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的经济政策与中西文化
[摘 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一项社会活动的运行是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合理作用的结果。太平天国所制定的经济政策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它是在非正式制度安排即由文化演进所形成的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的基础上形成的。太平天国的经济政策在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非正式制度安排中所包含的中西方文化冲突的不断加深,遂使太平天国的社会理想与现实经济政策逐渐背离,导致了其后期经济绩效的严重不佳。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s Economic Policy and the Cultural
Conflict between China and West
Key Words: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economic policy; 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in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modem new system economics, the motion of a social activity depends on the resultant forces of 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and in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s economic poli- cy was 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and came into being on the basis of the ethics norm of informal system arrangement, and achieved some effect in the early days of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nflict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that were constantly contained in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s social ideal, the policy gradually deviated from its realistic economical effect in the later period of the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太平天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建制是传统因素沉积和积累的结果,也是西方商品输入和基督教文化影响之下的产物。史学界对太平天国的经济政策多有研究,成果颇丰,①但是缺乏从近代中西文化冲突的角度进行探讨,本文拟从经济政策和中西文化冲突的互动层面对太平天国运动进行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一 太平天国经济政策的设置及其演变
太平天国的许多经济政策早在金田起义前后的斗争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初步实施,体现太平天国经济建制和经济思想的主要纲领性文件则是1853年建都天京之后所颁行的《天朝田亩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在土地和其它生产物上实际要执行的是带有很强的公有制色彩的“上帝”所有制;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上,太平天国领导者及其民众追求的则是一种“处处平均”、自给自足的供给制度和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天朝田亩制度》中不仅详细规定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使用和分配原则,而且还规定了副业生产和分配的方案。“凡天下田,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1](p321~326)相应地,在手和商业政策上则施行官营形式,采取“诸匠营”、“百工衙”,取消社会中的商品生产和流通,进行直接的生产和分配。这种生产物的“上帝”所有制和平均分配的分配方式,体现出了太平天国对沿袭几千年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彻底否定。然而,这种“公有产权”的安排既没有反映广大群众对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愿望,也无法阻止等级制度、剥削和压迫制度在事实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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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直接论述太平天国经济政策的有俞沛铭:《论太平天国经济政策的实质》,《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2期;何希芝:《太平天国的经济措施及政策》,《史学月刊》1990年第6期。论述其他有关经济政策的论文有龙运盛:《关于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研究》1963年第6期;赵德馨:《论太平天国实行的土地政策》,《湖北财经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段本洛:《关于太平天国后期的商业政策问题》,《苏州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郭毅生:《太平天国的田赋政策》,《太平天国学刊》中华书局1983年版;段本洛:《论太平天国手工业政策的演变》,《苏州大学学报91984年第4期;赵德馨:《论太平天国的城市政策》,《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等。
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公有制只适用于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或者生产力低下的原始公社时期。现代产权经济学家德姆塞茨指出:“在不同的环境下,所有权的生产性也不相同。如果资源并不稀缺,强制推行私人资源所有权不仅收益甚微,而且还要付出成本。”[2](p28)“只有在稀缺资源的价值变大,资源使用的监督难度提高,生产的竞争性加强,资源的用途增多,被使用的资源不确定性更大,使用的时期更长等一系列条件下,完整的私人所有权的生产率才会提高。”[2](p29)诺思指出,以往历史上,“在统治者(及其团体)最大限度增加其租金的所有制结构同减少交易费用和鼓励经济增长的有效率的制度之间,一直存在着紧张关系。这一基本的二元结构,是社会未能经历持久的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3](p25)他认为,历史上各个时期经济绩效不佳的基本原因在于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相等所产生的“白搭车”行为。相对于古代社会,近代社会经济结构安排的主要特征就在于私人所有权的适当界定和有效转让,近代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从等级特权向有效产权转化过程。而产权的一个有效功能就是要为实现外部效应的更大程度的“内部化”提供行动的动力。资本主义之所以能用几百年的时间创造出比以往数千年历史更高的生产力,就在于其产权结构对于经济的激励作用,在于其产权结构的重新界定对于经济增长所提供的持续动力。因此,太平天国的“上帝”所有制和分配领域中的平均主义同近代化的步调是相违背的。
太平天国早期经济政策和“公有产权”制度安排的经济效应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太平天国“公有产权”的设定,并非出于生产效率的考虑,而是基于上帝教的信仰和平均分配的分配方式的要求。虽然太平天国统治者从来就没有打算将这种生产和分配方案完全付诸实施,但是单纯这种理想,对于当时处于天灾人祸,陷入失业、破产、饥饿、死亡困境的劳苦大众来说,也是一种现实的激励。而且随着这种方案的部分实施,太平天国的许多参与者事实上也从以前的一无所有变成了拥有一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然而,由于这种产权安排极易产生“白搭车”现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既不可能实现,也不意味着会产生持久的效率。在这种公有财产制度下,太平天国任何成员都不可能排除他人分享自己努力所取得的成果,而且他们也不大可能会争取最优行动的动机。个人反抗国家强制力的费用,历来导致他们对国家规章的冷漠和顺从,而不管这些规章是多么不堪忍受。因此,太平天国的下层民众理所当然的会采取消极的态度和方式进行反抗,这常常会阻碍经济的效率。
第二,既然太平天国领导人所拥有的权力主要来自于“天父”的授予,来自于上帝框架下对生产性资产所拥有的所有权,所以一切生产物除供给一家所需外,其余均应缴归国库(圣库)。天王及诸王作为先知代理天父上帝行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分配剩余产品权,从而使形式上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平均分配的“理想”方案,并不能否认统治集团内部以及统治者与广大民众之间的等级特权。这种“上帝”所有制所导致的最主要的后果便是权利与经济财富的融合。太平天国成员仅仅通过赢得统治者的信任便可以获得一定职位,甚至可以封王赏爵而跻身于统治阶层。而一旦跻身于某一特定阶层便意味着拥有相应的权利和财富,反之亦然。这样,弱者的生存策略便是依附于强者,而无须通过界定和保护自己的产权便可以无偿获得外部收益。
第三,这种“上帝”所有制及其分配方式给太平天国统治者带来的又一个重要效用就是他们可以通过经济上的完全垄断保证国家租金的最大化,通过占有很大一部分产出以保证战争的供给,满足自身消费的权利并维护其等级秩序和个人特权。统治阶层中的单个领导者将会尽力避免触犯有权势和有地位的其他竞争者,而很少顾虑这样做将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下级官吏总是极力依附于上一级或更高级的官吏。各个阶层的统治者都存在强烈的动机加强他们自身在领导层中的地位,同时将亲人或“亲信”安置在重要职位上,以实现自己的“派系”。从天王、东王到后来的忠王、英王,事实上都有着自己的信任范围和“党派”势力。他们之间的竞争和内讧是导致太平天国内部自相矛盾、相互残杀和分裂的基本成因。
第四,这种产权安排和“帮派”势力的存在还导致了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后果,那就是各级领导者对传达下来的政策的实质内容不再感兴趣,他们更加关心的是谁在推行这些政策。政策和决议实施的速度和效果,尤其是那些可能会损害一部分官吏利益的措施,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推行者的自身实力。1857年以前,东王杨秀清实际充当着这一角色,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太平天国国家机构的有效运转。到了洪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