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最大化应是我国企业的最优理财目标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7-01

对于财务管理的目标,目前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如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市场增加值最大、企业增加值率最大化、经济效率最大化等等。笔者认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应是我国企业目前最优的理财目标。
企业价值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 ,它是以一定期间企业所取得的报酬 (按净现金流量表示 ),按与取得该报酬相适应的风险报酬率作为贴现率的现值表示的。企业价值不同于利润 ,利润只是企业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 ,而企业价值不仅包含了新创造的价值 ,还包含了潜在或预期的获利能力。如用V表示企业价值 ,t表示取得报酬的具体时间, 表示第t年取得的企业报酬 (企业净现金流量 ),i表示与企业风险相适应的报酬率 ,n表示取得报酬的持续时间,在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n为无穷大。那么,企业价值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

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计算企业价值时其报酬用的是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利润指标。企业的利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没有考虑利润本身的“含金量”,容易引导经营者只顾追求利润而忽视现金流量,使公司因现金流量不足而陷入困境。因为即使企业当年的利润很大,也并不能说明企业有充足的现金。当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多时,如果不能及时收回,仍然会存在现金不足的情况。当企业的现金不足,如果不能及时筹措到需要的资金就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和,企业的获利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价值,而且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下,企业可以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节利润。净现金流量是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定的,是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的差额,从现金流的角度来衡量企业的获利能力,避免利润指标的不足。
二是净现金流量是未来的指标,反映了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体现了企业持续发展的理念。利润最大化往往会使企业财务决策行为具有短期行为的倾向,只顾片面追求利润的增加,而不考虑企业长远的发展。价值最大化目标能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过去和目前的利润会影响企业的价值,而且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多少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大。如果企业未来的净现金流量小,其现值就小,从而降低企业的价值。如果企业不考虑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企业的价值就不可能达到最大化。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会引导企业树立持续发展理念,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三是企业的价值用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来表示,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考虑了取得净现金流量的时间因素,并用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进行的计量,反映了企业潜在或预期的获利能力,从而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问题,有利于企业统筹安排长短规划、合理选择投资方案、有效筹措资金、合理制定股利政策等等。
四是企业价值的确定考虑了投资报酬与投资风险的关系。从企业价值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企业总价值V与净现金流量 成正比 ,与风险相适应的报酬率i成反比。即企业价值与预期的报酬成正比 ,与预期的风险成反比。由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可知 ,报酬与风险呈比例变动 ,所获得的报酬越大 ,所冒的风险也就越大。而风险的增加又会影响企业的生存状况和获利能力。因此 ,企业的价值只有在其报酬与风险达到均衡时才能达到最大。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科学地考虑了风险与报酬之间的联系,可有效地克服不顾风险片面追求利润的错误倾向。
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兼顾了相关主体的利益。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政府、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公众、职工等等,对企业的发展而言,缺一不可。各方都有自身的利益,共同参与构成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伤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会导致矛盾冲突,出现诸如职工罢工、债权人拒绝提供贷款、股东抛售股票、税务机关提出罚款等,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还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衰败。所以说一个公司,从产权关系来说它是属于投资人(所有者)的,但从利益关系来说它却是属于各个利益主体的。在确定公司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时,不能只考虑某一个利益主体的单方面利益,而应该全面并明确地考虑所有利益主体的共同利益。因为只有各方利益都得到满足或各方的财富都有所增加时,才有利于企业财富的增加,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的良好循环。企业价值最大化兼顾了各方主体的利益。


六是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相关主体的利益通过相关指标是可以计量和控制的。(1)投资人的利益可用净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利润率、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股利、每股市价等相关指标来计量。(2)债权人利益可以用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系数、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债务到期偿还率等相关指标来计量。(3)经营者利益可以用薪金水平来衡量。其薪金水平要和其经营业绩结合起来,使其薪金水平保持在合理的限度内。(4)政府利益可以用税费违规率、税费完成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社会保障完成率等指标来计量。其中税费违规率是反指标。(5)社会公众利益可用环境保护、劳动监察、技术监督、劳动保护、生产安全、售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指标计量。社会公众利益最大化就是相关指标都能满足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6)职工的利益可用薪金在同行业中的水平、薪金增长率、薪金增长率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比率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衡量。
任何一种理财目标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财目标同样也是如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净现金流量应是围绕主营业务并剔除非主营业务收益的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包括了很多非主营性和非经营性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非主营业务受益,包括其他业务收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这部分收益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资产评估以及股权投资、利息资本化等手段操纵,提高净现金流量,从而影响企业的价值的客观性。所以净现金流量应是围绕主营业务并剔除非主营业务收益的现金流量。因为只有主营业务收益才有持续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也符合企业持续的理念。
第二,利用股票的平均价格衡量企业的价值。对于上市公司,由于揭示企业价值的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即期市场上的股票价格不一定能够直接揭示企业的获利能力,所以在利用股票价格衡量企业价值时,可用一定时期股票的平均价格,以剔除一些偶然因素的影响,使股票价格能更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价值。
第三,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同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现在有些观念把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同于股东财富最大化,这是不正确的。如果把二者等同起来就会降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优越性。因为:其一,两者在利益主体与利益指向上存在差异。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目标的利益主体是企业,利益指向是企业的价值;而股东财富最大化利益主体是股东,利益指向是股东财富。其二,两者考虑的角度不同。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考虑利益主体时往往是从动态、发展的角度去考虑,是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满足各方的利益。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有时并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去考虑股东的利益,会出现短期利益行为。其三,两者考虑问题的范围不同。股东财富最大化考虑的范围仅局限于股东的利益,有时甚至于主要是控股股东的局部利益,而忽略了债权人、经理管理人、员工及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效益,而这些相关利益者的效益却对股东财富最大化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企业价值最大化则兼顾企业相关主体各方面的利益。
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理财目标 ,体现了对效益的深层次认识 ,不仅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关系 ,还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及各利益关系人的关系协调起来 ,使企业所有者、债权人、职工和政府都能够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 ,从而使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效益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因此 ,企业价值最大化应是我国企业理财的最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