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的边界与规模:近期文献的一个评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凤芹 时间:2010-07-01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对近期边界与规模的理论研究进行梳理。综述了新古典学关于企业理论的演变和定义,指出其假设条件的不真实和理论基础的缺陷;重点探讨了晚近时期经济学家关于该问题的论述:科斯和科斯以后,关于企业界线与规模问题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方向。着重评述了该领域里颇具代表性和影响性的假说:团队生产说、资产专用性理论、合约理论、纵向一体化理论等等,指出经济学家虽然不能从理论上给出企业的边界,但是对企业规模的确定由新古典学派的“一个不动点或不动点的简单叠加”而变化为现代经济学家的“一系列的动点”却达到了共识。

关键词:企业  边界  规模


一、引言
 

    自斯密以来,理论家们对企业理论的认识停留在市场限制劳动分工从而导致企业规模确定的假说上。经过新古典经济学的演绎,企业只是作为一个技术上的选择而存在。斯密定理和技术论受到了晚近一些以经济学家的批评。众所周知,科斯的鸿论“市场制度的交易成本存在决定了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流行,企业是对市场替代”的假说,开创了以交易成本为前提研究企业理论的道路。自科斯以后,关于企业的界线与规模问题大约沿着两条线索发展:一条是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理论,其中最著名的是资产的专用性质确定了企业规模的假说,哈特和克莱茵发展了这一观点,认为当专用性资产可拆分时,资产的专用性就不是企业规模的必要条件。另一条是以阿尔钦与德穆塞茨为代表的产权理论,其最著名的是“团队生产”的度量困难和高成本导致企业规模确定的假说。通过考察,交易的方式不仅是市场和企业两种形态,大量存在的是兼有两种性质的中间状态。市场、企业及其中间状态的交易,实际上是一系列合约,这就演绎成了合约理论。斯蒂格勒从经验出发,用一种生存技术法来检验事实上有效率的企业规模,但没有从技术上给出企业的最适生产规模界限,也没有指出为什么厂商会使用种类不同、质量不同的资源。近10年来,经济学界有用演绎理论来解释企业的存在的,他们多用生物学进化论的方法,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理论家们关于企业界限框定的意见是不统一的。从标准的新古典模型看,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确定了企业的规模,由于长期内平均成本不变,因此企业规模或边界的确定就是一个不动点及其这个不动点的简单算术叠加。但是,就企业内部组成各成本的不同部分看,有些成本是递增的,而有些成本是递减的,这样在成本变化的各个不同阶段,实际上就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企业规模选择。新制度学派和演化理论加进了交易成本和制度变化的因素,从而在理论上拓展了要素可替代的范围,因此,企业规模的确定就由一个不动点或不动点的简单叠加而变化成为一系列的动点,因而不能从性质上界定企业的边界或规模 。
    本文旨在对近期企业边界与规模理论研究的文献进行梳理,郭清该理论发展变化的脉络。

二、企业边界的技术框定:从斯密定理到新古典生产函数:

