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个性丧失的忧虑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王长安 时间:2010-08-31
   进入新世纪以来,诸多关于戏曲化的口号越喊越响,概念越炒越热,什么“传统戏曲现代化”、“地方戏曲都市化”、“戏曲创作集约化”等等。虽然说话的角度不尽相同,且乍看起来还颇有道理,但实质上都难免不造成对戏曲个性的消解。长此下去,必置戏曲以死地。
    一、关于传统戏曲现代化
    这里的“传统戏曲”,指的就是现存的我国本土的民族戏剧,即戏曲。只要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说“传统戏曲现代化”,其实说的就是“传统戏曲”内容的“现代化”。我们知道,在“传统戏曲”的形式中,无论是“歌舞演故事”的表演机制,还是“一化三性”的舞台美学原则,都较难进行“现代化”。如同格律诗的平仄、对仗、句式、韵脚等形式一样,如果真的“现代化”了,那么,它就不再是它本身了,说话的对象也就不复存在了。此外,在我们的戏剧实践中,也还没有出现过把某个剧种从形式上呼为“现代”戏曲的。只有当某个剧种演出现代戏时,才偶见“现代戏曲”的说法。可见,“传统戏曲”是形式定位,而要“现代化”的却是内容规范。
    这样的“现代化”大约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其一是层面的,即将传统戏曲中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以及与人民大众思想情感相抵触的腐朽意识统统予以清除,所谓“剔除封建性糟粕,保留人民性精华”。这一点,20世纪50年代大规模开展的“戏改”运动已经大功告成。当然,这是否就是“传统戏曲”的“现代化”?于中国戏曲究竟是喜是忧?都还有待定论。其二是层面的,这可能是持此观点者的主要着眼点。即让涂抹着浓厚“现代化”油彩的价值判断和审美趣味进入民族戏曲,使之脱离原有形态,“旧貌变新颜”。这在愿望上可能有积极之处,但在实践上却不免令人担忧。
    以这样的“现代”来“化”中国戏曲,于浅薄者,将兴“戏说”之风;于自恃高深者,则酿“奸古”之祸。我们看到,在这种所谓“现代化”的旗号下,唐明皇对儿媳的霸占成了“伟大的爱情”;钱谦益的投降成了“舍一己之清誉,保倾城之生灵”的壮举;潘金莲的淫荡也就成了对女人“性权利”的大胆追求……。这些不独使古人“灵魂出壳”,背离了他所赖以产生的及文化背景,更重要的是使戏曲丧失了作为大众文化的平民判断视角。作为在休闲娱乐中感知世事、建立或强化是非观和善恶心的戏曲审美个性遭到破坏,观众原有的社会认知也不能得到舞台的公平验证。这必然导致戏曲承担本不属于自己的、历史学和社会学责任:导致戏曲与话剧及影视艺术的差异缩小,类别界线模糊;导致戏曲个性在不知不觉间迅速丢失。如此,观众虽然是在看戏,却体会不到“戏味”,感受不到看戏应有的独特乐趣。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舞台上所演出的,实质上应是观众总体戏剧愿望的对象化。我们说,传统从来就不是一张历史遗照,它是一种活的存在,一种现实的力量。如海德格尔所说:“只有当人有个家,当人扎根在传统中,才有本质性的和伟大的东西产生出来。”要消除中国戏曲与生俱来的传统性,实质上就是要消除戏曲为它的观众长期构筑的精神家园。
    此外,戏曲的内容和形式也是长期彼此决定、互相选择、双向适应、不断演进的结果,是不该也不能被轻易剥离的。一方的变异,必将导致整体结构的失衡,危及自体的生命系统。对内容的所谓“现代化”,必将最终引发对形式以及中国戏曲个性的整体颠覆。 二、关于地方戏曲都市化
    我曾在数年前写过文章,主张戏曲“占领都市”。理由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戏曲不能固守、更不能退守,而应勇敢地、积极主动地占领都市,这样才能保证戏曲的长治久安。这是针对戏曲的整体而言的,与“地方戏曲都市化”所谓新观念没有共同之处。
    首先,地方戏曲不等于农村戏曲,很多地方戏曲就其最终成型看,其更多地是属于城市的。我们知道,越剧诞生于20世纪初,即使我们把新成立前来自于浙江嵊县的越剧笼统地看作是“农村戏”,那么,它也才不过是四十几年的“农村身份”;而新中国成立后浸泡于上海的“都是越剧”却有了五十五年的“城市身份”。那么,它还能再被视为“农村戏”吗?由此可见,口号的提出者所说的“地方”,其实是以“中央”为对应概念的。这实质上是要求戏曲“精英化”、“贵族化”和“贡品化”。是要用戏曲的“宫廷性”取代戏曲的民间性,用审美的单一性取代审美的多样性,用城市戏剧的共同性消解地方戏曲的地方性或个别性。使300多个剧种“千人一面”,几千个剧团“异口同声”,其结果,必将造成地方戏曲的中性化。
    我们知道,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腔。不同的文化背景决定了不同的戏剧文化形态,不同的地域风格决定了不同的戏曲情致。以往,我们曾肤浅地以为,地方戏只是声腔和语言上的差异,对其文化内涵、基因序列、族群规定等内在差异视而不见,因此导致了戏曲改革的较大盲目性,付出了十分惨痛的代价。
