“马舍也”的“厩”字的初文[8]。我们认为这种说法大概是可信的。
我们知道,殷墟甲骨卜辞中用作祭祀的牺牲,除了人牲之外,通常是牛、羊、犬、豕、彘等,或者是经过专门饲养的牢、 等,并且和燎、卯、沉、御、伐等祭祀动词连用。与马、 、 相关的卜辞,罕见有与这些祭祀动词连用者。就上面的辞例来说,不管是 还是 ,都没有这样的用法。所以,过去通常把 、 也看作祭祀用的牺牲,并没有多少可靠的依据。倒是从上揭第5、6言“畜马在兹 ”来看,把“ ”看作是“厩”的初文,显然要比解释为牺牲合理得多。
在上揭例1中,“ ”和“骊”并举,和 、 对贞,在例2中则将“小 ”和“ ”对贞。可见,卜辞中的“ ”显然是和骊、 、 、 等性质相近,是某种专有名称的马,而不是牺牲。《说文》:“骊,马深黑色。”商承祚先生认为卜辞中的“ ”“字虽不识,其意殆指马名或色而言,如物牛谓杂色之牛也”,[9]这个说法无疑是正确的。请参看下面的卜辞:
9. 叀骊眔(暨) 子亡(无)灾。
叀左马眔(暨) (无)灾。
叀 眔(暨)騽亡(无)灾。
叀骄[10]眔(暨)小騽亡(无)灾。 《合集》37514
10.叀 眔(暨) 用。 《合集》36985
11.叀 用。 《合集》36986
上揭卜辞中的“騽”,唐兰先生认为可能是“骊马黄脊”[11],“骄”《说文》训为“马高六尺”,其中的 、 、 等字不能认识,但是从它们和骊、騽等对贞来看,也应该是表示某种颜色或者特征的马。这些为骊、騽、 、骄等马进行占卜的辞例,均看不出和祭祀有何关联。从下揭卜辞来看,我们认为它有时候很可能和田猎活动相关:
12.戊午卜,在潢贞:王其 大兕,叀 眔(暨)騽亡(无)灾。 (畢)。
《合集》37514
这条辞例是贞问王在潢地进行猎兕, 和騽会不会有灾害。所以上揭第9~12例,可能也是在进行田猎之前,对所要选择或者选用的马匹进行占卜。在这里如果把他们解释成经过专门饲养的用于祭祀之马,显然是不合适的。我们认为上面卜辞中的“ ”,应该和甲骨文中的騽、骊、骄、 、駜、驳、 [12]、 [13]等字一样,应该看作是从“马”“牢”声的字,[14]可以读作“骝”,即《说文》训为“赤马黑毛尾也”的“骝”字。从声音上说,“牢”和“骝”都是来母幽部字,古音非常接近。在传世中,也有“牢”和从“留”得声的字相通的例证。如《淮南子·本经训》“牢笼天地”,高诱注:“牢读屋霤之霤,楚人谓牢为霤。”[15]是其证。
在新出的新蔡葛陵楚墓[16]竹简祭祷文书中,也可以见到“牢”和“留”及从“留”之字相通的证据,如:
13. (瘥)以丌(其)古(故)敚(说)之, (盬) 之敚(说)。 祭卲(昭)王大牢,脠钟乐之【百赣】。 甲三212、199-3
14. 之。 (祈)福、 祷文君大牢,馈之。 甲三419
15. 盛武君命(令)尹之子 (璿)各大牢。百【赣】。 乙一13
16. 丌(其)古(故)敚之, 祷於卲(昭)王、献惠王各大牢,馈,脠【钟乐之】。 乙一29、30
17. 祷於卲(昭)王、献惠王各大牢,乐之百赣。 乙二1
18. 君、文伕(夫人)、兄(祝)丌(其)大 。百【赣】。 乙四128
19. 競坪(平)王大 ,馈,延钟乐之。 甲三209
20. 之, 祷 ,酉(酒)食 (夏)示 戠牛,酉(酒)食。 祷 甲三243
21. 大 ,馈,延钟乐之。 甲三261
22. 酉之月祭之大 ,馈之于黄李。占之:吉。 甲三304
23. 各大 ,馈,延钟【乐之】。 零13
24. 大留,百【赣】。 乙四25
上揭19~24中的“ ”或者“ ”,新蔡楚簡的整理者读作“牢”,十分正确,在第13~18六例中与此相对应的位置即写作“牢”,是其证。“骝”从“留”声,“牢”、“骝”可以相通。所以,我们认为把甲骨文中的“ ”,读作“骝”,从音韵上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骝”和甲骨文中的驳、骊、騽、赤马、白马、黑马[17]等一样,表示不同的马的毛色或特征。[18]
注释:
[1]商承祚:《福氏所藏甲骨文》第29片考释, 金陵大学文化研究丛刊甲种。1933年4月。
[2]中国社会院考古研究所编《甲骨文编》第399页,中华书局1996年9月。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甲骨文编》第398―400页,中华书局,1996年9月。
[4]姚孝遂:《牢、 考辨》,载《古文字研究》第9辑第35页,中华书局,1984年1月。
[5]刘钊:《卜辞所见殷代的军事活动》,载《古文字研究》第16辑第81页,中华书局,1989年9月。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甲骨文编》第33—37页,中华书局,1996年9月。
[7]张桂光:《古文字考释十四则》,载张永山主编《胡厚宣先生纪念文集》第213-214页,科学出版社。,1998年11月。
[8]此说闻之于林沄先生。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认为此字是“养马牢圈,即后世之厩”是正确的,但是说“当牢字异体”则非是。参看《甲骨文字典》第1072页,湖北辞书出版社,1988年11月。上文张桂光先生把“ ”释作“駉”,并认为“駉”字所从的声旁“冋”是由“ ”字所从的 受声化趋势的影响所渐变而成,则与我们的看法不同。
[9] 商承祚:《福氏所藏甲骨文字》第29片考释,金陵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丛刊甲种,1933年4月。
[10]此从唐兰先生说。唐兰:《殷墟文字记》第23页, 中华书局, 1981年5月。
[11]唐兰:《殷墟文字记》第10页,中华书局, 1981年5月。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甲骨文编》第398-400页,中华书局,1996年9月。
[13]此字首见于花园庄东地甲骨191号(H3:571)。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第424-425页,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3年12月。
[14] 张桂光先生把此字看作是从马、从牢、牢亦声的会议兼形声字,有可取之处,但是把它解释为“系马以供祭祀之所,卜辞用为马牲单位词”,恐非。参看上引张文。
[15]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第753页, 齐鲁书社, 1989年7月。
[1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 2003年10月。
[17]“黑马”首见于花园庄东地甲骨第179号(H3:547)、239号(H3:697+1539)。参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第403、51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3年12月。
[18]裘錫圭:《从殷墟甲骨卜辞看殷人对白马的重视》,载《古文字论集》第232页,中华书局, 1992年8月;王宇信:《 商代的马和养马业》,载《 中国史研究》 198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