    1.  斯密定理:市场规模限制劳动分工假说
    传统的关于企业规模最著名的理论是被称作“斯密定理”的市场限制劳动分工假说。这也是对企业界限的最早描述:交换能力引起劳动分工,而分工的范围必然总是受到交换能力的限制,换言之,即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亚当•斯密,2003,p22)。但是,斯密定理却造成了一个两难悖论:如果确是市场容量限制了劳动分工,那么典型的产业结构就必定是垄断;如果典型的产业结构是竞争,那么这一定理就是错误的,或无重要意义。实际上,在现实经济中,垄断和竞争的企业结构是同时存在的,即使是一个垄断企业,它与其他的垄断企业也存在激烈的竞争,不仅如此,在垄断企业内部,竞争同样激烈。依据斯密定理,如果市场发育足够大,则将由一个大的垄断组织来提供所有的产量。但答案却是否定的,可观察到的事实是,许多大的公司或非常多的中小企业共同占领同一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由此可推断,斯密定理存在严重的缺陷,或者说,市场容量限制分工不是导致企业规模或界限的必然或根本理由。
    斯密之后大约100年,这一悖论得到了有利于斯密定理的解决,其解决方法是简单的权宜之计:忽视稳定性竞争均衡的条件。朝着这个方向做出努力的有李嘉图、西尼尔、穆勒、马歇尔、阿林•杨。他们认为报酬递增支配着制造业生产,西尼尔甚至认为这是一条公理。马歇尔在重构古典经济学时,既不愿意放弃报酬递增导致的垄断,也不愿意放弃竞争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而创立了三种理论来确保两者的吻合。第一,发展了外部经济概念,厂商范围之外的经济,取决于产业、地区、乃至整个经济世界的规模;第二,因有能力的企业家终究要逝世的,故一个企业不可能长期处在一流管理之下;第三,每个厂商或许都处在局部垄断的地位,其产品的需求线是独立的、有弹性的,所以,随着产出的增加,价格通常比平均成本下降的更快。
    但是马歇尔这三个理论并不成立,甚或是自相矛盾的。就外部经济而言,它是一个相当模糊的范畴。正如奈特(1933)教授所指出的,一个产业的外部经济或许是另一个产业的内部经济,后者就会走向垄断;前一产业作为后一产业的消费者,也就不一定能分享这种“经济”。既然对于流行的分析技术来说,外部经济 是一个难以处理的因素,因此它越来越被忽略。同样地,马歇尔的第二个理由也越来越不受重视,其原因不像外部经济那么明显,且分析方法不能很好地和静态经济学吻合,也不能方便地纳入到成本、需求曲线中(特别当不使用代表性厂商概念时)。进一步看,如果厂商内部的规模经济正像马歇尔所描述的那样强有力,那么高素质企业家的持续存在就不一定是取得垄断的必要条件。明显地,一家大厂商若因企业家素质较差故而内部扩张较慢,可通过兼并令其迅速成长。马歇尔的第三种理论:单个厂商面对向下倾斜的需求线,也失去了通用性,因为这和严格定义的完全竞争不相吻合,而后者越来越成为经济分析的标准模型 。
    鉴于报酬递增越来越被忽视,阿林•杨(Allyn.Young,1928)感到有必要通过强调斯密定理的重要性来恢复它的地位,但他并没有解决把市场容量纳入竞争价格理论这个技术上的困难,而是公开避开了这一问题,并断言在这一领域里,以厂商、抑或扩大到以产业作为分析单位都嫌太小。所以,虽然扬、马歇尔、斯密的观点至今还常常被提及并受到赞扬,这只不过是象征性地表示敬意而已,并不意味着他们观点已和厂商理论、竞争产业理论融为一体。

