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多元目标下的博士后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构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金家新 易连云 时间:2014-06-01
  四、构建多元组织目标协同的博士后管理与评价体系 
   
  1.明确建立博士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应遵循的原则。(1)導向性原则:博士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应当体现博士后“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和使用中发现更高级的人才”的特点,引導博士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后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促进设站单位实验室建设、企业效益或学科建设。(2)整体性原则:作为博士后工作评估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博士后质量评估既要全面反映博士后培养目标所能体现的水平和质量,又要重点突出有关重要环节,做到主次分明。(3)客观性原则:博士后质量评估体系是评估和衡量设站单位博士后培养质和量的主要指标大纲,是评估的主要依据。因此,评估指标体系必须力求做到客观、确定且可采集,能够反映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共性,所包含的指标具有明确的定义、内涵和广泛的通用性。(4)简易性原则:博士后培养质量评估体系既要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和本质,又要简易可行,评估指标体系、层次和数量尽可能地准而少,使之在人力、物力、时间和信息的采集等方面为人们所普遍接受。 
   
  2.改进博士后工作评估方法。依照评估理论,针对不同的评估对象进行分类评估,即将博士后工作评估分为初始评估和水平评估两种模式。对新近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进行初始评估,对设站时间较长的站进行水平评估,并设计不同的评估频度;提出建立日常化的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采集方式,将评估、检查工作与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博士后工作的过程管理,为省市和设站单位及时调整、改进工作,为建立博士后工作评估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证;按照《经济类型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工作站进行分类,并按此分类进行计分。 
   
  3.完善博士后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侧重考察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水平和学术、科研质量。增加反映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措施和流动站(工作站)培养环境的指标,加强反映成果质量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指标,简化个别数据采集难度大、可测性差、取得成果与设站单位无充分关联性的指标;将生产经营性企业和由事业单位转制的科研性机构的工作站划分为生产经营性和科研事业性,并依此设计各类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权重。 
   
  4.提高博士后工作评估技术手段。使用“层次分析法”设置评估权重,建立基于模糊综合评价的博士后质量评估评分模型,将定性与定量数据进行集成,解决定性指标数据的量化和整体指标的综合计分问题;使用“地区分类法”对地区差异进行调整;结合现代信息技术,设计博士后工作评估信息系统。 
   
  5.建立博士后质量评估的反馈系统。优化评估流程,增加评估情况的反馈环节,让参评单位及时了解自身在博士后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总之,我们需要关注:第一,建立以各设站单位自评为基础,以外部评估为监督,实现“以内为主,以外促内”的评估机制,充分体现各设站单位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评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二,建立评估数据日常化采集制度及其配套措施,使评估数据采集和评估的计算、分析手段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第三,明确各级管理组织在评估工作中的定位,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和设站单位三级组织各自的作用,确保博士后工作评估有序进行;第四,建立评估专家库,重视评估专家的作用;第五,建章立制,完善评估工作的政策环境,建立博士后工作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指标方法、数据采集、监督检查、奖惩激励等规范的工作模式和实施体系,推动博士后质量评估的制度化发展。 
   
  五、博士后培养过程评价:多维与多向度评价的有效途径 
   
  1.进站选拔评价。(1)选拔原则。作为造就优秀人才的博士后制度,就是通过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研究职位,选拔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从事进一步研究工作,因此需要把选拔博士后进站与立足科学创新、师资队伍优化及企业效益提高结合起来,把选拔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作为原则。(2)评价指标。第一,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后进站评价的最直接和最重要依据。评价工作由博士后拟定的合作教师根据论文和其授予学位单位“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决议书”内容来初步计分,然后由流动站学术委员会评价计分。第二,对申请者博士阶段及以前发表论文及收录情况统计考察。第三,对申请者参与科研项目和获奖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进行考察,了解博士学位论文依托项目(项目名称、级别、立项部门、资金总额度),作为进站博士后能力和素质判别的辅助依据。 
   
  2.在站质量管理评价。(1)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博士后承担项目的不同制定目标责任书。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目标以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为主;从事应用研究课题目标除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外,还应有专利申请或提出有影响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从事开发项目的应实现专利申请、成果转化及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2)坚持开题报告。博士后进站后两至三个月,在流动站作科研工作开题报告。建立开题报告的评估制度,选择开题报告中思路新、创新点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培养和经费上的支持。(3)实行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一年后由流动站学术委员会主持中期考核,听取博士后研究工作进展汇报,对博士后的敬业精神、道德学风、成果发表、业务能力、科研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 
   
  3.出站博士后质量评审。(1)执行出站报告制度。博士后期满出站应提交书面研究报告或产品研发报告,由所在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听取出站报告,并按照《科研工作协议书》的要求对博士后进行质量综合评估。(2)出站评审的相关指标。重点考核博士后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产品研发情况、社会及企业效益情况。博士后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否发生实质性的变化,需要从思想政治素质、敬业精神、科研协作、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积累及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应由流动站学术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