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文博:互联网开放平台需要新的避风港保护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猪蛋儿 时间:2012-06-12

  

艾文博:互联网开放平台需要新的避风港保护

 

  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 艾文博(腾讯科技摄)

  腾讯科技讯 6月12日消息,由北京大学和美国斯坦福大学主办,腾讯公司支持的“2012首届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今日在北京大学举行。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艾文博在会上做《互联网产业与法律发展的前沿问题》主题演讲。

  艾文博表示,互联网开放平台需要新的避风港保护。他指出,现在有了云计算技术,有时不需要复制代码就可以复制或立刻就可以形成RAM,从而对终端用户的使用带来改变,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版权保护问题。我们要做的是让用户直接使用软件,而不是经过修改以后再使用,现在却面临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因此他建议,在中国应该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样的行为。

  本次互联网法律与公共政策研讨会将主要聚焦 “版权法的未来”、“信息产业竞争政策”、“互联网公司创意、创业与公共环境的关系”和“个人数据保护”四大热门话题。研讨会旨在促进中美互联网产业与学术的交流与合作。

  腾讯科技对此次大会作出了全面的直播与报道。

  以下是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艾文博演讲实录:

  艾文博:很高兴来到这里,一年之前我们就有开这个会议的想法,我在斯坦福的法学院跟他们的主任讲是不是在中国开这样的会,和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和美国的互联网公司谈一谈,互相学习,所以首先非常感谢斯坦福派这么好的代表团来到这里,第二,感谢北大的张平教授,我们合作非常好,期望明年还能开这样的会。

  我从业内角度看一看互联网人士每天都做什么事情,我们做SNS和游戏以及移动信息,同样也做电子商务,我们基本所有都有所覆盖。我们是中国的公司,多数收入来自中国,在过去两三年日益全球化,实现全球化有很多方法,可以为世界其他各国的人提供服务或者与其他国家的公司进行合作,推出一系列的合作产品,比如说英雄联盟游戏在中国和国外都非常受欢迎,最近我们还投资了另外一家公司,可以帮助我们提供基于手机的即时通讯服务。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提供的服务,说这个是因为我们提供各种服务,不仅覆盖了中国,还有其他国家,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我每天都要考虑的问题与我们多样的产品以及国际化视角相关,我们很多产品都涉及到知识产权,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它给我们带来的问题和挑战,竞争法对我们来说也非常重要,在中国很多人知道我们面临跟竞争有关的问题和法律诉讼,虽然我们的公司非常大,但也面临竞争的问题。

  第一,我们需要从何时开始遵守当地的法律,第二,作为平台提供商我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第三,消费者是否有权优化我们的产品,简要谈一下遵守当地法律的问题,我们开展了很多工作,与合作机构和其他中国公司进行交流,还有一些国际的公司,他们可能提供硬件和全世界的项目,比如有些印度公司对于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在数字时代我们推出了微信产品,是国际化的产品,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我们在发布这个软件的时候就要考虑它所带来的法律问题,比如说把马来西亚它作为目标市场,我们在该国进行市场推广,就要考虑如何遵守该国的法律,同时还要做出决定,在这些国家开展多少工作,中文微信英文翻译成WeChat,我们在有些市场进行了推广,有些市场推广的力度并不是特别大,据我了解在沙特阿拉伯过去三周内下载排行第一的手机应用软件,不同国家都有不同的规范隐私法律,我们需要在进入不同市场之前对此进行考虑,作为互联网的公司来说想要走向国际就要考虑当地的市场和当地的情况。

  我们是平台提供商,腾讯开展各种服务,去年开始我们的重点是推广开放的平台,第三方可以在平台上发布他们的服务和软件,进行分享,这是开放性的平台,与苹果的App Store以及美国其他公司的业务相比我们的平台做的并不是那么大,但在过去一年当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制定出了相应的商业战略,我们有30万个开发者,4万应用程序,其中有20个超过1000万的月活跃用户,因此就需要考虑未来商业模式应该朝哪个方向走,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应对。

  我们有来自于第三方的应用软件,他们把这些软件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我们有一个报告的措施,如果有人出现了知识产权侵犯的现象,我们就应该采取措施,在网站上也发布了一系列的中英文指示,告诉人们一旦出现了应用程序侵权现象他们应该如何维权,我们并不是完全的避风港和安全港,对此开展了很多的工作,需要判断它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就必须要把它从网上拿下来,因为我们是一个平台提供商,也承担法律责任,实际这个工作量非常大,因为平台不断在做大,我们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管理,我们现在有着越来越多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是互联网的一大驱动力。现在美国DMCA广受争议,人们认为它并不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没有一个平台可以作为完全的安全港,都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我们要不断地做出决定,逐个审查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侵犯的案例,我们也要开发出不同的策略。

  用户是否可以修改产品,中文叫做优化或者进行软件服务的个性化,我们有一系列在中国非常著名的案例,他们都影响到了商业运行,有些人说我可以优化这种服务,可以把它做的更好,提供更多的功能,更好的保护人们的隐私。

  什么是可售版权保护,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这个问题与传统的软件不同,软件意义上如果有人盗版软件就是对版权的侵权,现在有了云计算技术,有的时候不需要复制代码就可以复制或者立刻就可以形成RAM,有些人说要优化我们的软件,实际上是介于硬件和云计算之间的,会对终端用户的使用带来改变,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版权保护问题。什么是可售版权保护,保护版权会不会影响人们的沟通和交流,现在有流媒体,有视频和音频的播放,网站上如果有人复制代码是不是构成侵犯版权,如何执行用户协议,它也是与版权保护紧密相关的,我们面临的是有人不断改进和优化我们的软件,已经构成了对用户协议的侵权或者违反,他们没有在同意的条款下进行修改,提供软件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条款当中说明不可以修改,不可以把我们的软件嵌入到其他软件当中,这些都会构成侵权,我们的考虑与其他公司的考虑是一样的,我们做的是让用户直接使用软件,而不是经过修改以后再使用,现在却面临很多这方面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

  在美国第三方侵权现象非常显著,有的时候有人会鼓励用户修改这些软件,我认为在中国应该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这样的行为。