2.新古典企业模型:生产函数

    新古典经济理论将企业购造成一个技术上的生产函数:当企业规模均小于市场规模(需求)时,企业将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选择本企业的规模。如果不考虑为寻求垄断势力而扩大规模的因素,则企业的规模决定于效率或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而一个企业的平均成本会随规模的变化而变化,一般说,总会出现几个前后相继的阶段,即规模收益递增或平均成本递减、规模收益不变或平均成本不变、规模收益递减或平均成本递增。换言之,一个企业的效率或平均成本是随规模而变化的,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总会存在一个能够使企业的效率最高或平均成本最低的规模,也即所谓经济规模,或最佳规模。这个时期盛行的观点是,选择企业还是选择市场,要根据其技术特性而定。企业的特点就在于它只是一个技术上的选择,市场只负责提供信号;企业内部的结构、组织秩序及其治理不予考虑,出现问题全部由法庭解决,并相信法庭是万能的。
    贝恩(Bain,1958)在吸收和继承马歇尔的完全竞争理论、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和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SCP分析范式。该范式成为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分析企业竞争行为和市场效率的主要工具。他认为,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完全竞争模型缺乏现实性,企业之间不是完全同质的,存在规模差异和产品差别化。产业内不同企业的规模差异将导致垄断。贝恩特别强调,不同产业具有不同的规模经济要求,因而它们具有不同的市场结构特征。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关系决定了某一产业的集中程度,产业集中度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追求规模经济的必然结果。一旦企业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垄断,就会充分利用其垄断地位与其他垄断者共谋限制产出和提高价格以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产业内的垄断者通过构筑进入壁垒使超额利润长期化。因而,贝恩的SCP分析范式把外生的产业组织的结构特征(规模经济要求)看作是企业长期利润的来源。
    关于企业只是一个生产函数的新古典理论,受到了许多学者的批判。奈特(knight, 1965)指出,企业效率和规模间的关系与工厂的效率和规模之间的关系不同,获得垄断收益的可能性为持续的和无限的企业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动机,但这一力量必定会被某种导致效率下降的同样强大的力量抵消。哈耶克(Hayek ,1945)则认为,即使不改变原来的技术条件,也能以完全不同的成本进行生产。施蒂格勒(1998)对贝恩所宣扬的建立在垄断、共谋和进入壁垒基础上的企业的持久竞争优势的观点持反对意见,他认为,首先,在交易成本约束下,共谋不可能长期维持;其次,在广告等廉价的信息传递机制的作用下,进入壁垒将被瓦解;最后,规模经济和垄断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竞争的基础,既可以阻碍新厂商进入的双头或寡头垄断市场,也可能因为现有的成功者所无法控制的偶然事件使企业丧失竞争优势。
    然而,新古典经济学受到根本性的挑战则来自于以科斯为首的新制度学派。科斯从新古典的假设条件上提出了被其忽略但却普遍存在的交易成本问题,从而在根基上动摇了以价格机制解释企业存在的理由。他指出(1994),讲授产业组织问题的一流教科书:一个是贝恩,另一个是斯蒂格勒,都引经据典地使用生产函数理论,这种按照技术所能达到的范围来给企业划定“边界”的理论,使人们认为,依靠非标准合约来扩大企业势力范围的任何行为,都被视为垄断,而且能够形成垄断。但是,新古典将其所有不能解释的企业组织问题均归结为垄断问题,并通过价格体系解决。这在没有交易成本的世界中或许是存在的,但是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在现实世界中却非常罕见。实际上,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理解价格体系如何协调资源的使用而不是理解真实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价格理论将企业定义为理论上的一个机构,生产在这一机构内发生,而不是为了准确描述真实企业。实际上,价格理论歪曲了真实企业的一些特征。
    新古典理论将企业投资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也不甚,那仅仅是帐上的区分,与企业组织关系更密切的,则是一种资产究竟属于用途可改变的资产还是用途不可改变的资产(克莱茵、莱弗勒,1981)。在会计帐上列入的变动成本,有些很难改变用途,如人力资本;而有些固定成本则很容易改变用途,如可移动的普通卡车和飞机等等。因此,新古典的成本分类也难以解释企业的长期成本问题,这样企业的边界也就更难以确定了。三、边界的交易成本框定:交易成本范式

    科斯采用标准的新古典分析方法,对新古典企业理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价格机制不是唯一的,企业也是协调资源配置的手段,而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他发现之所以两种协调机制可以共存,是因为新古典理论所假设的前提条件与事实不符。他(2003)指出,新古典理论认为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而事实是,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发现相对价格。科斯用市场机制需要交易成本的理论,较为成功地解释了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存在的原因,比新古典理论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继而,他用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了企业规模的大小:当追加的交易(它可以是通过价格机制协调的交易)由企业家来组织时,企业就变大,当企业家放弃对这些交易的组织时,企业就变小。因此企业规模被界定在这样一个定点: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
    交易成本的思想虽然可以追溯到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可是直到1937年科斯发表名著《企业的性质》一文以后,才得到开拓性的分析。科斯用交易成本解释企业的概念虽然是伟大的创举,但在其后的大约30年的时间没有任何进展。直到60年代初,又是科斯提供了原动力——他的另一篇名著《社会成本问题》发表后,后继者们沿着产权和交易成本两个方向对企业的边界或规模进行了有益而艰苦的探索,且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是,科斯的粗糙解释却受到了一些学家的批评。对科斯“企业的规模被界定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在边际上相等的位置” 的观点张五常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市场和企业间存在大量的中间状态,因而不能从性质上界定企业的规模,规模经济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则认为,交易成本的概念太模糊,如果不能给交易成本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交易成本就背上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名头,因此他们提出了生产中存在的“团队生产”因测量困难和高成本导致了企业规模的确定。而威廉姆森则用专用性资产解释企业的界限或规模,哈特和克莱茵了这一观点,认为当专用性资产可拆分时,资产的专用性就不是企业规模的必要条件。

