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何种意义上具有人学旨趣——从马克思的经济学文本对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观的一种反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建平 时间:2010-08-11

【内容提要】本文试图越出仅从马克思文本的角度来解读其社会批判理论的传统思路,立足于马克思的学文本,特别是其后期的《资本论》及其手稿,来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中人学旨趣的真实基础进行一番剖析。本文认为,马克思思想中的这种人学旨趣深深地扎根于他对现实社会的客观、唯物的分析之中,那种终极至关怀式的人学烛引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是找不到的。以此为基础,本文对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观进行了批评与反驳。

【关 键 词】社会批判理论/劳动异化/物化

【 正 文 】
我们知道,雇佣劳动概念是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性概念。由此出发,马克思相继提出了生产价格、利润、平均利润、利息和资本的有机构成等概念,通过对资本积累的一般的研究,完成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严格的经济学分析和批判。然而,文本显示,在《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在从严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出发去分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同时,又重新提出和使用了“劳动的异化”。这种情况使许多研究者感到困惑不解,而随着马克思早期哲学著作(主要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问世,由此出现了把《资本论》予以“人道主义化”、进而是“人本主义化”的解释思潮。这种情况在“西方马克思学”研究者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前者以M·吕贝尔、伊·费彻尔等人为代表,后者则以卢卡奇、弗罗姆等人为代表。按照他们的理解,在马克思数十年的经济学研究工作中,一直到《资本论》的写作,他都没有放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所做的,不过是使这一理论更加深入和细致化而已。
历经人道主义思潮、实践唯物主义以及实践本体论的争论,国内学术界对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有所批判,但是,由于这种批判主要局限于哲学原理或唯物史观的层面,以“实践”或“生产”为基础性概念而展开,而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学语境。事实上,开人本主义的解释思路之先的卢卡奇当时并没有看到《1844年手稿》,他主要是从《资本论》中读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的。在哲学原理和唯物史观层面,卢卡奇和我们持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的许多学者并无根本分歧,我们甚至可以由实践唯物主义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对马克思的人本主义解释。因此,暂时撇开一般的哲学争论,从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和社会批判理论的关系入手,通过一些具体的文本学分析,或许能为上述争论理出一种新的场地。

