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伦理经营的理论诠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夏绪梅 时间:2010-06-30

     内容摘要:伦理经营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许多研究者从企业反伦理经营行为对企业和社会危害的角度反证企业必须合伦理经营,但是在我国现实中却仍然存在大量的企业反伦理经营行为。因此,有关企业伦理经营的理论解释问题的研究关系到企业伦理研究和对企业提出伦理经营要求的合法性。对企业伦理经营可以从核心竞争力理论、人性理论、制度学理论和帕雷托最优状态这四个理论角度进行解释,本文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

  关键词:伦理经营 核心竞争力 人性理论 帕雷托最优
  
  问题和背景
  
  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传统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增加其经营成本,这些成本必须或是以高价转嫁给消费者,或是通过较低的边际利润由股东承担,企业是单纯的经济组织。70年代前后,理论界对此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出现了以M·弗里德曼为代表的利润学派,主张利润先于伦理,以P·弗兰奇为代表的伦派主张伦理先于利润,而以S·塞迪为代表的调和派则主张企业的权利范畴和义务范畴中同时包含利润目标和伦理目标。20世纪80年代,大多数学者认为企业的责任应该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现在,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企业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社会为企业的运作确立一定的游戏规划,公司经营者不再是只对股东负责,还要顾及其各种行为的社会影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以及受程度的普遍提高,人们对生活的期望值也不断提高,消费由产品消费为主转为服务消费为主,社会进入一个追求生活质量的时代。相应地,公众对企业就会提出更高的期望。反伦理经营的企业遭到了公众的极力反对和谴责,公众通过一定的方式回击企业,对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造成威胁,从而迫使企业逐渐形成伦理经营的观念,即企业在实现其谋求赢利的组织目标的同时,必须遵守,符合道德规范,不应以法律和伦理道德为代价去牟取利润,企业应履行社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妥善协调内部成员之间以及本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包括合作企业﹑消费者﹑社区和公众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实现赢利性和道德性的统一。
  由此可见,企业伦理经营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许多研究者从实证的角度阐明了企业反伦理经营行为对企业和社会的危害,反证企业必须合伦理经营。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却仍然大量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垄断价格、不讲信誉、虚假广告、假冒伪劣、行贿受贿、欺诈交易﹑偷盗商业秘密﹑非法捐款、污染环境等企业反伦理经营行为。企业远远没有树立伦理经营的理念,因此,有关企业伦理经营的理论解释问题的研究关系到企业伦理研究和对企业提出伦理经营要求的合法性,是减少乃至杜绝企业反伦理经营行为的重要课题,此问题如不解决,从微观上讲,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宏观上讲,不能确保社会经济秩序的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以及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企业伦理经营的理论解释
  