四、企业边界的产权分析:团队生产与合约理论

    以产权解释企业的性质,是继科斯之后,由阿尔奇安、德穆塞茨、詹森、马克林等人发展起来的,他们排斥古典企业模式,但仍然采取古典理论的经济行为假定,即认为企业代理人是按自身效用最大化原则行事,企业被认为是生产要素间的一组合约,而每一要素由自我利益所驱动。由于他们强调按照合约建立起来的组织中权利的重要性,这一理论便以“产权”的名义出现。

1.团队生产

    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2003)认为,对经济组织来说,重要地是解释什么条件决定了专业化和合作生产的好处,这种好处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企业来达到的。他们批评道:常见到以权力为特征的企业通过命令、权威或纪律处分解决问题,比那种常规市场上通行的东西更有优势,这是错觉。企业不拥有它全部的投入,它与任何两人之间的普通的市场签约的命令、权力、权威、纪律处分等没有丝毫区别,对于任何未能履行交易协议的行为,只能通过中止未来业务或在上要求赔偿,这也恰恰是任何一个雇主能做的全部。因此雇主和雇员之间的长期合约不是企业组织的本质。
    那么究竟企业主与他的雇员之间的关系和企业主与他的顾客的关系抑或市场与企业在哪一点上有区别呢?他们认为,区别在于投入在团队中的使用,和某一方在所有其它投入的契约安排中的中心地位,即在一个团队生产过程中的契约主体。他们认为如果生产是由团队进行的,并且团队生产的总产出大于团队成员的分别产出之和,增加的部分足以弥补组织和管束团队成员的成本,团队生产就会被采取,于是企业就产生了,企业的规模就被界定在团队总产出大于团队成员分别产出之和与组织、管理团队的成本支付上。“如果以团队生产的方式能使生产力有净增长,扣除维持团队纪律的有关的考核成本后仍有净利,那么就应该依靠团队生产,而不依靠许多分离的个体产出的双边贸易”(阿尔奇安、德穆塞茨,2003,p121)。可见,这也是市场和企业替换的界限。
    团队生产首先产生的一项交易成本是度量费用,因为团队生产的不可分割性,使得团队成员的劳动投入非常难以度量或度量成本很高,这样,团队成员就会有偷懒的机会主义行为,为了杜绝这种行为,就要对成员进行监督,因此而产生监督费用。实际上,团队生产理论认为,对签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成本是企业规模限定的界限。
    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将企业看作生产要素间的一组合约,这是一个十分有利的观点。事实上,企业被认为像一支球队,他的队员出于自身利益而行动,但意识到他们的命运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在和其他球队竞争中的它们球队的生存能力。但这一见解不够深刻,在古典理论中,作为企业化身的代理人是兼有管理者和剩余风险承担者双重身份的企业家(雇主),依然在企业产权理论中扮演中心脚色。但是,这一理论在解释由与企业股权所有者相分离的管理者掌握控制权的大型化公司时,是失败的。
    正是因为如此,许多经济学家对团队生产提出了批评。威廉姆森认为,团队生产并不能解释所有的企业组织,尤其是大企业组织,他(2003,P123)指出:“他们用来支持自己观点的主要例子是人力搬运工的情况,其中,两个搬运工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装车任务。不过,仅仅在规模小的小组内才能建立这种团队关系。据我所知,最大的这种小组就是交响乐团。关于早期深入探讨非专用化的问题,可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尽管这种条件很令人感兴趣,但是,用协作的不可分割性却解释不了规模极大的企业的形成及存续问题。阿尔奇安现在承认,导致复杂组织的基本原因只能是交易成本”。诺斯(2003,p299)更深刻地指出,企业替代市场,首先是因为团队生产带来的规模经济,但它是以度量团队个体成员(代理人)业绩的更高费用为代价的。为减少偷懒和欺骗,企业会雇用监督者去约束经济个体的行为。当然,由于合约的不完全,在专业化的人力或实物资本投资易使当事人遭受合约签订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损害的情况下,科层组织也会取代市场,纵向一体化可以减少陷入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即可观察的准租金被侵占,但要支付和上述情况同样的监督费用。詹森和马克林(2003,177)的评价是客观的: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反对企业活动受权威治理的概念,正确地指出合约作为自愿交换的载体的作用。他们强调在存在共同投入或团队生产的情景下的监督作用。但我们认为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对于共同投入生产的强调过于狭窄从而走入歧途。合约性关系是企业的基础,不仅存在于雇员的合约,还由于供应商、消费者、债权人等等合约。所有这些合约都存在委托代理费用和监督问题,不管是否有其他意义上的共同生产。也就是说,共同生产只能解释与企业有关的很少一部分人行为。  
    团队理论承认理性是有限的,但认为代理人的偏好与委托人是一致的,换言之,代理人追求私利的程度比较弱或并不强烈。团队理论一方面认为团队成员具有后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又否认了监督团队成员的监督者及代理人不具有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忽视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复杂性,将企业内部结构大大地简化了。正是这一缺陷,引发了后继者的疑问:谁来监督监督者,从而产生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之一:委托代理理论。