根据我们的分析,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所论述的异化劳动实际上是他在还很不熟悉政治经济学的情况下用以表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人本主义哲学概念。(注:参见孙伯@①:《探索者道路的探索》中对《1844年手稿》的有关阐释。)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范畴,它兼有社会认知和主体价值批判两种功能。随着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首先在社会历史观的视域中解构了人本主义的异化劳动理论,从而通过清算以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为代表的德国意识形态哲学,创立了以劳动的社会分工为理论线索的唯物史观。他已经意识到,采取异化等概念来进行历史分析事实上只能涉及社会经济关系的现象层面。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话来说:“把一切现实的关系都宣布为异化的”,只能把“这些关系和现实的个人都变成关于异化的完全抽象的词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6-317页。)随后,以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继承为基础 ,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和资本》这两个文本中,当马克思重新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时,他开始以经济学意义上的雇佣劳动概念为逻辑基点展开分析和批判。只是由于尚未发现劳动的二重性原理,这里的雇佣劳动概念还主要是一般地指称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价值的劳动。在这一时期,马克思不但没有再使用异化劳动概念,他甚至连“异化”这一概念都很少提及。只有在《共产党宣言》中,在讽刺和嘲笑德国的真正社会主义者的时候,他在否定性的意义上提到一次“外化”。他说:“大家知道,天主教的僧侣曾经在古代异教的经典著作原稿上写了一些荒诞的天主教圣徒传。德国著作家用正相反的态度对待了法国的不信神的作品。他们在法文的原文下添进了自己的一套哲学胡说。例如,他们在批判货币关系的法文原稿下面添上了‘人性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5页。)这表明,在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前,马克思实际上已经彻底地否定了异化劳动概念的社会认知功能。因此,有理由认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和《资本论》(以下简称《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只是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提出并使用劳动的异化概念的。那么,仅仅在主体价值批判的意义上,劳动的异化概念和《1844年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概念是否有根本的区别呢?回答是肯定的。为了清楚地说明这种区别,我们首先对马克思在前后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主体价值设定作一些必要的分析。
马克思认为,“劳动首先是人和界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1-202页。)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包含着双重的对象化特征: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劳动对象和劳动原料)的对象化。一方面,发生活动的对象化,通过对象化、人的愿望、构思和意图的客体化和物质化得以实现。没有这一情况,就不可能有人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而且,人通过劳动即通过“消失在产品中”的活动而维持其肉体的生存,别的道路是没有的。另一方面,自然界物质从原料状态变成今天人们常常讲的“第二自然界”即构成社会环境的对象。因此,主体活动的对象化,同对象性和客体之被提到社会水平,同自然资源、能量和信息的社会历史化紧密相连的。对于上述这种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他的有关分析和阐述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而只是在具体内容上有着详细和简略的不同。但是,我们这里要指出的是,在《1844年手稿》中,马克思在把劳动概念一般地规定为体现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的对象性活动的同时,他又赋予这种对象化活动以先验的价值设定。也就是说,在《1844年手稿》中,劳动对象化实际上有着二重含义,即它包括劳动活动本身的对象化、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对象化和“真正的人”的“类本质”的现实确证方式。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则明确清除了他关于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人本主义价值设定。劳动的对象化依然被赋予了主体价值设定,但这种设定仅仅限于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个人的个性而言,它不再包含人的先验类本质对象化的含义。马克思认为,劳动活动之体现为对象性结果,同时意味着劳动者能力和劳动者主体意识(自觉的劳动目的)的“外化”,而通过这种对象化,劳动者主体不断超越自己本身的自然界限,发展自己的个性。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又将这种对象化称为“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及其在客观的物质材料上的显示。很显然,无论就其基本含义和实际批判功能而言,这里所说的“人的内在本质”和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类本质”已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根据对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的不同价值设定,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的经济学手稿中,虽然同样以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劳动的非人道性和它对人的个性的压抑为现实指向,但是他对劳动的异化的规定却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为判定劳动异化的方法论和标准的差异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有关劳动异化的内容的不同理解。在《1844年手稿》中,以费尔巴哈的哲学人本主义为方法论根据,马克思着眼点主要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理想统一关系,因此,它判定劳动异化的标准实际上是非历史的。通过把一般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劳动的对象化特征理想化,以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为先验价值悬设,马克思认为,所谓“异化劳动”,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雇佣工人”、“谋生的活动”,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工人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的异化和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而在《资本论》中,以新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方法论指导,马克思则主要是在阐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基础或起点时提出“劳动的异化”的。也就是说,一般的主体价值判断是以对客观的社会历史事实的研 究为基础的;对象化劳动之所以异化,并不是因为和人的先验的类本质相背离,而是因为对象化劳动存在于其中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实际性质使然。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事实上的基础和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26页。)。在此意义上,他认为,所谓“劳动的异化”,仅仅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伴随着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而产生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活劳动本身的支配和奴役现象。他说:“劳动把劳动客观条件——因而也是把劳动本身所创造的客体性——看作是他人财产的关系:劳动的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19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客观条件表现为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所以马克思又把劳动的异化和劳动产品的异化看作同义词。

