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毛松坡 时间:2013-11-16

  2 完善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会计法》和金融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在内部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会计行为再监督机制。围绕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等内容,引导会计行为规范化,使会计工作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再监督机制要贯穿于金融业务发生、处理的全过程,要检查会计行为在每一个环节是否依法守规,监督对象应包括与经济业务有关的所有人员。再监督机制的运作可结合会计工作自查、检查和内审进行,以此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 建立会计行为风险预警系统。随着会计行为风险的日益增加,有必要在电子化网络的基础上开发预警系统软件,将预警与核算建立在一个平台上,在核算数据录入的同时,预警系统能够及时跟踪分析。跟踪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结算票据的处理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素是否齐全合规,有无压票行为:账证、账账、账表、表表是否勾稽一致:往来类科目是否配对相符等。通过会计定出预测技术和方法,对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研究分析,对带苗头性、有疑点的问题实时报警,实现有效监测。
  4 进一步贯彻金融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为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防范会计风险,必须严格遵循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只有在账务处理与核算方法中坚持谨慎的会计原则,才能有效防范与抵御会计风险的发生。从目前情况看,会计谨慎性原则在金融机构的会计工作中未得到充分体现。比如应收未收利息长期挂账,呆账准备金不按规定及时提取,应付未付利息因提取不足而出现红字等。这些做法显然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因此,一要改变应收未收利息的核算方法。将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改在表外科目核算,利息收回后再纳入表内核算。二要改变应付未付利息的计提方法。改按原合同利率计提,防止因存款利率降低导致应付未付利息计提不足而使应付未付利息出现红字。三要修改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可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计提比例,按季或按年计提呆账准备金,以抵御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四要完善呆账核销制度。改变现行核销程序过度繁杂的手续,将经确认已倒闭、已破产企业及超期时间过长的贷款列入首期核销对象,其它原因形成的呆账则列入二期对象,在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基础上予以核销。这样做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损失即期摊销,又不至于影响银行的稳健经营。五要规范暂付款项、联行往来等科目的使用。既要考虑资金的清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要考虑利率风险、资金风险等。
  5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为会计内控机制的高效运作、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促进会计人员爱岗敬业、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的形成。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以增强会计工作的科学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第三,完善激励机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优罚劣,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做到违规必究。
  6 强化金融监管,造就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一是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监管法规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统一的约束力。二是要完善金融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竞争准则,严格防范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三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监管。监督其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内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四是要加大对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经营、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造成重在资金损失的案件。五是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抓整改,坚持做到一事一落实。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净化金融市场,形成“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避免同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切实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确保金融秩序的持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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