2.合约理论

    詹森和马克林(2003)同意阿尔奇安和德穆塞茨关于“企业只是一种法律机制和合约关系的联结体,它作为一个合约关系的联结而发挥作用”的观点,并认为企业有如下特征:即存在着可分的对组织的资产和现金流的剩余索取权。一般而言,出售这一索取权无需其他缔约个人的许可。尽管这一企业的定义缺少实际内容,但对企业和其他组织合约性质的强调却将注意力集中于一组关键的问题上:为什么各种不同类型的组织会产生特定的合约关系,这些合约关系有什么样的结果,外部变化将对组织产生怎样影响。
    张五常(2002)接受了詹森和马克林的观点,对阿尔奇安和德穆塞次关于存在偷懒行为而导致出现了监督者(企业)的论点进一步论证,他认为,之所以产生偷懒行为是因为人们选定的度量对象是代理人而不是努力的程度;因此,偷懒这一概念间接地表明了,发现相对贡献的价格是要花费成本的。降低发现价格成本的一种有效方式,是用某种办法代替,而不是直接和分别为各种活动定价,监督者、指挥者或经理的代理成本会随着发现价格的成本下降而上升。当一种成本的节约与另一种成本的上升在边际上相等时,这种替代将停止。因此,张五常认为,说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确切地说,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合约的选择或替代是由交易成本确定的,这样,他就否认了阿尔奇安与德穆塞次关于企业替代市场是由于团队生产的特性而确定的观点,也否认了科斯关于只存在企业和市场两种组织形态的观点,而是认为在市场和企业间可能还有更多的其他形式的合约链条或合约结构,市场、企业、及其其他的合约形式是可互相替代的,具体采取那种合约形式,需考虑交易成本的大小。在张五常的世界里,企业的概念是模糊的,企业的边界和规模是不确定的,企业、市场及其其他的组织形式,只是一个合约、合约链条或合约结构,它们之间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关于企业和市场间的其他组织形式或合约形式,近20年来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的认可,从而形成了合约理论这一派别。事实上,企业和市场并不是交易仅可选择的两种形式,交易还可以选择除此之外的其他多种形式。关于这一点,威廉姆森(2003,p119)指出:假定可以根据交易双方自主程度的高低来给各种交易排出座次,那么,互不相关的交易就会处于一端,高度集中的、实行等级制的交易在另一端,而兼有这两种特点的交易(特许经营权、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各种非标准化的合约)处于中间地带,而处于中间地带的交易才是更普遍的形式。但是,威廉姆森却不同意企业没有界限一说。
    虽然张五常关于企业和市场间还存在其他合约选择的观点受到赞同,但是关于企业没有界限的观点却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的质疑和批评。 科斯批评道,张五常说“我们不能在任何有价值的经济意义上把企业确认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主要是因为合约安排“使我们很难辨别企业从哪里开始,又在哪里终结”。我不同意这一观点,我认为存在着企业,大多数经济活动是在它们的内部发生的,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是改进目前相当粗糙的企业理论 。
    张五常之所以出现这种错误,是将科斯的雇主——雇员关系当做了企业的原型,这种关系与企业问题的相关之处是在一定的范围内,雇主有权指挥雇员的行动。但疑问随之而来:这种雇员与独立的承包商有什么区别?独立的承包商也可以被指挥干这干那,因而企业就似乎没有了明确的界限。为了避免这个困难,我们重温科斯《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基本论点:用行政手段调配生产要素可以节约大量的交易成本,雇主在企业中运用手中的权力来调配生产要素。为了做到这一点,生产要素就得置于等级分明、规章制度健全的管理结构之内,雇主就得拥有指挥权,但运用这种指挥权的方式完全不同于对独立承包商的发号施令,企业的边界就由这种管理结构来标示的。五、边界的纵向一体化分析:从技术论到资产专用性

