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BT模式在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的应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费华通 时间:2014-06-01

  作为项目投资方,应当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和项目总体预算,按照项目业主确认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投资人应当与贷款人、承包商等签订相关协议书,做好工程款项及所有费用之必需的资金安排。
  3.4 BT项目的回购
  BT项目的回购分为“一次性回购”和“分期回购”,具体回购方式取决于项目的大小和项目业主的还款能力。在实际运用中,“分期回购”的项目较常见,这主要是为了发挥项目的财务杠杆能力。从投资者角度看,“分期回购”运用恰当可以增加项目投资的收益,而从项目业主角度看,“分期回购”可能延迟付款,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4 BT模式的风险控制
  
  对项目业主而言,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人的融资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然而,在实践中项目业主挑选投资建设单位时往往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项目业主对BT项目投资人的准入不进行一定的限制,允许没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人承建项目,则完工风险、融资风险会被无限扩大。因而项目业主在选择项目投资人时应严格而慎重,并严格按招投标等法定程序选择投资人。

  对投资人而言,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在订立BT合同之前,投资人必须充分了解项目业主的还款能力、履约情况等。在协议谈判过程中,投资人应充分地进行合同谈判,使风险分担更合理些。在合同条款中,要求项目业主在人大决议或政府保证的基础上,提供土地等有形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或要求政府建立相关偿债机制、成立专项偿债基金的方式对回购进行担保。
  BT模式的广泛应用为我国的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了很大的支持,在实施中对风险得以有效防范,并使资金链得以良性循环,将会更好地促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