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检察机关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石安琪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独创性、高附加值和强融合性的特点。在分析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法律困境的基础上,本文初步探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通过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论文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检察机关

  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越来越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豍,北京市也把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在首都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之一。在这样的经济社会背景下,找准自身定位,以切实可行的举措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及主要特征

  要服务文化产业发展,首先要明确那些行业属于这一产业。2006年发布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明确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9个大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2个行业小类和6个行业中类被纳入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范围,并建立了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等9个大类在内的分类体系。
  从北京市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来看,这里所指的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广义的概念,既包括销售的、消费的是符号文化即精神文本,也包括与精神文化高度相连的物质产品。这也印证学者对文化产业本质属性的归纳:从本质上讲,“文化创意产业是以版权产业为核心的提供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的产业”豎。
  文化创意产业是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经济、文化、科技相互融合发展的具有辉煌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豏。文化创意产业是向大众提供文化、艺术、精神、心理、娱乐产品的新兴产业,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独创性。创意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创意经济研究权威约翰·霍金斯对“创意”的阐释:“创意可以被简单地定义为‘有新点子’。有四个标准来衡量一个新创意:它必须是个人的、独创的、有意义和有用的。”而独创性是甲创意区别于乙创意的本质要求。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文化创意产业不需要消耗太多的能源,只要充分开发人脑中的创意,辅之以现代的产业形态,就能迸发出巨大的创造力和生产力。600万元投资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创造8800万元的票房收入,文化创意产业的高附加值由此可见一斑。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融合性。创意并不一定能产生商业价值,只有创意经过技术制作、传播操作、管理协调、商品销售等多环节成为一个有商业价值的商业产品,才能产生价值。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文化、技术等相互融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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