劳动的异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它又以何种方式而消亡?在《1844年手稿》中,由于其哲学人本主义思维方式的制约和经济学知识的缺乏,马克思提出了但却没有解决上述问题。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通过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社会历史分析,对此作出了严格的经济学分析。他首先区分了两种形式的“物化”:一种是我们刚刚分析过的具体劳动的对象化即劳动产品的生产;另一种物化则是指商品经济中劳动的社会性即抽象劳动的物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形式的物化是指,在商品社会中——他的前提是以私有制和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彼此全面依赖的和相互漠不关心的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而,个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实际上只能表现在交换价值上,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又把这种物化称为商品拜物教现象或商品生产关系的异化,即“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8-89页。)正是由于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商品生产过程的实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者实际关心的问题,首先不是劳动产品对自己的具体有用性,而是它能换取多少别人的产品,也就是说,他所关心的不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其交换价值。但是由于竞争的自发性和由此而来的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动,交换价值的确定不以交换者的意志、设想和活动而不断变化着。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控制和支配着每一个人的活动。“活动的社会性,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以及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表现为物的东西;不是表现为个人互相间的关系,而是表现为他们从属于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是不以个人为转移的,并且是从毫不相干的个人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活动和产品的普遍交换已成为每一个人的生存条件,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互相关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3页。)因为商品的价值形式必然发展为货币,劳动的社会有用性物化为货币,这样又产生了货币拜物教或金钱拜物教。在货币这种纯抽象财富的形式上,任何特殊的使用价值都消失了,因为所有者和商品之间的任何个人关系也消失了,它作为一种抽象人格,同商品生产者的个性发生“完全异己的和外在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也即仅仅在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的情况下,由于商品生产关系并没有成为整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仍然处在直接统一的关系中,或者劳动者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同时从属于另外一些人,或者劳动者本身是劳动对象、劳动资料的所有者,虽然作为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形式的商品和货币已经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控制和支配着商品生产者,但这种异己性还没有在生产体内部表现为劳动的客观条件和活劳动的直接对抗。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中,由于商品的价值形式已经从货币发展为资本,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联系采取了全面的物化形式。与此相对应,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二者通过劳动力买卖的方式重新结合在一起,但这种结合是以“歪曲的头脚倒置的形式”出现。我们已经知道,与简单的商品生产过程相比,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的本质在于它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劳动的客观条件取得了与活劳动能力相对立的主观的存在——从资本变成资本家,另一方面,劳动能力与它自己的条件相对 立的单纯主观的存在,使劳动能力具有对于这些条件来说只是无所谓的客观形式——劳动能力只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与实现它自身的条件本身,即与具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各价值相并列。因此,并不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来实现,而是劳动能力仅仅作为增值和保存这些条件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9-460页。)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在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条件下,物化劳动成为活劳动的统治者和支配者,这就是劳动的异化。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价值增值过程和实际的劳动过程不过是同一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与《1844年手稿》中那种从人的先验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相区别,他认为,劳动的异化和劳动的物化一样都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历史事实,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劳动的物化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当然,正如我们已经多次指出的,否定从人的先验的类本质出发的纯粹的主体价值判断,只不过是要把这种主体价值判断建立在对社会历史事实即客观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分析的基础上,而并不就意味着否定主体价值判断本身。马克思进一步认为,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必须把劳动的物化和劳动的异化区别开来。劳动的物化是指劳动产品的生产,是从人和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来讲的。这种物化是人的生存、发展的基础,因而也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劳动的异化则是由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发展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必然后果。也就是说,劳动的异化只存在于“个人的活动”不表现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即只存在于个人劳动只有迂回曲折地通过交换才表现为社会劳动的历史条件。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由于劳动的社会性的物化,劳动的物化才同时就是劳动的异化。因此,马克思认为,随着以私有制和以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分工的废除,因而也就是在劳动的客观条件归公共所有的社会中,由于社会总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分配的计划性的实现,“个人的活动被确立为直接的一般活动或社会活动,生产的物的要素也就摆脱了这种异化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61页。)
具体说来,消除劳动的异化现象的现实可能性存在于何处?马克思认为,劳动的异化只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即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客观地发生和存在的,因此,它也必须是在这种经济结构本身创造出客观的物质条件以后才能得到消除。在他看来,在其现实性上,个人个性的充实而自由的发展以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个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个人能力的发展和个人自由时间的增加为前提的,而这又是以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的。



这样,在看待资本主义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这一现象时,必须同时避免两种观点: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马克思这样写到:“全面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的产物,而是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存为前提的,这种生产在产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丰富的关系,并且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利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之中,也是可笑的。资产阶级的观点从来没有超出同这种浪漫主义观点的对立里,因此,这种浪漫主义观点将作为合理的对立面伴随资产阶级的观点一同升入天堂。”(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8-109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谈到劳动的异化现象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物化的消除而消除以后,也即在未来的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活劳动在具体的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时,马克思提出了“真正自由的劳动”。在其表层语义上,这一概念好象只是《1844年手稿》中“自由自觉的活动”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个人自主活动”的另一种说法,但在马克思前后期不同文本中的主体价值视域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自由自觉的劳动”和“个人自主活动”这三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和实际功能却有明确的区分。关于后两个概念的不同,我们在前面已经进行了分析,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马克思从“真正的人”的“类本质”出发先验本体设定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概念,“个人自主活动”是马克思根据对人类历史各个发展阶段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的概括提出的唯物史观概念,但总的 说来,这两个概念皆担当着主体价值尺度的方法论功能。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真正自由的劳动这一概念却主要是一种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学分析为理论基础的价值理想,它既不一般地指称人类历史各个阶段上个人个性的活动方式,也不蕴涵任何先验的人本主义含义。也就是说,马克思这里所规定的“真正自由的劳动”,只是一种特定历史阶段上即人类社会第三种形态中出现的个人以个性实现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的物质生产劳动。按照马克思的描述,“真正自由的劳动”是以高度发展的物质生产方式为社会历史基础的,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由于技术的发展使得自动化生产成为普遍的形式,活劳动不再直接地参与产品的生产,人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发生关系的。在这里“(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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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字钅加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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