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到“发展方式”转型的理论基础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思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时代赋予的主题,是人们对经济活动深入认识的产物,其不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且也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提供了思路和路径。
  关键词:增长方式;发展方式;转型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该说,从“增长方式”到“发展方式”的转型不但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而且对经济运行活动的健康开展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因为“经济增长就是给居民提供品种日益增多的经济物品的能力的长期增长,而这种生产能力的增长所依靠的是技术的进步,以及这种进步所要求的制度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调整。”[1]
  一、以“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符合经济基本规律
  经济发展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强调的是“随着产出的增长而出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投入结构、产出结构、产业比重、分配状况、消费模式、社会福利、文教卫生、群众参与等等在内的变化” ,是一个既包括数量又包括质量的概念。也就是说,经济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是一种手段,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使社会结构得到改善,经济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结果,才是目的,没有经济增长不可能实现经济的发展,但有了经济的增长却不一定有经济的发展,甚至出现高增长下的“有增长无发展”和“增长不可持续”等问题,可见二者之间并不是作为必然条件而存在的。
  既然经济发展会对诸多领域产生影响,那其就具有了不同于经济增长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发展的长久性和可持续性,而不是一味地单纯地增长,因为“像其他任何事情一样,经济增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经济增长可以在不产生任何不利条件的情况下实现,那么人人都会完全赞成”,但事实却是这种主要依靠GDP增长、过度依赖资源的发展方式带来的却是生态的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成为了时代的要求。当然这样论述也并非对我们曾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的指责,而是经济发展自身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科学发展的方式,而不能再一味地遵循以前的增长方式,因为“在一个有限的星球上,它(经济增长)不可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20世纪70年代,“罗马俱乐部”成员、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学者丹尼斯·米都斯(Dennis L.Meadows)教授等在《增长的极限》中也曾警告世人:受资源约束,增长是有极限的。
  不容否认,改革开放后我们采取的以满足内需、保证人们生活水平、摆脱短缺经济作为目标的经济增长方式在促进生产资源和劳动力更大范围乃至全球范围的流动,并加以组合利用,突出中国的资源及劳动力低成本优势转为现实方面,发挥了巨大优势,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由此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国富民不富,消耗资源大、收益小,价格低,结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等等,如果再不转变这种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那我们就会陷入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状态,也就是出现了所谓的“无发展的增长”(Growth without Development) 。
  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更加优化,所以凡是“增长速度很快而且没有重大失衡的国家(像日本和德国)因其居民享有不断上升的高生活水平而受人羡慕” ,增长速度快而又没有重大失衡的状态可以说当是一种健康的发展方式,不过,由于经济转型不能一蹴而就,培养优秀产业结构需要一定周期,所以建立起完全适合时代和社会要求的经济发展方式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逐渐转到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子孙后代未来发展资源有充分保障的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环境不断改良和人民收入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善的发展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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