    大约在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用纵向一体化来解释企业的边界或规模占据优势。论述纵向一体化形成的原因有许多种,其中包括:1.技术论;2. 避免垄断导致的要素配置的扭曲假说;3. 解决信息不充分问题;4. 转移风险假说;5. 节约交易成本论;6. 合理避税假说;7. 产权缺失或计量上的困难 ;等等。本节对其主要假说做一梳理和评论。

1. 技术论

    纵向一体化的技术论假说强调了新古典生产函数才是正统的理论,因此,只要是一体化的大型企业,就会按照工艺的要求,使用各种可以互相替代的投入要素进行生产,并认为这是一个通例。钱德勒(2001)认为,由于各种技术组织可以互相影响,这样,当各生产阶段的规模经济达到足够程度时,只要形成了统一的所有权,就会产生这些行为。贝恩(1958)则强调,钢铁制造业的一体化就是这方面的样板,据说仅仅为节约电力就需要实行一体化。还有些人甚至认为,一体化的程度高些总比低些要好。
    这些观点看似很有道理,但是本质上却是错误的,也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批评。早在1934,康芒斯就指出,建立经济组织,绝不单纯是为了解决个总技术问题——如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其他物理的或技术方面的问题——建立经济组织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协调交易双方的矛盾,以避免实际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种冲突。威廉姆森(2002,p126)指出,只有以下两个条件被满足时,经济组织才完全由技术决定,1. 拥有一种唯一的、绝对优于其它技术的技术;2. 这种技术要求建立独一无二的组织形式。但是,他认为,这种技术不仅极为罕见,而且能满足这种技术要求的组织形式更是绝无仅有,技术决定论的前提是不存在的。他接着指出,促使人们做出一体化决策的原因并不是技术,而是实行一体化才能节约交易成本这一事实。如果能找出签订合约的其他手段,并且至少在稳定状态下能很容易地使用这种手段,那么技术就不成其为经济组织的决定因素。
    蒙特沃德、蒂斯(Monteverde、Teece,1982)则从经验上指出技术决定论的错误:有人推断一定时间内如果企业规模扩大了,就可以说纵向一体化的程度提高了。但是,企业规模的这种扩大往往是平面扩张的结果,也就是说企业所服务的市场在扩大,但企业的行为结构并未改变,或者说并未实行多角化经营。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几乎没有一家生产消费品的企业会把其提供原材料的上游企业也“一体化”进来。很多制造企业都拒绝向下游的消费品领域,即使是横向一体化,投入也不是整体资产:对汽车公司(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丰田)的考察就是证明。