    说“地方戏曲都市化”,其出发点是把都市看成是各地人口杂居的地方。由于人口的驳杂多样,就要求戏曲疏离其地方性,把少数人的认可看成是戏曲的终极价值,由为特定人群服务,转变为为众多人群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方言便首当其冲地要被既非普通话也不是地方语的中性的“城市腔”所替代。并且,由于语言的改变,建筑在语言基础上的特定的声腔韵味也就随之改变,这就是不少地方戏出现或多或少的“戏歌化”现象的原因所在。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情况,在“地方戏曲都市化”思想的影响下,剧团和演员以及剧种的创作人员不愿扎根自身的文化土壤,不愿承认自身的文化背景,不愿自己只属于某一地方,而热衷于面向都市,寻找文化的通用性。结果,演出来的作品,外地人看不出地方性,当地人找不到亲切性,那种可被解读的地方文化的标识已模糊难辨,甚至无迹可求。结果,谁都可看又谁都不爱看,“朋友遍天下,知己无一人”!人们看《打铜锣》认识湖南花鼓戏、看《打猪草》认识安徽黄梅戏、看《朝阳沟》认识河南豫剧、看《花为媒》认识河北评剧,并由此看到它们所属地方的文化气质和民俗风貌的可能,便因此而随远去。
    “地方戏曲都市化”,倘以消弭地方戏曲千姿百态的个性、诱导出千人一面的中性化结果为前景,那么,地方戏曲的消亡也就为时不远了。  三、关于戏曲创作集约化
    这个口号与前两个不是同一性质,但却关联密切,都会导致戏曲的中性化后果。
    这个口号的提出,可能是出于对某些戏曲表演团体强烈的“翻身欲望”的适应。有相当多的戏曲表演团体,由于长期受到市场萧条、门庭冷落现状的煎熬,迫切期望重振雄风,一鸣惊人,重铸辉煌,大打“翻身之仗”;试图毕其功于一役,以“一个戏救活一个剧团”,完成所谓的“剧团转型”。如此,“拳头作品”、“经典作品”、“品牌之作”、“传世力作”等,就成了所有戏曲表演团体竞相追求的生存目标。
    对创作提出切合实际的高要求,这本无可非议。问题在于是否每个剧种、剧团都必须或者能够产生“经典之作”?外请“高手”,“集约化”生产,是否真的就能使本剧种或剧团起死回生、更上层楼?这样的创作是在贴近剧种或剧团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还是远离它的生态基础?一句话,剧种或剧团是更像它自己,还是更像别人或找不着自己了?
    在我看来,所谓“戏曲创作集约化”,就是由几个全国知名的编剧、导演及其习惯合作的班底,“包打”所有剧种的“天下”。不管什么语言,不论什么腔调,更无须了解各剧种的传统、风格、审美定位和与其他兄弟剧种、姊妹艺术相比照而存在的自我属性。一切剧种的剧本都写,所有剧种的新戏都排,以为任何一个编剧、导演甚至剧本、手段都可以当然地适合所有剧种,殊不知每一个剧种之所以存在,就必然有它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彼时彼地彼剧种或剧团的成功绝不能简单地移入此时此地此剧种或剧团。这种以不变应万变,以一个或一群的创作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做法是可笑的,也是违反精神的。即使博得一些赞誉,那也只是已有成功的翻版,是一个抽象创作的成功,而非该剧种或剧团本身的成功。这种孤注一掷的所谓成功是艺术上的短视和浮躁,“成功”的后果便是剧种和剧团陷于更深的灾难。由此我们或许可以说,“集约化”的创作必然要把戏曲引向中性化绝境,造成剧种风格、剧团特色和美学趣味的单一单调,最终破坏原本丰富多彩的戏曲生态。
    人们已经注意到,近年来在一些戏剧节、艺术节上,已多次出现少数几个剧作家、导演、灯光、舞美设计“集约”出多个地方戏作品参演的情况。这不仅使比赛或检阅的意义打了折扣,抑制了剧种或剧团本身创造力的发挥,还使各剧种、剧团间的个性差异缩小,加速了地方戏的中性化趋势,使戏曲创作和剧种生态平面化。这些侥幸风光于都市或节庆的“集约之作”,回到当地,大都较难与家乡观众见面,每每被它赖以生长的土地所陌生,遭遇“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
    以“集约”来“化”“戏曲创作”,终将只见树木,不见山林,有剧而无种。破坏了地方戏曲的平衡生态,也剥夺了更广大戏曲艺术家的文化参与权和不同观众的文化选择权。
    戏曲无论纵向看梯级,还是横向看种类,都是一个极其丰富、极其精彩且相对平衡的生态系统。它存在的前提是各持秉赋、各显其能、各有所为、各有好者的个性互补机制。因个性而独立,由互补而共存。它的丰富性,对应着中华文化的丰富性。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化”、“都市化”、“集约化”之类的口号来消解它的个性系统。当然,随着时代的,中国戏曲在总体上应当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员,地方戏曲也必然会随着其文化半径的扩大而发生种类整合。这当是新戏曲时代的诞生,新戏曲种类的问世,而不是现有剧种性状的简单改变。并且,这必然还是以个性的健康发育为前提的。也只有在这个基点上,我们才可以探讨并推进中国戏曲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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