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网购“后悔权”拖累整个互联网经济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exp 时间:2014-10-06

  网购一直以来就是催生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越来越多网购平台的崛起也为电商的发展带来了有效的发展途径,而且,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购经济已经成为拉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引擎,但是,网购由于虚拟性的特点,导致网购之中消费者的权益很难获得保障,最近,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的新规定“7日网购后悔权”引发电商界普遍关注,新消法首次将“网购后悔权”纳入到消费者权益之中,这无疑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政策保障,“网购后悔权”将成为确保互联网网购权益的重要工具。

  

别让网购“后悔权”拖累整个互联网经济

 

  “网购后悔权”这个可以有

  目前互联网网购一直是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支撑,互联网网购在造就互联网经济的同时也可能成为毁灭互联网网购经济发展的罪魁祸首,而且,剧8传媒广告联盟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32亿,较2013年底增加2962万人,半年度增长率为9.8%,由此看来,我国网购规模虽然获得较好的发展,但是,网购安全仍然是制约互联网网购发展的有力因素,许多电商平台承诺“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虽然承诺在口,但是,具体实施之中这个真没有,“网购后悔权”的确立,为互联网网购的发展树立了一面旗帜,网购后悔权这个可以有已经渐渐成为消费者和行业发展共同的认知。

  “后悔权”让部分电商叫苦不迭

  虽说“网购后悔权”是为了保证消费者权益应运而生的,但是,“后悔权”已经成为整个电商发展共同的认知,对于一些零售行业电商的发展来说,这项权利的实施无疑是对于网购环境的优化,对于互联网网购卖家的信誉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规范,但是,针对于一些传统行业的电商化发展之路将是不小的打击,尤其是对于一些对于物流依赖和物流成本比较高的行业来说,“后悔权”成为企业互联网化发展的绊脚石,物流成本以及相应的时间精力是一种浪费。

  促进“网购后悔权”实体落实

  对于互联网的发展来说,网购确实带来了互联网经济的大发展,但是,就整个网购市场发展来看,整个网购由于区域以及行业分布不均,在实体落实之中很难达到统一,只有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的“网购后悔权”落实机制,在不断满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注重保护一些原有企业的互联网化发展之路,让这项权利更多的是展示企业发展的权利,通过政策实施来不断保护消费者以及促进整个网购电商朝着健康方向持续发展,网购后悔权的落实程度才是关系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互联网大潮已经来袭,网购经济权利保护我们不能无动于衷,网购后悔权为我们提供了一项很好的政策规范,电商企业也应该积极融入到政策发展之中,利用有效的途径实现对于企业发展的需要,让“网购后悔权”成为拉动互联网发展的又一向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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