2.资产专用性假说

    资产专用性假说是节约交易成本假说的一个组成部分。持该种观点的经济学家主要有:威廉姆森、克莱茵、克劳福德、阿尔奇安等人。
    威廉姆森(2002)用专用性资产来解释企业的边界或规模,他认为,当投入的资产具有专用性时,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应该选择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或企业间实行纵向一体化,如果不存在资产的专用性,通过市场合约来联结生产的各个连续阶段,是可以大大节约交易成本的。威廉姆森把交易作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认为交易本身是异质的和多样性的,各种交易的特征及其成本差异决定了交易组织形式的选择。他认为,决定交易异质性的维度是交易的次数、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其中后两者对解释产业组织的效率边界具有重要意义。
    威廉姆森认为专用性资产不仅确定了企业的规模,因为专用性资产的不同性质,也决定了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和不同的治理结构。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指专用场地、专用实物资产、专用人力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这些不同的专用性资产由于其物理属性不同、投入的程度不同和专用性的程度不同,导致企业的规模就各不相同,在企业中的各个生产阶段的专用性程度也就不同,这样企业的组织形式就会变幻多端,或者说,即使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也并不意味着在任何一个生产阶段都是纵向一体化。
    威廉姆森的研究是以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定为理论前提的。由于有限理性对企业家行为的限制,随着不确定性的增大,组织问题会变得越来越复杂,人的认知能力也就逐渐达到了极限。在连续性的交易过程中,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的结合增加了合约谈判的信息成本;资产专用性使得连续性交易变成备选数目极小的交换关系或双边垄断关系,即威廉姆森所说的“根本性转变”。在机会主义的威胁下,备选数目极小的交换过程将会因“要挟问题”而出现“锁定”效应。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才框定了企业的规模或一体化的程度。
    克莱茵、克劳福德、阿尔奇安在他们的名篇《纵向一体化、可占用性租金与竞争性缔约过程》一文中,持与威廉姆森相同的观点,他们强调,在一系列连续交易或合约链条中产生毁约危险的特殊情形是可占用的专用性准租。在一项专用性投资之后,这种准租就产生了,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也变成了现实。沿着科斯的分析框架,这一问题可有两种解决方案:纵向一体化和长期合约缔结。他们的结论是,当资产的专用性产生越多的可占用性准租时,缔约成本的增加将超过纵向一体化的成本(治理内部科层组织的成本),那么,纵向一体化就发生了。在克莱茵等人的研究中,并不是专用性投资必须采用企业的形式,但是专用性投资的程度越高,采用企业的形式所费交易成本会越低。而且,他们将专用性投资的机会主义行为损失用可占用性准租来衡量,能够从量上直接进行成本收益比较,这是他们的一大贡献。
    哈特(2003)在威廉姆森和克莱茵等人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他的剩余控制权确定企业边界的观点。他指出,在一个存在交易成本和不完全合约的世界中,事后剩余控制权将十分重要,因为它们通过对资产用途的影响,影响关系中事后的谈判力量和事后的盈余分配。尤其是,两个企业合并并不会产生确定的收益:由于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经理失去了控制权,他投资于这一关系的激励将减少。另外,控制权的转移可能会削弱被收购企业工人的投资激励。基于上述观点,他构造了一个企业边界理论:首先,高度互补性资产应该被共同拥有,这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最小规模。其次,随着企业规模的增长超过某一点,对于企业边缘位置上的活动,处于企业中央的经理将变得越来越不重要,也就是说,企业边缘位置上边际产品的增加不可能专用于该经理或拥有处于企业中央的资产。在这一阶段上,应该成立一个新企业,但是,如果没有显著的锁住效应,非一体化总是优于一体化,因为一体化增加了潜在的套牢数量而没有任何补偿性收益。
    大卫•梯斯(2003,p222)从可替换知识的角度对资产专用性投资导致的一体化提出了修正意见。他认为组织知识的另一个特征是它常常可以进行重大的替换,即对于正在生产的产品和正在提供的服务,企业投入的人力资本并非总是完全专业化的,这不仅对于管理人才而言极为正确,对各种物质设备和其他类型的人力技能来讲,也是正确的。当然,如果改变一个组织的产品结构,许多资本项目必然要报废或转移,但是假若将设备从使用中撤出的机会成本是最小的话,这类成本事实上是相当低的。因而,一个企业在任意给定的时间里生产最终产品谨代表了该企业利用其内部资源的几种方式之一。正如战争年代的经验所证明的那样,汽车制造厂突然开始生产坦克,化学公司开始制造炸药,无线电厂开始生产雷达。简言之,从这种概念化的优势观点看,专业化的经济性就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即专业化不是指单一产品而是指一种综合能力,因而可以认为企业拥有它能依靠自己的技术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各种变型。这种组合被定义为在既定的最终产品范围内是可被替代的,简言之,企业既要选择技术,又要选择最终产品。

