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约战”6·18 传供应商遭“绑架参战”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猪蛋儿 时间:2013-06-20

  核心提示:京东6月18日的这个“生日”过得不算太平。就在其大促销的店庆日,凡客诚品、亚马逊、国美、易迅网、1号店、当当网等多家竞争对手纷纷送来“黑色大礼”,共同释放各种促销活动分流消费者。其中,指向最明显的...

  本报记者陈时俊上海报道

  京东6月18日的这个“生日”过得不算太平。就在其大促销的店庆日,凡客诚品、亚马逊、国美、易迅网、1号店、当当网等多家竞争对手纷纷送来“黑色大礼”,共同释放各种促销活动分流消费者。

  其中,指向最明显的无疑是平价服装起家的凡客诚品。近日,凡客突然高调发布战书,指名道姓地挑起价格战。在这份戏谑文言的战书中,凡客向天猫、京东、当当网等多家平台发起挑战,相约“6月18日真戎相见”。

  除此,布局冲击京东的还有库存尾货特卖网站唯品会。据行业人士援引品牌商的消息,唯品会似下令要求供应商签署“独家销售协议”,迫使其在几家合作方中择其一。

  对于同行绑架供应商前来“参战”,凡客诚品方面表示已有耳闻。而对于其自身所引发的“消费竞争对手、共同炒作”的质疑,凡客公关部则向记者表示,凡客此次促销并非针对任何一家对手,也不是制造噱头,只是希望营造出一个比较良性的竞争环境。

  凡客“宣战式”营销

  下战帖,为营销。“这只是公司继大字报营销之后的又一种尝试,未来不排除还可能使用。”。凡客公关部表示。

  服装行业是凡客诚品的主场,谈及这出叫板其他电商企业的“价格战”,公司解释称:“前几年促销的都是图书,去年电商大战是3C为主,今年因为整个服装行业的变化,加之凡客自身平台的调整,正好开始做这个促销活动。”

  凡客诚品副总裁许晓辉对外自信地表示,价格战是电商平台之间的互相阻击,和其他电商平台相比,凡客诚品的优势是反应快。预计这次大促销至少能有一番到两番的销售增长。

  主打自有品牌,避开与其他电商平台大佬正面交锋是其一大战术。“去年的一次电商口水战已经造成了消费者的反感,因而这次凡客诚品促销希望营造一个比较好的竞争环境,不会出现有些竞争对手只打出低价但是根本没货这样的情况。”

  凡客方面表示:“凡客本身对自有产品有定价权,可以维持自己合理的毛利率。通常而言,公司平时毛利水平约为50%,活动期间则保证20%。而京东、当当网这样的电商平台在进货底价上加价的空间本身比较有限,所以我们自然要发挥自己的优势。”。

  此轮“战场”上,还有亚马逊、当当网旗下尾品汇、唯品会、走秀网、韩都衣舍等服饰类电商。以亚马逊为例,今年整个6月被公司定位为“当夏Z低”诚信比价月,公司在推出多轮商品秒杀、减价等促销措施外,还公布了一淘、搜狗搜索和惠惠购物助手等多家比价网站的数据,以期凸显自身优势。

  唯品会被曝“绑架”供应商

  电商扎堆混战,几乎所有人都想分一杯羹。奇招各出的背后,价格战不规矩的老问题依旧作祟。

  屡次大促都获脉冲式销量激增的京东,这次又遭到品牌合作商抵制。由于不满京东店庆促销设立的售价太低,PC厂商华硕已暂停对京东的供货。“京东要求参与促销的供应商拿出全网最低价来支持,然而对这轮促销的投入则需供应商自行承担。”有业内人士透露。

  京东对此并未否认,只是对于市场质疑的、裹挟品牌商搞促销的说法,公司依旧保持沉默。类似的问题在去年8月的京东大促销上已发生,如今再度重演,被指是京东执意减价的“习惯性动作”。

  不过,骂声之中,“京东们”收获更多的还是真金白银、销量提升。

  公开数据显示:京东“老刘专场”在6·18当日18小时有效订单数接近200万单,全天手机销售额超2亿元;苏宁易购截至18日下午5点订单总量较去年同比增长350%;天猫电器城当日销售额超过13亿;手机厂商华为电商仅6·18前后的预定额便超过50亿元。

  此轮新冒头的获利者,还有唯品会及其“模仿者”当当尾品汇。受惠于六月电商混战,美股上市的当当网股价较5月初同期已翻了一番。甩卖尾货的唯品会则因被爆出“绑架”供应商,也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618大促如火如荼之际,一份关于唯品会要求供应商签订“独家销售协议”的合同文件被曝光,唯品会要求在指定促销时间内,供应商不得向包括“1号店名品特卖专栏、当当奥特莱斯、当当尾品汇、凡客特卖汇、聚美优品、俏物俏语、聚尚网、走秀网、佳品网、高街网、魅力惠、天品网和银泰网限时抢购”等电商供货。

  协议显示,唯品会有权要求违约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当期采购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唯品会可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记者就此向唯品会求证,对方表示“不予置评”。

  “各家都会宣传所谓独家经销商,其实当中不少品牌都和凡客保持着多年的合作关系,比如迪斯尼。”凡客方面表示,“唯品会爆出的这一独家排他协议,虽然不排除会有一小部分经销商最终签订协议,但真正大牌公司,是不会和任何一个公司签订独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