  核心竞争力理论的解释
  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是1990年由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G.Hamel)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的核心能力》中提出的,他们认为核心能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说,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核心能力是企业长期积累且独自拥有的、其他竞争对手难以模仿或学习的能力,是一种难以编码的隐含类知识(tacit knowledge),能为企业创造长期性的市场价值和竞争主动权。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本质是一种超越竞争对手的能力,它必须在产品市场上有竞争优势和价值,他人难以复制和效仿,是企业自身具备和独有的,不能轻易为其他的能力所取代的能力。美国著名企业文化专家沙因在《企业文化生存指南》一书中指出:大量案例证明,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文化再造是推动企业前进的源动力,企业文化是核心竞争力。1992年,哈佛商学院的约翰·P·科特教授和同事詹姆斯·L·核斯克特教授合著的《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一书,了他们从1987年到1991年对美国22个行业72家公司的调查研究成果,证明企业文化对企业的长期经营业绩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并预言在近10年内,企业文化将成为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IBM咨询公司也曾在1993年到1995年对《财富》500家大型企业的37家进行了认真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文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作和成功。企业管理理论发展到现在,也特别重视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学者们研究时发现众多成功企业都拥有一种隐藏在表面下的无形的东西,它使得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可以规范每个成员的行为,使人的潜能得以充分的挖掘,使企业充满活力和凝聚力并长久不衰,经济学家们把它称作企业文化。企业文化具有独特性,是企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逐步积累、提炼出来的,任何企业无法模仿,它可使企业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及时调整自己适应新的环境,从而进行创新和发展。因此,企业文化符合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特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动力。
  企业伦理(Business Ethics or Management Ethics)发端于美国,到70年代发展成一门新的独立的学科,并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飞速发展。企业伦理是关于企业及其成员行为的规范以及关于怎样正确处理企业及其成员与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主、员工、顾客、供应商、竞争者、政府、社区等)关系的规范。企业伦理与企业文化关系密切,企业文化包含的内容要比企业伦理广泛丰富得多,它不仅包括精神的东西,如企业、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等,还包括物质的东西,如企业行为规范等。但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价值观,它是企业员工所拥有的共同信念和判断是非的标准以及调节行为及企业内外关系的规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价值观实际上也就是企业的伦理价值取向,企业价值观的核心是企业伦理观,它决定企业文化的道德倾向,决定了管理人员决策的伦理性,决定了企业处理与内外各种利益相关者关系时的价值取向。因此,企业伦理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由此看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取决于企业是否有伦理观,如果企业讲伦理、讲道德,就会赢得利益相关者的信任、支持和参与,与他们建立起牢固的关系。因此,企业伦理有助于企业享有良好的商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有助于企业取得和维持杰出的组织业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伦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之源。
  
  人性理论的解释
  人性是在现实生活和活动中所特有的人的本质规定性,人性理论则指在理论中关于对人的本质特征和共有的行为模式的设定。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理论认为“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体现的是人类利己主义的本质。泰罗((Frederick Winslon Taylor)、法约尔(Jenry Fayol)和韦伯(Max Weber)等古典管理学家的理论是以“经济人”(Economic Man)的人性假设为基础,管理学家麦格雷戈(Douglas Mcgregor)最早将“经济人”的思想概括在X理论之中。该理论把人看作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手段,针对天性好逸恶劳、缺乏进取心、不愿承担责任的工人,管理者应进行严密控制和监督,通过满足人的经济方面的需要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率。这种管理模式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物质利益关系,忽视了人的主动性和创新性。“社会人”(Social Man)概念是由美国管理学家梅约(Elton Mayo)通过“霍桑试验”首先提出的,他发现工作条件和报酬并不是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首要原因,人们有获得友情、安全感、归属感和尊重感等社会心理方面的需求。管理者必须注意从社会心理方面提高人的满足度,从而提高士气和劳动生产率。社会人的实质是试图在管理中建立一种比较和谐的人伦关系,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提出了民主、平等等问题,具有较大的伦理意义。“自我实现人”(Self-Actualizing)最初是由美国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来的,麦格雷戈基于马斯洛的理论,针对X理论对人性的设定,提出了Y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性本善,管理者应给被管理者更多的自由,鼓励他们发挥创造性,通过工作本身的挑战性引起满足来激励员工。Y理论力图建立一种能使人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的人伦关系,这种人伦关系又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复杂人”(Complex man)是薛恩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人是一个复杂的存在,其需要是多层次并相互交错的,每个人的需要随着其发展与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日美籍学者威廉大内(W.G.Duchi)在其代表作《Z理论》中,提出了与复杂人相对应的权变管理模式,管理者应权宜应变,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措施,该理论体现的是对组织中人伦关系的高度重视及其强烈的伦理学色彩。