3.关于纵向一体化的其他观点

    强权理论重点研究的是人类所扮演的角色。有些人握有经济权力,有些人则没有,经济行为的组织就是由那些握有经济权力的人来控制的。组织的选择或创新,在于那些实行控制的人想扩展并完善其权力的内心欲望。但是强权理论并不能解释这样的事实:商人为什么允许别人以夺走自己控制权的方式来阻止经济活动?为什么权利的这种流失还带有选择性?而大量的事实是,只要进行组织创新有可能带来不同一般的效率,这种创新就总能找出某种方式来征服利益相反的一方,在这种框架内,权力就只能是配角了。
    用市场权力来解释组织创新的方式有两种。一种认为掌握市场权力的人偏爱某种组织创新;另一种认为组织乃是从战略上阻挡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如果推动组织形式变革的是人们的偏好,而不是出于效率上的考虑,那么,一系列生产早餐食品、香皂、汤品、剃须刀片的大企业或组合在一起的企业集团,本来应该最先实行一体化的,但经验资料显示,答案是否定的。
    寿命周期和逃避产品税在斯蒂格勒纵向一体化理论中占很突出的位置。就寿命周期论而言,斯蒂格勒(1998)认为,在一个行业发展的初期和后期阶段,广泛实行一体化是被人们看好的;但在中间阶段,一体化就比较少见了。但斯蒂格勒并没有给出这种划分的理由。就逃税论来说(科斯也持该种观点),避税是否是美国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的主要原因,迄今还没有结论。似乎税收的影响对横向一体化的作用要大于纵向一体化的作用。
    战略行为指的是强权企业为保持优势或领先地位,或者为了惩罚竞争对手才采取的行动。这两种做法的目的都在于制止对手的行为,就前向一体化进入销售领域而言,第一种做法节省不了多少交易成本。而惩罚性战略行为手段——掠夺性定价行为也并不能使初始垄断权力增大,只是使潜在的垄断权利得以实现。绝大多数企业组织的变革,并不是发生在形成强权企业的那些行业中,要用战略行为来解释美国过去150年来的产业结构重组问题,显然有资料苦短之虞。

七、结   语 

    理论家们关于企业边界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但是经济学家共识的观点是,新古典学派关于企业是一个单纯的生产函数的理论是错误的,企业边界由长期平均成本最低点及其最低点的倍加确定也是不符合现实的,从实证研究看,最佳企业规模难以可靠地测度。从可观察的现实世界和可获得的经验材料看,即使按照新古典生产函数,占市场上各份额的厂商长期平均成本几乎都是水平的,这就是说,在相当大的产出范围内,既无净规模经济,也无净规模不经济,企业边界或企业规模是不确定的,或者说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可选择的企业规模或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斯蒂格勒(1998,p42)从经验出发,给出一个生存检验法,用以测定现实世界中企业的规模或效率问题:先将某一产业的厂商按规模分类,然后计算各时期各规模等级的厂商在产业产出中所占的比重。如果某一等级的厂商所占的生产份额下降了,说明该规模效率较低,一般说,效率越低,则份额下降越快。他认为,所有关于规模经济的判断,通常都要立足在检验其生存能力的基础上,或者至少要以其生存能力来证实之。
    斯蒂格勒用生存检验技术测定了美国一些行业中各企业的规模和效率,事实显示,生存检验技术不仅比其他方法更直接、更简便,也更具权威。但是他没有从技术上给出企业的最适生产规模界限,也没有指出为什么厂商会使用种类不同、质量不同的资源。
    可见,关于企业规模和界限这一理论难题,还需经济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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