 从以上人性理论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人性假设的趋势是越来越重视人性,这其实就是一种伦理观,行为的目标是一个多向交叉的组合系统,满足人(包括内部人和外部人)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利益以及精神需要和道德利益)是企业行为的意义和目标。为此,企业必须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人类的一切活动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不只是手段而且也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尊重人的尊严、权利、价值和愿望。这就要求企业经营时必须遵循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伦理原则,正确处理与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之间的关系,创造人道化的、充满人性关怀的和谐工作环境,使自己成为一个高质量的道德共同体,让员工在约束得力、激励高效的环境中为与企业一致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制度经济学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在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假设-理性行为、完全信息和最大化假设修正的基础上,确定了有界理性、信息不完全、一定条件下的最大化的假设。“有界理性”是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西蒙提出的,该假设认为人受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新制度经济学家秉承了西蒙的“有限理性”学说,如威廉姆森就认为人的行为特征存在着有限理性与机会主义的倾向。市场上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价格分散性和质量差异性的特点,居民和厂商在寻找方面存在着搜寻成本,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资金约束下,有限理性的居民和厂商所掌握的信息必然不完全,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正如冯·诺伊曼和奥斯卡·摩根斯坦的博弈论,以及信息经济学家施蒂格列兹和莫里斯、格雷斯曼的分析所认为的那样,人类行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由于人总是要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只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的不一致,交易过程就有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和市场上“逆向选择”的可能,企业失信和欺诈等反伦理行为就具备了存在的空间。
  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美国经济学家诺思(Douglas C. North)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者更正式地,是定义人类交往的人为的约束。”在诺思看来,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于通过内部和外部两种强制力来约束人的行为,“如果没有约束,我们便置身于霍布斯丛林而不可能有文明”以此防止交易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帮助交易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从而减少交易费用。
  制度既包括、政府法令、公司章程、商业合同等正式制度,也包括习俗、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是那些对人的行为的不成文限制,是与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法律、合同等正式制度不可能穷尽人的行为,因此无法对人的任何可能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定,即使是在最发达的西方国家,正式的、法律化的制度也只是限制人们选择的一小部分规则。此外,正式制度的充分制定和执行是要花费成本的,当成本大于收益时,就会出现制度结构不完全和无效率。如阿尔钦(Armen A. Alchian)和德姆塞茨(H. Demsetz)的合约理论提出,为了保证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人们选择了契约来界定契约双方的责任与权利,但是,受企业内外部市场中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的制约,在签订各种契约的过程中往往暗含许多缺陷,履约过程同样也是不断变化的,会给已定的契约造成更多的不完善,使通过契约所确定的责任和权利的边界变得模糊,造成“契约”失灵。任何有限理性、具有机会主义本质的一方都有可能采取“搭便车”来缩小自己的责任而扩大自己的权利,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使对方的利益流失。因此,仅仅通过契约等正式制度来界定权利和责任是远远不够的,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有助于弥补规章制度的不足,克服其局限性,强化正式制度的执行。诺斯说:“一个社会的健全的伦理道德准则是使社会稳定、经济制度富有活力的粘合剂。”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它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对企业来说,仅仅凭借内部的各种正式制度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样要通过伦理和道德的非正式制度力量,诉诸人的义务感和良心,对人员的行为施加强有力的约束和调节,克服“搭便车”问题以使企业得到稳定,使企业与内外公众、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生态环境之间建立一种主动的互动责任关系。
  
  帕雷托最优状态的解释
  帕雷托最优状态是针对一种特定的配置而言,当不存在任何变动,使得再配置可以在不影响他人福利状况的条件下改善某人的福利状况的状态。根据这一标准,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的改变使得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没有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则后者相对于前者使得资源配置状态得到改善,社会福利得到增进。如果经济处于帕雷托最优状态,则称实现了经济效率。一国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帕雷托最优状态,各种要素得到合理配置。帕累托最优状态规律支持了西方福利经济学的大厦,它隐含有“伦理经营”的价值判断在内:在一个经济体系中,一个人的最优只有不影响到他人的最优时,也就是不仅能够增加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且能够增大整个社会的经济利益时,这才是合乎伦理的资源最优配置状态;相反,如果一个人的最优是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实现的,这时并未给整个经济体系的经济状况带来任何改善,这种状况是违反伦理要求的。可见,帕累托效率是从根本上排斥反伦理经营行为的,它深含着伦理经营的价值判断。企业伦理经营要求企业在实现其谋求赢利的组织目标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法律,符合道德规范,不应以法律和伦理道德为代价去牟取利润,损害其利益相关者(包括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政府、社区和环境等)的利益,这实际上是与帕雷托最优状态规律的利己不损人的道德原则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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